央行數字貨幣成為代幣
① 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② 央行研究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春天來了嗎
央行旗下《金融時報》報道稱,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表示,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主要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數字貨幣主要是指貨幣形態,不會引發貨幣縮水。貨幣的發行規模依然由央行控制,而至於發行紙幣還是數字貨幣只是形態的變化。
另外,黃震提到,現在發行數字貨幣尚處於探討階段,是一種貨幣價值符號的創新機制,很多問題還在研究中。不過,人們在實踐中已經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在此趨勢下,以後市面上流通的紙幣可能會隨之減少。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是收到了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啟發,歐陸眾籌平台的代幣也是如此,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具備貨幣屬性,歐陸眾籌平台的代幣則只能是一種資產憑證,小眾產品。
③ 為什麼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成為了一種全球性的趨勢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其網站上公布了其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的消息。在會上,央行要求自己的數字貨幣研究團隊「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類似地,英格蘭銀行和加拿大銀行等央行也正在計劃或考慮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在比特幣的問世引發了私人發行、去國家化的數字貨幣浪潮之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似乎也已經成為了一種全球性的趨勢。
不同於網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所使用的傳統電子支付工具(方便傳播法幣的工具),數字貨幣是一種新技術。它是在一系列新技術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的——他們不是傳輸貨幣的工具;它們本身便是貨幣。其中,建立在密碼學之上的數字貨幣也被稱為加密貨幣。比特幣就是這種這種數字貨幣的典範。在它橫空出世之後,它又啟發了許多類似的系統。一些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也開始研發自己的數字貨幣。根據發行者的不同,我們可以把數字貨幣分為三種:
1、非金融機構發行的數字貨幣
2008年11月,一個化名為中本聰的人通過發明一種名為區塊鏈的新技術,首次設計出了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也就是比特幣。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完成了比特幣的代碼開發。由於其點對點和電子化的本質,比特幣可以在兩個人之間直接傳遞,而不需要中心化的結算機構。因此,它是一種快速、低成本、無國界的支付體系。
2、商業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一些國際大型金融機構看中了數字貨幣低成本、快速、安全的特點,紛紛開始嘗試利用其底層技術,即區塊鏈技術,來研發它們自己的數字貨幣。比如,瑞銀、德銀、桑坦德銀行和紐約梅隆銀行這四家全球最大的銀行就已經參與其中了。它們的數字貨幣類似上述的數字貨幣,只是其發行者有所不同。尤為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機構開發數字貨幣是為了滿足自己快速清算交易的需求,而非通過替代央行所發行的法幣來挑戰金融現狀。國內的普銀集團也推出了普銀。
3、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一些中央銀行,比如中國人民銀行和英格蘭銀行,也在對數字貨幣進行了一番研究之後,打算推出自己的央行數字貨幣。在技術上,CBDC和上述兩種並無二致,但由於其特殊身份,CBDC在經濟上會產生更大的影響,而這也正是央行想要引入CBDC的原因。
④ 央行盛松成:為什麼央行的數字貨幣才是真正的貨幣
在6月24日召開的首屆大數據金融論壇上,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給出了比較全面的回應:首先,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不是去中心化;其次,與現有電子形式的本位幣不同,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將可能是基於區塊鏈技術、具有分散式賬簿特點的本位幣;第三,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可實現「點對點」支付結算,不需要藉助第三方中心化機構。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數字貨幣會消失,而他們可能會被邊緣化,成為一種資產的類別,例如,現在區塊鏈初創公司ICO大多採用比特幣。有一些平台也會發行自己的代幣,例如分布式內容分享平台DECENT發行了DCT代幣。
⑤ 什麼是代幣,代幣和數字貨幣有什麼區別
代幣是加密的虛擬貨幣。它由一個符號組成,起著表徵的作用。在硬幣圈中,BTC(比特幣)和eth(以太坊)被認為是領先的代幣。市場上發行了越來越多的代幣,代幣有數千種。根據不同的類型,代幣可分為權益代幣、應用代幣和債權代幣。
代幣可以在區塊鏈系統中轉讓和交易,持有人最終可以與發行人交換其代表的外部資產或利益。將外部資產或利益轉換為代幣是一個資產數字化的過程。此時代幣也稱為“區塊鏈資產”。資產支持代幣的基本價值來自其所代表的實際資產的價值。
⑥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網傳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央行強調,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就曾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指出發行虛擬貨幣、ICO等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上述活動。
⑦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DCEP是什麼
DCEP是中國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支付通過某種方式傳輸的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所以,電子支付本身也是有數字貨幣屬性的。
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7)央行數字貨幣成為代幣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作用:
1、避免紙鈔和硬幣的缺點:印製發行成本高、攜帶不便容易匿名、偽造,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的風險;
2、滿足人們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如小額支付;
3、極大節約造幣所需各項成本;
4、疫情之下,減少貨幣交易中的病毒傳播機會;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已經成為一種公共產品或服務,一旦出現服務中斷等極端情況,會對社會經濟活動和群眾生活產生非常大的影響。這就要求人民銀行作為一個公共部門,要提供類似功能的工具和產品,作為相應公共產品的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