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拿金融牌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
① 交易所合規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在我國,金融牌照的種類多達25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第三方支付、徵信等,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他機構分別審批。
央行審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業務: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
(2)《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
2.徵信
主要業務:徵信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徵信業管理條例》
(4)《徵信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1號)
銀監會審批
3.銀行
主要業務:儲蓄、信貸等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4.信託(暫停發放)
主要業務:各類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主要法律: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3)《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5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自2015年6月15日起廢止。
5.金融租賃
主要業務:融資租賃、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自2014年3月13日廢止。
6.貨幣經紀
主要業務:促進衍生品交易、債券交易等經紀服務
主要法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廢止。
7.貸款公司
主要業務:各項貸款、貸款項下的結算、票據貼現
主要法律:
(1)《貸款公司管理規定》(銀監發[2009]76號)
修訂/修改情況:《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9〕6號)自2009年8月11日起廢止。
8.消費金融
主要業務:發放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3年第2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3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廢止。
9.財務公司
主要業務:財務管理服務
主要法律:
(1)《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
證監會審批
10.券商
主要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法》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修訂/修改情況:2017年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業務:公募基金、機構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9月20日證監會令第84號)
(3)《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0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號)自2012年11月1日起廢止。
12.期貨
主要業務:期貨業務
主要法律: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0號)
修訂/修改情況: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個法規廢止:2007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11]33號)、2012年5月10日發布的《關於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11號)。
13.基金銷售
主要業務: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4.基金銷售支付
主要業務: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6.證券公司專業子公司
主要業務:單項或者多項證券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7.證券公司資管
主要業務:客戶資產集合投資,或者客戶資產專項投資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3)《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28號)
修訂/修改情況:以下兩個法規廢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7號)、2012年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
18.股權眾籌
主要業務:股權融資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
修訂/修改情況:《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尚未發布。
保監會審批
19.保險
主要業務:財險、壽險、萬能險;國內外再保險等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
20.保險代理、保險經紀
主要業務:保險中介服務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其他機關審批
21.小額貸款公司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
主要法律: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2)《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2.融資性擔保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貸款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2010年第3號令)
23.融資租賃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主要法律:
(1)《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
(2)《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
(3)《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本)
修訂/修改情況:2016年初,商務部啟動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4.商業保理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權法》
(4)《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5)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
25.典當業務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典當業務
主要法律:
(1)《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
(2)《典當行業監管規定》(商流通發[2012]423號)
② 國內目前有哪些活躍的數字貨幣交易所,運營主體都是誰
目前中國政府對數字貨幣交易所是持否定態度的,尚未有明確監管政策出台。所以大多數交易所名義注冊在海外,但是實際運營主體和實際平台用戶都在國內,部分交易所注冊地也選擇在國內。由於政策不明朗,運營主體多為私人企業或者個人,包括也有部分區塊鏈媒體嘗試開設交易所。不過媒體開設交易所可能面臨更大風險,容易引發從操縱信息到操縱市場的風險。
③ 中國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都有哪些請問找幣有金融牌照嗎合法嗎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
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④ 中國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都有哪些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
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在2019年11月1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的《關於交易場所分支機構未經批准開展經營活動的風險提示》指出:「如有外埠交易場所(重點為金融資產交易所)分支機構在京開展經營活動,屬於違規經營行為。」
(4)中國拿金融牌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可能會滋生諸多不法行為,交易所或是出現不法行為的領域之一。交易所對數字貨幣的幣值穩定存在操縱可能性,但幣值的穩定性和金融體系風險又密切相關,如果幣值波動受到人為操作,這可能帶來資金的不良流動,對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造成影響。
從金融穩定的角度來說,對交易所加大監管,有利維護金融秩序穩定。由於大量資本流入交易所,在商人逐利影響下,很可能引起幣圈ICO的行為出現,導致鏈圈的技術研發缺少必要支持,為了規范市場,有關部門加強交易所監管很有必要性。
⑤ 國內目前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有哪些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有BTCC、雲幣網、有幣、一幣網、中國比特幣。
1、BTCC
最初以「比特幣中國」的名字創立於2011年,總部位於上海,是中國第一家比特幣交易所,也是目前全世界運營歷史最長的比特幣交易所。經過五年成長,BTCC在數字貨幣交易所、礦池、支付網關、用戶錢包、區塊鏈刻字等領域均有布局,已成為一個綜合性服務平台。
注意:
1、投資數字貨幣是非常需要技巧的,同時也是要非常謹慎小心的,畢竟不是誰投資都能賺錢,一個不小心就可能跌入深淵,所以補足這方面知識非常重要。
2、在短期到中期內,你不應該對數字貨幣投資產生太多依賴。在最壞的情況下,你應該准備好承擔全部資金的損失。
⑥ 四大數字貨幣交易所有哪些
市場上數字貨幣交易所比較多的,不過面對社會對數字貨幣交易的管控,很多數字貨幣交易所都有所限制。不過有一家合規的數字貨幣交易所發展勢頭還不錯,近期融資了4.21億美元,驚動了整個數字貨幣行業。就是FTX交易所,如果你也是個體育愛好者,一定還知道FTX交易所與邁阿密熱火隊合作,邁阿密熱火隊主體育場被命名為FTX體育場,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 (MLB) 超級巨星 Shohei Ohtani 也成為了FTX的品牌大使。
⑦ 國內有多少數字貨幣交易所
中國三大交易所或者五大交易所。
三大交易所是指:比特幣中國、OK、火幣。
五大交易所指:比特幣中國、OK、火幣、中國比特幣、比特幣交易網。
其它數字貨幣交易所還有比特兒、聚幣網、福源幣交易平台等等。
⑧ 數字貨幣交易所牌照有什麼用呢
牌照持有運營方允許作為以下實體運作:
1. 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兌換服務的提供者;
2. 虛擬貨幣錢包服務的提供者。
有牌照的交易所就能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嗎?不一定,錢只有在銀行和自己身上相對來說是最安全的
⑨ 國內知名數字貨幣交易所有哪些
國內知名數字貨幣交易所有幣斯達克交易所、BBVIP交易所、MGS交易所、EZB牛市交易所、CoinCoin幣幣交易所等。
1、幣斯達克交易所
幣斯達克交易所app,一款全新的區塊鏈貨幣交易軟體 ,讓全國客戶輕松享受交易服務的客戶端應用,平台為用戶提供了一個安全的交易環境,支持多種貨幣交易,還有最新的區塊鏈資訊,支持多語言本地化,能更好地了解市場行情,幫助用戶合理化賺錢。
4、EZB牛市交易所
EZB牛市交易所是一款很多人都非常喜歡的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所,有著法幣交易、杠桿期貨、DTZ自貿區等等功能,支持多種數字貨幣交易,可以隨時隨地進行買賣。新用戶注冊即送10URUS ,每邀請一人即可獲得1URUS。注冊實名認證後幣秒到賬,價值70+,推廣擴散更是福利等等。
5、CoinCoin幣幣交易所
CoinCoin幣幣交易所app ,一款專業的區塊鏈貨幣交易軟體 ,軟體為用戶提供了多種貨幣交易,在這里還能實時了解幣圈動態,查看貨幣漲幅情況,目前支持BTC與其他資產的撮合交易,平台支持7種國際化語言英語、支持BTC交易區, ETH交易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