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部門如何看待數字貨幣
㈠ 監管局關閉了所有虛擬數字貨幣平台是否意味著虛擬貨幣全部崩盤了
因為泡沫太大,走不下去了,只能關網,不過dgc的泡沫就非常小,因為它的拆分是由市場的銷售業績決定的,不是誰說拆分就拆分的,這就保證了泡沫最小化,才能走的更長遠
㈡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截至2020年5月,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中國監管部門如何看待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資金和財產,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轉移資金、財產。
第十二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現金融機構為非法金融機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的,應當責令該金融機構立即停止有關業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有關資金。
㈢ 數字貨幣是真是假國家一定監管,要是假的,被騙的是百姓,對國家也沒有好處的,被騙的會持力不住
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樣翻新、投機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相關融資主體通過違規發售、流通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其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規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沖擊。
㈣ 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㈤ 多家元宇宙概念公司被監管部門問詢,我們應該如何理性看待元宇宙
理性看待投資和理性看待行業不一樣。
現階段表現好的一些上市公司,和元宇宙相關基本面好不好,沒什麼關系。
主要是。。。。前期跌得多,裡面成勢力的機構少,拉升比較容易,砸盤的力量比較小。
這和我之前說氫能源一個意思,長遠的發展方向在當下突然概念火爆了,漲得好和基本面關系不大。不要試圖用基本面去選擇投資目標,也不要在行情到頂的時候自己真的相信業務邏輯。
是不是重要發展方向?是
基本面如何?不怎麼樣
元宇宙於投資和產業的意義是將過去幾年比較零散的投資概念進行了「統合」。
數字孿生、AR/VR/MR硬體、數字貨幣,等等等等。
在元宇宙這個大的理念下,很多事情做起來就更有邏輯。
上述這些行業在過去幾個月內,沒什麼顯著變化,也就更談不上業績。
雙十一誰也沒去有意識地采購AR/VR/MR設備對吧,蘋果說了很久,現在預計也是明年上半年才出。(做硬體邏輯投資的倒是值得思考一下這個邏輯)
數字孿生了真么久,還是To B收入模型;
數字貨幣。。。。。。。不提了
㈥ 中國搞數字貨幣到底意義在哪裡
你好,數字人民幣取代紙質人民幣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就像時代從實體走上電商,人民幣也從線下來到線上,它的功能與紙鈔完全一樣的,就是紙鈔的數字版。
目前中國搞的數字貨幣屬於領先技術,短期內勢必會加速自身的數字貨幣建設,以尋求與DCEP的差距。不過,DCEP能夠最終實現助推人民幣國家化,仍然還是取決於國內經濟的平穩增長以及人民幣自身的國際流通能力,並不是單純取決於人民幣的數字化技術,任重道遠是必不可少的。
㈦ 如何看待央行數字貨幣DCEP
通俗的來講,DCEP就是由國家發行的「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貨幣」,它可以將市面紙幣完全替代,與紙幣擁有同等的功能與屬性。DCEP的發布重新定義了數字貨幣所代表的內容。過往比特幣,以太坊等貨幣也擁有數字貨幣或加密貨幣等多個別稱,現在數字貨幣需要從這些別稱中剔除。
在定位方面,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是簡單的紙鈔數字化,而是要替代M0(紙鈔和硬幣),改變基礎貨幣的形態。M0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即銀行體系以外各個單位的庫存現金和居民的手持現金之和。紙鈔數字化一般指的是線上代替線下,比如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屬於線上支付,但是其二者都需要綁定銀行卡才能支付。而DCEP卻沒有這個限制,也就是說,在使用DCEP進行支付的時候,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
數字貨幣這個名字,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但DCEP與它們相比存在一個根本性的區別: DCEP是中心化的,而比特幣去中心化的。
准確來說,DCEP是一種主權信用貨幣,而後兩者卻是「貨幣非國家化」思想的產物。紙鈔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其之所以能夠履行貨幣職能,是因為有國家信用作為支撐,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而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本質上是一種私人貨幣,並沒有穩固的信用基礎。所以,任何一種有自己開采演算法、遵循P2P協議、限量、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並且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都可以是比特幣的替代品。
相比較而言,如果說有DCEP的替代品的話,也只能是其他形態的人民幣,比如紙鈔和硬幣。也就是說,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DCEP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不會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發生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