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數字幣問答 » 以國企詐騙數字貨幣

以國企詐騙數字貨幣

發布時間: 2021-04-22 10:40:57

『壹』 數字貨幣被騙公安不給立案怎麼辦

早在去年初就有人向我咨詢交費參與「數字貨幣」問題,並說對方承諾了高額回報率。我的答復是不要參與,即使以後推行數字貨幣也需要制定相應的市場規則。現在交費(好象也是二千元左右)具有詐騙風險。結果,對方沒有加入而逃避了損失。

『貳』 國企遭詐騙造成重大損失,一把手要擔刑責嗎

如果是經過一把手同意一把手要負責,如果是出納擅自行為則一把手不會負刑事責任,但是有可能會受紀律處分

『叄』 數字貨幣已被中國人民銀行定性為傳銷和詐騙嗎

彷彿是的。
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以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請廣大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愛護人民幣,共同維護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
央行貨幣金銀局的職能包括擬訂有關貨幣發行和黃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貨幣工作等。

『肆』 數字貨幣被騙能立案嗎

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多名虛擬貨幣詐騙案的受害者稱:他們向當地警方報案時被拒絕立案,理由是虛擬貨幣無法估價,難以達到盜竊罪或詐騙罪的起點損失金額。此種情況可能是受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影響。一般來說,詐騙等侵犯財產權的犯罪都有「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但《公告》中明確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因此,公安機關難以認可交易平台所顯示的虛擬貨幣價格,在受害者遭遇虛擬貨幣詐騙時也難以對虛擬貨幣的價值做出估算,進而無法確定案情是否達到立案標准。

『伍』 本人也是參與者,推廣數字貨幣,會員告我們是詐騙罪,請問需要找什麼有利證據翻案

可悲啊,犯罪了連自己還不知道。自願 就是 最不靠譜的翻案證據。

『陸』 現在涉及全國的數字貨幣詐騙案,受害者的錢能追回來嗎

可以解決提現追回,不要驚慌,保留好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證據。找正規維權公司幫你追回。國內平台大部分不合規,盡量規避操作,不貪暴利!其實被外匯,期權等黑平台騙了也不要害怕灰心,及時收集自己的維權材料,是可以追回的。入金記錄,交易記錄,銀行流水等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維權材料,在平台還沒跑路徹底關網前把本金追回。

『柒』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7)以國企詐騙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

『捌』 數字貨幣被騙,怎麼維權

數字貨幣是可以用來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術,如今卻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並以其名義進行營銷和詐騙,利用普通百姓對數字貨幣的不了解,去誘騙投資,坑騙投資人。

一般情況下,我們投資者或受騙者應當准備以下證據:

1、相關聊天記錄與分析師或代理商或喊單人員的聊天記錄是最基礎的證據,因為這類證據能夠充分反映我們受騙者受騙的整個過程,相關業務人員在聊天過程中產生的違法違規的地方,能夠在聊天記錄中得到充分反映。

2、相關出入金記錄此類證據是投資者或受騙者自己銀行賬戶的出入金情況,能夠反映受騙者投入的資金情況,以及出金情況,兩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資者的全部資金損失。這類證據受騙者基本都能保存,只需要去銀行列印一下銀行流水即可。

以上證據是投資者或受騙者應當具備的基礎證據,但不是所有證據。在唯權的過程中,如果這些基礎證據都沒有或不全,那麼唯權的難度就會增加,但是正義之光仍然願意拿起法律的武器來幫你維護你的切身利益!願意給予最專業的法律援助!承諾唯權不成功不收取一絲一毫的費用!

熱點內容
做一個區塊鏈加商場平台價格 發布:2025-06-22 01:23:19 瀏覽:14
區塊鏈在現實社會如何用 發布:2025-06-22 01:22:32 瀏覽:91
中國區塊鏈專利有多少 發布:2025-06-22 01:05:49 瀏覽:524
礦機是不是騙人的 發布:2025-06-22 00:38:18 瀏覽:658
簡易steam礦池 發布:2025-06-22 00:28:55 瀏覽:804
阿拉丁l2礦機固件 發布:2025-06-21 23:53:19 瀏覽:493
word中的數字改成貨幣形 發布:2025-06-21 23:52:34 瀏覽:140
kol幣圈投資價值 發布:2025-06-21 23:33:24 瀏覽:503
中國區塊鏈金融學會 發布:2025-06-21 23:31:38 瀏覽:657
比特幣以太坊黑客攻擊英國 發布:2025-06-21 23:17:48 瀏覽: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