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數字貨幣銀行是什麼
『壹』 銀行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我們在網上用的Q幣或其他的游戲幣等虛擬貨幣,嚴格意義上說是虛擬商品,或者中間商品,不算貨幣,不具備法定貨幣的購買能力。而市面上談論較多的比特幣也不同,那是一種利用區塊鏈技術實現的一種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容易為洗錢提供便利。因此,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不應該被照搬應用。央行如果發行數字貨幣,應該是一種中心化的貨幣,由央行發行的、加密的、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符合被監管等要求。
前幾天印度總理莫迪宣布發行新型貨幣,旨在打擊偷稅漏稅和洗錢行為。而其實,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如果技術過硬,機製成熟,相信會有更好的效果。因為數字貨幣,除了防造假以外,藉助區塊鏈技術產生的數字貨幣,讓資金數據具有了可追蹤以及透明度高等特點。這些特點還可以用於宏觀數據統計和監控方面,對進行大數據風控都有積極意義。
對於銀行數字貨幣是什麼來說,央行今年1月20日的那次會議上要求,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要積極吸收國內外數字貨幣研究的重要成果和實踐經驗,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推進,建立更為有效的組織保障機制,進一步明確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戰略目標,做好關鍵技術攻關,研究數字貨幣的多場景應用,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貳』 數字貨幣是什麼幾大銀行創辦的新型數字貨幣是什麼
數字貨幣,英語為digital currency。最著名的就是比特幣了。不管幾大,商業銀行都沒有創辦新型數字貨幣,這在我國也是不可能的。在我國沒有央行爸爸的批准想都不要想,而且央行爸爸也明確表示了這事兒不可能。
自己可以去央行網站上看下公告。當心被傳銷了
『叄』 什麼叫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1]。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2]。
中文名
數字貨幣
外文名
Digital Currency
代表幣種
比特幣
簡稱
DIGICCY
快速
導航
類型交易模式特點影響應用
定義
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②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③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3]。
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於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路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進行了對比[3]。
電子貨幣
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
發行主體
金融機構
網路運營商
無
使用范圍
一般不限
網路企業內部
不限
發行數量
法幣決定
發行主體決定
數量一定
展開全部
類型
按照數字貨幣與實體經濟及真實貨幣之間的關系,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
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信貸;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2]。
交易模式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者[4]。
交易平台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部分則充當做市商,這些交易平台的盈利來源於投資者交易或提現時的手續費用和持有數字貨幣帶來的溢價收入。交易量較大的平台有 Bitstamp、Gathub、Ripple Singapore、SnapSwap 以及昔日比特幣交易最大平台日本 Mt.Gox 和中國新秀瑞狐等[4]。
數字貨幣通過平台進行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投資者首先要注冊賬戶,同時獲得數字貨幣賬戶和美元或者其他外匯賬戶。
(2) 用戶可以用現金賬戶中的錢買賣數字貨幣,就像買賣股票和期貨一樣。
(3) 交易平台會將買入請求和賣出請求按照規則進行排序後開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4) 由於用戶提交買入賣出量之間的差異,一個買入或賣出請求可能部分被執行。
數字貨幣通過運營公司交易的模式為: 以瑞波幣為例,瑞波幣由專業運營公司OpenCoin 運營,Ripple 協議最初是基於支付手段設計的,設計思路是基於熟人關系網和信任鏈。要使用 Ripple 網路進行匯款或借貸,前提是在網路中收款人與付款人必須是朋友( 互相建立了信任關系) ,或者有共同的朋友( 經過朋友的傳遞形成信任鏈) ,否則無法在該用戶與其他用戶之間建立信任鏈,轉賬無法進行[4]。
特點
交易成本低
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相較於向支付服務供應商提供高額手續費的跨境支付[2]。
交易速度快
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2]。
高度匿名性
除了實物形式的貨幣能夠實現無中介參與的點對點交易外,數字貨幣相比於其它電子支付方式的優勢之一就在於支持遠程的點對點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為中介,交易雙方可以 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完成交易而無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夠保護交易者的隱私,但同時也給網路犯罪創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錢和其它犯罪活動等所利用[2]。
影響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5]。
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且能發揮貨幣的職能,就會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並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被創造於銀行體系之外,發行量完全取決於發行者的意願,因此會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再加上當局無法監測數字貨幣的發行及流通,導致無法精準判斷經濟運行情況,給政策制定帶來困擾,同時也會削弱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2]。
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影響
基於分布式分類賬技術進行價值交換的分散機制改變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所依賴的總額和凈額結算的基本設置。分布式分類賬的使用也會給交易、清算和結算帶來挑戰,因為它能促進不同市場和基礎設施中傳統服務供應商的非中介化。這些變革可能對零售支付體系以外的市場基礎設施產生潛在影響,如大額支付體系,證券結算體系或交易資料庫[2]。
對廣義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的影響
數字貨幣和基於分布式分類賬的技術如果被廣泛使用,就會對金融體系現在的參與者特別是銀行的中介作用帶來挑戰。銀行是金融中介,履行代理監督者的職責,代表存款人對借款人進行監督。通常,銀行也開展流動性和到期轉換業務,實現資金從存款人到借款人的融通。如果數字貨幣和分布式分類賬被廣泛使用,任何隨後的非中介化都可能對儲蓄或信貸評估機制產生影響[2]。
安全隱患與金融穩定的影響
假定數字貨幣被公眾所認可,其使用大幅增加並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法定貨幣,則與數字貨幣有關的用戶終端遭到網路攻擊等負面事件會引起幣值的波動,進而對金融秩序和實體經濟產生影響。此外,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通常在最初為少數人持有,如比特幣在 2010 年 5 月發生的第一次購物是 1 萬 BTC 購買了 25 美元的比薩餅,到 2013 年底的三年多時間里每個比特幣的價格漲到 1200 美元[6]。
應用
快捷、經濟和安全的支付結算
跨境支付助力人民幣國際化。2015 年全國涉及經常類項目跨境支付的結算量約為 8萬億元人民幣,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需要低成本、高效率、低風險的跨國支付與結算產品和方案。根據麥肯錫的測算,從全球范圍看,區塊鏈技術在B2B跨境支付與結算業務中的應用將可使每筆交易成本從約 26 美元下降到 15 美元,即區塊鏈應用可以幫助跨境支付與結算業務交易參與方節省約 40% 的交易成本,其中約 30% 為中轉銀行的支付網路維護費用,10% 為合規、差錯調查以及外匯匯兌成本[7]。未來,利用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技術打造的點對點支付方式將省去第三方金融機構的中間環節,不但 24小時實時支付、實時到賬、無隱性成本,也有助於降低跨境電商資金風險及滿足跨境電商對支付清算服務的及時性、便捷性需求[4]。
低成本的資金轉移和小額支付。電子支付使流通中現金在貨幣總量中的比重不斷下降。2015 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共發生電子支付業務 1052.34 億筆,金額 2506.23 萬億元。其中,移動支付業務 138.37 億筆,金額 108.22萬億元,分別是 2013 年的 8 倍和 11 倍。在第三方支付方面,2015 年非銀行支付機構累計發生網路支付業務 821.45 億筆,金額 48.48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 119.51% 和 100.16% 。eMarketer 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 年中國手機移動互聯網零售額 3340 億美元,是美國的 4倍; 支付寶交易額則是 PayPal 的 3 倍多。美國金融業發達,但美聯儲的數據表明,仍有 11% 的消費者享受不到銀行服務、11% 消費者未充分享受銀行服務。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化,這些人群可以更容易運用銀行數字貨幣支付服務。中國手機普及率 94.5 部/百人,而只有64% 的人擁有銀行賬戶,銀行可以積極開拓大量無法獲得銀行賬戶但通過互聯網對接的客戶。其中一個途徑就是,通過數字貨幣建立數字錢包,在金融覆蓋不足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實現更低成本、更安全的小額支付和資金轉移,實現中間業務收入增加[4]。
抵押品物權數字化
目前,銀行電子化的貸款流程和處理流程仍然存在大量重復的人力工作,而作為貸款發放的基礎支撐,很多抵押品存在定價不實或抵押多次甚至無抵押品等情況。可以考慮利用數字貨幣對銀行的抵押品進行定價和交易追蹤: 理論上,通過智能合約的自動實現,將消除抵押品被多次抵押的情況; 利用數字貨幣來發放貸款並構建數字化流程將使銀行業精簡成本、提高效率,數字化的抵押貸款申請流程可以在雲端以自動化的方式建立和處理[4]。
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
近年來,基於商業匯票的各類票據市場業務快速增長,票據理財產品成為互聯網理財的熱門領域,但國內現行的匯票業務仍有約70% 為紙質交易,供應鏈金融也還高度依賴人工成本。未來如果實現票據數字貨幣化並採用區塊鏈交易,將使票據、資金、理財計劃等相關信息更加透明,藉助智能合約生成借貸雙方不可偽造、公開唯一的電子合同,直接實現點對點的價值傳遞,不需要特定的實物票據或是中心系統進行控制和驗證,能防止一票多賣,及時追蹤到資金流向,保障投資者權利,降低監管方成本
『肆』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也稱虛擬貨幣,但不等同於區塊鏈,只有擁有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才是安全公正的,如需深入了解建議下載個小鏈財經app,裡面有很多這方面的內容可以學習。
『伍』 什麼是數字貨幣,如何理解呢
『陸』 dcep是什麼幣
數字貨幣。
DCEP意義 包括:
第一,DCEP能追蹤每筆交易的去向,在現金支付淘汰後,在只有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的環境下,每筆交易對於監管機構都是完全透明的。資金流向被記錄,對流通進行有效管控,如遇違法問題,可直接溯源查找資金來源。
第二,從全球意義來看,若DCEP可快速推廣到全球,其他主權國家接受和允許DCEP,可繞過美元和SWIFT結算體系,重新建立一套新的電子結算體系,實現人民幣國際化。
第三,中央銀行在數字人民幣體系中居於中心地位(中央銀行主管數字人民幣),負責向指定商業銀行批發數字人民幣並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流通服務。數字人民幣就是商業銀行的網上支付服務,所有平台都必須支持(它是法定貨幣),從而擺脫兩家私人互聯網巨頭掌握全國數字支付數據的現實尷尬。
拓展資料:
不是加密貨幣
DCEP和區塊鏈加密貨幣是兩個完全不同物種,雖然其也有可追溯性、不可篡改這些區塊鏈技術的基本特點。 引用人民銀行一位副行長講話,「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流通中現金??國家有必要利用新技術對現金進行數字化,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通用性的基礎貨幣??」。也就是說數字人民幣根本不是加密貨幣,而是人民幣現金的數字形式,主要用於網上支付。 如果非要找個加密貨幣做比較,最多有些像泰達幣USDT(一種穩定幣,以美元支撐,等比例兌換)。
DCEP主要代替的是流通中的貨幣M0,即生活中購物等一些小零錢。M0的特點就是高頻、小額。 5. DCEP的好處。
(1)雙離線支付,滿足在無網路信號時的電子支付需求。 只要雙方手機上都有數字人民幣錢包,不需連網,只要手機碰一碰(藉助NFC),就能支付數字貨幣。 其實離線支付功能並不新鮮,微信和支付寶都早已實現了。區塊鏈使用輕客戶端,即一個客戶端只下載區塊鏈塊頭,通過演算法驗證查驗鏈上結果,用輕量級替代全節點早已是一個很成熟的方案。 當然「雙離線支付」因為無法在第一時間進行驗證,面臨一定安全風險,一般也只能用於小額支付場景。
(2)其餘的好處均是中心化支付結算系統的一些好處,沒有特別,比如: 安全性更高:發生盜用,因為是實名錢包,有掛失功能; 多終端選擇:不願用或沒有能力用智能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或其他的硬體; 多信息強度:根據掌握客戶信息的強度不同,把數字人民幣錢包分成幾個等級。如大額支付或轉賬,則必須通過信息強度高的實名錢包; 點對點交付:通過數字貨幣智能合約的方式,可以實現定點到人交付。民生資金,可以發放到群眾的數字錢包上,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的可能性;
(3)非常重要的一點。 微信支付寶支付,不僅會在商家留下個人信息,同時個人在兩家掌握全量數據的巨頭面前是透明人;而如果是用DCEP,不會給對方留下任何信息。所有信息都將集中在人行,當然更易保證「三反」,即反洗錢、反逃稅、反恐怖融資
『柒』 ICC數字貨幣銀行在中國合法嗎
央行不承認數字貨幣
央行在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全面叫停,9月14日後相關代幣平台相繼了下架產品或停止交易。這則新聞爆出來之後數字貨幣就沸騰了。
不禁有人質疑:ICO覆滅了,比特幣平台關閉,數字貨幣是不是終結了?這里央行給出了答案,央行報道在今年春節前後,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中國主權數字貨幣將加快到來。那麼會有人疑問難道中國會出自己的比特幣?在這里小編跟大家說一說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有別於虛擬貨幣,不是比特幣也不是Q幣!也就是說區別於比特幣,以太幣這類的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只能在網路中封閉流通,就好比騰訊的Q幣和大大神軟體協同產業生態鏈平台上的大神幣,它們只能用於自身產品的一種使用。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國際尚無統一定義。央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認為,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而與之對應,虛擬貨幣也稱為非法定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就曾表示過,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捌』 數字貨幣,有何涵義
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electronic money或electronic currency)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與紙幣和硬幣等實物不同)。
它展示了類似於實物貨幣的屬性,但可以允許即時交易和無邊界所有權轉移。實例包括虛擬貨幣、密碼貨幣以及中央銀行發行的在計算機資料庫中記賬的貨幣(包括數字基礎貨幣)。
像傳統貨幣一樣,這些貨幣可能被用來購買實物商品和服務,但也可能在某些社區被限制,例如在網路游戲中使用。
數字貨幣是電子記錄在儲值卡或其他設備上的貨幣余額。電子貨幣的另一種形式是網路貨幣,它允許在計算機網路,尤其是互聯網上進行價值轉移。電子貨幣也是對私人銀行或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
數字貨幣既可以是集中的,即有控制貨幣供應的中心點,也可以是分散的,即控制權可以有不同的來源。
『玖』 數字貨幣平台開發,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平台開發需要專業的人士去負責,不過現在數字貨幣技術已經成熟,開發難度已經變得非常簡單,已經成為了一個標准化的技術。現在的數字貨幣技術不在是亮點,亮點是這種數字貨幣的應用場景。
比特幣誕生並火爆全球靠的是理念,這種理念走在了時代的前言,但是比特幣已經先入為主,其它數字貨幣已經無法將其取代。雖然,後來的一些山寨幣也曾火爆一時,但最終還是慢慢的低沉下去,只有比特幣堅挺了下來。普銀則另闢捷徑,作為一種本位制數字貨幣出現,背後有相關茶葉資產的背書,其價值是獲得社會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