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監管會議
A.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是什麼時候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宣布對數字貨幣研究取得階段性成果。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出席會議,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主持會議。會議肯定了數字貨幣在降低傳統貨幣發行等方面的價值,並表示央行在探索發行數字貨幣。
但是,後來周小川表示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瑞泰幣、活力幣這些數字加密貨幣是不同的。
B. 2022年數字貨幣大會在哪裡開,什麼時候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22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數字人民幣,字母縮寫按照國際使用慣例暫定為「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1]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 [1] 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34]
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C. 央行要如何整頓清理各類虛擬貨幣
3月28日,央行召開2018年全國貨幣金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指出,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扎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從嚴加強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人民幣質量管控,開展大額現金管理,依法合規構建現金清分企業監管體系,開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著力構建「五位一體」的反假貨幣工作機制。
從全球數字貨幣監管實踐來看,中國採取了較為嚴格的監管方式,但不意味著中國可在全球金融創新浪潮中置身事外。未來,中國應積極參與數字貨幣的全球治理,提升中國在數字貨幣發展及監管規則制定等方面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D. 央行2022會議對數字貨幣是不是利空
不是。
央行一直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推進研發和場景測試,各大行內部研發一般由總行網路金融部門負責,具體推出目前還沒有時間表。但是確定了數個試點數字貨幣的內部場景,經過前期的多次測試和准備工作,內部試點條件基本成熟,目前已在深圳等地內部App試點部分內部場景支付。
俗話說,堵不如疏,既然未來的發展是如此,在疏的同時,加入到前進中去,所以,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舉措是非常正確和及時的。所以,央行數字貨幣未來一定會參與支持其他優秀幣種的交易。
E. 中國數字貨幣「呼之欲出」的機會
央行數字貨幣已進入到試運行階段。這意味著,中國央行將成為全球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實際應用的央行。
這一消息引起包括筆者在內業界人士的注目。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正在全球擴散,正在被全球投資者青睞。國際大金融集團紛紛斥巨資投資於數字貨幣,目的在於掌控未來貨幣控制權。
誰擁有貨幣控制權誰就會擁有一切經濟權,就會在世界經濟金融中占盡先機。英鎊成為國際貨幣時,英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那時英國國際貿易佔全球80%以上。二戰後,美元成為國際貨幣後,美國從中獲得與攫取的巨大利益就不必言說了,
然後,正是這種主權貨幣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通過超發貨幣,釀造通脹,無形中剝奪了全球民眾的財富。民眾早已厭惡了主權國家亂發貨幣,隱形奪取百姓財富的現象。這就是比特幣一出現就引起社會反響與認可的原因之一。
比特幣挖掘的有限性,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科學性,去中心化的可記錄可追尋的透明性,擺脫了主權國家亂發貨幣的情況,根除超發貨幣的土壤。這是金融機構紛紛研究投入區塊鏈數字貨幣的因素。
2016年8月全球最大的四家銀行已經開始合作研發一種新形式數字貨幣,他們相信這種數字貨幣將成為利用區塊鏈(blockchain)清算和結算金融交易的行業標准。區塊鏈是支撐比特幣(bitcoin)背後的技術。
率先研發出「多功能結算幣」(utility settlement coin)的瑞銀(UBS),已聯手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桑坦德銀行(Santander)、紐約梅隆銀行(BNY Mellon)——以及經紀公司毅聯匯業(ICAP)一道向各國央行推介這一理念,爭取在2018年初將其投入商用。
同時民間包括比特幣在內的數字貨幣發展十分迅速。但是,面對金融機構、科技公司與民間投資的熱情,似乎各國央行卻無動於衷。
在這種情況下,在比特幣被炒作的最為兇猛的中國,中國央行率先出手了。早在2016年1月份,央行就召開了數字貨幣研討會,周小川親自出席會議並講話。
中國金融企業研究數字貨幣也非常踴躍。也就在2017年1月底平安集團、微眾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大成基金等40多家知名金融機構共同籌建了首個中國(深圳)Fintech數字貨幣聯盟及中國(深圳)Fintech研究院。深圳將有望成為國內首個試點數字貨幣運營的城市。
同時,中國數字貨幣平台中眾多比特幣網站瘋狂炒作數字貨幣的做法,早就進入到中國央行的視野,央行對其監管就沒有停歇過。在這個監管過程中,央行從中了解與學習比特幣機理知識,收獲多多,對其未來發展重要性甚至懼怕畏懼之心理油然而生。筆者常說,數字貨幣的誕生極有可能革了央行的命。因為以比特幣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數字貨幣,使得每一個人都是貨幣的發行者。在這種心理懼怕與危機下,中國央行提前下手了。目的還是掌控數字貨幣的發行權,維護央行控制貨幣發行的本質職能。
就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央行參事盛松成稱,私人數字貨幣削弱貨幣政策有效性,威脅金融穩定,倒逼貨幣當局開始研究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可保留貨幣主權的控制力,更好服務於貨幣政策,而不僅是為了取代紙幣現金流通。一語道破天機。可以看出,央行研究數字貨幣目的還是為了維護統治者牢牢掌控貨幣大權。
中國央行或與其他國家不同。在北歐的瑞典,央行將考慮各種問題,包括技術、法律、實施和安全問題,並期望在兩年內作出是否發行「電子克朗」(ekrona)的決定。目的在於禁止流通實物現金,成為第一個完全使用「數字現金」的社會。具體情況來看,瑞典已經是一個基本脫離現金的國家。瑞典現金流通額與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已經從1950年的近10%降至1.5%左右。當地的銀行分支不斷減少現金處理業務,自動取款機也相當稀少。一些商店已經完全停止接受現金支付。
數字貨幣是一個大概念。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的「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密碼貨幣指不依託任何實物,使用密碼演算法的數字貨幣,現指代英文Cryptocurrency(意指比特幣類數字貨幣,且包括比特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比特股等,是一種依靠密碼技術和校驗技術來創建,分發和維持的數字貨幣。密碼貨幣的特點在其運用了點對點技術且每個人都有發行它。密碼貨幣分為開放式采礦型密碼數字貨幣(以比特幣為代表)和發行式密碼數字貨幣。
目前大多數機構包括中國央行主要研究的是密碼數字貨幣。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央行一統數字貨幣的目的,與密碼數字貨幣誕生的初衷是矛盾的。數字貨幣或使得央行根本無法控制的。
但無論如何,中國央行都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F. 中國數字貨幣有哪些
一般優秀的數字貨幣多為舶來品,例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等等。但國內的元寶幣、瑞泰幣、比特元以及歐陸眾籌不同眾籌項目的代幣都是優秀的數字貨幣。
拓展資料
數碼貨幣(英語:Digital currency,又譯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目前,任何政府的中央銀行都沒有表示要發行數碼貨幣,數碼貨幣也不一定要有基準貨幣和中央銀行。
它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現在的數碼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
G. G20各國對數字貨幣態度都是怎樣的
在G20會議上,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看法不盡相同,有的極力抵制,有的積極監管,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各G20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加拿大
加拿大證券監督機構(簡稱CSA)發表聲明稱,考慮到ICO發行全流程,許多ICO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並要求他們遵守證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所通過的衍生品法律的約束,包括貿易報告規則。監管機構表示,歡迎即將進行ICO的企業進入「監管沙盒」,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新的金融產品。
印度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著手規劃監管印度比特幣市場的指導方針。另外,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金融監管委員會,並和印度儲備銀行(RBI)官員召開了會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
H. 我想參與數字貨幣的交易,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如果想要參與數字貨幣的交易,必須要了解數字貨幣生態系統。
數字貨幣交易所
可以說,數字貨幣交易所是整個行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數字貨幣交易所為投資者和交易者提供了買賣數字貨幣的資金通道,同時,交易所的交易活動決定了當前許多數字資產的價格。
據CoinMarketCap顯示,數字貨幣交易所的資金流動巨大,前五名交易所的日均交易量超過30億美元。
全球有數百個數字貨幣交易所,一些在全球范圍內針對主流市場開展業務,而一些側重於小眾市場。
例如,AAX致力於為數字貨幣交易者和機構投資者提供服務,將數字貨幣世界與全球經濟融合起來,並使用LSEG Technology支持的撮合引擎提供無以倫比的一流技術能力。
許多替代幣在推出後不久,就成功占據了一定的市場份額。數字貨幣交易所的共同點,在於他們共同為這些替代幣提供了發展土壤。
數字貨幣不再僅限於比特幣。其他數字貨幣資產,例如ETH,XRP,BCH,USDT,LTC,EOS,XTZ等,都在許多數字貨幣交易商的投資組合和多元化策略中佔有一席之地。
目前,數字貨幣交易與外匯交易有很多相似之處,因為外匯中使用的基本原理,工具,指標和策略也適用於數字貨幣交易。AAX學院的數字貨幣交易板塊,深入廣泛地討論了這些主題。
區塊鏈協議
區塊鏈是讓數字貨幣成為可能的底層技術。區塊鏈協議多種多樣,每種協議的技術特性和優缺點都略有不同。
例如,比特幣區塊鏈依靠挖礦和POW (工作量證明) 機制來處理交易,而另一個區塊鏈可能無需挖礦而採用DPOS (委託權益證明) 機制。 除了比特幣區塊鏈之外,其他值得注意的協議還有ETH,Hyperledger,EOS,XLM,IOST,KIN,TRX和STEEM。在這些區塊鏈協議中,在推動整個數字貨幣生態系統的快速創新方面,ETH(以太坊)值得稱贊。
以太坊平台由Vitalik Buterin創建,標志著開發人員使用自帶的編程語言Solidity,能夠更好地利用該平台的資源。以太坊讓區塊鏈技術風靡一時,在智能合約和自定義通證的基礎上,創造了創新型去中心化應用程序的新世界。目前大多數替代幣都基於以太坊的ERC20標准。
區中心化金融運動,或簡稱DeFi,也基本上建立在以太坊區塊鏈協議的基礎上。
金融服務
對於傳統金融中存在的每項服務,基於以太坊的DeFi應用都有相應的替代版本供所有人訪問。 DeFi應用程序允許用戶創建穩定幣,借出資金並賺取利息,發送和接收付款,獲得貸款,進行交易,在預測市場上持倉,進入房地產領域等等。 智能合約是使去中心化服務成為可能的關鍵。一旦滿足某些條件,智能合約就會自動執行預先約定的活動。
同時,傳統金融也開始轉向為數字貨幣領域提供新的定製服務。目前,有些基金經理為投資者提供了將數字貨幣加入投資組合的選項,託管方為在數字貨幣上投入大量資金的投資者提供安全服務,而主流媒體(如彭博社)上的許多分析師也對數字貨幣產生了濃厚興趣。
數字貨幣硬體
對於喜歡親手打造安全措施的人來說,龐大的數字貨幣硬體市場可以為專業交易員和長期持有者(HODLer)提供所需的工具。Trezor和Ledger是最具盛名的硬體錢包,兩者本質上為數字貨幣交易者提供了相同的價值,即更加安全的存儲數字貨幣的方式。
當然,存儲在硬體錢包中的數字貨幣無法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因此,數字貨幣交易者通常根據自身的交易風格偏好,按照一定的比率在硬體錢包和交易所之間進行資金分配。
數據聚合商和區塊鏈分析
跨區塊鏈的活動如此之多,因此產生了大量數據,也催生了子行業,即數據聚合商和區塊鏈分析行業的涌現。 CoinMarketCap這樣的公司,是快速檢查數字貨幣和交易所數據的首選來源。他們收集交易量,流動性,市值,價格走勢,流通量和整個行業的統計數據,例如貨幣總數,市場數量,行業市值和BTC市值佔比。
對區塊鏈分析更感興趣的人,可以在Blocktivity這樣的網站中找到所需數據。在這里,你可以查看每個單獨的區塊鏈協議的相關數據,包括最近24小時的操作數量,最近7天的平均操作數量,市值以及CUI指數,即當前區塊鏈協議實際用量之後的剩餘可用容量。總而言之,這些網站可以提供針對區塊鏈行業的寶貴見解。
例如,以太坊在過去7天的平均操作數量為66.7萬次,CUI略高於50%,而EOS在同一時間范圍內的平均操作數量為6,300萬次,CUI略低於50%。技術上來說,EOS協議的性能比以太坊更為強大。但是,這也無法阻止以太坊占據最主流幣種總市值的70%。
數字貨幣媒體和會議
當今世界,幾乎每個人都是內容的發布者。沒有自媒體行業,如此規模龐大的行業將不復存在。數字貨幣催生了廣泛的媒體格局,涵蓋了針對貨幣,公鏈和代碼的新聞媒體,KOL和相關會議。
數字貨幣頭部媒體包括Coindesk,Cointelegraph,Bitcoin Magazine,Decrypt,CCN,Bitcoinist,NewsBTC等。有些KOLs同樣聲名赫赫,有時受眾甚至超過了新聞媒體。
YouTube的名人,如DataDash,Dollar Vigilante,Altcoin Buzz,Ivan on Tech和Boxmining,都有200K至300K的訂閱者。在數字貨幣交易領域,CryptoTwitter的頂流明星包括VentureCoinist,CryptoCred和CryptoDonAlt,其粉絲數分別為211K,140K和120K。
如果你想要與公司和人員進行面對面的交流,那麼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會議則不容錯過。全世界每年都有許多會議面向投資者,區塊鏈達人,初創公司,機構融資,貨幣或協議的相關社區。僅在2019年,我們就贊助並參加了倫敦的Blockchain Live,新加坡的CoinMarketCap主辦的The Capital峰會以及上海世界移動大會。我們與其他數字貨幣公司和主要金融機構進行了激動人心的會晤,並與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建立了聯系。
數字貨幣監管
隨著數字貨幣行業市場和受眾的不斷增長,大多數情況下,金融監管機構仍在開發用於保護投資者和消費者的相關框架。監管機構採取的方法可能大不相同,這對於跨多個司法管轄區運營的公司來說,無疑是一個挑戰。
在2017年和2018年的ICO熱潮中,許多項目在監管框架建立之前就已啟動,而有些項目並不符合該管轄區的准則,在募資過程中就被中止。這一切都源於如何對數字資產進行分類,而關於分類的理解在不斷的變化。目前,我們將數字資產區分為證券型代幣和實用型代幣。
在過去的一年中,隨著Libra的提出,監管的推動力度也在加大。央行也在積極探索區塊鏈技術對其政策和經濟活動的意義,並不斷發表報告。
數字貨幣生態系統迅猛發展
構成數字貨幣生態系統的這些組件,都在有條不紊的進行增長和發展,為日趨健全的行業貢獻著力量。從2009年的小眾興趣到活躍的數字資產經濟,數字貨幣已經走過漫漫長路。
但是,為了實現行業的發展和廣泛參與,只有強大的生態系統是不夠的。我們需要在數字貨幣和全球金融之間建立更好的聯系。數字貨幣和傳統金融結合的越好,新人就越容易了解數字貨幣生態系統。
對於每位新手來說,隨著交易所,金融服務,媒體和監管機構逐步適應主流消費者的期望,數字貨幣行業將進一步發展,從而可能改善投資成果。
I. 十月二十七曰中國召開數字貨幣會
10月27日和28日在上海召開了一次科技金融科技大會,大會的主題依舊是區塊鏈技術。參會的人還是比較多的,但是這次會議的主題並不是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勢頭早就已經被區塊鏈超過了。
在國內數字貨幣一般是指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開源的加密數字貨幣。
J.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情況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