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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中央銀行數字貨幣風險

發布時間: 2022-04-30 03:43:14

❶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現狀及趨勢

1、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9.2萬億元,佔GDP比重為38.6%,位居世界第二。截至2020年底,我國網民規模增長到9.89億,互聯網普及率提升到70.4%,已建成5G基站71.8萬個,5G終端連接數據超過2億。我國龐大的數字經濟規模和較高的互聯網普及率,以及電子支付尤其是移動支付快速發展,為研發和推廣數字人民幣創造了有利條件。
2、重要的是,以數字經濟為代表的科技創新成為催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驅動力。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培育和壯大發展新動能,全方位提升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亟需以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5G通信等新興技術為依託,大力發展數字經濟,不失時機地推出數字產品。從這個意義上講,數字人民幣的誕生是順應技術進步和時代潮流的重要舉措,有助於打造我國數字經濟新優勢,並在越來越多的國家競相著手推出數字貨幣的大趨勢中掌握先機。
3、目前,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已取得階段性進展。早在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就成立法定數字貨幣研究小組,開始對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及相關國際經驗等進行專項研究。2016年,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完成法定數字貨幣第一代原型系統搭建。2020年5月初,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進入試點階段,截至2020年8月底,數字人民幣在全國共落地試點場景6700多個,覆蓋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領域;此外,數字人民幣也將在明年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測試。
4、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其具備貨幣的價值尺度、交易媒介、價值貯藏等基本功能,與實物人民幣一樣是法定貨幣,以國家信用為支撐,具有法償性。考慮到我國國情以及居民的支付習慣、年齡結構、安全性需求等因素,實物人民幣將不會消失,數字人民幣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而且兩者都是央行對公眾的負債,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經濟價值。 與一般電子支付工具相比,數字人民幣既有相似之處也有差異。兩者雖都是一種方便公眾的支付工具,但數字人民幣更加便捷,可以實現雙離線支付,即便網路信號不佳的情形下也能完成支付交易。數字人民幣的優勢還在於它是國家法定貨幣,以國家信用為支撐,是安全等級最高的資產。
5、此外,數字人民幣具有可控匿名功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用戶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上述數字人民幣的優勢是一般電子支付工具所不具備的。可以說,數字人民幣和一般電子支付都可應用於日常支付,但兩者不是競爭和取代關系,數字人民幣是借鑒電子支付技術和經驗,為公眾提供一種新的通用支付方式,以提升金融普惠水平為宗旨,對現有支付體系形成了有益補充。所以,與和實物人民幣之間的關系一樣,數字人民幣也將和一般電子支付工具長期並存。
6、當前,我國數字人民幣的探索走在了世界前列,初步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尚處在試點測試階段,距離真正落地還需一定時間。數字人民幣相關的法律框架和制度體系建設、金融基礎設施與運營技術路線的統籌協調、基於數字人民幣的金融新業態發展、金融監管體系的完善、數字人民幣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以及數字人民幣的國際化等,都是下一階段數字人民幣發展在理論與實踐方面需要認真研究和探索的。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數字人民幣是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的助推器,在網路技術和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推動下,在中國不斷提升的經濟實力支撐下,數字人民幣的未來大有可期。

❷ 副行長范一飛: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在設計和投放(發行)、流通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比如,需要考慮網路覆蓋不足的偏遠地區的使用問題。如果採用單層(one-tier)投放,將面臨上述因素所帶來的極大考驗。為提升央行數字貨幣的便捷性和服務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可考慮採用雙層(two-tier)投放,來應對上述困難。
「雙層投放」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較為充分。因此,在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源及成熟的應用和服務體系之外,另起爐灶、重復建設,對社會資源是巨大的浪費。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來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這既有利於整合資源、發揮合力,也有利於促進創新。而且,大眾已習慣通過銀行等商業機構處理金融業務,雙層投放也有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雙層投放」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在以往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開發過程中,央行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銀行間清算支付系統是直接服務金融機構,央行數字貨幣是直接服務公眾,涉及千家萬戶。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進行研發,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很不容易。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通過兩級投放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雙層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脫媒」。「單層投放」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系。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綜上,「中央銀行-代理投放的商業機構」的雙層投放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首先,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證貨幣不超發,代理投放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准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其次,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再次,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最後,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二、在雙層投放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松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投放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系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代理投放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過,這里所說的中心化投放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另外,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在松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非同步傳輸至央行,既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目標得以實現,也能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三、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另外,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同理,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同時,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四、對央行數字貨幣載入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根據尼克·薩博(Nick Szabo)給出的定義,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能合約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由計算機自動執行。可以載入時間、信用等前置條件,也可以被應用於繳稅、反恐融資等多種場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其他的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❸ 數字貨幣的弊端

一是宏觀審慎監管難度加大。數字貨幣「點對點」結算方式,使各國貨幣政策與全球資金跨境流動關聯度明顯增強,對監管部門風險識別能力、風險化解能力、快速風險處置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法律保障缺失。目前沒有對數字貨幣的服務准入、運營、技術標准等做出規定,在盡職調查、交易監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記錄保存及報告可疑交易等方面也缺乏規則。
三是金融穩定風險加大。數字貨幣市場24小時開放,沒有漲跌限制,價格易被操縱,普通投資者易遭受重大損失。數字貨幣使用范圍和規模越來越大,單個非法定數字貨幣體系風險可能演變為系統性金融風險,對金融穩定形成沖擊。
四是現行數字貨幣沒有發行和維護機構,其點對點交易特點導致監管部門無法直接掌握完整業務信息,個人之間的資產可以在沒有統一清算、沒有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系統干預的情況下實現轉移。
拓展資料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2020年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在「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全面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

❹ 最近我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在未來,紙幣會完全消失呢

紙幣逐漸變成非主要貨幣形式是大趨勢,但完全取消倒還不太可能,這里挪威走的最遠,消費基本都是用政府發行的電子貨幣或者信用卡,但也遠遠沒到取消紙幣的地步…另外,解決犯罪問題不是主要目的(當然這樣也能讓犯罪成本升高),主要是更容易交易更方便也更容易監控,不容易作假也是真的,從目前的技術來看,做一個假的電子貨幣手段的成本遠高於盜取賬號或者盜刷。

全是虛擬貨幣資金目前來看比較有風險,黑客都不是吃素的,現在金融詐騙大多數黑客入侵資料庫獲取個人資料盜刷銀行卡,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公安機關等進行詐騙。現金就算有一天不用了,也依然會存在,畢竟還有收藏價值。

自己想想別說公開你的淘寶歷史交易了,就是公開你的手機通知簡訊,就已經非常可怕了。你能從一個人的所有通知簡訊中知道這個人的興趣愛好,每天做什麼事情,為什麼花錢,是否狂刷信用卡,通過一個人的手機,真的能知道他大部分的秘密,通過他花錢的記錄,同樣也能知道他大部分秘密。
紙幣作為匿名貨幣,同樣也是捏在你自己手中的‘真金白銀’,而不是存在銀行卡里的數字。如果萬一發生了戰爭,所有衛星被打下來,網路中斷,電力中斷,若是沒有紙幣,會直接導致一個國家經濟崩潰。

❺ 央行試行的數字貨幣可能會產生什麼影響

金融界: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對們普通人的生活會有什麼影響?

金天:央行數字貨幣有幾個比較突出的特點。第一,中心化發行,就是央行來發的法定數字貨幣。第二,雙重投放體系,就是說所謂它有央行這層,也有商業銀行這一層。日常在接觸當中,存取還是通過你和一般的商業銀行去完成的。第三,賬戶松耦合,你可以把它想像成就是一張紙幣,只不過沒有紙的這個介質。它不像在銀行里的錢,需要一個銀行賬戶作為載體。央行數字貨幣,其實就是一個賬戶,但是賬戶很松,零錢可以放到錢包里,也可以放到桌上,並不影響錢的這個價值,這是它的一個特點。所以基於這個特點,其實可以做很多離線支付,甚至不亞於網路,手機和手機一碰,所謂的碰一碰支付,這個錢就從我的賬戶裡面到了你的裡面去了,這也決定了它會有一些相應的應用的場景。最後,它在現階段會與現有的體系並存,而且央行在這個過程中對於技術上也是保持中性的,可以既用掃碼的形式,你也可以用NFC支付的形式,或者其他的一些創新的形式。簡單理解,央行數字貨幣,第一,要做的就是替代現金。第二,就是要滿足一些場景和特定的人群的匿名的、小額的支付需求。過去這樣的支付,如果是現金的話,央行是完全沒有數據防控的,不知道這個現金給了你,你又給了誰,可能它雖然只是一百塊錢,但不知道它流通軌跡。但對於數字貨幣而言,雖然是匿名的,在央行層面它還是能夠知道,這個錢投放出去之後,經過了幾手。那麼目前來看,對於普通人來講,因為落地場景現在還比較有限,主要們看到的就是交通出行,可能以後還會有一些城市管理和本地生活服務的應用,比如拿這個錢去繳水電費、物業費、垃圾處理費等。現在有幾個城市已經在做這樣的試點了,包括蘇州、深圳。蘇州當地政府做的一個事情是交通補貼的形式,用數字貨幣的形式發給你。但這個並不會增加貨幣總量,有些人會擔心是不是現在要放水了,現在要去印鈔了,所以搞出一些數字貨幣。其實完全不必有這樣的擔憂,不會增加貨幣的總量,它只是會在很小的一部分場景上,做形態上的轉化。那麼對於普通人來講,有一部分人可能,在一些小額支付上會更加方便了。一些離線支付,比如發紅包,過去還要在一個群裡面去發紅包,還需要網路環境去發,現在可以兩個手機一碰把紅包發出去,這種小額的匿名的需求都可以得到滿足。對於一些相關的機構而言,未來央行數字貨幣擴大試點,這個過程可能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生態會有一些變化,那麼可能會出現輕賬戶化,或者說去賬戶化的這樣一個趨勢。那麼對於這些支付機構而言,它以後可能僅僅就是一個通道了,沉澱不下來太多的資金,這個資金實際上還是在用戶手裡面,這個資金實際上還是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這種形式。這是未來的一個趨勢,這個可能會比較長遠。

❻ 數字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框架,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在投資之前,建議您先了解一下項目存在的風險,對項目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資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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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對老百姓意味著什麼

第一,現在多數人常用微信、支付寶來做平時的手機支付,數字人民幣推出後,你可以改用數字貨幣做支付,這倒是更加安全了。因為如果用微信和支付寶只是用企業資產和信用做背書做支付。而數字人民幣是用國家信用做背書,信用度更強,更加安全。

數字人民幣要來了!對百姓生活有何影響?
第二,很多人認為數字人民幣因為其有可追溯性,有反洗錢、反腐敗的特殊功能,我覺得這話說對了一半,數字人民幣的推出的確對於洗黑錢起到震懾作用,因為有區塊鏈技術的參與,相關部門能有效的查找資金的源頭,從而對洗黑錢行為起到有效的遏製作用。

不過,對於打擊腐敗來說,可能就沒那麼容易了,有些·腐敗分子或者把錢變成了房子,放在親屬的名下,你查不到,或者有些腐敗分子把貪污的錢直接放在家裡,執法機關根本查不到。除非像印度莫迪那樣,直接把舊版大鈔限期作廢,換成新版鈔票。而在更換時,要拿出巨額財產合法來源的證明才行。

第三,數字貨幣還可以做到精準扶貧、發放國家福利的作用。在疫情期間,我國制定了很多對企業和個人的福利政策,不過由於信息不精準,渠道不暢通,無法惠及到每個企業和個人。如果通過數字人民幣渠道,相信每個企業和個人都會直接受益,這樣可以不經過第三方,節省時間成本和渠道運營成本。此外,如果提前就把數字人民幣布局好,國家可以通過數字人民幣給老百姓發放福利更直接、快速,而且還可以精準到個人。這些都會給我國正在大力布局的內循環經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數字人民幣要來了!對百姓生活有何影響?
第四,數字人民幣會在進出口貿易中起到積極作用,也是為下一步人民幣國際化打下扎實的基礎。數字人民幣除了使用於進出口貿易外,還可以擴大數字人民幣在世界上的影響力。此外,中國現在在全球各地有幾千萬華人、華僑,他們都會為數字人民幣推廣和流通起到積極響應作用。而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的地位越來越高,數字人民幣的推出更有利於人民幣在國際上的推廣和使用,為人民幣國際化奠定基礎。

當然,也有人擔心,萬一斷了網,或者手機沒有信號,那麼就不能使用數字貨幣了,這是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央行在推出數字人民幣之前應該考慮到這一點。對此,我們認為,人民幣紙幣和硬幣在今後相當長的時間內,是不會退出流通領域的,未來數字人民幣與紙幣將長期共存,所以,民眾也大可放心,不會因為央行推出數字人民幣而影響民眾的日常生活。

❽ 央行將推出數字貨幣(DCEP)對整個社會會產生什麼影響

傳統貨幣是「通貨」,也就是可以交換任何商品,使用場合不受限制,由於不攜帶信息,也很難追溯。這就使得傳統貨幣如果跟隨數據量的增長而膨脹的話,直接失去價值尺度職能,也就是變成廢紙。而數字貨幣則不同,它雖然也是「通貨」,但卻可以攜帶信息,於是自身具備穩定性,可以作為數據資產的「錨」而不是被數據資產「帶飛」。
實際上,最早實踐數字貨幣理念的比特幣,其核心屬性就是總量可控,從而可以用於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而非被其他商品決定其供給量。當然,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因此,從戰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數字化成為經濟發展主要趨勢之一的大背景下,發行主權數字貨幣是大勢所趨。

❾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會對比特幣產生威脅嗎

防範比特幣可能帶來的風險,我們知道,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存在很高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數字貨幣的有限性使得它被當作投資品,價格極不穩定,那些不了解數字貨幣原理、過度重視投機的人,很容易因為各種原因遭受損失。


其次,國家數字貨幣一定程度上是與本國法幣掛鉤的,所以它有效避免了比特幣所存在的價格波動性問題。因為我國國家發行的CBDC是由央行信用做擔保的,所以它一定是穩定幣。當今國際形勢下,我國研發數字貨幣意義重大。推出數字貨幣不是權宜之計,它已成為我國未來貨幣的發展方向。

❿ 幫朋友點央行數字貨幣有風險嗎

按照常規來說是不會有風險的,畢竟那是國家央行的數字貨幣。但是還是得確保一下鏈接是否真實,然後再點,因為現在騙子也不少,偽裝公安機關的也大有人在,所以還是得謹慎小心一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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