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數字貨幣傳銷
Ⅰ 數字貨幣投資是傳銷嗎
基本套路:傳銷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分別是:珍寶幣、百川幣、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復利理財、克拉幣、V寶、維卡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集團、幣盛、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萬福幣、五行幣、易幣、中華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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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辨別數字貨幣是否是傳銷貨幣:
1、發行方式
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
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有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
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但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Ⅱ 怎樣識別虛擬貨幣類傳銷騙局
識別虛擬貨幣類是不是傳銷騙局,有點牛頭不對馬嘴。
以發展下線為目的,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就是傳銷。
對於傳銷者,你可以拒絕加入。
Ⅲ 怎樣識別數字貨幣中的傳銷
我認為所為傳銷是和貨幣有直接關系的,而是拉進一個人給上面的那個人多少提成,說白了就是金子塔形勢,跟直銷完全不樣。
Ⅳ coinearn是新加坡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嗎
基本上那些交易所都會設在國外,
Ⅳ WenX屬於傳銷嗎
不屬於。
WenX交易所成立於2020年1月,注冊地為新加坡,是一家世界領先的數字貨幣資產交易服務平台。根據最新的行情數據顯示,截止到2021年8月30日0956,WenX交易所的24小時交易額為7,60億美元,在加密貨幣交易所中全球排名低於100名。
Ⅵ kto是傳銷幣嗎
不是的,沒有人頭可卡拉哈
KTO幣是Kortho chain的代幣,又叫科圖鏈,供應總量為 88,480,000 KTO
Kortho chain隸屬於新加坡科圖鏈基金會(Kortho Foundation)。是電商應用領域公鏈的開創者,為電商領域的數據加密、商品溯源、數據確權提供區塊鏈的解決方案。
Kortho chain擁有全棧式技術架構,包括P2P網路架構、DSL特定智能合約、BFT共識演算法機制、ED25519橢圓曲線簽名等技術,TPS每秒可達10萬筆以上。在保護各方參與者利益的同時,有效整合電商領域的資源,KTO幣將構建多方參與、多方受益的全新價值互聯網生態,為電商領域提供新的商業方向和底層技術架構支持。
應用場景:
1、共享新零售信用服務體系:有效降低了生態中資金的使用成本,促進生態在自金融領域的快速發展。
2、共享新零售精準廣告服務:實現精準廣告服務和數據隱私保護,消費者成為數據所有權的擁有者和收益者。
3、共享新零售場景:開放、平等、共享的理念將保障場景參與者的利益,跨域的多中心化信任,使不同組織按分布式的方式相互協作。
4、共享新零售金融服務場景:通過區塊鏈和智能合約建立金融服務場景,構建可信任的價值網路,快速形成新零售金融服務的技術能力,實現金融業務的快速發展。
Ⅶ 我在瀏覽器上幫朋友買的新加坡國際數字貨幣犯法嗎
這個交易要看是不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
Ⅷ 新加坡ⅤBB數字貨幣交易所是騙局嗎
新加坡ⅤBB數字貨幣交易所是騙局,這種比在國內都定性為傳銷幣,不要參與。
Ⅸ 數字貨幣騙局大起底 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涉嫌非法,已被取締。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