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與搶劫犯罪
1. 艾爾發數字貨幣傳銷案判了沒有
艾爾發數字貨幣傳銷案判了沒有?這個我還真的不知道,也沒有聽說過艾爾法數字貨幣傳銷案,這個真的相關情況我不清楚,不清楚
2. 您好律師,我想問問,以數字貨幣為誘餌,然後分紅拉人頭的方式眾籌的屬於什麼犯罪
這是屬於典型傳銷型犯罪
3. 數字貨幣被騙能立案嗎
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多名虛擬貨幣詐騙案的受害者稱:他們向當地警方報案時被拒絕立案,理由是虛擬貨幣無法估價,難以達到盜竊罪或詐騙罪的起點損失金額。此種情況可能是受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影響。一般來說,詐騙等侵犯財產權的犯罪都有「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但《公告》中明確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因此,公安機關難以認可交易平台所顯示的虛擬貨幣價格,在受害者遭遇虛擬貨幣詐騙時也難以對虛擬貨幣的價值做出估算,進而無法確定案情是否達到立案標准。
4. 數字化貨幣對貪污有影響嗎數字化貨幣對貪污有影響嗎
數字化貨幣對貪污有影響嗎數字化貨幣對貪污有影響嗎?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數字貨幣代替紙幣肯定是的大勢所趨,無可阻擋。
最近中國的數字貨幣開始在國內大范圍試水,引發了熱議。既然是試點,應該是小范圍的,但是這次卻是在28個省市同時試點,范圍之廣令人咋舌,由此可見政府對於推廣數字貨幣的急切心理。
很多人看到這個消息那是一片歡呼,紛紛贊嘆中國的數字貨幣技術已經領先世界,馬上要迎來數字貨幣的新時代,那歡呼好像是中國已經站在了世界的巔峰一樣。
網友的歡呼可以理解,畢竟官媒說的都是數字貨幣的好處,而對於數字貨幣,一般的老百姓並不能深刻地認識它,歡呼在所難免。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數字貨幣呢?
數字貨幣的確是有很多好處
相對於我們使用的紙幣,數字貨幣製造成本更低,基本可以忽略。生產紙幣需要材料、人工,生產過程還需要消耗電力,中國每年發行海量的紙幣,生產這些紙幣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數字貨幣的生產成本則可以忽略不計,如此一來也算是節約了資源。另外,紙幣是要磨損的,各大銀行每年都需要回收磨損嚴重的廢幣,然後再予以銷毀,這又是一筆成本。數字貨幣是虛擬貨幣,不存在這個問題。
數字貨幣使用也比較簡單,不用找零,需要多少錢直接輸入數字就可以,省時省力,可以有效節約櫃台結賬時間,提高結賬效率。中國人現在大部分年輕人都習慣了支付寶、微信等支付方式,轉換為數字貨幣存在的障礙不大,但需要重點教授老人使用。
數字貨幣對貪污腐敗具有一定的抑製作用,一旦全面實施數字貨幣,廢除紙幣,那麼將會使金錢行賄受賄變得困難,因為每一筆交易都會在系統上完成,都會留下痕跡,領著麻袋送現金的行為行不通了。
有網友歡呼要數字貨幣可以消滅貪污受賄,這種想法就太天真了。送現金行不通,可以送古玩、字畫、黃金等實物,這照樣是行賄。再說了,憑奸商跟貪官們的「智商」,要想規避監控並不難。
另外,反腐是有關部門主導的,老百姓完全不知情,有沒有貪污腐敗完全是相關部門說了算,查不查也都是他們說了算,這跟施行不施行數字貨幣無關。
如何看待數字貨幣
無法達成去美元化的目的
中國之所以急切推行數字貨幣的目的之一就是去美元化,為可能的中美脫鉤做准備。有很多網友對數字貨幣也寄予厚望,歡呼終於可以擺脫美元體系了,這種觀點是毫無根據的。
使用數字貨幣,能不能兌換外幣完全由央行說了算,如此做法的確可以控制將人民幣兌換成美元,從而控制國內寶貴的美元外流,但是對於國際上的去美元化基本上沒有意義。
中國的數字貨幣使用的只有中國人,世界上其他國家並不使用,在中國進行國際貿易的時候依然需要以美元結算而不是數字貨幣,如此怎麼可能達到去美元化的目的呢?而且只要國內銀行涉及到美元結算業務,就無法避開美國的金融制裁。
所以,推行數字貨幣可以達到控制美元外流的目的,但無法實現去美元化。
數字貨幣不是區塊鏈技術
有不少網友將數字貨幣說成是區塊鏈技術,這完全是誤解。
區塊鏈技術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去中心化,每一個交易中心都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的單元,不受外界影響,外界無法得知獨立單元內進行了什麼交易,達到完全保密的目的。但是數字貨幣不是去中心化,而是加強了中心化,全國所有人(特權除外)的任何交易行為都只有一個中心,那就是發行數字貨幣的耽誤。
使用紙幣交易不會被記錄,比如一個人用現金買了一個成人玩具,這個行為除了買著及賣著知道外,第三人不會知道。但是使用數字貨幣就不同了,所有人的交易行為都會被儲存到一個伺服器,你買任何東西都會被記錄,所有的隱私都將不復存在。
當然了,這樣也對於打擊違法犯罪肯定是有幫助。
數字貨幣投放比紙幣更加難以控制
發行紙幣畢竟還需要生產過程,而發行數字貨幣則只需要在後台添加數字就可以。
貨幣對普通的老百姓的生活是如此的重要,一旦超發就意味著老百姓手裡的錢貶值,財富縮水,數字貨幣超發也是一樣的後果。相比較而言,發行數字貨幣要比發行紙幣容易得多,希望決策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5. 數字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框架,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在投資之前,建議您先了解一下項目存在的風險,對項目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資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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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6)數字貨幣與搶劫犯罪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
7. 如果數字貨幣是騙局,為什麼大國都在搶這個東西
數字加密貨幣的代表——比特幣仍處於動盪之中。如果實施這一系列密集的數字加密貨幣計劃,將逆轉什麼樣的貨幣順序,將重寫哪種金融規則,將挑戰什麼樣的經濟霸權,以及將建設什麼樣的結構。世界秩序?在這方面,我們需要提前計劃並探索在中國乃至世界范圍內的分散化,超主權,跨境數字加密貨幣的重要性。
引入更加合理和安全的全球數字貨幣可以遏制美元對全球貿易的強大影響。隨著貿易結算在更合理的國際安全貨幣中所佔份額的增加,美國沖擊通過匯率渠道的溢出效應將減弱。其次,建立以國際安全貨幣為核心的金融框架可以減少美國對全球金融周期的影響,從而減少新興市場資本的波動。第三,隨著國際安全貨幣的廣泛應用,其一攬子貨幣將逐漸被視為儲備資產,這將鼓勵新興市場國家的證券資產多樣化,減少對美元的依賴,減輕均衡利率的下行壓力。並減少安全資產的溢價有助於緩解全球流動性陷阱和全球安全資產短缺陷阱。
8. 炒數字貨幣被定性為詐騙27萬,錢退了,諒解書也寫了現在取保候審,還會判實刑嗎
一般詐騙罪都是判實刑的,雖然你已經將騙取的錢退回,對方也寫了諒解書,但對社會的危害還是很大的,可以在刑期上減少。
9. 在中國場外交易數字貨幣到底是不是違法
不算違法,但法律風險不容忽視。
2017年9月,在央行聯合七部委發出《關於代幣融資風險公告》,明確禁止人民幣和數字貨幣的交易以及禁止ICO(InitialCoinOffering的縮寫,意即首次公開募集數字貨幣)發行後,炒作數字貨幣的熱度依然難減。
現在的情況是官方雖然明令禁止,但現實中交易仍在進行,由此也會引發一系列法律問題。高收益伴隨著極高的投資風險,還有不容忽視的法律風險。在央行2017年9月叫停數字貨幣交易所後,一些交易所轉戰海外,而投資者也轉到海外市場投資交易,或者通過網路即時通訊軟體尋找交易對手。
(9)數字貨幣與搶劫犯罪擴展閱讀:
相關風險:
1、所謂信用風險,是由於缺乏可信賴的第三方參與,雙方的交易完全取決於誠信度。一旦出現違約,權益很難保障;
2、所謂政策風險,是各國對比特幣所持的態度會導致幣價格劇烈波動,這種價格波動對場外交易產生一定影響;所謂救濟缺位風險,是指場外交易可能引發糾紛,導致各方面臨取證和舉證的困難。
3、公安機關立案或者法律審核中往往會遇到沒有專業機構給比特幣定價的問題,並且我國刑法規定盜竊罪的犯罪對象是具有經濟價值的他人財務,由於比特幣的經濟價值只能由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軟體上顯示的價格給予證明,這種定價有時得不到公安機關和法院的認可。
10. 數字貨幣交易合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10)數字貨幣與搶劫犯罪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有人冒用央行名義發行數字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