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數字貨幣監管
㈠ 為什麼今天數字貨幣的價格都在跌,真像在這
關於數字貨幣下跌有以下幾種原因:
1、國內的政策收緊,一些主流的交易平台是不是登錄不上;
2、區塊鏈項目破發、圈錢項目不斷跑路,用戶信心受挫;
3、3,15打架、G20峰會聯合監管都是揮之不去的;
4、美國、日本都出現了監管的聲音,還比較嚴厲;
5、莊家來回割小韭菜,漲跌沒有規律。
6、比特幣、維基鏈、比特幣現金等流行的數字貨幣市場表現也不好。
㈡ 比特幣能被監管嗎
比特幣能被監管啊。
但是它當前(截止2019年3月6日)並沒有得到完善和有效的監管。
如果把比特幣當成一種「貨幣」來理解,那麼它就相當於離開美國的美元。通常美元離開美國後還有其他國家的銀行幫忙管理,但那些既不在美國也不在銀行等金融機構手裡,散落在外的美元,這些也沒法統計。例如在非洲一些沒有銀行的地區使用的美元。
這部分散落的美元就相當於比特幣。
那這些散亂的美元怎麼監管呢?
通常美元監管除了控制發行以外,還要在流通和使用埠進行管控。美聯儲每年根據在外流動和損毀的美元情況,控制發新幣的數量。同時對美元的流入流出做好監管排查,始終讓美元處在一個可大概追索的環境,方便發行機構統計總數以免出現過度的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
那麼這些散亂的美元其實就是在一些失去監管的環境中存在,雖然失去控制,但不會影響整體的經濟情況。
而如果有人想通過這些散亂的美元影響國際經濟,那麼它就必須進入現有的監管體系。這樣一來這些散亂的美元就被納入了監管。
所以對於比特幣來說,也可以借鑒這些形式的監管。
首先從發行端來說,雖然比特幣現在固定總數是2100萬枚,但是這也是「之前設定」的,並不是不可改的。
最近也有人提及要取消比特幣的2100萬枚限制,這就是說比特幣的發行其實並不穩定。因此需要從開發端上對比特幣的發行進行控制。
這就需要打入開發端內部,成為核心開發人員。
第二,從流通環節進行監控。實際上這是目前最難實現的監控,因為區塊鏈是匿名的,使用者匿名,接受者匿名。
即便當前已經可以用技術手段大概追索比特幣的流通路徑(例如能夠知道一筆交易是從美國的小屋子發到德國的商業大樓里),但對於整個大環境上千萬的使用者來說這只是九牛一毛,整體的交易數據如何追索,如何管理是一個巨大的問題。
你沒法從交易數據中得知使用者是不是在進行違法交易。
那怎麼辦呢?監管者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使用者實名,你的交易所賬號和比特幣錢包地址綁定個人身份信息。可是這也是治標不治本,因為它只能監管特定情況下的比特幣使用情況。個人是可以使用多個比特幣錢包地址的,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又申請了一個新的。
在流通方面還有一個監控,就是控制比特幣和當地法幣匯兌的通道。有些地區的銀行是不為進行比特幣換法幣的用戶提供金融服務的,還有些國家和地區禁止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和當地法幣匯兌的服務。
如果用戶暗地裡進巨額的比特幣匯兌法幣行為,那麼通過銀行轉賬記錄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及時進行違法行為的打擊。至於那些小打小鬧的,就隨他去吧。
第三,對使用進行限制。這個相對好實現一些。例如,頒布相關法令禁止使用比特幣交易。雖然不可能完全禁止,但總好過讓它自由泛濫。(全世界說禁止的東西好像就沒有完全被禁止的吧?)
例如,在公共場合使用比特幣之前必須實名,持有或使用比特幣要交稅等等。
當然用戶偏不這么做也行,那麼它的資產最好是在暗處使用。
說了這么多,現在你知道比特幣是能監管的,只是現在管得不利索而已。採取了很多措施看起來好像都沒有得到有效監管。那麼什麼情況下比特幣能夠有效監管呢?用戶都自覺向監管機構報告自己持有比特幣的情況,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加入一些開發功能實現監管,或者是大家都不用了,那根本都不用管。
其實管不了那麼嚴的,只要把它控制在翻不起大浪的范圍就好了,畢竟有光就有暗,哪兒可能一點灰色空間都沒有。
新技術能活到現在肯定是有優勢的,去其糙泊取其精華就好了,你說呢。
㈢ 數字貨幣到底是什麼 監管能否決定數字貨幣的未來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現在的數碼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監管的作用是規范數字貨幣,使其合理化和規范化,讓其更好的發展並不能否定些什麼!
㈣ 數字貨幣給傳統金融監管帶來巨大挑戰嗎
目前,國內關於虛擬貨幣的規定主要有兩個。2013年,多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對比特幣風險作出重要提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再次聯合發布公告,稱首次代幣發行是未經批准非法融資行為。
趙佔領認為,利用數字貨幣洗錢,其手段多樣。比如,可能採用技術手段,將資金轉入加密貨幣系統,然後再部署各種轉賬地址,導致難以查詢其交易路徑。也就是說,技術進步推動的洗錢從行為上越來越難以被偵測與阻止,加之具有跨地域性,全球應對機制的缺失更加劇了這種局面。
㈤ 數字貨幣交易合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5)g20數字貨幣監管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有人冒用央行名義發行數字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㈥ 有監管的數字貨幣平台是哪個呢
目前知道DCPRO ,這個用的多一點,其他平台不知道,建議去查一下在用。
㈦ 數字貨幣在那些國家是受監管的
德國,日本,泰國如果想購買的話可以去dabit交易所看看
㈧ 數字貨比動態監管將成趨勢了嗎
日前有經濟學家表示,監管是數字貨幣研究中以及未來發行後需注意的重要環節。
隨著數字貨幣探索的不斷深入,進一步規范電子支付,為數字貨幣落地營造良好環境、奠定堅實基礎,也迫在眉睫,鑒歐美等國支付領域強監管的立法經驗,抓緊研究制定電子支付法,從法律層面明確產業參與各方權利義務關系以及監管職責分工,從而防範支付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
㈨ 數字人民幣怎麼充值
用戶可以下載提供有充值服務的軟體對數字人民進行充值,充值過程不需要綁定任何儲存銀行卡賬號,只要選擇對應的手機銀行APP,輸入賬號和密碼即可進行轉賬。用戶使用數字人民幣的前提是要有一個數字人民幣錢包,否則無法操作數字人民幣的充值和其他服務。
擴展知識:
數字人民幣基本介紹: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
在現行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比如說車牌號就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子錢包,通過高速公路或者停車的時候進行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戶體系的概念。
銀行賬戶體系是非常嚴格的體系,一般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個人信息才能開立銀行賬戶。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是指不需要銀行賬戶就可以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
對於一些農村地區或者邊遠山區群眾,來華境外旅遊者等,不能或者不便持有銀行賬戶的,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相應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
其他個性設計
1. 雙離線支付。像紙鈔一樣實現滿足飛機、郵輪、地下停車場等網路信號不佳場所的電子支付需求;
2. 安全性更高。如果真的發生了盜用等行為,對於實名錢包,數字人民幣可提供掛失功能;
3. 多終端選擇。不願意用或者沒有能力用智能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或者其他的硬體;
4. 多信息強度。根據掌握客戶信息的強度不同,把數字人民幣錢包分成幾個等級。如大額支付或轉帳,則必須通過信息強度高的實名錢包;
5. 點對點交付。通過數字貨幣智能合約的方式,可以實現定點到人交付。民生資金,可以發放到群眾的數字錢包上,從而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的可能性;
6. 高可追溯性。在有權機關嚴格依照程序出具相應法律文書的情況下,進行相應的數據驗證和交叉比對,為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信息支持。即使腐敗分子通過化整為零等手段,也難以逃避監管。
目標和願景
中國研發數字人民幣體系,旨在創建一種以滿足數字經濟條件下公眾現金需求為目的、數字形式的新型人民幣,配以支持零售支付領域可靠穩健、快速高效、持續創新、開放競爭的金融基礎設施,支撐中國數字經濟發展,提升普惠金融發展水平,提高貨幣及支付體系運行效率。
一是豐富央行向社會公眾提供的現金形態,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隨著數字技術及電子支付發展,現金在零售支付領域使用日益減少,但央行作為公共部門有義務維持公眾直接獲取法定貨幣的渠道,並通過現金的數字化來保障數字經濟條件下記賬單位的統一性。數字人民幣體系將進一步降低公眾獲得金融服務的門檻,保持對廣泛群體和各種場景的法定貨幣供應。沒有銀行賬戶的社會公眾可通過數字人民幣錢包享受基礎金融服務,短期來華的境外居民可在不開立中國內地銀行賬戶情況下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滿足在華日常支付需求。數字人民幣「支付即結算」特性也有利於企業及有關方面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時,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二是支持零售支付領域的公平、效率和安全。數字人民幣將為公眾提供一種新的通用支付方式,可提高支付工具多樣性,有助於提升支付體系效率與安全。中國一直支持各種支付方式協調發展,數字人民幣與一般電子支付工具處於不同維度,既互補也有差異。數字人民幣基於 M0定位,主要用於零售支付,以提升金融普惠水平為宗旨,借鑒電子支付技術和經驗並對其形成有益補充。雖然支付功能相似,數字人民幣和電子支付工具也存在一定差異:一是數字人民幣是國家法定貨幣,是安全等級最高的資產。二是數字人民幣具有價值特徵,可在不依賴銀行賬戶的前提下進行價值轉移,並支持離線交易,具有「支付即結算」特性。三是數字人民幣支持可控匿名,有利於保護個人隱私及用戶信息安全。
三是積極響應國際社會倡議,探索改善跨境支付。社會各界對數字人民幣在實現跨境使用、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方面較為關注。跨境支付涉及貨幣主權、外匯管理政策、匯兌制度安排和監管合規要求等眾多復雜問題,也是國際社會共同致力推動解決的難題。貨幣國際化是一個自然的市場選擇過程,國際貨幣地位根本上由經濟基本面以及貨幣金融市場的深度、效率、開放性等因素決定。數字人民幣具備跨境使用的技術條件,但當前主要用於滿足國內零售支付需要。未來,人民銀行將積極響應二十國集團(G20)等國際組織關於改善跨境支付的倡議,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領域的適用性。根據國內試點情況和國際社會需要,人民銀行將在充分尊重雙方貨幣主權、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跨境支付試點,並遵循「無損」、「合規」、「互通」三項要求2與有關貨幣當局和央行建立法定數字貨幣匯兌安排及監管合作機制,堅持雙層運營、風險為本的管理要求和模塊化設計原則,以滿足各國監管及合規要求。
㈩ G20各國對數字貨幣態度都是怎樣的
在G20會議上,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看法不盡相同,有的極力抵制,有的積極監管,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各G20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加拿大
加拿大證券監督機構(簡稱CSA)發表聲明稱,考慮到ICO發行全流程,許多ICO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並要求他們遵守證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所通過的衍生品法律的約束,包括貿易報告規則。監管機構表示,歡迎即將進行ICO的企業進入「監管沙盒」,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新的金融產品。
印度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著手規劃監管印度比特幣市場的指導方針。另外,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金融監管委員會,並和印度儲備銀行(RBI)官員召開了會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