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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什麼是本質
「本質」(essence)這個哲學概念出自拉丁語essentia,源自esse(to be)。在希臘語中的對應詞是ousia。因而,所謂「本質」在詞源上說都來源於「存在」。
在西方語言中,「本質」都出自「存在」。在希臘語(最早的哲學語言)中,einai(to be)的中性現在分詞to on,即Being(存在),ousia則是einai的陰性現在分詞。亞里士多德規定其為「ti esti」(what is)--「是什麼」,和「to ti en einai」(to be what was)--「是其所是」。因此,ousia至少有一種含義是指決定一事物之所以是該事物的東西,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本質」,但亞里士多德還沒有「本質」概念。
拉丁語中的哲學概念基本上是對希臘語的翻譯(這方面還需幫主幫忙),不過在語言結構上十分類似(這可能是印歐語系的特點),essentia也來源於esse(to be)。苗力田先生生前曾經想為英語創一個新詞:Beingality作為ousia的英譯,因為英語名詞雖然沒有性的變化,但後綴加-lity可以有陰性的意思。德語的「本質」是Wesen,同樣來源於「存在」:Sein的過去完成形式gewesen,去掉了前綴,就是Wesen,所以黑格爾在作范疇推演的時候開玩笑說:過去了的存在就是本質。
「本質」這個概念從什麼時候起與「現象」構成一對哲學概念?從思想上說不好追溯,概念的出現則是可以說明的。在康德哲學中,有兩對概念與此有關:事物的「表現」(Erscheinungen,Appearance)與物自體,現象(Phenomena)與本體(Noumena)。如果從康德的這兩對概念看,與本質相對的現象應該是appearance,而不應該是phenomena。
我們總是說:「本質」與「現象」,誰最早這樣使用這一對概念?應該是黑格爾。我們關於「本質」的思想來源於馬克思恩格斯,而馬克思恩格斯則來源於黑格爾。黑格爾在《邏輯學》中使用本質與現象這一對概念,「現象」用的就是Erschein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