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出的數字貨幣
『壹』 中國合法的數字貨幣有哪些
我國未發行數字貨幣,現有的數字貨幣全部為非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央行貨幣金銀局在風險提示中再次強調,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
(1)2017最新出的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隨著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幣價格飆漲,數字貨幣及其背後的區塊鏈技術引起全球金融界的高度關注。事實上,在我國目前仍然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近日,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同時,數字貨幣也有別於電子支付。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感受類似,但是兩者從本質上還是有著較大區別。在數字貨幣之前,金融業已經高度信息化。
如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支付電子化逐漸普及,實物現金僅佔全部流通貨幣的極少部分。盡管如此,因其交易時所用的錢都是通過銀行賬戶而來,實際上還是對應著一張張鈔票。
當前市場上數字貨幣多涉傳銷。
數字貨幣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術,卻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義進行傳銷和詐騙。
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央行提示稱,近期,個別企業冒用我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在風險提示中強調,我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同時,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貳』 目前主流數字貨幣有哪些
1、bithumb
它是韓國最大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在這個平台上有超過13000比特幣的交易每天。這個平台的交易占據著韓國的百分之五十以太坊市場。每天交易的比特幣占據著75%的韓國比特幣市場,同時在全球比特幣市場也占據著10%。
2、bitMEX
這是一個非常領先的杠桿交易平台,在塞席爾共和國建立。可以操作高達100倍的杠桿加密比特幣。但是這個平台需要注意的是,它非常適合經驗豐富的人去操控,如果是初學者就一定要看出其中隱藏的風險。
3、OKEX
OKEX主要面向全球進行的貨幣交易。主要包括不下三種的數字資產,同時也包括各種衍生的現貨。它所進行的管理是各種貨幣分開管理,隔離管理的措施。讓用戶在平台上進行完善的交易體驗。
4、幣安
幣安作為全球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排行榜TOP10中比較具有影響力的,在近幾年它也公開了融資信息。這也就是說幣安現在是全球非常關注的國際區塊鏈行業之一。它在僅僅上線的50天,用戶就覆蓋了全球的180多個國家。
5、火幣
火幣是我國三大交易平台之一也是全球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排行榜TOP10其中之一。它在建立以來累積交易的金額超過一億美元,一度超過新加坡、韓國、香港等團隊。為全球一百三十多個國家提供了便利的交易平台。
『叄』 新開發的數字貨幣
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真正要跟公眾見面了。10月8日,深圳宣布向個人發放1000萬數字人民幣紅包,每個紅包金額為200元,紅包數量共計5萬個。
與此前小范圍的試點相比,數字人民幣的試點范圍首次擴大到了公眾層面,而且是首次以現金紅包的形式「露面」。
從開始研究至今,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探索已有六年時間。目前,隨著試點范圍的不斷擴大,數字人民幣逐漸露出真正面容。盡管官方還未公布真正的推出時間,但以當前的進度來看,數字人民幣距離真正的「呼之欲出」應該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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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字貨幣的特性
對數字貨幣進行深入了解的基礎上,認為數字貨幣具有以下特性。其一,數字貨幣無須聯網,手機碰一下便可完成支付。現如今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銀行卡,進行跨行、跨地區、跨境業務時,必須要通過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中國銀行卡聯合組織(簡稱銀聯),由銀聯統一進行轉接、清算和安排,最終的支付清算信息才能夠讓中央銀行有效掌握。
但隨著近幾年像支付寶、財付通、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業務迅速地發展,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支付結算系統選擇直接與商業銀行的支付結算系統相互連接,繞開了央行銀聯的管理,這種迅捷的第三方網路支付方式雖然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們的日常支付。但會導致央行無法掌握具體支付清算信息,也難以追蹤資金流向。
所以我國央行在2017年成立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清算平台(簡稱網聯),並發布通知要求所有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支付業務都必須通告網聯平台統一處理。
但是今後央行未來要是能夠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在辦理支付清算業務時,既不需要相關聯的商業銀行的間接介入,也無需專門的網聯、銀聯機構直接介入。直接由中央銀行對法定數字貨幣的支付清算業務進行統一管理。
其二,具有比微信更加便捷的特性,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安全性更高相比較實體貨幣和私人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的安全性主要體現在其具有不易偽造性和可控的匿名性。假幣是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偽造、變造的貨幣,雖然貨幣上的冠字型大小碼具有唯一性,但造假者依然可以進行作假,對同一冠字型大小碼重復復制。
而法定數字貨幣一經發行,任何個體在交易時便無法輕易更改或者非法使用,其安全性不僅依賴於硬體上的安全來保障。更可以通過P2P網路架構,在區塊鏈技術的適用下依賴其特有的密碼學技術來保障其安全性,有效防止其被篡改、竊取。
並且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也不是完全的匿名,理想化設計是可控的匿名性,具體表現為前台是否實名可由賬戶持有者自願決定,但後台必須是完全的實名制。
這樣一旦發生法定數字貨幣被盜竊、通過法定數字貨幣洗錢、逃稅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及時追蹤發現,有效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但我們必須指出由於當前我國的數字貨幣還處在初步發展階段,目前還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肆』 全球法定數字貨幣是什麼
是紙幣。
1.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即發行。 「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一直是「迫在眉睫」。 雖然在9月24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剛表示,引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的「沒有時間表」,「將會有一系列的研究、測試、試點、評估和風險防範」,但從2014年中央銀行法律數字貨幣研究小組的成立,特別是從2017年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成立和旗下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建立和運營的進展。 有限公司 2018年,中國合法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流通。
2.法數字貨幣不僅與貨幣系統中流通的現金和存款貨幣有顯著差異,而且與電子支付系統下的電子貨幣密切相關。 合法的數字貨幣和現金都有最有力的信貸支持,這兩種支持都是中國央行的信貸,即只要中國人民銀行不破產,合法的數字貨幣的價值就會與紙幣和硬幣等現金相同,不會有直接損失。 同時,兩者都具有相同的流動性價值,即合法的數字貨幣和現金都屬於M0。 在金融領域,它們被定義為貨幣供應的第一級——凈貨幣或現金。 當然,兩者之間存在差異。
3.中國央行合法的數字貨幣本身似乎是現金的替代品,現金被表示為電子形式。 它的存在載體通常被稱為電子錢包或數字貨幣賬戶。 在數字貨幣傳遞過程中,雖然央行會加強隱私保護,允許匿名傳遞,但我們仍然可以根據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貨幣流通環節進行大數據金融分析,監督和管理反洗錢等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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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在純現金的交割和流通中,央行只在貨幣法理論中擁有監管權力。 合法的數字貨幣和存款貨幣都是電子貨幣形式。 它們具有不直接物理形式的共同優點,不易丟失,容易保存。 然而,這兩種銀行的信貸支持存在顯著差異:存款貨幣,即由貨幣所有者開立的賬戶中的電子存款,以換取金融機構中的紙幣或硬幣等現金。 在存款貨幣的背後,它不代表央行的信貸或國家信貸,而是貨幣所有者開立存款賬戶的金融機構的信貸。 金融機構有破產的理論風險,否則央行不需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來保護儲戶的存款利益。
『伍』 2017年最熱門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有哪些
中國國內的有火幣網,比特兒,OKCOIN幣行,CHBTC
『陸』 中國數字貨幣叫什麼幣
國家推出的數字貨幣叫數字人民幣(英文名E-CNY或者Digtal RMB),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推出的一種全新加密電子貨幣,它不是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此次數字人民幣紅包不能用於提現,可以用於小額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飲消費、繳納黨費等。
【拓展資料】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美國版CBDC:
2020年初,美國數字美元基金會啟動了數字美元計劃,並鼓勵業內專家對數字美元的潛在優勢進行研究和公開討論,同時開始商討建立本國央行數字貨幣可能採取的實際操作框架及步驟。曾於2017年被擱置的美聯儲Fedcoin計劃再次被提出。Fedcoin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
新加坡版CBDC:
2020年5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加拿大銀行聯合開展了一項使用央行數字貨幣進行跨境跨幣種支付的實驗。這項實驗將兩國各自的數字貨幣項目——Jasper項目和Ubin項目聯合到一起。這兩個項目分別建立在兩個不同的分布式賬簿技術上。兩家中央銀行之間的交易往來將使用CBDC進行支付結算,解決了跨境支付緩慢而昂貴、風險不易控、結算繁瑣的問題。
瑞典版CBDC:
2017年,瑞典央行開始啟動e-krona項目。目前瑞典央行還未明確表示發行e-krona,但因其國內無現金化趨勢已經越來越明顯,為解決目前瑞典的支付問題,我們完全能夠窺見其對開發數字貨幣的積極態度。
印度版CBDC:
2022年2月1日,印度財政部長尼爾馬拉·西塔拉_( Nirmala Sitharaman周二在她的預算演講中表示,印度計劃在4月份開始的2023財年推出央行數字貨幣(CBDC)。
『柒』 合法的數字貨幣有哪些
1、比特幣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2、萊特幣
萊特幣(Litecoin, LTC) 是受比特幣的啟發而推出的改進版數字貨幣,由一名曾任職於谷歌的程序員設計並編程實現 , 2011年11月9日發布運行。萊特幣與比特幣在技術上具有相同的實現原理,但萊特幣的創造和轉讓基於一種開源的加密協議,不受到任何中央機構的管理。
(7)2017最新出的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貨幣特徵:
1、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4、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捌』 全球化數字貨幣共有幾只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中國:積極穩步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究落地
早在2014年,央行便成立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專門研究小組,論證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10月28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對於DC/EP的研究已經有五六年,我認為已趨於成熟。中國人民銀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央行。」
11月28日,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出席論壇時表示,目前,央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在堅持雙層投放、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下一步,將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原則,合理選擇試點驗證地區、場景和服務范圍,不斷優化和豐富DC/EP功能,穩妥推進數字化形態法定貨幣出台應用。
歐洲央行:探索CBDC的形式及可能性
歐洲央行副行長金多斯在馬德里表示,央行正評估央行數字貨幣對歐洲公民和經濟的價值。金多斯稱,我們正在分析CBDC可能採取哪種形式,以期既能實現潛在目的,又能減輕對貨幣穩定和金融中介功能的潛在負面影響。關於穩定幣(stablecoin),金多斯表示,穩定幣能否兌現承諾是很不確定的事情,而且顯然可能給消費者和金融體系帶來風險。因此可以理解世界各地當局都呼籲監管穩定幣。
『玖』 現在最火的數字貨幣幣是什麼除了比特幣
可以通過一些數字交易平台來獲取到你所需要的數據。目前區塊鏈數字貨幣市場,除去
比特幣,就屬以太坊最為火爆,成交量也一直穩定在全球交易第二名(第一名比特幣)。
下面列舉幾種市場上交流量排名前幾的幣種希望對你有幫助
BTC(比特幣)
ETH
(以太坊)
EOS(柚子幣)
LTC(萊特幣)
ETC(以太經典)
XRP
(瑞波幣)
DASH(達世幣)
望採納!
『拾』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叫什麼
截止至2019年9月,央行數字貨幣還未發行。
央行數字貨幣發展歷史如下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
2019年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2019年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10)2017最新出的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現實意義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運營體系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文中表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該模式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同時,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還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