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法規
Ⅰ 電子貨幣和數字貨幣發展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近期,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的進展引起社會普遍關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一、怎麼使用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只要裝有數字貨幣錢包的手機,拿在一起碰一碰,就可以方便地完成轉賬或者支付。
加之,數字人民幣在支付時不依託任何銀行賬戶,可以實現離線支付。即在沒有網路情況下,只需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將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相應數字貨幣轉賬給另一個人數字錢包賬戶。反觀,微信支付、支付寶的支付轉賬背後仍需要綁定銀行卡。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近日表示,人民銀行正在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幣的研發試點工作。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主要定位於流通中現金M0,需要遵守與現鈔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按照人民幣的法償性規定,以數字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
數字人民幣也要遵守大額現金管理及反洗錢、反恐融資等法律法規。比如,為配合反洗錢相關工作,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地區的數字人民幣也要進行大額存取現登記,相關機構應就數字人民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
從M0的費用體系看,數字人民幣是央行向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不計付利息,央行也不對兌換流通等服務收費。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只能由商業銀行向公眾提供數字人民幣的兌換服務。為確保數字人民幣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要審慎選擇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實力較為雄厚的商業銀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牽頭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服務。
二、電子貨幣具有哪些特點?
1.法償性:那麼作為普通的商家,你是不能拒絕接受DCEP的,就像不能拒絕接受人民幣現金一樣;
2.完全可追溯性:數據存儲在資料庫中無論做了哪種交易都是可以查詢到的;
3.雙離線支付: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離線支付;
4.無需開戶:只需要下載電子錢包即可,互通性高。
三、數字人民幣有哪些應用場景?
數字人民幣仍在試點階段,目前主要集中在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飲等小范圍場景封閉試點,在《通知》支持下,若金融機構的相關技術趨於成熟且獲得央行相關部門允許,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可能會延伸到醫療、教育、電子商務服務、旅遊、文化消費等更多場景,進一步提升這些場景的支付效率與金融服務體驗。
Ⅱ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央行直接發行或授權商業機構發行的數字化貨幣,是一種電子化、面向一定人群或者機構的現金替代品或補充品。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能消除通過現金的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的可能性和實現央行對特殊群體的直接援助。
拓展資料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組織召開了法定數字人民幣試點推介會,19家擬參與落地應用的試點單位參會。
Ⅲ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試運行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明年一月。人民銀行將繼續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試驗工作,所以推出時間不一定。 另外,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所以我們都是十分期待數字貨幣正式推出的那一刻,因為數字貨幣可以帶我們帶來不一樣的消費體驗。
拓展資料:數字貨幣未有既定時間表
1、周小川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之類肯定不行。
2、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周小川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存儲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周小川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安全晶元等等。
3、此外,周小川還提到,外界討論較多的「51%攻擊」問題(假設個人擁有整個網路51%的計算速度,就可以實現雙重支付,可以逆轉交易,可以使全網癱瘓,完全喪失轉賬功能),更多是針對比特幣而言,比特幣是不要中央銀行的。周小川提及,對於央行掌控的數字貨幣,會採用一系列的技術手段、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來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的安全,一開始就與比特幣的設計思想有區別。
4、至於數字貨幣時間表,周小川稱未有既定時間表。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
Ⅳ 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Ⅳ 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該怎麼使用數字貨幣
中國目前有不少民眾都在投資數字貨幣,有的小夥伴就有疑問了,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今天就跟大家談談目前數字貨幣在中國的合法性問題。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刀,一方面,其所藉助的區塊鏈應用完成了區塊鏈技術,能夠用於數字貨幣之外的別的行業,這也是BTC遭受熱捧的緣故之一;另一方面,假如數字貨幣被做為一種貸幣遭受群眾的普遍應用,則會對財政政策實效性、金融業基礎設施建設、金融體系、金融業平穩等層面造成極大危害。
Ⅵ 請問數字貨幣合法嗎
1、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2、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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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Ⅷ 數字人民幣發行機制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它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具有等價性和法律補償無限性的特點。今年7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人民幣R&D工作組發布了《中國數字人民幣R&D進程白皮書》(以下簡稱E-CNY白皮書),數字人民幣將成為未來重要的支付基礎設施。相關數據顯示,中國數字人民幣探索步伐領先全球,應用前景機遇與挑戰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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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的制度保障
1.加強法律保護。只有通過完善的法律和相關的規章制度,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才能得到有效保護。央行可適時出台數字貨幣法律法規,加強監管,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有效發行,堅決打擊利用數字貨幣實施的欺詐行為。處罰規則可參照已制定的《數字貨幣法》,確保數字貨幣在發行過程中的法律地位。在央行內部也可以設立專門的數字貨幣管理機構,對合法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者給予支持和法律保護,有效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使用數字貨幣從事非法活動的主體將受到專門部門的處罰,央行應該作為主人出現。
2.加強宏觀管理。為了加強數字貨幣的金融控制,政府必須加強宏觀管理。央行負責發行數字貨幣,其主導地位不可動搖。這可以有效控制數字貨幣私下發行的無序狀態,更好地控制數字貨幣中的發行數量,引領央行制定數字貨幣發行實施細則,從而為經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中國人民銀行2017年1月推出的中國數字票據實驗平台已經成功測試,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已經投入試運行,這標志著中國人民銀行將成為第一家發行數字貨幣並進行實際應用的央行。
3.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的廣泛應用對現代互聯網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來如果採用區塊鏈技術,只要掌握全部網路的51%,就可以控制所有節點,目前的技術處理和備份都需要更新。數字貨幣證券交易所近年來接連被黑的原因是網路的系統性安全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未來可以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系統通過現代密碼學、完善的加密功能和系列組合,可以識別貨幣持有者,防止數字貨幣被盜用和重復使用,可以極大地幫助數字貨幣參與各方的正常權益。保障流通領域數字貨幣的安全。
4.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數字貨幣,由於區塊鏈建設的數字貨幣系統在與其他平台的連接上會出現問題,區塊鏈技術的密碼服務需要與其他平台進行數據交換。因此,應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特別是密碼學技術,實現數字貨幣中的網路節點與實物貨幣綁定到賬戶的方式,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數字貨幣在國際結算中的收款業務,通過數據加密實現數據交換,提高身份驗證和網路安全性,加大資料庫建設,確保數字貨幣的區塊鏈平台穩定,完善區塊鏈技術,為數字貨幣發行後進入流通領域創造有利條件。
Ⅸ 人民幣也可以電子化,比傳統紙幣更靈活!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人民幣也可以電子化,而且比紙幣更靈活。央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電子化,和紙幣等價,但比紙幣靈活,還能夠追蹤你的資金流向,不需要網路也能支付的。
Ⅹ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