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兌換商品
㈠ 我國的數字貨幣
國家推出的數字貨幣叫數字人民幣(英文名E-CNY或者Digtal RMB),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推出的一種全新加密電子貨幣,它不是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此次數字人民幣紅包不能用於提現,可以用於小額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飲消費、繳納黨費等。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electronic money或electronic currency)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與紙幣和硬幣等實物不同)。它展示了類似於實物貨幣的屬性,但可以允許即時交易和無邊界所有權轉移。
實例包括虛擬貨幣、密碼貨幣以及中央銀行發行的在計算機資料庫中記賬的貨幣(包括數字基礎貨幣)。像傳統貨幣一樣,這些貨幣可能被用來購買實物商品和服務,但也可能在某些社區被限制,例如在網路游戲中使用。
數字貨幣是電子記錄在儲值卡或其他設備上的貨幣余額。電子貨幣的另一種形式是網路貨幣,它允許在計算機網路,尤其是互聯網上進行價值轉移。電子貨幣也是對私人銀行或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
數字貨幣既可以是集中的,即有控制貨幣供應的中心點,也可以是分散的,即控制權可以有不同的來源。
數字貨幣對虛擬貨幣
根據歐洲央行2015年的「虛擬貨幣計劃——進一步分析」報告,虛擬貨幣是一種不是由央行、信貸機構或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價值的數字化表示,在某些情況下,電子貨幣可以用作貨幣的替代品。
在2012年10月的上一份報告中,虛擬貨幣被定義為一種不受監管的數字貨幣,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並在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中使用和接受。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2015年11月的「數字貨幣」報告,這是一項數字化表示的資產,具有一些貨幣特徵。數字貨幣可以被命名為主權貨幣,並由負責將數字貨幣兌換成現金的發行人發行。在這種情況下,數字貨幣代表電子貨幣。以自己的價值單位或分散或自動發行的數字貨幣將被視為虛擬貨幣。
因此,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也是一種虛擬貨幣。比特幣及其替代品基於加密演算法,所以這種虛擬貨幣也被稱為密碼貨幣。
㈡ 數字人民幣怎麼用來買東西
如今移動支付高度發達,人們已經習慣只帶手機不帶現金出門。那麼,央行數字貨幣怎麼用?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何區別?
在使用體驗上,雖然央行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的使用方式相似,都需要手機。但是,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實際上跟使用現金一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使用的仍是個人銀行卡里的余額等。
據了解,使用數字貨幣時,不需要網路、不需要銀行賬號。只要手機裝有DC/EP數字錢包,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功能,被稱為收支雙方「雙離線支付」。 在沒有網路或者網路信號不佳的環境中,支付寶、微信支付無用武之地。
同時,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滿足人們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必須實名支付。
更為重要的是,兩者的信用基礎不同,效力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只是一種支付方式,基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其背後是銀行商業信用。
也就是說,如果機構或個人不接受支付寶或微信付款,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拒絕用戶使用數字貨幣付款則是違法的。
㈢ 什麼是數字貨幣
法律分析: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了三個方面:
①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
②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
③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於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路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
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進行了對比。
按照數字貨幣與實體經濟及真實貨幣之間的關系,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
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信貸;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
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者。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
㈣ 數字人民幣可購買黃金嗎
數字人民幣當然可以購買黃金,還可以兌匯,只要是紙幣能買的東西數字人民幣也能購買。
數字人民幣是法定貨幣,與紙鈔和硬幣是同等價值存在的。紙鈔和硬幣能買的東西,數字人民幣都能買,紙鈔能購買黃金能兌換到外匯,那麼數字人民幣當然也能夠兌換。
法定數字人民幣是流通中的貨幣也就是人民幣的替代,具有與人民幣一樣的法償性。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都不得拒收。也就是說數字人民幣是對現有的流通中的紙鈔人民幣的替代。
㈤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換黃金嗎
可以直接兌換黃金的。
但是也是需要在數字貨幣大范圍使用的時候,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可以看成是人民幣的替代品,現實生活中人民幣是可以直接購買到黃金的,自然地數字貨幣在未來也是可以直接購買到黃金的。
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
㈥ 一枚數字貨幣相當於人民幣多少
數字貨幣和人民幣是相同的價值,數字貨幣一元錢等於人民幣一元錢,它們的面積是相等的。
㈦ 重慶簡兌天衡數字貨幣能買東西嗎
能買。但是商家必須支持數字貨幣。重慶簡兌天衡雖然是第三方支付軟體,但是兌換數字貨幣進行購買商品都是國家承認的。
㈧ 央行數字貨幣怎麼購買
央行數字貨幣購買的方式將大致包括兩種:第一種國內居民使用其所持有的人民幣現金或者網上銀行存款,登陸央行數字貨幣平台按照1:1的關系去兌換買入央行數字貨幣;第二種方式則是通過工作或者出售某一種商品,以勞動報酬或者商品銷售收入的方式購入央行數字貨幣。 盡管現在央行還沒有正式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購買方式的介紹,但是從央行數字貨幣的定位和本質來看,購買方式基本上就以上兩種了。
拓展資料:
1、我們在從事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投資時,一般是通過某個交易所平台按照某一個實時的行情價格,用法定貨幣購入比特幣或其他的虛擬數字貨幣資產。這是因為在如今的市場上,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更像是一種金融投資產品,所以其具備類似於股票一樣的波動性。而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則於此不同,它只不過是人民幣的數字化,並不存在像股票一樣的價格波動情況。並且它一旦推廣之後就可以在國內購買所有的商品,背後是國家的信用在支撐。
2、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的區塊鏈數字交易,以微信/支付寶為代表的電子支付手段,將會弱化國家對金融市場強力監管能力,容易滋生資產轉移,洗錢等交易,影響到國家的金融稅收體系,也容易導致資本出逃,這些將會嚴重影響到國家經濟利益。數字貨幣是趨勢,無論是國內很少使用紙幣,還是美元國家可能會發行Libra之類數字貨幣,都將對中國的人民幣造成強大沖擊。中國何不先入為主,樹立人民幣的世界霸主地位,當然這點我們不會承認的。說到底,這個世界最大的競爭莫過於中美國家間的競賽,反應在經濟上就是美元和人民幣的戰爭。先發優勢,後發受制於人。一旦Libra通過議會審核成功發行,對美元的沖擊是小,對中國打擊將是巨大的。
㈨ 個人如何使用數字貨幣
對於個人來說,辦理數字貨幣相當簡單,不用去商業銀行,只要下載一個APP,注冊一下,就可以使用了。
拓展資料
一、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electronic money或electronic currency)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與紙幣和硬幣等實物不同)。它展示了類似於實物貨幣的屬性,但可以允許即時交易和無邊界所有權轉移。實例包括虛擬貨幣、密碼貨幣以及中央銀行發行的在計算機資料庫中記賬的貨幣(包括數字基礎貨幣)。像傳統貨幣一樣,這些貨幣可能被用來購買實物商品和服務,但也可能在某些社區被限制,例如在網路游戲中使用。
二、 數字貨幣是電子記錄在儲值卡或其他設備上的貨幣余額。電子貨幣的另一種形式是網路貨幣,它允許在計算機網路,尤其是互聯網上進行價值轉移。電子貨幣也是對私人銀行或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債權。數字貨幣既可以是集中的,即有控制貨幣供應的中心點,也可以是分散的,即控制權可以有不同的來源。
三、數字貨幣對虛擬貨幣
根據歐洲央行2015年的「虛擬貨幣計劃——進一步分析」報告,虛擬貨幣是一種不是由央行、信貸機構或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價值的數字化表示,在某些情況下,電子貨幣可以用作貨幣的替代品。 在2012年10月的上一份報告中,虛擬貨幣被定義為一種不受監管的數字貨幣,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並在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中使用和接受。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2015年11月的「數字貨幣」報告,這是一項數字化表示的資產,具有一些貨幣特徵。 數字貨幣可以被命名為主權貨幣,並由負責將數字貨幣兌換成現金的發行人發行。在這種情況下,數字貨幣代表電子貨幣。以自己的價值單位或分散或自動發行的數字貨幣將被視為虛擬貨幣。
因此,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也是一種虛擬貨幣。比特幣及其替代品基於加密演算法,所以這種虛擬貨幣也被稱為密碼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