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研發數字貨幣有什麼動機
『壹』 論述我國推行數字貨幣的原因
您好,隨著現代科技的不斷發展,數字信息化越來越發達,世界發達國家都在慢慢推進數字貨幣的進程。
所以最為目前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們發展推行數字貨幣也是發展所需。
以上就是我個人的一些建議,希望對您的問題有所幫助。
『貳』 央行披露為何研發數字人民幣,這其中最大的作用是什麼
數字人民幣的誕生最大的作用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
現在網路支付平台的興起,讓人們享受到了互聯網支付的便捷,以前出門購物。可能需要拿一個厚厚的錢包,但是現在只要一部手機。就可以在任何具有付款碼的場景當中進行消費,而且人們在網上進行購物,訂外賣或者是充話費的時候,都使用的是數字貨幣,但是人們現在使用的支付寶和微信其實都是一種代幣,並不是真正的人民幣,所以為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需要馬上設計出能夠在網路上進行操作的數字貨幣。
『叄』 為何我國要推行數字貨幣
央行行長易綱介紹,當前,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有利於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助推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央行較早開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工作。2014年,央行成立專門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及相關國際經驗等問題進行專項研究。
2017年末,經批准,央行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DC/EP在堅持雙層運營、現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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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寶的區別
DCEP是貨幣,不是支付手段,但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寶來支付DCEP。
很多人會把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寶放在一起比較,但實際上這是兩類不可比的概念:DCEP是貨幣,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是支付手段,如果把貨幣比作水,支付手段就是運水的水管,水和水管又如何進行比較呢?
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其實都屬於第三方移動支付,是支付方式的一種,它的作用是在支付過程中,將一個賬戶中的貨幣轉移到另一個目標賬戶中,只起到一個渠道作用,至於它轉移的貨幣是人民幣、美元還是其他貨幣,在整體流程上並不會有太大區別。
因此,當DCEP普及後,我們只需要把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所支付的人民幣換成DCEP,便可以通過此渠道實現DCEP的移動支付。同時,這一改變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基本沒有影響,因為在支付方式沒有改變的情況下,背後的貨幣無論是現在的實體現金還是未來的DCEP,對於消費者而言都同樣是顯示在手機屏幕上的賬戶余額。
此外,值得一提的一點是,在DCEP普及後,由於在貨幣端也實現了數字化,理論上它可以實現「跨渠道支付」,也就是說,你可以使用銀行APP直接向支付寶轉賬,或者從微信直接轉賬至支付寶,這是因為DCEP本身就有著電子支付渠道的功能,底層渠道連接所有渠道,就把原先各個獨立的渠道全部打通了。
『肆』 中國的數字貨幣研發處於世界什麼位置我們為什麼要加快推進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引領新的金融格局
隨著中國在央行數字貨幣領域的加速,現今越來越多的央行開始重視央行數字貨幣領域。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央行數字貨幣將是各國在金融領域競爭的重要方向。
『伍』 數字人民幣可以實現跨境交易,我國為什麼要大力發展數字人民幣
發展本國的數字貨幣,有利於提高我國經濟環境的安全性,畢竟像支付寶以及像微信這樣的網路支付軟體,其實他們都有較大的安全風險的,畢竟他們都是要通過網路這個載體的,所以我們國家也是需要像電子貨幣這樣的支付渠道的。在國際環境非常復雜的當下,又面臨著其他貨幣占據了國際經濟體系的主導地位的時候,此刻我國也需要本國的數字貨幣去為我國經濟貿易提供便利,由此重新確立起我國經濟貨幣的一定地位。
因為我國在跟外國進行交易的時候,都是通過美元或者其他形式的貨幣的,而這些貨幣都是要通過換算的,換算就有可能會使我國實體經濟體受到較大損失,這些其實都是不利於我國經濟的長期安全發展的。我國在接下來的冬奧會也會開始試用此類貨幣。
『陸』 為什麼要推廣數字人民幣
對於中國央行極力研發與推行數字人民幣,全球各國有很多猜測,有人臆斷央行發行數字人民幣是想建立世界貨幣金融新格局,甚至認為中國政府把「對數字貨幣的發行權和控制權當成主權國家間競爭的『新戰場』」。然而,中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無其他用意,更無意顛覆美元的「霸權」地位;事實上中國發行數字人民幣只是為應對世界貨幣形勢變化而做出的必要抉擇,希望其他國家政府不要誤會。
因為隨著區塊鏈技術誕生之後比特幣的橫空出世以及其他各種各樣的代幣工具涌現,對全球各國法定數字貨幣帶來了較大的沖擊;中國也是率先受到非法定數字沖擊的國家,早在2017年不受政府控制的ICO就在中國十分活躍並對中國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帶來了較大「抽血效應」,也引發了各類金融風險。據此,中國政府央行更加堅定了數字人民幣研發的信心,同時全球現已有近70個國家已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已有的國家已推出了政府控制的數字貨幣,這更增強了中國央行研發和推出數字人民幣的緊迫感。
目前包括比特幣在內的各類非法定數字貨幣,既給各國央行的貨幣發行與管理帶來了很多困惑,對各國法定貨幣也帶來了較大沖擊,尤其是美國facebook推出的Libra,不僅對美國政府及美聯儲實質形成了一種「逼宮」架式,「要挾」美國政府承認它在數字貨幣領域的合法地位,更對全球法定貨幣形成了嚴重的挑戰和威脅。為應對這種挑戰,需要中國央行未雨綢繆,盡早研發與推出數字人民幣。五是人民幣走向全球化、國際化的需要。當前中國央行致力人民幣數字化,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助推人民幣走出去,通過自身金融科技研發能力以及擁有的金融基礎設施,讓人民幣變成世界貨幣,為人民幣走向世界、方便國際外匯支出創造有利條件。最為重要的是,在數字經濟日益普及的大趨勢下,人民幣數字化還有利於適應數字經濟的需要,因為數字金融是數字經濟的內在靈魂。沒有數字人民幣的支撐,數字經濟前進的步伐會面臨很多的阻力。
『柒』 推行數字貨幣的目的是什麼
從2014年到現在,央行數字貨幣(DC/EP)研究已經開展了5年。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消息讓人振奮。不過,央行為啥要發行數字貨幣?怎麼發行?怎麼用?會不會帶來通貨膨脹?接下來,那麼我們好好說道說道~
01、為啥發?——方便安全成本低
數字貨幣,一般簡稱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的縮寫。
不過,央行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是「DC/EP」。除了數字貨幣,還有電子支付的概念(EP即electronic payment)。
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此前就強調,研究數字貨幣,本質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對於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穆長春介紹,要注重M0(紙鈔和硬幣)替代。現有的M0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的風險。另外,電子支付工具,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的模式,不能完全滿足公眾匿名支付需求。所以,電子支付工具無法完全替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於現鈔依賴程度還是比較高。
「我們DC/EP的設計,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比較好的工具。」穆長春說。
02、怎麼發?——不直接發到老百姓手裡
央行數字貨幣怎麼發行呢?是不是直接發到老百姓手裡?理論上可以,但人民銀行並沒有採取這種形式,而是使用雙層運營體系。
啥意思呢?就是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為什麼不直接發給老百姓,穆長春介紹了央行的幾個考慮:
1、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挑戰極大。
2、雙層架構能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促進創新,競爭選優。
3、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4、使用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
但是,穆長春強調,在雙層架構下,還是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原因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債權債務關系沒有變。
原因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
原因三,避免運營機構貨幣超發
『捌』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是什麼
一是增發貨幣幾乎零成本,二是對所有人加強控制
『玖』 什麼是數字貨幣,央行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即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
現階段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主要想解決現鈔和電子支付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兩大問題:一是紙鈔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的風險;二是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模式的電子支付,無法滿足匿名支付的需求。
數字貨幣具有以下三個特性:
一、交易成本低
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相較於向支付服務供應商提供高額手續費的跨境支付。
二、交易速度快
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
三、高度匿名性
除了實物形式的貨幣能夠實現無中介參與的點對點交易外,數字貨幣相比於其它電子支付方式的優勢之一就在於支持遠程的點對點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為中介,交易雙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完成交易而無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夠保護交易者的隱私。
【拓展資料】
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拾』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網傳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央行強調,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就曾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指出發行虛擬貨幣、ICO等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上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