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數字貨幣傳銷群主負什麼責任
A. 群員被騙錢管理和群主要負責嗎
群員被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群員和騙子單線聯系群主沒責任
B. 群成員犯事群主需擔責是真的嗎
群成員"犯事"群主擔責系誤讀 需承擔管理責任。
有的網友表示,有時候群里信息太多,難以逐條查看,如果群成員言論不當,群主很可能因為沒有及時發現而制止。楊小軍對此表示,群主既然建立了群組,就應當盡到相應的管理責任,如果感到缺乏精力、管理困難時,應該交由他人來管理。當然,如果僅僅是個別人發布了不適當信息或用了不妥語言,沒有受到很多人的關注,也不是很嚴重,群主沒有及時發現制止,也不應當屬於不履行管理責任。
對「觸法」群主如何處罰
《管理規定》中,網友們特別關心的就是其第10條中提到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什麼情況下群主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將受到哪些處罰?
其實在《管理規定》出台後,朋友圈中就不斷有人傳播公安機關、法院處理過的一些有問題的群主被拘留或作出其他處罰的案件信息,一些群主坦言「很有壓力」。王衛國對記者表示,把這些案件信息與《管理規定》聯系在一起發布,給人一種《管理規定》已經發揮作用、產生了實實在在的「後果」的印象,其實這是對《管理規定》的法律效力不了解而產生的誤解,是對廣大互聯網用戶,尤其是廣大群主們的誤導。《管理規定》10月8日才施行,所以不可能根據《管理規定》對群主的行為進行懲罰。王衛國認為,利用群組發布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暴力、淫穢等非法內容以及虛假恐怖信息,損害他人聲譽、散布他人隱私甚至用來實施各類刑事犯罪的事情並不少見,對這樣的違法犯罪活動予以懲罰,根據的是《管理規定》出台之前法律法規早就有的規定,不能和《管理規定》混淆。也就是說,即使不出台《管理規定》,群主如果有上述行為,也同樣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王衛國認為,群主對於群內發布、傳播信息的行為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有兩個判斷標准:一是疏於管理造成的損害後果,二是管理過程中有沒有主觀過錯。如果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就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如果造成損害後果,也要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在群主發現群成員違法違規而沒有採取措施造成一定後果的情況下,群主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群主將首先受到來自平台方的處罰:「由平台方依法依約採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許可權、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同時,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管理。」
對於一些網友列舉出群主需要對群成員的信息發布和傳播行為而承擔的諸多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楊小軍明確表示了反對:「這個觀點實際上是讓群主一人負擔所有人的責任,甚至把管理部門的責任都歸到群主身上。這既不客觀,也不可能。」實際上,個人的責任還是個人承擔,群主要承擔法律責任也是因為群主自己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楊小軍還認為,對於因傳播虛假信息而違法違規的群主,應該盡量寬容,處罰操作標准應該更加細化。如果群主明知是謠言卻仍然傳播,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群主不知道或者難以判斷所傳播信息是虛假消息,則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
C. 我是群主,群員被騙子騙錢我要負法律責任嗎
群主肯定有一定的責任,負有審核不嚴的責任;群員也負有主要責任輕信他人上當受騙;雙方協商解決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都是好友,以後,群主負起責任認真審核群員,群員也接受教訓,避免以後不愉快的事再發生;
D. 微信群在群里被騙,群主移出群了,群主有責任嗎
群主有責任,因為群主不該把騙子拉入群,既然不了解他,干嗎拉他進群呢?既然拉他,群主就要負一定責任。
E. 報案是網路詐騙現在被警方立案是涉嫌非法傳銷我推薦親人朋友12個人我是一個小群主我有責任嗎我的16萬
坑親朋好友,你還想推卸責任?你親朋好友受騙是出於對你的信任,你出賣了他們的信任
F. 我一親戚懷疑進傳銷了,經常發一些數字貨幣方面的消息,又發他在某公司的股權證書給我們看,可信度高嗎
國家雖然在改革數字貨幣,但是畢竟還沒有正式實行,所以就給騙子創造了一定的環境。再說公司的股權證書只是一個形式說明某人在公司的投資數量、擁有股份數量及相應權益和義務的書面憑證,但是公司是否是正規公司呢?即使正規注冊的公司,那麼公司資本金是認繳還是實繳呢?
股權證書畢竟不是出資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