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是國家法定貨幣嗎
Ⅰ 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
它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具有本質不同。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非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而且,它跟Q幣、比特幣相比也完全不同。平常所說的Q幣、比特幣,這些都屬於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相比最根本的區別在於發行者的不同。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發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的未來 趨勢
2016年11月,央行籌備數字貨幣,十年後現金很可能將不存在。
2016年11月,中國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旨在培養數字貨幣高層次人才,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咨詢、發展規劃及相關活動,是經過有關部委批準的、具有合法牌照的非盈利單位,致力於促進數字貨幣行業的科研與實踐融合發展。
截至目前,杭州市、深圳市、貴州省已經成為爭奪央行數字貨幣試點的三大熱門地區。據悉,杭州目前正在積極推進錢塘江金融港灣的規劃建設,其中也包括區塊鏈產業。杭州市將打造全國首個區塊鏈產業園區,落戶在西湖區互聯網金融小鎮,周邊有螞蟻金服、網商銀行、浙大及其科技園等知名企業與園區
Ⅱ 金磚數字貨幣,這個項目是國家行為嗎
金磚儲備資產貨幣騙局:「GRDC金融創業與入籃SDR計劃」屬於典型非法傳銷詐騙
反傳365(反傳銷男孩):最近有多名網友反應,自己的親人被所謂的「金磚儲備資產貨幣」所蒙蔽,我們看了其獎金制度和模式,發現其涉嫌傳銷,在這里提醒大家,以免上當受騙。
我們來看看他們是如歌忽悠人的★★★★★★★
金磚儲備資產貨幣傳銷執行的制度是——三大獎勵(金幣,金條,金磚),四大收益(兩動兩靜)。分別是:
1. 純靜態,資產幣的收益有:
第一局32倍,第二局64倍;兩局合計收益96倍。
2.動態,運作獎金有:
①直推獎,② 市場獎 ,③管理獎 ,各10%。其中管理獎 緊縮拿三代;
3. 動態,業績獎金有:
①傘下總業績累計在30~59萬,第二局的幣按3元回收。
②總態業績累計在60-99萬,兩局所有的幣按3元回收(96倍)。
③總業績累計在100-199萬,兩局所有的幣按4元回收(128倍)。
④總業績累計達200萬元以上,兩局所有的幣按5元回收(160倍);
4.純靜態,國際股權收益有:
現在投資所配的∴股為0.8元/股,通過幣的回收到虛擬資產儲備庫通過區塊鏈技術激活後,增值到86元/股,入籃後 至少增值到10400元/股;在第一局第一拆進入的會員,股權收益是:投資600元,至少收益19.9萬,投資6000元,至少收益252萬,投資1.2萬元,至少收益624萬。
央行額外發放的三大獎勵是:
1、 一個金級會員認購一個金級(1.2萬)並參與兩局的雙區動態會員(左右區各直推一個1.2萬元),獎勵金條一根;一個會員認購三個(1.2萬)以上金級,並參與兩局的雙區動態會員(左右區個直推三個1.2萬元~一個身份證認購),獎勵50克金磚一塊
2.一個會員認購五個金級(1.2X5=6萬)以上並參與兩局的靜態會員,獎勵金磚一塊。
3.不管是哪個級別會員,直推業績累計達7.2萬元時 獎勵10克金幣一枚,上不封頂, 推多少得多少。
【「GRDC金融創業與入籃SDR計劃」屬於典型非法傳銷詐騙【反傳吧】_網路貼吧 https://tieba..com/p/5074936442
】
一個主要由廣東騙子組成的騙子團伙,編造了一個驚天大騙局,名曰:GRDC金融創業與入籃SDR計劃,亦叫:中國金融建設第一期虛擬資產工程項目,還叫:金磚儲備資產貨幣;瞧瞧,就這么多名字就讓人頭暈目眩!
他們借「中國人民幣加入國際貨幣資金組織貨幣藍子」說事,他們危言聳聽,編輯謊言,說為了保護人民幣在國際中的地位,打敗美元,國家採取一個對外保密計劃,即:中國金融建設第一期虛擬資產工程!由國家幾個部委組織,並且組成專家團,經過近兩年的研發,終於推出這個項目!他們PS新聞、圖片及語音洗腦材料,雲里霧里胡說八道,沒有識別能力的人,很容易上當受騙!這里特別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被騙子忽悠了,千萬不要上當受騙!這個項目就是一個典型的非法傳銷!
首先,天上不會掉餡餅,當把事業或者回報描述得天花亂墜的時候就應該警惕。
其次,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因此,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 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Ⅲ 中國數字貨幣是合法的么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3)數字貨幣是國家法定貨幣嗎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Ⅳ 法定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法定數字貨幣是由某個國家發行和認可的數字貨幣,這個數字貨幣的信用是國家信用,類似於我們現實生活之中的紙幣,也是每個國家發行的貨幣。在中國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發行的數字貨幣為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指對貨幣進行數字化。數字化不是指掃描。這一點就如同數字簽名一樣,數字簽名不是指將你的簽名掃描成數字圖像,或者用觸摸板獲取的簽名,更不是你的落款。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Ⅳ 什麼是數字貨幣和貨幣數字化兩者有什麼區別
數字貨幣首先並非國家法定貨幣,而是 「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比如有比特幣、eCell幣、以太幣而貨幣數字化則是將普通貨幣用數字來代表,數字後面對應的是國家法定貨幣,所有兩者區別很大。
Ⅵ 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Ⅶ 數字貨幣合法嗎
在我國,數字貨幣是不合法的。根據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7)數字貨幣是國家法定貨幣嗎擴展閱讀:
自《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Ⅷ 到底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是一種法定貨幣,必須由中央銀行來發行。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它不是網路虛擬貨幣,因為它不僅僅局限在虛擬空間中,而是經常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例如比特幣、萊特幣、比特股等,目前全世界發行有數千種數字貨幣。
(8)數字貨幣是國家法定貨幣嗎擴展閱讀:
1、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影響
基於分布式分類賬技術進行價值交換的分散機制改變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所依賴的總額和凈額結算的基本設置。分布式分類賬的使用也會給交易、清算和結算帶來挑戰,因為它能促進不同市場和基礎設施中傳統服務供應商的非中介化。這些變革可能對零售支付體系以外的市場基礎設施產生潛在影響,如大額支付體系,證券結算體系或交易資料庫。
2、對廣義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的影響
數字貨幣和基於分布式分類賬的技術如果被廣泛使用,就會對金融體系現在的參與者特別是銀行的中介作用帶來挑戰。銀行是金融中介,履行代理監督者的職責,代表存款人對借款人進行監督。通常,銀行也開展流動性和到期轉換業務,實現資金從存款人到借款人的融通。如果數字貨幣和分布式分類賬被廣泛使用,任何隨後的非中介化都可能對儲蓄或信貸評估機制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