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騙去做以太坊
① 家人被騙去做傳銷了去接她回來危險嗎
有點危險,建議去至少兩個人,還有他是什麼情況回來的,如果是警察放回來的那應該沒問題了,如果是他自己打電話說讓你們去接他那麼最少去兩個人,當和他見面的時候,另一個在周圍看著,發現還有別人跟他來或者別的不對的情況趕緊打110,不然把你也帶到裡面去洗腦了才搞笑呢!!
② 父母被騙去搞傳銷, 我該怎麼辦
報警並沒有什麼用,警察只能調查一下,他們不能根本多幫你解決,因為大多數被傳銷騙的人,是自己不願意離開那個環境,別人強迫的那種性質的傳銷北方居多,你只有再用別的手段先把親人騙回家了,再側面的引導他們,先離開那個環境是最最重要的,因為每一天傳銷組織里的人都會給你親人灌輸那些騙人是為了被騙的人好的思想。離開那個洗腦環境,你的親人才能聽進你的話,因為傳銷組織里不是一個人, 他們會輪番的換人來洗腦,只到你相信他們的話為止,你把親人先騙回家,再做以後的工作。
③ 家人被騙去搞傳銷,我們該怎麼救他出來。。。
很簡單啊,你就說你也想參加,或者另外找個他認識的人和他聯系,先把地址搞到手,然後在過去找他,找人跟著你和他就知道了。救了你親人後記得報警把他們我點都端掉,因為肯定也有很多人受害的,祝你早日把家人救出來,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④ 家人被騙去做傳銷怎麼辦
傳銷主要利用「殺熟」手段騙人騙錢,千萬不要礙於情面抱著先試試看的心理盲目加入。以互聯網站和電子商務網站為載體,極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預期收益,並通過一定方式展示已經參與人員的姓名、業績、獎勵、分紅等情況,刺激他人加入,以介紹職業、招聘兼職、從事新型項目經營、低成本創業等名義,讓人非法聚集,以面對面集中授課的形式,用「財富、夢想、榮耀、成功」等詞語誘導他人參與。
⑤ 我的家人被騙去搞傳銷,現已被關進了看守所快一年了,我該怎麼辦
………
⑥ 家人被騙去做傳銷了怎麼辦
最近聽說到江西做服裝批發的很多啊,基本說是新開的商場什麼的,不過這個好像很久以前就有了
⑦ 現在朋友一家人都被騙去搞傳銷了
是不是那個什麼陽光工程啊
呵呵
告訴
你
還真的沒有辦法
勸他們回頭
只有靠他們自己哦
我也有朋友在做這個
唉
怎麼說都沒有用的
⑧ 家人被騙進傳銷,感覺被監視了,怎麼救
首先確定的確是進入了傳銷組織,確認了立刻報警,並不要相信他對你任何要求。立刻請求當地警方抓捕傳銷組織涉案人員,並對家人進行規勸。
這是確認的方法。
1、如果你的朋友有一天突然打來你的電話,態度熱情得讓你難以接受,你就要留意。
2、如果你的朋友在電話中說他發財風光了,而你感覺他的能力似乎不會賺大錢,你就要留意了。
3、如果你的朋友在電話里說些事業心理想人生觀之類的話,甚至輕描淡寫地說出幾百萬上千萬的話,你更要留意。
4、如果你的朋友在和你通話的時候,回答總是慢半拍,或者有意轉換你的話題,或者所答非所問,你要非常留意。
5、如果你的朋友在電話中透露出給你介紹工作,要和你一起做生意發財,一起創業,好著邀請你去遊玩,你要非常留意。
6、如果你的朋友打給你的電話沒有顯示號碼,或者號碼是公用電話(號碼中4比較多),或者你多次打過去後,都不是你的朋友在接聽,你一定要異常留意。
因為,你這個朋友極有可能就在搞傳銷。
到這種時候,你可以用反擊法,來證明他是真的賺大錢了,還是誘騙你。
1、 你向他借錢。傳銷的人都窮得叮當響,哪裡有錢借給你。如果拒絕,那就有可能說明是傳銷。
2、 要他們公司的地址。傳銷的人都住在陰暗偏僻的地方,說不出准確的地點。如果他不願意說,那就有可能是傳銷。
3、 詢問他生意中的細節。傳銷的人都不是做生意,如果他說自己在做某某生意,你就詢問做這種生意的細節,他回答不出,那就有可能是傳銷。
4、故意用方言交談。傳銷都要求用普通話,這是為了領導監聽,你故意和他說方言,如果他不說方言,那就有可能是傳銷。
5、要他的QQ號碼。傳銷分子很窮,都不上網。你故意要他的QQ號碼,他不願意說。你想,做大生意的富翁,哪裡能不上網?那就有可能是傳銷。
6、你向他要照片。如果照片中的男子都是如果你遇到的那個人符合我上面所有的或者大半特點,那就100%是傳銷,你千萬別去。
⑨ 我親人被騙去做傳銷了現在叫家人去帶她會有危險嗎
你好:這個事情,不要自己單獨去,很難說怎麼樣,務必報警,然後與警察一同去,把親人領回來。不知道親人被騙進去有多久了。為此,考慮人身和財產安全,必須有警察叔叔出面。
⑩ 我家人被騙做了非法集資的代理人,乾的時候不知道是非法集資,一共有350萬,請問會被判幾年
非法集資達到350萬元,可能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判刑還是要看情節嚴重程度,非法集資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10)家人被騙去做以太坊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