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萊特幣
㈠ 萊特幣現在還能買嗎
萊特幣現在還可以買的,在領域王國上根據行情漲跌方向買入即可,而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幣也是一樣。不過幣市價格波動會稍微大些,所以要注意防範風險,也切勿在行情大漲大跌啥的時候,激進追單,該離場則離場。
㈡ 為什麼萊特幣交易平台提不了現
萊特幣屬於數字貨幣,跟比特帀性質是一樣的,在我國是禁止炒數字貨幣的,這就不難解釋你提不了現。
㈢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3)禁止萊特幣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
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
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㈣ 萊特幣去哪買賣,現在哪裡可以買萊特幣
不建議此類平台,首先要說不賺錢,只會賠錢,而且賠錢後沒有法律保護給予一下方面
OKEX是一家非法數字貨幣交易所,沒有國內准入資格。該平台多次宕機,插針,回滾等操縱市場行為,造成無數投資者承受滅頂之災。而該平台對受害者視若無睹,更視如仇敵。目前受害者們仍奔波在為全的道路上,希望各位遠離幣圈,遠離該交易所。
比特幣和其他一些數字貨幣在國內是禁止交易的,所以不要被騙,購買就等於沒有法律保護的資產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㈤ 萊特幣需要實名認證犯法嗎
國家並沒有禁止購買、使用虛擬幣,所以實名認證沒有關系。
但是如果非法使用這些虛擬幣,就可能會給自己帶來嚴重後果。
㈥ 萊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萊特幣在中國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你要是使用萊特幣進行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加密貨幣在我國被央行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上品,公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曾表示,比特幣更像是一種可交易的資產,和郵票相似。既然是商品或資產當然是合法的了。公民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比特幣之家又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比特幣風險聯合通知全文,感性的話可以看下。
世界上各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比特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因為比特幣可能被用於洗錢,毒品交易等非法活動。
㈦ 萊特幣是傳銷嗎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㈧ 中信銀行發布重要聲明!禁止賬戶用於比特幣交易,中信銀行為何這么做
中信銀行最近在其官方網站上宣布,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將中信銀行賬戶用於比特幣,萊特幣等。交易資金充值,提款,與買賣有關的交易充值代碼及其他活動,均不得轉讓通過中信銀行賬戶。 相關交易資金,一旦發現,中信銀行有權採取措施,例如終止相關賬戶交易和取消相關賬戶。
它很容易成為犯罪工具。 比特幣賬戶是匿名的,外界無法知道其持有者是誰。 有洗錢需求的犯罪分子青睞它;它還會 影響法定招標制度。 從理論上講,盡管比特幣設計了一個上限,但不會對現有的法定貨幣產生太大影響,但這將促使其他類似數字貨幣的出現;更嚴重的會 破壞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外匯管理秩序。 比特幣交易不受任何中央銀行的控制,也不需要商業銀行的信貸認可。 通過位於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比特幣交易平台買賣比特幣,以實現不同法定貨幣的兌換和流出,可以成功繞開任何國家的外匯管制。
㈨ 國家會禁止虛擬貨幣的發行嗎
有可能,但就目前來說政府還沒有禁止。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則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
全球各主要的國家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主要有以下幾種可能:
1、虛擬貨幣嚴重的沖擊了現有的貨幣體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圖;
2、虛擬貨幣爆出知名的弱點和缺陷,在一定時間內是無法克服的;
3、虛擬貨幣被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政府無法忍受。
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瑞波幣、元寶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