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以太坊
1. ICO是什麼意思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由於代幣具有市場價值,可以兌換成法幣,從而支持項目的開發成本。ICO所發行的代幣,可以基於不同的區塊鏈。常見的是基於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區塊鏈發行,由區塊鏈提供記賬服務和價值共識,實現全球發行和流通。
(1)ipo以太坊擴展閱讀:
ICO與IPO的聯系和不同。
IPO (英文簡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與ICO相比,他們有共同點也有區別。
共同點
1、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2、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1、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2、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3、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ICO的發展歷程:
2013年7月:Mastercoin(現更名萬事達幣OMNI)是最早進行ICO的區塊鏈的項目之一,曾在Bitcointalk論壇上眾籌成功籌資5000 BTC。Mastercoin是建立在比特幣協議之上的二代幣,旨在幫助用戶創建和交易加密貨幣以及其他類型的智能合同。
2013年12月:NXT(未來幣)是第一個完全POS區塊鏈,曾籌資21BTC(相當於當時6000美元),它的市值一度高達1億美元,對投資者來說無疑是最成功的ICO項目之一。
2013年至2014年間:出現過許多瘋狂的區塊鏈項目成功的啟動了ICO,它們的代幣價格都出現過瘋漲,不幸的是這些ICO項目最後都死在炒作過程中或者直接成為騙局。然而,在這段時間,也有十分成功的ICO項目,例如Ethereum。
2014年7月:Ethereum(以太坊ETH)國內外人氣高,是迄今為止最大的一次ICO之一,籌措資金超過1800萬美元,同時也是除比特幣以外市值最高的加密數字貨幣。
2015年3月:Factom(公正通)通過Koinify平台ICO,利用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來革新商業社會和政府部門的數據管理和數據記錄方式。
2. iCO是什麼意思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簡單介紹:
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由於代幣具有市場價值,可以兌換成法幣,從而支持項目的開發成本。ICO所發行的代幣,可以基於不同的區塊鏈。常見的是基於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區塊鏈發行,由區塊鏈提供記賬服務和價值共識,實現全球發行和流通。
ICO參與者對於一個項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們會在社區里為該區塊鏈項目進行宣傳,使它產生的代幣在開始交易前就獲得流動性。但ICO的參與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項目發展或代幣發行後價格升值帶來的潛在收益。
(2)ipo以太坊擴展閱讀:
國內禁止: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3. ICO和IPO到底有何異同
你好,ipo專業的術語叫做: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後大家都可以直接從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購買他家的股票。
ICO相對來說,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兩年才開始火起來的一個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區塊鏈技術最為大家所知的應用,通俗的叫法就是「發幣」,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與IPO的區別
共同點
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4. ICO與IPO有什麼區別
你好,ipo專業的術語叫做: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後大家都可以直接從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購買他家的股票。
ICO相對來說,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兩年才開始火起來的一個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區塊鏈技術最為大家所知的應用,通俗的叫法就是「發幣」,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與IPO的區別
共同點
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5. 虛擬貨幣ICO是什麼意
在形式和最終的結果上,ICO與IPO非常類似。
IPO就是某家公司首次公開募股,該公司IPO後可以去證券交易市場進行掛牌交易,當然,在完成IPO前後有著各種監管的執行,整個過程是在現實中完成。
而ICO的區別在於公開募股方可以是個人、公司、社區、機構,募股後在網路虛擬幣交易平台上掛牌交易,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八,某某一品等,整個過程是在互聯網中完成。
虛擬貨幣,如比特幣和以太坊已經成為互聯網固定流通貨幣,如現實世界中的美元。大多ICO過程中並不是項目方在出售自己的股權,應該說是使用權,也就是產品的未來價值預期資格。
參考資料ico網路貼吧
6. 什麼是STO(證券性代幣發行),STO與ICO的區別
STO有望成為區塊鏈行業的下一個風口。連續兩個月的行情遇冷ICO幾乎是有崩盤的節奏。就拿ETH來說,持續的在200美元做有徘徊,有升有降,始終沒有過大的波動。隨之而來的是通證型代幣發行也就是我們說的STO進入到了人們的視野。是人們看到了區塊鏈的希望。
STO是通證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的簡寫。在當前大環境下很有可能成為下一個風口。但是STO的發展受到很大的制約,其中最大的制約就是政策。STO是符合當地法律法規,接受監管的代幣發行,但前提是當地得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支持做發幣。就目前來看只有美國能做STO業務,並且美國也已經有STO類型的代幣發行出來了。
做STO發幣和傳統的ICO發幣差別不大,也是需要個海外主體(因為大陸禁止),只不過ICO是海外的主體即可,但是STO必須是美國的主體公司才行,因為只有在美國才能做。接下來就的做法律合規以及符合SEC規定的VIE架構,這些都是需要你將美國主體做好之後才能做的。
注冊美國主體需要項目方提供一個注冊人信息以及注冊主體名稱即可,時間的話分情況而定,因為美國50個州各州的注冊時間等都是不同的。其中注冊加州時間就比較長,基本需要到1個月的時間。
STO能否成為區塊鏈的寫一個風口就看這兩個月的發展吧。現在越來越多的項目方看到了STO,當然有好處也有缺點,STO是屬於中心化的,和區塊鏈的含義是有些背道而馳的。或許STO會火起來,但是區塊鏈的發展絕對不是止於STO,STO只是個過度,終將被淘汰的。區塊鏈它的本質是去中心化的。 以上觀點僅代表個人。
7. STO是什麼1CO又是啥STO和1CO跟IPO有什麼關系
STO簡介
據the block crypto報道,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正策劃推出通證化證券平台,為此,納斯達克正與區塊鏈技術企業 Symbiont 進行談判,旨在達成相關合作。這意味著一些初創公司或企業將可以在美國相應的法規監管下,進行更靈活的融資。
有人認為STO是IPO的2.0版本,有人認為STO是合法化ICO,甚至有不少人還宣稱未來將是STO的天下。STO真有這么神奇嗎?鏈虎財經將通過以下五個問題,帶你迅速全面了解STO。
STO到底是什麼,與IPO、ICO有何不同?
STO,全稱Security Token Offer,是一種以token為載體的證券發行,在確定的監管框架下,通過非公開募集和公開募集來對外進行融資,可以將現實中已經存在的金融資產或權益進行代幣化,例如公司股權、債權、知識產權、信託份額或黃金珠寶等實物資產,都可以轉變為鏈上的數字資產。
拿Security Token和證券類比的話,購買證券,交易是在紙上簽署完成,而ST則是通過區塊鏈交易來確認資產的所有權。
ICO,是一種去中心化的、通過虛擬貨幣進行的融資方式。初創項目可以通過發行token的方式進行融資,token可以作為日後使用對應區塊鏈項目的憑證,也能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但並不具有實物資產作為依託。
由於不受管制和門檻限制,發行成本極低。這也導致了ICO很容易滋生各種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問題,具有極高的風險性。
IPO,是大多數投資者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與ICO相比,IPO價格昂貴且耗時較長,甚至可能需要長達6個月或更多的時間才能完成,還需要滿足發行規定、監管需求和信息披露等諸多條件。
而STO則更像是一種介於IPO和ICO之間的緩沖帶,融合了優點,規避了風險,既具有證券的屬性,接受各國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同時,也利用區塊鏈技術,實現了更高效的運行。
STO具有哪些優勢?
STO有著實際資產為依託,又以token作為載體發行,某種程度上算是一種合法合規化的ICO,在監管、效率、成本這三方面做到了很好的平衡。
易於規范監管。相比於ICO導致市場的混亂,進行STO的項目都是需要經過合規審查的,項目代碼、團隊背調,項目產品等都會經過嚴格篩查。這樣能夠有效的剔除劣質項目,凈化當前混亂的市場環境。
拓展融資渠道。相比IPO的高門檻,STO拓展了證券代幣化的領域,降低了用戶准入的門檻,任何人、任何資產都能參與其中,這大大提升了優質資產的全球流通性。
降低融資成本。STO消除了對中間商的需求,簡化了手續,節省了時間,提高了速度,降低了費用,在融資效率、融資時間、融資成本、融資地域、信息對稱等方面都優於IPO,更加適合雙創企業、高科技中小企業。
STO的發展現狀如何?
當前市場上已出現的一些關於STO嘗試,但都還處於探索試行階段。
2018年2月,加拿大證券交易所(CSE)宣布將推出一個基於以太坊區塊鏈的證券清算和結算平台,使用這個區塊鏈平台的公司能夠向投資者通過證券代幣發行(STO)的方式來募集資金,通過CSE平台發行代幣的公司將受到相應的證券委員會的全面監管。
2018年6月,美國證監會接受了交易所Blockchain.io依據Regulation D向遞交關於豁免注冊的Form D。據稱該交易所還得到了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Autorité de contr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注冊。這是第一個同時在上述兩個監管機構「掛號」的數字資產交易所。
2018年9月11日,以太坊開發者Stephane Gosselin公布了一項新提案,Security Token — 「ERC1400」,作為一項新標准,把 Token 的互換性(fungible)結合證券相關的業務場景,設計了一套通用介面。新提案主打監管功能,目的是方便用戶以合法合規方式在以太坊網路發行證券。
2018年10月,納斯達克與Symbiont進行談判,策劃推出一個專用於代幣化證券的新平台。
STO面臨哪些挑戰?
作為一個新興市場,STO的概念與願景無疑是美好的,但在現實融資運用中卻也面臨著一些有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STO尚處於探索階段,目前還沒有一個國家放寬有關發行證券類代幣的證券法,在證券化代幣僅僅將傳統證券進行代幣化的情況下,從現行法律和監管的角度,進行STO並沒有很大優勢。
其次,為使代幣合規,監管機構會如何權衡市場,審查標准與流程的制定也將是一個非常繁瑣的過程。
再次,資產流動性過高的另一面是可能帶來的巨大價格波動,這個風險也是不可控的。
最後,STO哪怕是在監管下實行的代幣化,但只要互聯網化了,也是無法免受黑客威脅,技術安全方面是一個有待突破的關鍵。
專家們對STO怎麼看?
榮格財經方軍表示,STO是個模糊不清的概念,是面向機構的融資,還是面向公眾?面向機構和企業投資者,那現有的企業股權安排都有。
面向公眾,那搞合規去吧,SEC的規范很清楚的地在那兒。面向機構和企業投資者的,Nasdaq的Linq不早就做了嗎,完全合規。
高鏈資本陳鈺璋表示,STO是創新,但不能解決真實的問題。
STO背後的底層邏輯問題:究竟散戶(包括大C)與專業機構投資人,誰更能發現好公司?好公司更願意拿誰的錢?資產證券化不是真正的需求,是個投機行為。區塊鏈如果要在STO上證明自己,就需要回答這個問題:究竟怎麼提高了生產力?
信睿寶初壯表示,公司這種企業制度會被碎片化,由此而來的股權、債權,乃至貨幣本身,都會被重新定義。未來投資的主要領域,可能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股權了。
STO可能是方向,具體形態模式還需要不斷進化。監管是滯後的,不能用舊瓶裝新酒。資本市場上,監管從來不是中立的,而是參與博弈的一方。並且監管從來不是有效的,監管達不到其所宣稱的目標。
通證經濟研究者陳智鵬表示,現有的STO大多對應現實中公司的股權、債權或房地產投資信託等金融資產,如果僅僅簡單地將現有的證券通證化,那麼確實創新不足,產生的價值有限,純粹只是證券在區塊鏈上的簡單映射而已。
納斯達克首席執行官弗里德曼曾表示:「如果你決定以規范的方式做 ICO,那麼我們很樂意弄清楚是否有機會與人合作。」
可以看出,對加密資產保有謹慎態度的納斯達克對發行證券化代幣頗有興趣,早在2015年,納斯達克就實行了利用Linq區塊鏈技術進行證券交易。
在全球的邏輯已轉向追求資產流動性之際,納斯達克對STO的積極探索將加速推動合法化ICO時代的到來。
8. 區塊鏈創造了ICO, 但是無法守護ICO
8月1日,礦工在新的比特幣區塊鏈Bitcoin Cash上創建了第一個區塊。該區塊大小是原始版比特幣區塊的近兩倍,從理論上來說可以增加網路容量,提高處理速度。此舉標志著比特幣的正式分裂。
根據知名的數字資產交易平台OKEx的數據顯示,比特幣昨天(8月1日)價格在15:00時段開始劇烈波動。第一枚BCC誕生的時候,幣價大幅下挫,從最高19848跌落至最低17750,1分鍾的最大跌幅超過2000點,隨後逐漸歸於平靜。截止今日發稿前,幣價依舊在昨日低位附近運行,最新交投於18000附近。
我們不得不冷靜看待:區塊鏈ICO領域正存在巨大泡沫。
The DAO因為遭受黑客攻擊的技術漏洞責任究竟歸屬以太坊開發層還是DApp的應用層,至今尚未形成意見統一,我們必須承認,區塊鏈技術尚處在早期發展階段,區塊鏈一代王牌應用——比特幣的底層協議仍需要不斷擴展升級,區塊鏈行業技術開發人才尚面臨巨大缺口,如此大規模涌現的區塊鏈應用中,很難保障其技術團隊足以實現應用的安全可靠性。
並且,在現階段ICO融資一片火熱的態勢下,不乏部分項目鑽空子惡意欺詐,粗製濫造「偽區塊鏈」應用。畢竟,大多數投資者對於區塊鏈技術的認知不足,即使手持某項目的全套白皮書和開源代碼也很難判斷其是否嚴格按照區塊鏈技術路徑保障應用運行的公開透明。
當然,更關鍵是的,一項新技術的巨大創新價值並非必然等於某個基於此技術的應用或者產品的價值。互聯網作為近百年來最偉大的技術革新,其在行業早期發展階段,一樣經歷了九死一生的競爭淘汰,大量應用和產品未能存活下來。尊重歷史發展規律,區塊鏈行業不會有任何的例外,在過去的幾年、在當下、在未來數年間,仍然會有大量的區塊鏈創業項目迅速死掉。早期進入一個正在快速發展的行業或許會實現長線巨幅的收益增長,但並不會降低任何損失發生的可能性。
事實上,我們現在面臨的ICO過熱局面與2013年底、2014年初的歷史何其相似,當時未來幣(NXT)的ICO橫空出現,其早期投資者獲得了上萬倍的回報(籌資21BTC,相當於當時6000美元,後市值最高達到1億美元),在如此驚人的財富增值的示範效應下,市場開始涌現大量的ICO項目,大量熱錢湧入ICO市場,引發了市場的瘋狂,於是各種騙局、技術危機也紛紛出現,不久後各種加密代幣價格一度灰敗觸底!
說到這里,ICO能夠持續發展到今天,區塊鏈技術能夠不斷發展壯大,我們應該非常欣慰,區塊鏈行業中仍存在著大量專注於推動技術文明發展和時代進步的勤懇開路人,他們的存在讓這個行業在一次次面臨質疑和危機之後還能夠重新站起來並更加頑強的成長。
總體來看,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口號的鼓舞下,政府及金融監管層對於能夠促進創業融資、健壯金融市場的新模式、新手段是報以歡迎、鼓勵的態度的,但在部分不良從業者的擾亂下,當前ICO投機性過盛,存在巨大泡沫,監管層必然會採取規范市場有序發展的舉措,對於ICO發起項目主體或者第三方發行、交易平台提出更明確的監管要求,以幫助投資者更全面、真實的了解ICO項目發展動態並明確責任主體。並且,有可能參考SEC對於ICO項目作更充分的經濟屬性定義,對「股權型眾籌」和「收益權眾籌」、「產品型眾籌」ICO項目進行不同強度的監管手段。
當然,並不排除,如果部分不良從業者仍然不知收斂強勢帶隊,過度破壞行業健康發展秩序,給廣大投資者帶來嚴重的投資損失,ICO融資模式則也有可能會被全面叫停。
區塊鏈技術創造了數據信任使ICO模式得以實現,但行業信任還需要更多從業者共同維護和捍衛。
全球區塊鏈技術領導權的搶奪,正在進行
2011年至2013年,作為區塊鏈技術發展的第一個階段,主要以比特幣為核心進行技術和應用創新,在此階段成長起來的企業重點包括比特幣的交易平台和采礦基礎設施以及以比特幣等加密代幣為結算工具的新型跨境支付應用。
2014年以來,去中心化應用DApp模塊化開發方式及ICO快速融資手段的應用,加速了區塊鏈技術在各個行業和領域的應用創新。同時,隨著智能合約的引入,加密代幣的交易網路擴展至一切可數字化資產的范疇,全球各大金融巨頭、IT廠商紛紛入場,銀行間區塊鏈結算網路大面積鋪開,IBM、微軟、SAP等區塊鏈BaaS(Blockchain as a Service)企業級服務平台流行起來,區塊鏈應用從公有鏈向授權鏈(聯盟鏈、私有鏈)發展,區塊鏈去中心化向弱中心化和多中心化傾斜,區塊鏈技術在效能提升和安全可控的平衡中取得進一步發展。
我國則在2016年開始大步邁入區塊鏈高速發展階段,2016年10月18日,工信部發布《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首次給予區塊鏈行業發展政策指引;2016年12月27日,《「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將區塊鏈技術研發和布局列入重大任務事項;2017年1月25日,央行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測試成功;2017年5月16日,工信部發布首個區塊鏈標准《區塊鏈參考架構》。隨著行業規范性指導文件陸續出爐,區塊鏈支持政策逐步清晰明確,區塊鏈產業化進程再提速!以BAT為代表的科技企業爭先布局區塊鏈技術,打造區塊鏈金融消費創新場景,各區塊鏈創業公司持續探索區塊鏈行業應用,已深入金融、能源、物聯網、醫療、文化娛樂等多個領域。
近年來,區塊鏈技術及應用創新發展在全球范圍內快速推進,根據2016年世界經濟論壇預測,到2025年之前,全球GDP總量的10%將利用區塊鏈技術開發的數字資產進行儲存。繼美國憑借掌握互聯網技術標准制定權實現互聯網時代的快速發展,各國關於區塊鏈技術新一輪先機搶占競賽正在進行。我國區塊鏈行業目前從行業從業者數量、資本投入規模以及全球Top企業佔比來看,尚與美國、英國同處於全球領先陣營,若能及時整理目前遇到的ICO亂象,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在未來5-10年中,或可爭取到彎道超車的機會,成為新一代全球性技術的標准制定者!
9. ICO和IPO有什麼不同
1、發行要素
IPO項目發行的是公司股份(share),發行的主體是公司法人,募集的是法定貨幣,如美元、人民幣等,募集到的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各類活動;而ICO項目發行的是「代幣」(Coin),發行的主體是數字貨幣項目開發者,募集的資金是已有的數字貨幣。
2、發行進展速度
IPO項目往往需要很長時間,要經過一系列繁瑣的程序,整個IPO流程走完可能需要6個月時間,這還不算前期規劃階段;而ICO項目則不需要走繁雜的程序,整個ICO在線上完成,投資者線上投資,項目發行人在線上融資,效率非常高,進展很快。
3、監管審核
IPO需要監管機構審核通過後才能發行,相關法律健全;而ICO不需要監管機構審核,因為ICO作為一個新興事物成長速度太快,監管者跟不上其發展步伐,相關的法律也未能健全。
4、跨境融資
IPO項目的融資往往局限於一國或一地區,且受監管機構的監管;而ICO項目是線上融資,其技術基礎是區塊鏈技術,有著去中心化的特點,不受約束。
5、投資者收益
對投資者而言,投資ICO項目時,投資者以其持有的數字貨幣來購買「代幣」,當「代幣」成功上市交易後,其價格會大幅波動,投資者可高價拋售獲利;當投資IPO項目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後,其股價通常也會大幅上漲,也可從差價中獲利。
6、股權、決策權
IPO發行的股份不僅僅只是一種投資標的,它也代表著一定比例的股權,股權意味著決策權,持股人對公司的重大決策有發言權、決策權;而ICO則是一種純粹的投機產品,靠其價格波動獲利,持有「代幣」的投資者並不享有對該項目的決策權或影響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CO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PO
10.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10)ipo以太坊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