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幣圈知識 » 幣圈盜幣案解密大結局

幣圈盜幣案解密大結局

發布時間: 2023-07-08 02:58:54

Ⅰ 從2006年Q幣被盜案,看刑法如何保護虛擬財產

2002年5月Q幣面世。

當時市面上已經有很多互聯網公司、 游戲 公司在推廣自己的虛擬幣,只是普遍因法律屬性不明、難以被認定為「財產」),難以受到法律保護。

加密貨幣(也就是我們現在常說的比特幣虛擬貨幣)面世以來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爭論,虛擬幣當時也都遇到過,從 是否具有貨幣屬性 , 是否會對金融秩序產生沖擊 , 是否屬於「虛擬財產」 , 是否應受法律保護 ,到 竊取虛擬幣屬於盜竊、詐騙還是(後來的)計算機類犯罪 。

最突出的就是偷 游戲 幣、角色、道具、裝備、點卡等等,算不算偷。

2006年的兩個盜竊案把這種爭論體現得淋漓盡致,裁判思路直接影響10年後出現的比特幣之類的虛擬貨幣被盜案。

深圳:QQ(附隨Q幣)盜竊案

2006年1月13日,深圳南山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

二被告人共計盜取、賣出QQ號碼130餘個,獲贓款70000餘元。其出售的QQ號碼還拖帶價值2654元的Q幣及網路 游戲 幣。

第一,法院認為「QQ號碼」不是盜竊罪的犯罪對象「公私財物」。



第二,法院認為「QQ號碼」是一種通信工具的代碼,理由是:

上海:Q幣網路盜竊案

2006年6月26日,上海黃浦法院審結一起「Q幣網路盜竊案」,法院認為二被告盜竊Q幣代理商持有的Q幣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基本案情

M公司是Q幣和網易一卡通代理商。

2005年6-7月期間,孟某通過互聯網,在廣州市利用黑客程序,獲取M公司登陸騰訊、網易在線充值系統使用的賬號和密碼。隨後與何某盜竊了價值約259萬的Q幣和 游戲 點卡。

M公司發現被盜後,立即通過騰訊在網上追回來月1.5萬個Q幣(價值約116萬),還有約1.7萬個Q幣和點卡沒追回(損失約143萬)。

二人到案後,孟某家屬幫助交付8000元、何某家屬交付26萬元,用於抵扣贓款。偵查機關將其中的約143萬損失發還給M公司,多餘款項退還交款人。

爭議焦點

本案爭議有五個爭議焦點,雖然現在很多問題已解決,但2006年時都還是難點:

法院觀點

如何計算網上秘密竊取Q幣和 游戲 點卡的盜竊數額,因當時沒有明確規定,法院分析後按「騰訊、網易公司和M公司的實際交易價格」計算,即259萬。

法院認為這個問題需要分析,有兩個原因:

法院認為,Q幣和 游戲 點卡體現網路公司提供服務的勞動價值:


網路環境是對現實生活的虛擬,網路中充斥著大量兇殺、打鬥、搶劫、盜竊等在現實生活中被法律禁止的虛擬行為。

如果網路環境中的虛擬行為沒有危害現實生活中刑法所保護的客體,則不是需要刑法來規范的行為。

但是, 如果虛擬行為對現實生活中刑法所保護的客體造成危害構成犯罪,就應當受刑罰懲罰 。

Ⅱ 幣圈套路深!捲走上百億元虛擬貨幣跑路的90後創始人被捕,他會被如何判

他肯定會被判處嚴重的刑罰,有可能會被判處終身監禁,因為他的行為簡直就是太惡劣了。

Ⅲ 揭秘400億元人民幣圈第一大案,這是一起怎樣的案件

在2021年4月8日的夜晚,我國財經頻道報道了我國的公安人員所查出的一起關於400億人民幣的騙局。這個事件是一個於2018年成立的某虛擬錢包。其涉及的金額更是高達了4,000億元人民幣,而犯下這種重大罪行的發起者,竟然是一位只有初中學歷的男子。

遇到這類事件該怎麼辦?

如果還未加入這種對於虛擬貨幣的炒作,就應該及時制止這種想法和行為。對於非官方的虛擬貨幣其實是沒有保障的,他們的漲幅極快,虧損也是極快。如果已經加入這種虛擬貨幣的操作,首先我們要見好就收,在拿到一定的收入之後直接退出這種行為,不要因為賭徒心理,一錯再錯。如果已經加入並且這種虛擬貨幣已經崩盤跑路的情況下,應該及時報警,爭取追回自己所虧損的資金。

Ⅳ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幣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審在江蘇·鹽城宣判。案件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9年初 ,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網路平台進行傳銷犯罪,鹽城市公安機關對涉案嫌疑人立案偵查。

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同時在境內也抓獲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Ⅳ 「幣圈」爭議人物溺亡,其10億美元價值的比特幣或將永遠消失

6月22日,哥斯大黎加媒體Teletica報道,一名 41 歲的外國人在蓬塔雷納斯的海灘邊溺水身亡。隨後,哥斯大黎加司法調查局 (OIJ) 證實,該男子「被水流沖走並當場死亡」。隨後被確認為波蘭裔人士Mircea Popescu(米爾恰·波佩斯庫)。

絕大多數人並不知道米爾恰·波佩斯庫是誰。他是個飽受爭議的人物,同時,他也是一名加密貨幣世界的比特幣億萬富翁。

外媒報道,波佩斯庫在羅馬尼亞成長,曾在多個國家生活過,包括美國、墨西哥、哥斯大黎加和埃及。2012年,波佩斯庫創立了加密貨幣交易所MPEx。

米爾恰·波佩斯庫曾自稱有100萬枚比特幣,但該消息顯然不可置信,據2013年的一個論壇排名,米爾恰·波佩斯庫擁有的比特幣數量為30000枚,是當時全球擁有比特幣數量最多的人之一。按當下價格計算,價值約10億美元。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隨著他的死亡,有傳言說波佩斯庫的家人無法動用他的加密資產,這意味著該部分遺產將無人繼承。

而消失的原因和比特幣的區塊鏈基礎設計有關,在不使用多重簽名的技術前提下,一般每一個比特幣地址(可以理解為錢包賬戶)中所有的比特幣對應著唯一的私鑰(賬戶密碼),一旦掌管私鑰的人出現任何差錯,該部分比特幣也就意味著永遠無法啟用,等於變相被「銷毀」,總量2100萬枚的比特幣已有數百萬枚已永遠無法找回。

一位加密貨幣分析師在社交媒體上同樣表達了該部分比特幣會消失的觀點。

「看起來隨著 Mircea Popescu 和 John McAfee的死亡,大量比特幣可能會永遠丟失。」 Crypto Briefing 的加密分析師 Alexander Marder 稱。

米爾恰·波佩斯庫是已經倒閉的加密貨幣交易所MPEx 的創始人。MPEx 成立於2012年6月,是世上最早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在當時,必須支付30枚比特幣才能注冊成為該交易所用戶,如果按現在的價格計算,每個MPEx用戶的注冊費用將超過100萬美元。

這一點得到中國加密貨幣領域的早期極客確認,加密礦池F2pool的創始人毛世行在社交媒體稱:「當年注冊的30個比特幣不知道是否還能退回?」

而且對於加密貨幣的中文社區來說,MPEx還與一位消失的神秘人物有關。曾經憑一己之力做出比特幣ASIC礦機的天才少年「烤貓」蔣信予,早先就曾在MPEx上發行公司的股權通證。但隨著「烤貓」的離奇失蹤,MPEx退出 歷史 舞台,現在,在互聯網上關於MPEx的信息基本無法找到,創始人米爾恰·波佩斯庫也在哥斯大黎加的海灘邊溺亡。

他長年運營自己的博客網站,一直以強烈的態度抨擊政府以及一些與他意見不和的比特幣技術開發者。他曾強烈反對比特幣進行擴大區塊容量的技術開發。

2014年,美國證監會(SEC)的高級律師曾向波佩斯庫致函問詢,主要圍繞於MPEx通過比特幣來發行股權通證,這涉嫌違反美國證監會的規定。

同時,根據社交媒體上的統計,波佩斯庫還長期與數名女性保持開放式關系。

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寫到:「比特幣不是為了讓你發表意見。比特幣在這里深刻地改變你的生活,而且經常痛苦地改變你的生活。」6月22日,他在博客最後回復一條消息,此後該網站再未更新。

Ⅵ 幣圈答案,價值40億元加密貨幣被盜,黑客究竟是如何操作的

黑客利用區塊鏈數據協同平台Poly Network中的一個漏洞進行攻擊,成功的把這40億加密貨幣給盜走,轉到了其他的賬戶當中,目前整個平台正在緊鑼密鼓地扎捕這些黑客,因為一旦這些貨幣流入到幣圈市場當中,肯定會給市場造成非常大的破壞,甚至還會影響整個大盤的波動。那麼幣圈將會導致一定的價格下跌情況出現。

總結:虛擬貨幣的出現無疑於給人們的金融提供了一條可以發展的途徑,但是這條發展的途徑勢必會充滿風險和艱辛,尤其是現在各個國家政府對這種貨幣不承認,導致這種貨幣完全沒有合法性。所以我們要選擇投資這種貨幣時,一定要擦亮眼睛,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可以確定是否要投資。

Ⅶ 是誰盜取了公司價值數百萬元比特幣

工程師盜取公司價值數百萬元比特幣, 或面臨嚴懲。

非法獲取數據

嫌犯面臨嚴懲

本案承辦人紀敬玲檢察官稱,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罪嫌疑人仲某違反國家規定,採用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規定,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檢察官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一個新興互聯網金融概念,受到人們熱炒,央行曾就「虛擬貨幣」發布風險提示強調:我國尚未發行虛擬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公司發行,更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均為非法定的虛擬貨幣。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幣被盜案件,雖然難以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幣價值進行定性,但如果超越許可權,非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修改,造成維修等經濟損失,也同樣會觸犯法律。

Ⅷ 幣圈24小時慘案:57萬人損失443億,比特幣何時止跌

幣圈24小時慘案:57萬人損失443億,比特幣何時止跌沒有人知道。

1.比特幣大跌其實很正常,因為它根本沒有任何國家和政府認可;

2.比特幣完全就是一串數字,估值這么高其實很理解;

3.比特幣並不產生利潤,但十多年時間漲了幾萬倍。

比特幣作為新興產業讓大家感受到了財富神話,比特幣的大跌也讓大家見證了新興產業的風險,暴漲暴跌可能是新興產業的一個特徵,這是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普通人還是盡量不要參與。幣圈24小時慘案:57萬人損失443億,比特幣何時止跌沒有人能夠知道。因為比特幣並不產生任何利潤,但是價格十多年時間漲了幾萬倍,這是任何人都看不懂的事情;比特幣完全就是一串數字元號,實際上沒有多少價值,估值這么高很難理解;最重要的就是沒有國家承認比特幣,這讓他充滿了風險。

57萬人損失443億,比特幣何時止跌,這沒有人能夠給出明確的答案,因為比特幣是新興產業肯定會被市場否定和認可,知道多空雙方達到平衡才會企穩。

Ⅸ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嫌疑人將面臨什麼處罰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時代是一個互聯網時代,同時也是一個高速發展的時代,有非常多的人想著通過不法手段來賺取錢財,其實是非常的不值得提倡的,我們也希望每個人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嫌疑人也將會面臨非常嚴厲的處罰

我們也希望通過這次的教訓能夠給每個人引發一個警醒,如果每個人都像他們這樣的話,那麼一定會面臨牢獄之災的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黑客技術再厲害依然還會留下非常多的熱點的,終究是肉體凡胎,離不開法律的制裁,也希望他們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好好做人,一定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注意到這一點。

Ⅹ 幣圈「搶劫」第一案始末

源頭

2018年,OKEx敵敵畏維權的風波還沒過去,幣圈「搶劫」第一案就爆出來了。搶劫 打 雙引號 ,因為 判決 是定 非法拘禁罪 。

公告說矛盾源頭是6月初對賬時,Skycoin項目方發現EVOLAB存在私自挪用、侵佔10萬個天空幣的情況。Skycoin採取凍結等處理措施後,EVOLAB相關人員非法闖入創始人家中、非法控制、毆打創始人夫婦並造成輕傷,搶劫了比特幣和天空幣。公告還說,EVOLAB當時還試圖盜取天空社區生態鏈的全線設計原型並控制天空鏈上所有資產,只是最終沒有成功。

公告還說明了處理措施:

替換中國社區運營團隊,建立新的中文社區圈子和聯絡群;追蹤了EVOLAB團隊錢包地址,向各大交易所發出了申訴,請求各交易所配合臨時凍結嫌疑人相關資產,以及凍結可疑賬戶的數字資產充提交易許可權;截至618當天18:00,嫌疑人的交易所全部持幣賬戶均被凍結,場內交易市場逐漸回穩,價格回升30%;以及上線天空幣臨時黑名單功能。

翁某說自己在2017年6月支付100萬,托朋友李某(岑李閆孫中的李)購買10萬個天空幣,並且委託李某保管。一年後,天空幣在幣安上線後,翁某想賣出一部分套現,聯系李某後卻發現「錢包被凍結、無法完成交易」。李某當時立刻聯系Synth詢問緣由,Synth說是錢包出了bug,需要時間來排查。但後來,李某得知錢包是由Skycoin方面主動凍結,目的是找回被中國團隊挪用的代幣。

關於6月12日的事,翁某說他和岑里閆孫四人以及其他四名Skycoin投資者去Synth家裡找他,是想把事情搞清楚。Synth一開始拒不承認,後來又說罪魁禍首是他的合作夥伴Steve。

翁某還說,當晚只是想拿回錢,一直坐在沙發上談話,沒有肢體接觸。半夜三點左右,Synth迫於壓力把比特幣、天空幣打入他們賬戶後,他們知道想拿回全部損失不可能了,就只能離開。

2018年6月12日21時30分許,被告人岑里閆孫和(投資人)翁某、李某1等人到了被害人住處,採用控制手機、限制自由等方式,要求Synth解鎖被凍結的天空幣賬戶。期間,閆、李對Synth夫婦有毆打和威脅(後經鑒定,構成輕微傷)。被害人被迫將持有的比特幣、天空幣轉入閆某等人指定的賬戶後,一行人才離開(13號凌晨3點左右)。

6月20日,被告人閆岑孫被傳喚到案,李某主動投案。到案後,閆某拒不交代,岑李孫供述部分犯罪事實。岑某說自己只有威脅,沒有毆打,自願認罪。孫某說自己沒有毆打行為,自願認罪。(投資人)翁某、李某1在本案中的身份是「證人」,作證證實閆某有毆打行為、岑某有威脅行為。

法院查明事實後,認為四被告構成非法拘禁罪。判決書中還提及,法院認為雙方確實存在經濟糾紛,但尚無法證實糾紛的過錯方系被害人。

01 財產損害糾紛

四被告當庭表示願意退還比特幣和天空幣,但是判決後一直沒兌現承諾,創始人夫婦就在2019年3月26日提起了財產損害民事訴訟。2019年勝訴。

02 名譽權糾紛

2019年6月27日,Skycoin創始人去法院起訴了李某,案由是名譽權糾紛,最終勝訴。

案件清單

我們看一下Skycoin在上海有哪些訴訟:

01 非法拘禁案——審結

2018年6月12日案發,2018年12月24日靜安法院一審判決岑里閆孫四人犯非法拘禁罪。2019年3月15日,上海二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02 Synth和岑某的不當得利糾紛——按撤訴處理

2019年2月18日,Synth單獨在閔行法院立案起訴岑某,案由是不當得利糾紛。4月12日法院裁定轉為普通程序,通知他補繳訴訟費,後因他未及時補交,在4月26日裁定按撤訴處理。

03 Synth和岑某、孫某、閆某的委託合同糾紛——狀態不明

2019年的某個時間點(立案日期不明),Synth在徐匯法院起訴了岑某、孫飛和閆向東。岑某認為Synth把孫、閆一起告了的原因是想把案件弄到徐匯區審理,從證據來看,這兩個人和案件無關,這個案子應該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岑某在上海的住所地對應的閔行區法院審理。

徐匯法院認為孫、閆有沒有關系,要在實體審理中認定,被告之一的戶籍在徐匯,徐匯法院就有管轄權,因此在2019年12月16日,裁定駁回岑某的管轄權異議。岑某不服,上訴到上海一中院,2020年4月17日,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案件由徐匯法院審理。2019年12月16日,一審駁回岑某起訴,2020年4月17日維持原判。

目前還不清楚這個案子是否還在審理。

04 Synth夫婦起訴岑李閆孫的財產損害糾紛案——審結

這個案子是針對6月12日非法拘禁案中涉及的18.88個比特幣和6466個天空幣提起的訴訟。

Synth和李某艷,2019年3月26日去閔行法院起訴了岑里閆孫,案由是財產損害賠償。2019年6月5日,閔行法院一審裁定本案轉為普通程序。2019年8月29日,一審判決四被告向李某、Synth返還18.88個比特幣和6466個天空幣,若不能返還,則比特幣按每個42,206.75元、天空幣按每個80.34元賠償。2020年5月6日,一中院二審改判為僅返還比特幣(因為被上訴人自願放棄追索6466個天空幣)。

05 Synth妻子和李某的名譽權糾紛——撤訴

2019年6月18日,Synth妻子李某艷認為李某發布的微信公眾號文章和微信群中的言論侵犯她的名譽權,在2019年6月18日起訴了李某,後來撤訴了。

06 Synth和李某的名譽權糾紛——審結

2019年6月27日立案,2020年5月27日一審判決李某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6000元;2020年8月3日二審調解結案,從網路新聞看,調解部分應該是免除6000元的賠償款。


附:名譽權糾紛

名譽是對自然人或法人的品德、才幹、聲譽、形象等方面的綜合 社會 性評價。自然人享有名譽權,法律禁止他人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自然人的名譽。

司法實踐中,法院會從受害人名譽是否被損害、行為人行為是否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這四方面,來分析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侵害名譽權的責任。

02 李某在公眾號文章中寫道:

03 隨後,李某在微信群「EVOLABCommunity」轉發了這篇文章,並請求群成員幫忙轉發。她在群里還發表了一系列言論,內容大致是:

原告認為李某的言論屬於捏造虛假事實、發表詆毀性言論,惡意貶損他的人格,讓文章閱讀者把他和騙子、准備跑路、坑人等負面印象相關聯,造成他的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他的個人隱私和名譽權。

李某在庭審時辯解說公眾號的文章已經刪除了,微信群里(那個用戶名)的發言很多不是我說的,我也記不清哪些話是我說的了。

李某還說:

她認為這些言論都不構成侵犯名譽權。

01 構成誹謗,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名譽權的內容:

涉案文章中出現的原告被美國政府謀殺逃來中國,原告當時很落魄,被告提供了救濟以及由於原告系美國公民,被告等人才被詳細調查等內容。微信群中被告發表了原告的海外賬戶有存款,辦理好護照隨時准備跑路等言論。

法院指出:

因此,法院認定上述文章內容及言論 構成誹謗,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 ,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02 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名譽權的內容:

對於李某主張屬於個人 情感 宣洩的「坑人錢,還把受害者弄進監獄,這個實在太沒底線了,比黑 社會 還壞」、「荒唐可笑至極,明明是我們要告他們詐騙,結果他們告我們詐騙」等內容, 法院認為 ,從被告使用的詞語來看, 上述言論所傳遞的系被告個人情緒的非理性宣洩 且表達的內容也並無事實依據 ,上述言論亦 會令他人將負面形象與原告相關聯 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 ,因此上述言論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原告認為被告披露的他的婚姻狀況、銀行賬戶信息等隱私,捏造他承諾給報酬等事實,同樣構成侵犯名譽權。

至於原告認為李某 以宣揚隱私(婚姻狀況、銀行賬戶信息)的方式侵犯他的名譽權,依據不足,不予確認

熱點內容
貨幣app能交易eth幣嗎 發布:2025-07-09 21:49:02 瀏覽:490
銘瑄b85btc獨顯點不亮 發布:2025-07-09 21:45:07 瀏覽:661
中國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什麼時候關閉的 發布:2025-07-09 21:43:15 瀏覽:21
華為s5700的eth介面 發布:2025-07-09 21:31:03 瀏覽:237
國內如何在以太坊里購買以太幣 發布:2025-07-09 21:30:50 瀏覽:228
以太坊在那裡可以消費 發布:2025-07-09 21:14:36 瀏覽:290
萊特幣哪個國家擁有最多 發布:2025-07-09 21:07:17 瀏覽:239
以太坊崩盤了嗎2018 發布:2025-07-09 21:03:49 瀏覽:47
萊特幣挖礦是坑 發布:2025-07-09 20:49:26 瀏覽:48
電腦礦機可以玩游戲么 發布:2025-07-09 20:46:41 瀏覽: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