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約學校臨時不要人了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3-07-14 19:26:27
『壹』 學生與學校簽合同違約怎麼辦
法律分析:學生與學校簽合同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守約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賠償金;守約方拒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該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貳』 我是合同工老師,合約沒有到期,學校不要我了。而且學校不願意支付應該的賠償金,我該怎麼辦
一般這種事不能來硬的,不過既然你問到了,那這樣,先找出你的合同,認真看一遍。
你這種,應該是要支付3個月工資的賠償金的。其他的不清楚,現在律師搞勞務的很少,大家都不願意看這方面的,因為這種一般是沒生意沒錢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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