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時間怎麼定的
❶ 期貨合約里規定的時間都是多少
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期貨,代碼中會體現時間,如螺紋1809(rb1809:數字前兩位是年費,後兩位是月份),就是18年09月份到期,即18年9月份為交割月份。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戶是不可進入交割月,所以像上述例子,在9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 例外,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品種,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間都不一致的,國內和國外也有差異。最快的方法,可查看英為財情的期貨到期日歷。
拓展資料
一、概述
合約到期日一般是在相關期貨合約交割日期之前一個月的某一時間。這是為了讓期權賣方在買方行使期權時為履行義務而必須買入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時,還有一定的時間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反向的期貨合約交易來對沖平倉,使期權賣方有機會來避免他可能不願或不準備進行到期交割局面的出現。
二、規定
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可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同一品種的期權合約的在有效期時間長短上不盡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連續月等不同時間期限劃分。
三、期權到期了,不行權可以嗎?
在期權交易里,到期的期權如果不行權的話,投資者就會損失全部的權利金。所以期權到期日這個時間點是期權投資者一定要注意的,只要過了規定的時間,期權合約就會失效不在存續,期權到期不行權即視為放棄行使權力。
以期權買方為例,越接近合約到期日,期權的時間價值減少的也就越多。在臨近到期日的時候,期權買方所持有的虛值期權和憑值期權價值都將逐漸歸零,因為其內在價值本來就為零,所以時間價值也逐漸降至0,故期權到期時權利方會損失全部的權利金。
雖然我們一直強調買方的權利大,但是這樣的權利是存在時間限制的,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行情的波動幅度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那麼買方所持有的權利方頭寸將會在到期時失去全部的價值,這是投資者則一定要注意的地方。
如果我們發現行情與我們預測的出現較大的偏差這個時候我們應該及時止損,雖然這樣操作我們會損失一部分的權利金,但是我們能夠收回剩下的那部分,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❷ 期貨的交易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期貨開盤時間和收盤時間:
三家交易所都是上午9點——11:30,下午1:30——3點交易。
上交所、大交所、鄭州所上午小節休息時間均為10:15-10.30。下午14:10-14:20為上交所小節休息時間,大交所、鄭州所下午無小節休息。股指的話時間不同,上午比股票早15分鍾開盤;下午跟股票一樣開盤,下午比股票要晚激祥清一刻鍾收盤。
國內期貨夜盤品種有黃金白銀銅鋁鋅鉛,黃金白銀期貨交易夜盤時間是晚明前上9點-凌晨2:30,銅鋁鋅鉛是晚上9點-凌晨1:00。
(2)期貨合約時間怎麼定的擴展閱讀
合約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宴運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