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遠期合約怎麼算
❶ 如何用國債期貨計算遠期利率
與一般期貨相比,國債期貨最大的特殊性在於它的標的合約為「名義標准債券」(或者稱為「虛擬債券」)。
充分理解合約交割等級是准確把握國債期貨運行的關鍵因素。實際上,5年期國債期貨是建立在一籃子可交割的國債基礎上的,不過這些國債的價格和屬性相差非常大。任何在距離合約第一個交割日還有4-7年剩餘期限的國債都可以用於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交割。
由此,為了將不同的可交割國債具有可比性,在國債期貨中,我們將經常看到兩個重要且特有的概念。
期貨價格=現貨價格+持有成本
=現貨價格+融資成本-金融工具利息收益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實例,完整介紹國債期貨的定價與估值計算過程。
例:
11附息國債21:票面利率為3.65%,2011年10月發行的7年期國債,到期日2018年10月13日。其距離2012年3月14日交割日約六年半,符合可交割國債條件。
我們假設當前日期為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國債21的報價為100.5975,TF1203國債期貨報價為96.68。
由於該債券年付一次利息,最近的一次附息日(該例中為起息日)是2011年10月13日。至11月16日,應計利息為0.3391元。
由於11附息國債21的報價為凈價,即去掉未付的應計利息,所以,我們得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國債21的全價為:
全價=100.5975+0.3391=100.9366
轉換因子的計算:
CF=到期收益率為3%,面值為¥1的可交割債券的凈價
=全價-應計利息
❷ 期貨交易中什麼叫遠期合約
遠期合約是期貨交易中的一種非標准化的金融衍生工具,允許交易雙方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按照約定的價格交割某種基礎資產。以下是關於遠期合約的詳細解釋:
1. 定義與特點: 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私下或通過交易平台達成的約定,旨在規避未來某一時間基礎資產價格波動的風險。 其主要特點是非標准化,即交割日期、交割價格和基礎資產等條款可以根據雙方的具體需求進行商定。
2. 交易流程: 在期貨交易中,當交易雙方決定簽訂遠期合約時,會就未來交割的資產種類、數量、價格以及交割日期等條款進行協商。 一旦達成一致,雙方將簽訂書面合同,並承諾按照合同條款執行。這種交易流程使得遠期合約成為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
3. 用途: 遠期合約常用於企業間的風險管理,特別是對於那些需要穩定采購或銷售價格的產業。 此外,一些投資者也會利用遠期合約進行投機,通過對未來市場走勢的預測來賺取利潤。
綜上所述,遠期合約因其靈活性和定製性,在期貨交易中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是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之一。
❸ 遠期合約價值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計算公式為:當日損益=(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最後買入量+(前一交易日結算價-前一當日結算價)*(前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前一交易日買入持倉期貨),期貨是保證金制,保證金一般為期貨,合約價值的10%,合約價值為當日結算價。合約價值等於期貨股價指數乘以乘數,因此合約價值在期貨股價指數和合約乘數的影響下發生變化。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合約乘數越大,合約價值就意味著股指的期貨合約價值越大。
當日交易保證金=當日結算價*當日交易後持倉總金額*交易保證金比率。這兩個公式顯示了期貨公司如何在當日交易後收集客戶持倉部分的損益結算和保證金(不考慮當日客戶開倉和平倉時當天交易的損益)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合約價值隨著標的指數而增加,期貨的合約價值也是如此。當合約價值在期貨, 恆指,推出時,合約價值但健康指數低於2000點(合約乘數為50港元),因此期貨的合約價值不超過10萬港元。恆生指數2009年合約價值超過2000()點,恆指期貨合約價值超過100萬港元。
拓展資料:
1.遠期合同的公允價值的計算?
因此遠期合同的公允價值的計算公式為: 遠期合約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合同約定的遠期匯率-資產負債表日金融市場上存在的交割日相同的遠期合約遠期利率)×到期交割的金額×折現率 其中,(合同約定的遠期匯率-資產負債表日金融市場上存在的交割日相同的遠期合約遠期利率)×到期交割的金額可以理解為內在價值,再乘以貼現率體現時間價值。
2.遠期合同的公允價值的理解?
簡單理解,遠期合同的公允價值包括兩部分,內在價值與時間價值,其中內在價值為合同金額與資產負債表日金融市場上存在的交割日相同的遠期合約之間的差價,時間價值即為折現的價值。
3.如何計算遠期合同的公允價值
假設資產負債表日購入與持有的遠期合約相同交易方向、金額、數量和到期日的遠期合約的價格,並以此價格和你持有的遠期合約購入日的價格比較,確認公允價值變動,當然價格一般都是需要向銀行詢價的!
4.和遠期合約的價格和價值有何不同,其價值各是如何決定的?
呢就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啦,遠期合約的交割時間是雙方約定的,而的交割時間是交易所規定的,遠期合約交易的金額是雙方約定的,而的金額是以交易所規定的單位成交的。 比如:甲乙約定在100天後由甲公司53000/噸的價格買進乙公司的銅100噸,這樣的約定就是遠期合約,是由甲乙雙方自己商定的。 的話,交割時間和價格都是由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化的。 比如甲公司在市場上買入100噸銅,但交割時間不一定剛好是100天後,價格也不一定是53000/噸,一切要根據交易所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