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不符合約定事實怎麼處理
① 小區車位尺寸不符合國家標准咋辦
車位達不到標准尺寸。可以物業先行協商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向相關部門投訴。
現在很多小區施劃了停車位,有的車位還會對外銷售,如果購買到不符合標準的車位,會造成車輛無法停路的尷尬。
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首先要與物業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也可以找開發商索要小區車位規劃圖紙,設計院蓋章的。或通過業主委員會去建委提檔。然後,拿著規劃圖和實際情況不符的證據,去屬地的房屋管理局投訴。立法部門經調查研究認為,道路、綠地、公用設施、物業服務用房和其他公共場所作為建築物的附屬設施原則歸業主共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三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② 車位被占怎麼解決
車位被占問題通常表現為他人非法佔用或霸佔本應屬於自己的停車位,導致車主無法正常使用停車資源。簡單來說,當車位被占時,業主有權通過溝通協商、藉助物業管理或法律手段要求返還原物,排除妨礙,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現階段,針對車位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分為文明協商、行政調解以及訴訟救濟三種途徑,車主應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採取合法、合理和溫和的方式解決糾紛,防止因私自處置引發更大矛盾。
一、溝通協商為先
在出現車位被占情況時,首要方式是通過溝通協商解決。一般情況下,佔用車位的車輛往往會在車上註明車輛相關信息或聯系方式,車主可以根據車牌號碼、車身顏色等信息聯系對方,禮貌地要求其將車輛挪走。
1、直接溝通:若車主或物業管理部門能夠獲取佔用車位一方的信息,應第一時間聯系並說明情況,力求採取調解方式解決分歧。雙方在協商過程中應保持冷靜和理智,盡量通過談判達成一致,避免因對話不當引發更大矛盾。
2、藉助第三方:若對方不予回應或拒絕合作,可藉助鄰里、物業值班人員或社區管理人員的幫助,促使佔用車位者在監管下改正行為。合理的溝通協商能夠有效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產生法律糾紛。
二、物業介入與行政調解
在部分小區或寫字樓中,車位使用權往往與物業管理合同密切相關。物業服務企業有維護停車秩序的合同責任,應在車位被占問題發生時及時介入。
1、物業調解:車主可以向物業管理部門反映占車情況,要求物業根據服務合同及相關管理規定協助處理。物業在履行合同義務時,有責任勸阻和制止非法佔用車位的行為,並在必要時協調聯絡佔用者給予糾正。
2、行政調解:在物業介入無效或車主與佔用者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可向交警部門、城管部門或社區調解組織反映情況,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調解處理。行政部門通常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對結伙破壞公共秩序、任意佔用公私財物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一、私力救濟及證據保全
車位被占問題嚴重時,車主可以採取合法手段進行私力救濟,但應注意保護自身行為不觸犯法律。
1、證據保全:在對方佔用車位時,車主應使用手機等設備拍攝現場視頻或照片,記錄佔用情況、車牌號碼、佔用時間及周圍環境等關鍵信息,為後續行政或司法程序提供充分證據。
2、尋求專業工具:部分小區設有挪車器或停車管理系統,車主可請求物業利用這些工具將佔用者的車輛移走。務必提醒的是,採取私力救濟措施時應避免損壞他人車輛和財產,否則可能承擔侵權責任。私力救濟需要在確保自身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採取適度和合理的措施,同時保留糾紛解決的餘地。
二、法律訴訟與維護權益
如果通過協商、物業介入或行政調解均無法解決車位被占問題,車主可以採取法律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1、訴前調解:在正式提起訴訟前,車主可委託律師或通過司法調解平台對車位使用權爭議進行調解,爭取在雙方協商下解決問題。調解成功後,可避免訴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時間成本。
2、訴訟救濟:當調解無果或對方明顯拒不歸還車位時,車主應准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如車位產權證明、停車位租賃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及溝通記錄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原物、排除妨礙並賠償損失。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求佔用人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訴訟救濟是解決車位糾紛的最後手段,車主在運用法律武器時需有充分的證據支持與法律依據,確保自身行為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