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玩比特幣合約賺手續費違法嗎
A. 請問開店拉人做股指期貨收取一手300的手續費是否合法
他這樣做違反的不是收取手續費的法律,而是不能把自己的賬戶給他人使用的法律。同時他人用他的賬戶也是違法的。至於他和別人的手續費問題,跟交易風險最終由誰承擔相比起來,簡直九牛一毛。比如你用他的賬戶操作,虧了,結果你不認賬了,打起官司來,法院會傾向於認定用誰的賬戶操作誰承擔風險,那隻能他自己承擔損失。
B.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2)拉人玩比特幣合約賺手續費違法嗎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C. 期貨用自己帳戶替別人交易,自己只收手續費違法嗎
這樣做違反的不是收取手續費的法律,而是不能把自己的賬戶給他人使用的法律。同時他人用他的賬戶也是違法的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
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大部分人認為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可以同時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場。
D. 把客戶拉微信群玩比特幣違法么
把客戶拉到微信群裡面進行比特幣交易的話,一般來說是違法犯罪的行為,需要注意。
E. 比特幣合約交易後正負含手續費嗎
人們宣傳比特幣的時候常常會講:「可以向各種張三李四免費轉賬。」其實不一定,有時還是需要手續費的。
2013年,一個比特幣的價格為20美元。2017年,轉一個比特幣要花20美元。
手續費的目的一來為激勵礦工不輟挖礦,二來以維護比特幣網路安全(維穩費?)。早期礦工的挖礦底薪比較高,每個區塊50枚BTC,但是創世塊之後每出21萬個塊(每四年),底薪減半。所有2100萬枚比特幣都被挖出後,由交易費充當挖礦獎勵。
關於減半演算法的代碼,長這樣。
CAmount GetBlockSubsidy(int nHeight, const Consensus::Params& consensusParams)
{
int halvings = nHeight / consensusParams.nSubsidyHalvingInterval;
// Force block reward to zero when right shift is undefined.
if (halvings >= 64)
return 0;
CAmount nSubsidy = 50 * COIN;
// Subsidy is cut in half every 210,000 blocks which will occur approximately every 4 years.
nSubsidy >>= halvings;
return nSubsidy;
}
獎勵金在2012年當時候從50比特幣減半為25比特幣,2016年從25比特幣減半為12.5b比特幣。大概2020年就會再減半為6.25比特幣。
那麼,怎麼確定什麼時候需要掏交易費、掏多少合適?
比特幣網路規則內置交易費用結構,取決於系統推薦的(標准)客戶端。 我們拿比特幣核心(bitcoin core)打個比方,看看轉帳時,需要過哪幾道:
1. 花哪些幣?
客戶端首先確定用哪些幣來完成支付。
好比, Bob給Alice轉了2枚比特幣;Rose又給Alice轉了3枚比特幣,那麼兩次轉賬金額會單獨地趴在Alice的錢包中,直到被花出去。(注意:兩筆轉賬不會「自動合並」為5BTC)。
那麼,經過一陣子,錢包中會積累不同金額的比特幣,所以才說,得考慮下用哪些做支付。
可用金額叫做交易的「輸入」,最終發送金額(包括退回到錢包的找零)稱為「輸出」。
2. 避免過於零碎的支付
若交易「輸出」(包括找零)小於0.01BTC,則收取0.0001BTC的手續費。 「選幣」時,演算法會盡量避開那些找零金額低於0.01BTC的幣。
3. 老幣、大額交易優先
若發送的比特幣金額過小,或幣齡過低,則很有可能被收取費用。 每筆交易都有優先順序,由「輸入」的年齡、金額和交易輸入數量決定。
具體而言就是, 客戶端將每一筆輸入的金額與該輸入在區塊中存在的時間相乘,將所有乘法結果相加再除以交易位元組大小。
若結果小於0.576,則收取交易費。所以,有一堆零碎且/或很新的「輸入」,又不想掏手續費可以這么干,交易里加上一個大額且較老的輸入即可。這里邊,比較關鍵的就是這個金額x年齡的平均值。
如果在第3步中某交易本來是收費的,但隨著時間流逝,又有新的區塊不斷產生,那麼原先交易中「輸入」年齡也隨之增長,進一步提升了交易的優先順序,因此第3步中產生的費用可能會被免除。
4. 「稱重」收費(按每千位元組收費)
最後,客戶端檢查交易的位元組長度。長度取決於輸入和輸出的數量,大致可用下列公式計算:
148 * 輸入數量 + 34 * 輸出數量 + 10
若長度小於10000位元組且在第3步中有足夠高的優先順序,那麼這筆交易最終被確認為免費,反之需收費, 費用默認為0.0001BTC/千位元組(不足1k的按1k計算)。 可自行在客戶端相關設置中更改交易費數額。 低於0.0001BTC的設置不會生效。新費用設置生效後,將覆蓋步驟2中的費用,兩者不疊加。
接著說幾個例子:
1. 過猶不及
說:Alice錢包中趴著兩筆「輸入」,金額分別為1BTC和2BTC。然後Alice想買杯2.99999BTC的咖啡。這時就不存在選幣這一說了,因為有且只有兩筆輸入,都用上才夠咖啡錢,剩下0.00001BTC找零。注意,步驟2提到: 若交易「輸出」(包括找零)小於0.01BTC,則收取0.0001BTC的手續費。 說明,咖啡交易將被徵收0.0001BTC的手續費。結果就是交易會失敗,因為Alice手裡的余額不足。
這就有意思了:Alice手上有3BTC,但是沒法買2.99999BTC的咖啡。Alice可以把3BTC全部付給商家以避免手續費(假設第3步的費用為0),但有些商家可能會要求支付准確的金額。
2. 人品爆發
說:Alice人品大爆發,在某賠率64000的賭博游戲中,用0.02BTC撥來1280BTC。網站支付獎金時,自己錢包里並沒有可丁可卯的1280BTC,於是只能用各種零碎輸入(含找零)來各種湊。
最後,這筆湊出來的獎金大小是51203位元組。是這樣,交易大小超過10000位元組,費用增至0.0005BTC/每千位元組(其實早期的交易費用就是0.0005,後來變成0.0001的),那麼, 這里的手續費就是52*0.0005 = 0.026BTC。 比玩家的本兒還高。
當然,還是比PayPal轉便宜。
註: 使用Paypal手續費為 4.4% + 0.3 USD/每筆。
好比,1280刀轉賬,1280*4.4% + 0.3 = 56.62 刀
注意:最後繳納的手續費是0.0286BTC,有可能是因為沒有使用(推薦)標准客戶端來創建交易,然後這個客戶端在計算費用時有點小問題。
這是個真事兒,見:Bitcoin Transaction
3. 機關算盡,不掏錢
有種交易踏在免費的懸崖邊上,大小為9999位元組,堪稱交易費躲閃之王。全部輸入中只有一個是1聰(satoshi,即比特幣最小單位,0.000 000 01 BTC = 1 satoshi, 以致敬比特幣創始人Satoshi Nakamoto);但是有另一個大額輸入拉高了優先順序,免除交易費用。
必須支付手續費嗎?
捎帶腳說一句,手續費其實不是強制的。有些礦工並沒有很在意這些收費標准,也會把一些沒有手續費的交易記錄到區塊中。使用標准客戶端的「原始交易」(raw transactions)界面能創建手續費低於標准費用的交易,而且,還是有可能人品爆發的被礦工打包入塊的。
F. 刷信用卡賺手續費,違法嗎,如果有什麼懲罰
刷信用卡賺手續費,也叫套現,這種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因為金融業務必須經過行政許可才能經營,而幫人刷信用卡賺手續費的商戶不具有從業資格,也沒有經過行政許可,根據法律規定,國家特許經營的業務,行為人未取得許可而經營的,屬於非法經營,嚴重者涉嫌非法經營罪。信用卡所有人被發卡銀行發現後,銀行一般會立即凍結該信用卡,並通知該用戶銷戶等,辦理信用卡套現的經營者獲利數額較大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②《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四、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單位犯前款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G.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H. 比特幣違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I. 如果用比特幣的方式炒外匯,違法嗎
投資有風險從業需謹慎
常見的金融騙局特徵
1、虛構交易平台,使用模擬的交易軟體。詐騙團伙往往虛構一個高大上的公司,傳送給投資者的是一個模擬交易的軟體,軟體由他們控制。軟體里大宗商品的行情、價格走勢都是他們自行設置,然後和投資者方向炒作。你買漲,他就買跌,讓你虧錢。
2、凍結客戶賬戶,延時交易。在投資者盈利的時候,凍結投資者賬戶,使其買入之後不能正常賣出,然後其其他操盤手將價格方向拉大,讓投資者實際盈利變虧損。
3、在客戶盈利時,強行平倉。美名其曰避免你虧損。因為交易軟體他們有後台控制,發現投資者盈利時,強制平倉。因為投資者通常都是網路開.戶,一無合同,二不知公司名稱地址,往往被強制平倉後,無能為力,求告無門。
4、在交易平台中設置虛擬賬戶,然後對該賬戶虛擬注資,進而通過虛擬資金控制交易行情,致使受害人虧損。
5、放大交易杠桿,設置資金放大比例數十或數百倍於受害人的「主力賬戶」,進而通過放大後的資金優勢操作、控制市場行情,使受害人虧損;
6、進行「滑點」操作。按照商品的正規交易盤買賣,但在客戶的成交金額上進行少量的增、減,使客戶少盈利或多虧損,從中牟利。
7、代客頻繁交易賺取高額手續費、收取客戶倉儲費、加工費、盈利分成等讓投資者損失。
我國網路上各類外匯交易平台,一未取得我國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二未在我國設立相關機構提供業務服務,三未依法向電信部門備案,均屬於非法展業行為。
特徵
1、合規的外匯平台
受監管的交易商,客戶所交易的訂單是直接進入銀行和市場的,受監管的交易商,都是給銀行與交易者提供渠道,只能通過技術分析才能在外匯市場盈利。目前全球主要大的外匯交易商受四大監管機構監管:1.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SA),2.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3.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4.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只要正常受監管的交易商,不管是哪個國家或者哪個地區,一旦被投訴監管機構都會受理。而且每一個投資者交易的單子都是交易商所對應的銀行訂單,不會存在虛假交易。
2、不合規外匯平台
未受監管機構監管或冒名虛假監管機構的小平台。投資者只是與交易商來進行對賭,也就是所謂的內盤交易,投資者虧損的錢就流到了交易商的資金池,他們的目的就是把你兜里的錢裝到自己兜里,不會對投資者的資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