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機挖比特幣中國合法嗎
Ⅰ 在國內挖礦是非法的嗎
挖礦並不違法,刑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挖礦是違法行為,但是國家並不提倡。
比特幣系統由用戶(用戶通過密鑰控制錢包)、交易(交易都會被廣播到整個比特幣網路)和礦工(通過競爭計算生成在每個節點達成共識的區塊鏈,區塊鏈是一個分布式的公共權威賬簿,包含了比特幣網路發生的所有的交易)組成。
相關信息:
礦工們在挖礦過程中會得到兩種類型的獎勵:創建新區塊的新幣獎勵,以及區塊中所含交易的交易費。為了得到這些獎勵,礦工們爭相完成一種基於加密哈希演算法的數學難題,也就是利用比特幣挖礦機進行哈希演算法的計算。
這需要強大的計算能力,計算過程多少,計算結果好壞作為礦工的計算工作量的證明,被稱為「工作量證明」。該演算法的競爭機制以及獲勝者有權在區塊鏈上進行交易記錄的機制,這二者保障了比特幣的安全。
Ⅱ 挖礦違法嗎2021
1.挖礦不違法:首先要明確挖礦並不違法,刑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挖礦是違法行為!但是由於高能耗,不提倡!
2.行業不是一刀切:文件點名的是比特幣,並非整個加密幣行業。文件用詞是嚴打,並非禁止。說明並非一刀切,而是要針對有金融風險、高能耗的礦池、洗錢等行為。
3.鼓勵綠色環保的技術:文件明確指出比特幣是高能耗資源浪費,但是同時鼓勵遵循綠色理念開展投融資行為。fil、chia、bzz提供綠色環保解決方案的不影響,這就是為什麼點名道姓比特幣挖礦,為什麼不寫打擊一切數字貨幣挖礦。所以接下來中國的比特幣挖礦的人,要麼去國外,要麼轉fil這類的硬碟挖礦!
4.不準搶數字人民幣地位:比特幣是點對點的現金支付系統,他的作用是支付,是數字貨幣,和數字人名幣沖突,肯定要打擊。而儲存類、真正有區塊鏈落地技術的會得到逆勢發展。
5.關閉礦場:比特幣挖礦耗能巨大,無實際產出,背離碳中和目標,所有境內打著高科技幌子的礦場可能會行政強制關閉,但對於個人和工作室不受影響。
6.凍結交易:法幣交易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危害金融安全,銀行會全面排查可疑賬戶,發現金額或筆數較大的"C2C"交易商,立刻採取管制措施並每日上報,以後USDT商家可能隨時面臨凍結,個人玩家金額較大後也可能面臨凍結!
7.關閉交易所:給境內用戶提供合約、期貨交易服務的比特幣交易平台,涉嫌非法經營期貨罪,將聯合公安部門、國際刑警嚴厲打擊。比如抹茶、火幣等交易所合約可能會停止向境內用戶提供了
8.嚴查洗錢通道:嚴肅查處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提供所謂"回國線路"等服務的IDC服務商。
【拓展資料】
關於挖礦最後:對自有資金買礦機低調挖礦,不集資、不炒作、不搞類金融產品的不影響;對雲計算中心、大數據中心、合規礦場,如果用電、用能、核准備案、環保消防等手續齊全的,只要合法經營不偷稅漏稅,是否接納或允許由地方政府根據能耗指標、國土指標等自行決定;火電礦場懸了,主要是能耗和碳排放問題。
Ⅲ 比特幣交易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沒有相關法律,我國只是叫停比特幣場內交易,並沒有宣布持有、場外交易比特幣是非法的。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
但根據國內法律法規,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並不妨礙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中國從沒有「比特幣非法」的政策。
孔劍平說道:「中國大陸政策,總體上是支持技術創新,防範金融風險。2013年五部委文件,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參與買賣,但金融機構不能參與。中國就沒有「比特幣非法」這樣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幣也沒關系。我們發現,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領導講話都是說對數字貨幣監管。2019年7月18號以後,所有講話里出現的只有兩個字,「研究」,不叫「監管」了,變化非常大。同時,發改委也把原來計劃列入「淘汰類目錄」的數字貨幣挖礦也刪掉了。」
根據政府在2013年最新關於比特幣的態度:比特幣屬於用戶的私有虛擬資產,那麼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受到法律保護,從我們國家的實際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體現:2018年中國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糾紛中償還被盜用的加密貨幣,為加密貨幣相關分歧樹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這家法院在民事糾紛中也實際就是確認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當然,購買比特幣選擇的平台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相對無監管,或者沒有牌照的一個早期市場,一定要選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交易所,因為也意味著這些交易所經過了國外用戶和法規的驗證,建議去類似中幣ZB這樣的頭部交易所購買,以防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
Ⅳ 買礦機挖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違法。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1.技術型非法攫取,2.盜取電力資源,3.引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或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Ⅳ 在國內,用比特幣挖礦機挖礦犯法嗎
在國內,比特幣不能直接對兌換成法定人民幣。而且比特幣在我國使用是違法的行為。所以挖礦是違法的事情三、放棄比特幣。
雖然很多國家以及很多地區都把比特幣炒得像神一樣,得到比特幣就發大財了,但是畢竟是國內違法的東西,所以我們不要觸碰,發財的方法有很多,我們並不需要選擇這一種。條條大路通羅馬,我們一定能找到自己的發財之路。很多人挖礦,為了節約使用成本,去偷電來挖礦,結果被抓到之後需要面臨罰款以及坐牢,所以挖礦這件事情對我們來說是非常有害,不健康的,我們不要去做,而且比較畢也是犯法的。
Ⅵ 礦機挖幣是怎麼回事犯法嗎
是犯法的,可能涉及金融詐騙。
1、投資「礦機」挖幣,獲取高額回報。這樣的宣傳,曾經讓不少人動了心。不過這看似美好的事業,卻是不折不扣的騙局。比特幣是去中心化交易,也是匿名交易,如果說你買幣或者賣幣不通過正規的交易所,對方不給你錢的話,你是很難再找回的。通過交易所相當於有第三方平台介入,買幣賣幣對方未按要求進行付款放幣,交易所是會進行攔截交易的。
2.比特幣都是通過挖礦產生的,挖礦也是獲得比特幣成本最低的方式。但成本低只是相對於BTC的價格高而言,不代表著沒有成本。是需要實實在在的礦機7*24小時不停的運算才可以挖到區塊獎勵的比特幣。所以不要相信一些所謂的「0擼」比特幣,以及各種各樣沒有實體礦機的項目。
買算力挖礦被騙後怎麼辦?保留以下證據可維權追回:
1、平台還在正常運行,並未跑路;
2、誘導挖礦聊天記錄;
3、與對方的轉賬記錄;
拓展資料:目前,上海、北京、廣東等多地金融監管部門相繼出台措施,對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摸排整治。
不少詐騙活動以區塊鏈技術包裝迷惑投資者。
河南鄭州警方近期通報了一起涉案金額13.6億元、受害群眾7000多人的騙局。詐騙團伙嫌疑人高某成立多家公司,將購買的硬碟、主板、機箱貼標拼裝成所謂的「礦機」,對客戶謊稱:購買投資「礦機」就可通過挖幣、兌換、交易等方式獲得高額回報。但當客戶高額購買其「礦機」投資後,該公司又以交易平台被黑客攻擊為由,凍結客戶兌換的數字貨幣,通過後台操作阻止客戶提現,非法佔有客戶資金。
上海浦東網警發布了一起區塊鏈養寵物的資金盤詐騙案。該項目許諾客戶養虛擬豬15天後平台收購,就能有28%的收益。但實際上,所有交易都由平台人員操控,甚至赤裸裸地把參與者稱作「韭菜」,最後公司捲款跑路。
一些交易平台為吸引用戶流量和資金,提升交易規模,推出了「交易即挖礦」「平台幣」「交易平台融資IEO」等新玩法,部分平台甚至上線「共振幣」等涉嫌傳銷、資金盤的虛擬貨幣。
近期,上海監管部門特別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不要將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混同,虛擬貨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應增強防範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Ⅶ 做比特幣挖礦機犯法嗎
摘要 您好,買礦機挖比特幣不違法,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末聯合下發的比特幣危險告訴中明確把比特幣界說為一種特別的互聯網產品,民眾在自擔危險的前提下能夠自在的生意,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Ⅷ 挖比特幣在中國違法嗎
不違法、但基本上挖不到
Ⅸ 買礦機挖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買礦機挖比特幣不違法,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比特幣危險告訴中明確把比特幣界說為一種特別的互聯網產品,民眾在自擔危險的前提下能夠自在的生意,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