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交易犯法嗎
① 我干幣圈賠了.同時也跟著干賠了.我犯罪了嗎
國內炒幣本身是不違法的
比特幣等基於區塊鏈技術產生的加密虛擬貨幣具有其客觀價值,可以作為民法概念上的物品予以保護,但是其一旦進入社會流通領域便具有了社會屬性,持有人應當遵守社會管理秩序和公共秩序,服從國家機關的依法管理。
虛擬貨幣本身作為一種虛擬物品,具有物的屬性,物的本身並不存在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概念,虛擬物品可以具備相應有商品屬性和財產價值,這與民法概念中所要保護的合法權益並不沖突。所以,目前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各主管部門文件也並未禁止公民個人持有虛擬貨幣,也沒有禁止虛擬貨幣在公民小范圍內的合法流轉。也即,假如筆者向某一特定朋友以談妥的價格出售持有的虛擬貨幣,雙方私下自行交易是不違法的。
②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不是騙局,合法。1. 比特幣(簡稱BTC)聽起來很難理解,但實際上,比特幣的定位已經很好理解了。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總量為 2100 萬。與互聯網一樣,它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化等特點。將比特幣轉移到地球的另一端就像發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低成本且不受限制。比特幣因此被用於跨境貿易、支付、匯款等領域。
2. 是合法的。 鑒於比特幣在市場上的領先地位以及融入全球創業生態系統,很少有國家宣布比特幣為非法,因為它會影響所有加密貨幣,尤其是比特幣。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比特幣是「法定貨幣」。迄今為止,比特幣僅在日本被授予比特幣的稱號。雖然比特幣的特點是某種東西而不是法定貨幣,但這並不意味著它不能用於支付,而是由於缺乏中心化的信用背書,它作為支付的用途是完全沒有波動的。
3. 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正在考慮採取什麼措施,方法也不同:一些較小的國家,如辛巴威,只是做了一些草率的聲明,這會讓人懷疑比特幣的合法性。歐盟委員會等較大的機構認識到對話和審議的必要性,而歐洲中央銀行(ECB)則認為加密貨幣還不夠成熟進行監管(雖然比特幣已有近 10 年的歷史,但我們不禁要問何時我們可以意識到它已經足夠成熟了)。
4. 比特幣不是騙局。重要的事情我就不說三遍了。比特幣誕生至今已經十多年了。直到現在,我們仍然可以看到諸如「比特幣是一個騙局」之類的文章。以下是比特幣不是騙局的原因:所謂龐氏騙局,就是通過後期的資金彌補前期的資金漏洞,偽造高回報的假象,進而引誘更多人參與。然而,比特幣更像是一種高度流通的證券。在幣圈人喜歡的比喻中,比特幣在代碼層面就是黃金。它不僅可以作為虛擬世界的硬通貨,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最重要的是,比特幣系統中沒有中央機構。自 2008 年中本聰發明比特幣以來,兩年後他退休了。他的核心開發人員是一群來自世界各地的頂級程序員。他們的工作是維護代碼和改進比特幣系統,而不是愚弄普通人購買比特幣。其次,比特幣不承諾高回報。如果你購買比特幣,就會有高額的利潤。沒有程序員會用 10000 個比特幣換取兩個 25 美元的披薩。了解了比特幣的真實機制和價值後,你就會明白比特幣與「龐氏騙局」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比特幣不是騙局,但還是有其他人使用比特幣來騙取所有人的錢財。因此,一定要注意保護個人資產,防止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
③ 我在網上買賣虛擬貨幣違法嗎
目前我們國家對「虛擬貨幣」,沒有專門完善的法律規定,對虛擬貨幣進行明確規定的僅是部委聯合通知公告、協會自律性規定等等,但國家宏觀政策對虛擬貨幣交易持抵制態度,國家已開始全面整治虛擬貨幣及其「挖礦」活動。
並且在實踐中,很多利用虛擬貨幣交易進行詐騙的,並且有關於虛擬貨幣交易的合同糾紛,很多法院認為不受法律保護。
④ 中國公民買賣比特幣是否違法
中國公民買賣比特幣是違法的。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拓展資料】
比特幣可以說是幣圈的一種圖騰和信仰,在任何虛擬貨幣投資平台,都少不了比特幣,在領域王國同樣包含比特幣等主流貨幣的投資交易。
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BTC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作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第二條: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⑤ 朋友間買賣比特幣違法嗎
比特幣是不是傳銷,買賣比特幣是不是合法?這是普通人面對比特幣最大的疑惑,不搞清楚這個問題,其他一切問題都無從談起!
一個事物是不是傳銷,合法不合法,不是憑感覺,不能想當然,個人說了不算,要國家說了才算,要看官宣,看權威發布。
那我們國家對比特幣交易到底是個什麼態度呢?目前國家層面關於比特幣的監管文件主要有兩個:
1、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
2、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這兩個文件總的指導思想就是: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那對於普通人,能不能買賣比特幣呢?文件裡面其實也有說明,先看2013年的通知。
我們來看看通知第二段的最後一句話: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國家對普通老百姓能否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是:不鼓勵,不禁止,風險自負。
再看2017年的公告:
我們來看看公告第五條的第一句話: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從這句話中可以得出:國家也只是提示了風險,並沒有說普通老百姓不能投資,法無禁止即可為,沒有禁止就是可以。
2017年的這份文件,產生的背景是:當時愛西歐盛行,風險極高。為了防範此類風險,國家及時出台公告,及時有效地遏制了風險。對於比特幣的態度,參照2015年的文件更契合。
愛西歐及首次發行代幣,類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但是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比,愛西歐背後並沒有實體資產支持,其發行主體無需經過任何審核流程就能發行代幣,風險極高。
綜合這2個文件,我們基本可以看出,國家對普通老百姓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用通俗的話解釋就是:這個事,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大家謹慎參與,如果非要干,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是干賠了,自己承擔損失。
因此,我們可以肯定的說:普通老百姓買賣比特幣只要不是用於非法活動,都是合法的。
⑥ 火幣網交易數字貨幣如BTC和usdt進行了買賣,收到黑錢20萬被凍結。說這個也是犯罪要拘留我怎麼辦
構成犯罪會拘留,可以申請律師。
在幣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等數字貨幣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風險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錢甚至觸犯刑法。要想在幣圈吃口安穩飯,就應該懂得如何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否則,可能今天賬戶被凍結,明天甚至被拘留,不得安心。
隨著公安機關對網路黑產犯罪的打擊力度的增加,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犯罪風險也是越來越大,這應該引起所有幣圈人的重視,只有重視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合法合規,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才能做到增強匿名性,預防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才能走得長遠,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獄之災。
數字貨幣犯罪是新型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很多人對此類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該如何才能爭取到最輕的處罰,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如何才能爭取到無罪和罪輕的處罰。
相關信息
虛擬貨幣交易中,如果買家用來購買虛擬貨幣資金是詐騙、毒品、色情、賭博等違法所得,一旦買家被抓,將虛擬貨幣的賣家牽扯進來,如果有證據證明賣家明知買家的資金來源違法,警方就有可能以洗錢罪、非法經營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以及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包括詐騙罪、開設賭場罪)等名義將數字貨幣賣家拘留協助調查。
甚至逮捕、公訴、判刑。對於此類刑事風險的化解所有在幣圈混的人都應該重視,例如我們處理的煙台李某20餘人網路投資詐騙案,詐騙團伙將詐騙來的錢全部在網站上購買了比特幣,警方根據投資平台第三方支付的資金流水將比特幣賣家以詐騙罪抓獲。
⑦ OTC交易走銀行卡流水犯法嗎
不犯法。
幣圈OTC作為一手交錢一手交幣的交易行為,在我國非但不違法,而且是受民法保護的民事法律行為,但在OTC交易買幣為了安全起見可能面臨OTC商家要求審核流水的情況。
⑧ 炒幣犯法嗎
不違法
1、參與中心化交易所、defi類型的dapp、錢包的除了收付款外的其他多餘功能都是違法行為,對其中的中國國籍人員明確違法
2、發幣明確違法
3、nft有炒作風險,可能違法,國家已經在重點關注,這種特殊的幣
4、 幣商,otc違法
5、 幣圈咨詢、給出炒幣指導的軟體違法
6、用幣洗錢違法
大概就是這么多違法的,但是個人炒幣絕對不違法,只是你基本沒有太多的手段可以讓你繼續炒幣了,不要和我杠,國家的目標是讓我們所有人都不炒幣,炒幣很可能會導致資產流出,上當受騙。普通人還是多安安心心奮斗或者炒股吧!
拓展資料:
炒幣顧名思義就是買賣數字貨幣,炒幣的投資方式分為兩種,短線炒幣和長線炒幣,短線炒幣就是快買快賣,長線炒幣則是長期持有數字貨幣,在到達期望價值的時候拋出,兩者炒幣方式相同,只是持有數字貨幣的時間不同。
在任何投資市場,絕大多數人都喜歡做短線而不喜歡做長線。在數字貨幣市場,這個現象就更明顯:絕大多數人喜歡炒幣而不喜歡屯幣。很多人都認為炒幣實際上很難掙錢,但實際上在行情的誘惑下還是有很多投資者會不由自主地去炒幣,也許這是距離暴富最近的一步!
簡單點說,現在的炒幣就是炒加密數字貨幣的意思,不過在炒幣的時候,一定要嚴格篩選有價值的加密數字貨幣,同時要有合理的資金分配方案,對於幣圈的最新消息,一定要關注,早知道可以更好的調整炒幣方案。幣圈子小編友情提醒,無論投資者選擇哪個幣種進行炒幣,都要使用閑錢,一定不要借錢或者貸款來炒幣,這樣不但會壓力巨大,萬一賠本還不上借款還會產生徵信問題。
⑨ 同事干幣圈賠了.我們也跟著投資了.賠了10幾萬.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只要不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就沒什麼大問題。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⑩ 幣圈交易所合法嗎
幣圈交易所不合法,後國家就不承認此類交易所,而且風險很大,容易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