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合約開盤價怎麼確定的
『壹』 股票開盤價是怎麼定的
你好,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生意所每個生意日開市後的榜首筆生意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生意所都選用成交額最大准則來確認開盤價。假如開市後一段時刻內(一般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生意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假如某證券接連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生意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依據客戶對該證券生意託付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進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生意商場中,假如某種證券接連數日未成交,曾經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股票每日的開盤價是怎樣定的?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每天早晨從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貳』 新股的開盤價是如何確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上漲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有下跌趨勢。 知道的就這么多了。
『叄』 開盤價是如何確定的
開盤價的確定原則如下:1、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2、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3、按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後,未成交買賣申報仍然有效,並按原申報順序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肆』 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
中國股市的開盤價格是由市場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在A股市場中,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的9點15分至9點25分買賣雙方的撮合,股票價格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所產生的,也是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
如果集合競價的時間內股票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股票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股票的開盤價。在滬深兩市中,每個交易日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點15分到9點25分,在9點15分到9點20分這段時間內交易所只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是可以撤單。而9點20分到9點25分不可以撤單。9點25分至9點30分之間的這5分鍾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委託做處理,9點25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點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1、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2、產生價格的方法:
(1)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對所有有效的買單按申報價由高到低排列,對所有有 效的賣單按申報價由低到高排列。
(2)交易系統依次將排在隊列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3)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完全成交,即買單數量與賣單數量相等,則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開盤價;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則取部分成交的定單申報價為開盤價。該價格按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4)如果沒有成交,則以集合競價後的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伍』 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到底是怎麼算的
不論深圳還是上海的新股,首日最高漲幅可以這樣計算:
發行價X144%=首日最高價
比如發行價為10元,那麼首日的最高價必然只能是10X1.44=14.4元,你掛這個價去買入。
『陸』 股市中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
9:15--9:25集合竟價確定的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集合競價的原則有三:其一成交量最大;其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其三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能滿足以上三原則,則是當日的開盤價。
『柒』 股票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啊
開盤價格是根據集合竟價來確定的,第二天的開盤價格可以比第一天的收盤價高,關鍵在於第一天的收盤價格要收陽線,最好收大陽線。如果大家看好該股,那麼該股的開盤價
就會高開。你想買進的話,當然價格要高一些。可以的,你如果估計該股的價格達到自己設定的價位,可以提前掛出賣單,一旦該股漲到該價位,就立即可以成交了。
當大盤指數上漲時,一般股票都會上漲,下跌時大部分股票都會下跌,只有個別的股票也許與大盤的走勢相反。
1.決定股票開盤價的因素 決定股票開盤價格的因素不僅僅與上市公司的信息有關聯,而且如果是大盤所處的態勢、周邊股市漲跌、當然國家的相關政策消息等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這都會影響到股票開盤價的高低!
2.股票開盤價的計算原則 在每個交易日開盤之前,都有一個集合競價時間!股市中股票成交是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但是集合...
3.股票開盤價意義 開盤價是一個交易日的起點,每根K線組成的都是有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
『捌』 一個新樓盤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
當你看明白以下這段話,就清楚每日開盤價的產生了!
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9:15開始可以進行集合競價,9:25之前可以撤單,9:25分競價結果報出,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股票A在開盤前分別有6筆買入委託和5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委託買入價數量(手)序號委託賣出價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委託買入價數量(手)序號委託賣出價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委託買入價數量(手)序號委託賣出價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委託買入價數量(手)序號委託賣出價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競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A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玖』 開盤價是怎麼定的
開盤價即集合競價,通過集合競價最後得到的那個價位(即開盤價或收盤價),均不得高於在這個價位下能成交的所有申買價,也不得低於這個價位下所以的申賣價,這也是為了同時滿足買賣雙方的需求。假如最終成交價格高於某一委託申買價,那個這一申買者便不會同意成交。同理,假如成交價格如果低於某一申賣價,那麼這一申賣者也不會同意成交,這筆買賣交易便無法達成,因此不能計入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的考量。
在集合競價輸入價格完成後,在某一價位下能成交的筆數達到最大(申買價必須不低於這個價位、申賣價必須不高於這個價位才被視為有效,計入成交筆數),那麼這個價位則為集合競價最終得到的成交價位(即開盤/收盤價)。
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上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在集合競價時間段內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
在連續競價(下文將講解)方式下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體現在撮合成交上。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在兩個優先中,價格優先於時間,時間的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拓展資料:
產生原則
期貨市場開盤價是通過集合競價產生,而集合競價的產生原則又與正常交易中的價格成交原則有區別,所以在個別情況下就會產生申報買價高於開盤價或申報賣價低於開盤價而不能成交的現象。
開盤價即集合競價,它的產生原則是:某一個股票在9:00——9:25之間由買賣雙方向深滬股市發出的委託單中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股價,但值得說明的是一這個「一致股價」是指能夠單筆撮合量最大量的那個「一致股價」,它不一定是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的最高價。在9:00——9:25之間產生的「集合競價」不執行在9:30以後「連續競價」中當委託價一致時所執行的「時間優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