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約到期後怎麼辦
Ⅰ 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該怎麼辦
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標准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員工如患有職業病或工傷致殘的,要求續簽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續簽;員工符合條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與其續簽。合同期滿後,公司未續簽也未與員工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員工繼續工作的視為自動延續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Ⅱ 勞動合同到期了也不想幹了,要怎麼處理
求職者進入一家公司任職,一般會簽訂一年或三年的勞動合同。當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公司的人事部會讓員工本人續簽勞動合同。關於勞動合同到期了也不想幹了,要怎麼處理? 我認為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當員工個人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員工本人不想續簽,可以提前一個月告知公司不再續約。和公司確定好離職日期,離職當天讓公司結清工資,並且給予離職證明。其次,在離職之前要確認一下自己的工資發放情況和社保繳納情況,如果有疑問的話,建議及時和公司的人事部門進行對接。最後,在提出正式離申請之後,需要和人事部門進行溝通交涉,勞動合同不再繼續簽訂,並且要辦理社保關系接續轉移手續。
一:員工在自己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不想繼續在公司就職,那麼可以提前告知公司。
當員工個人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員工本人不想續簽,可以提前一個月告知公司不再續約。和公司確定好離職日期,離職當天讓公司結清工資,並且給予離職證明。
關於勞動合同到期了也不想幹了,要怎麼處理? 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Ⅲ 我和公司簽了三年合同到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按照你滿三年的工齡支付你三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合同到期,雙方合同關系終止,可以直接不去上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3年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再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無具體規定。新勞動合同的期限,雙方約定即可,均不違法。雙方簽訂2次固定期限後,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續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Ⅳ 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沒簽但還在上班怎麼辦
現實中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不續簽,繼續留用,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二、不續簽,終止勞動關系,一般來說,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否則應支付一定的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期滿而結束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自2008年算起)。一般來說,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否則應支付一定的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
Ⅳ 合同到期但還在繼續工作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Ⅵ 合同到期後,公司一直沒有續簽,該怎麼辦
引言:在找工作的時候,如果去的是正規的公司,那麼在面試過結束後如果被錄用,那麼公司就會跟個人簽訂勞務合同。這樣也是對工作者利益的保障,但是如果在合同到期後,公司一直沒有續簽的話,一定要想一些解決的措施。今天小編想分享的話題就是,合同到期後,公司一直沒有續簽,應該怎麼辦?
Ⅶ 勞動合同到期後怎麼處理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要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准,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Ⅷ 工作13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怎麼辦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依法終止合同,不屬於無故辭退,但是,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要對勞動者給予補償。按現行規定,未及時續簽合同一年內的,是可以要求未簽合同的二倍工資的。超過一年視同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Ⅸ 農行上班合同到期後會怎麼樣
農行上班合同到期後繼續續簽
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辭職,如果公司沒有其他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自己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續簽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