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合約工作日怎麼算
⑴ 疫情期間綜合工時制怎麼算
法律分析: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第三款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⑵ 疫情期間放假工資怎麼算
疫情期間職工工資發放分以下幾種情況:
1、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等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休假期間,經與職工協商,用人單位可以用職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職工用完各類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江蘇省的生活費標準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利用網上辦公、在家裡辦公,視為正常上班,應依法支付工資。在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工在家裡完成工作任務,職工在家裡工作也是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如果職工的工作量沒有減少,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資標准發放;如果職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單位可以與職工協商在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准。
3、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復工的,在此期間的工資應按照其正常工作時所能獲得的、相對固定的勞動報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費(用人單位規定的每月定額加班費除外)、各類特殊情況下非固定發放的津貼、補貼或者獎金。
4、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的疫情結束前無須支付工資的協議也可能會被認定無效。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一致調整該期間薪酬,薪酬也不應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標准,且用人單位應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除非當地政府另行頒布了優惠措施。但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酌情減少或取消獎金的支付的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⑶ 疫情期間正常上班工資怎麼算
疫情期間上班工資照常計算,對被採取隔離措施的員工,企業應當支付正常工資。隔離結束後,企業對仍需進行治療的患者,按照職工患病的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且不能辭退員工。:
疫情期間員工工資怎麼發放?
1、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企業應支付職工標准工資;
2、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正常上班,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疫情期間,上班員工發放標准:工作日,工資正常發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屬於法定休假日的為大年初一至初三,這3天如果加班,企業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未上班員工發放標准:員工因為有疑似症狀被隔離的,在隔離治療期或醫學觀察期間的勞動報酬應當全額支付(包括津貼及補貼),直到員工確診患病或者解除隔離恢復正常上班。
3、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沒有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總結
1、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企業應支付職工標准工資;
2、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正常上班,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3、超過一個月的,職工沒有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⑷ 疫情期間法定假日怎麼算
企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時,可與員工協商調整報酬,輪流休息,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崗位,盡量不裁員或減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產在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員工的工資。超過工資支付周期的,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如果員工不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應支付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應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方法執行。
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疫情期間休假根據具體情況做出不同的計算方式,比如說如果在這段時間當中還是在家裡進行辦公的話,那麼就不算是休假,而是屬於正常提供勞動力應當照常發放工資,如果說是完全沒有在家辦公,那麼就應當可以抵充年假。
拓展資料:在疫情期間只要勞動者沒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麼就不應該扣工資,而對於只要因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資,從而還應該要如實的發放勞動者該有的工資,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⑸ 疫情期間在單位被管控怎麼算工作時間
疫情期間,難得的寶貴時間,讓自己沉澱下來,不再被工作趕著,那堆積的文案策劃暫時安靜了,正好把所有沒時間看的書細細的閱讀一下。每天都充滿了歡喜,書中自有黃金屋,不但增長了知識,開闊了視野,還把自己學習的熱情調動起來了,每天看書看到困的眼皮打架了就睡覺了。原來看手機總是睡不著,這下倒好,一覺睡到大天明,好吧,那就好好學習,多多積攢工作生活的技能,不斷地開發自己的學習潛能。把寶貴時間充分的利用起來。
已經立夏了,夏天已經不可阻擋的到來了,湖中的野鴨放聲高歌了,它在大聲宣告:夏天來了!湖邊的大樹早已經綠樹滿枝椏,瘟疫終將過去,一切的美好都將要到來,讓我們張開雙臂,期待疫情徹底結束的那一天早點到來吧!
⑹ 疫情期間勞務合同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上班員工發放標准:工作日,工資正常發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未上班員工發放標准:員工因為有疑似症狀被隔離的,在隔離治療期或醫學觀察期間的勞動報酬應當全額支付(包括津貼及補貼),直到員工確診患病或者解除隔離恢復正常上班。
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公司需要跟員工協商一致,在情況允許的話簽訂待崗協議。並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所以,如果公司受疫情影響嚴重,可以和員工協商一致停工停產,不過得在待崗首月發放正常工作時的全額工資,從次月開始發放當地執行標準的生活費。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
(四)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五)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周轉壓力。
(六)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⑺ 疫情期間員工24小時全天上班工資怎麼算
國家規定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每天八小時工作時間,超過時間算是加班,工作日加班應該是正常工資的1.5倍,周六日加班是2倍,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
⑻ 員工因疫情影響上班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上班員工發放標准:工作日,工資正常發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屬於法定休假日的為大年初一至初三,這3天如果加班,企業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未上班員工發放標准:員工因為有疑似症狀被隔離的,在隔離治療期或醫學觀察期間的勞動報酬應當全額支付(包括津貼及補貼),直到員工確診患病或者解除隔離恢復正常上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第四十九條 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經留驗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後,留驗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屬單位按出勤照發。
⑼ 疫情期間國家規定上班時間是多久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當地有特殊規定的,按照規定上班。沒有特殊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