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約賠償不賠會怎麼樣
㈠ 簽訂賠償協議書後對方沒有支付賠償金怎麼辦
賠償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一致意見,並簽署生效的協議,該協議即為和解協議。和解協議對雙方並無強制約束力,當義務人不依據協議賠償時,權利人可就爭議事項申請仲裁或起訴。賠償協議是在第三方調解機構主持下達成的,當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就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申請仲裁或起訴。
法律分析
賠償協議是在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達成並出具的調解書,自雙方簽署時,對雙方產生強制力和拘束力。因此,當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持調解書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或強制執行等措施,由國家強制力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當義務人未按照賠償協議履行時,作為賠償協議的權利人應先確認該賠償協議的生效條件、擔保事由等是否具備,比如是否有對方合法有效的簽字、蓋章、捺印,是否仍在約定的期限內以及擔保人條款是否有效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律文書中明確定期金的給付時間、方式以及每期給付標准。執行期間有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的,給付金額應當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㈡ 賠償合同簽了 ,但是不給錢怎麼辦
可以起訴。合同相對人在簽訂合同以後不給錢,從法律上講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後,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此時合同相對人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請求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等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顯失公平的合同、協議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第二,從立法的精神和目的來看,法律設定但書條款,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目的在於保護弱勢方在緊急情況下簽訂的不公平協議能得到法律公正的保護,顯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公平合理原則。工傷賠償協議私了反悔的話,是不應許的,法律規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應予撤銷,不僅是公平原則的具體體現,而且切實保障了公平原則的實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㈢ 跟銀行簽了三方後違約,不賠違約金,會影響個人徵信嗎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相信很多朋友們在現實生活中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在生活之中,有些朋友會遇到一些比較好的情況,於是就選擇跟自己原來與銀行簽了三方後違約,這個時候就非常的擔心,不賠違約金會不會影響到自己個人的徵信?其實這個時候,哪怕自己不去陪相關的違約金,其實銀行也不會過多的去找自己麻煩的,不過這個必須要與銀行相協商。
希望大家能夠理智的看待這個問題,更加理智的去解決這個問題,只要和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協商一下,其實還是能夠很好解決的,沒有必要將自己的路堵的這么死,而且也沒有必要去這樣做,這樣做不僅會嚴重的傷害自己,很有可能對自己也會產生很嚴重的影響。
㈣ 雙方簽訂了賠償協議,對方遲遲不履行,我該怎麼辦
憑賠償協議,向當地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先起訴,後申請執行。
㈤ 簽訂的合同違約了不賠償怎麼辦
合同違約不賠償的,受損害方可以請求違約方在合理期限內及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違約方拒不承擔的,受損害方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㈥ 簽了合同不賠找什麼地方處理
您好!
一:義務人未按照賠償協議履行時,作為賠償協議的權利人應先確認該賠償協議的生效條件、擔保事由等是否具備,比如是否有對方合法有效的簽字、蓋章、捺印,是否仍在約定的期限內以及擔保人條款是否有效等。
二:在確定賠償協議、還款協議的效力後,權利人可以向義務人發通知函、催告函、催款函等通知類函件,要求其在合理期間內履行賠償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及時賠償等事項,並應留存相應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
三:如果賠償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並簽署生效的協議,此時該協議即為和解協議。和解協議對雙方並無強制約束力,當義務人不依據協議賠償時,權利人可就爭議事項申請仲裁或起訴。
四:如果賠償協議是在第三方調解機構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經雙方簽署協議生效後類似於合同效力,當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就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申請仲裁或起訴。
1班 26號
㈦ 簽了賠償協議不給錢能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依據簽訂的賠償合同到法院起訴,該合同只要是雙方當事人自願簽定的,內容真實有效,是合法的,法律應該保護。同時通過起訴,當事人還可以將證據固定下來。有利於及時拿到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㈧ 如果簽了合同不賠錢會怎麼樣
如果簽了合同,違反了條款那是要賠償的,當然要在法律的允許范圍內,不能超過國家標准。
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