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找分銷商的合約怎麼寫
Ⅰ 分銷協議範本
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依照合同法及泰珠公司關於產品代理經銷及營銷管理制度的相應規定,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授權和法律關系
1.1 授權產品:產品
1.2 授權區域:
1.3 授權方式:獨家經銷商
第二條 銷售
2.1 甲乙雙方應確定一定量的銷售額目標、結構比目標,以雙方共同簽訂《銷售目標確認書》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每年簽訂一次。
2.2 銷售目標:
銷售量:
銷售額:
結構比:
2.3 乙方應努力完成甲方授權產品的代理額目標,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將每年根據甲乙雙方
簽訂的代理額目標按季度將目標進行分解,每季度考核一次,如果乙方連續兩次考核低於目標額80%,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全年完成目標低於80%,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三條 價格
2.1 乙方享受甲方價格政策。
2.2 甲方產品價格如有調整,及時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按新的價格政策執行。
2.3 價格限制: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終端價格應和甲方的全國統一市場指導價保持一致。
第四條 結算方式
4.1 為了支持分銷商順利開展工作,在乙方具有抵押或擔保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給予一定的貨款支持,具體的授信額度、授信方式及結算時間應與年度目標掛鉤,在《銷售目標確認書》中體現。
4.2 甲乙雙方應根據市場情況,確定相應的應收款結算方式。根據本年度的銷售情況和甲方要求,確定乙方所發生的為甲方所有的應收款的結算方式為月結 個月,既當月貨款必須在第 個月底前付清,結算時間/應收款天數也將在《銷售目標確認書》中體現。
4.3 乙方每月月末應及時和甲方財務對帳一次。甲方提供相應的發貨、結算等資料,並開具對賬單。乙方法定代表人需在對賬單上簽字並加蓋財務章或公章。
4.4 乙方未能及時付清到期的貨款,甲方一律不予發貨,並將按每日5‰計提滯納金,超過二個月未能付清到期貨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五條 接受訂單、生產包裝、運輸、質量投訴等
5.1 乙方每次需貨以正式書面訂單形式傳真至甲方公司指定的區域銷售代表處。乙方訂單須經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專門人員簽字方為有效,法人代表授權他人簽字的,須提供甲方一份正式的授權通知書。
5.2 甲方在接到乙方訂單3個工作日內,按協商好的產品包裝及運輸方式將產品發出,並及時通告乙方,若不能按時交貨,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並作好協商工作;對有特殊要求或批量較大的授權產品要給甲方留有備貨周期。
5.3 產品包裝:甲方的授權產品將統一25kgs的紙箱包裝,內有兩層內膜袋,甲方公司的區域代表處應將產品包裝完整後運輸至乙方倉庫或指定地點。如遇有包裝破損,乙方應在到貨日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人進行更換。乙方公司不得私自訂制與甲方授權產品一模一樣的包裝物,否則將處以罰款乃至解除本協議。第一次發現罰1000元;第二次發現罰10000萬元;第三次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4 甲方的運輸方式將採用汽車運輸,若乙方需採取特殊的運輸方式或委託甲方發貨到乙方倉庫外其他地點的,所產生的運費一律由乙方承擔。
5.5 質量投訴:乙方在接收甲方的到貨後,如有質量異議須在到貨後2日內提出,甲方應及時派人按質量鑒定程序給予確認。如確有質量問題,甲方給予更換,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換期限在產品返庫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無質量問題,甲方不受理乙方的退貨要求。若乙方超過到貨後2日提出質量異議,甲方將不予受理。因授權產品珠光顏料是一種效應顏料,至今國內外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色相和質量標准。同時,不同的客戶存在不同的喜好,故甲方建議,乙方在推銷產品過程中應首先建議顧客進行實驗小試對樣,以免產生質量糾紛。一旦乙方因質量問題與顧客產生糾紛,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協助解決,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 甲方的支持與權利
6.1 營銷支持: 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發布會,貫標會等大型授權產品推廣活動,並提供新產品的說明書、宣傳彩頁等。
6.2 技術支持: 對乙方提出的授權產品的技術問題及安裝、使用等應用問題在不違背《保密承諾協議》下予以認真解答。必要時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3 信息支持:授權產品改進及新產品推出信息及時通告乙方,利於乙方展開授權產品的市場運作。
6.4 管理支持: 協議簽訂後,乙方便納入甲方統一的代理商管理范圍,享有甲方對代理商管理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包括培訓、信譽等級評定、獎勵等。
6.5 甲方有權了解、掌握乙方的經營動態、經營業績等。
6.5.1 乙方必須建立完善健全的客戶檔案,每月25-30日將新客戶詳細資料報甲方公司
6.5.2 信息中心建檔,甲方將協助針對大宗客戶和潛在市場進行跟蹤開拓。 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年度產品需求預測及每月產品需求。每月15日前提交下月產品需求計劃並詳細註明潛在客戶及用量預估,以便甲方進行合理的市場預測和生產安排。
根據甲方公司的要求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上報有關授權產品的報表:
①月銷售報表;
②庫存報表;
③應收款報表(包括客戶明細)以便甲方公司進行市場預測和業績評估。
甲乙雙方應誠信守約,堅決杜絕不誠信行為。對於上述報表《新客戶詳細資料》、《下月需求預測》、《月銷售報表》、《每月庫存報表》、《應收款明細》有不報、漏報、虛報等行為將給予處罰:
①有不報或漏報行為的,第一次罰1000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②對於乙方的報表,甲方工作人員認為有疑問的,甲方有權展開調查,包括客戶核查、倉庫盤點、要求乙方提供客戶對賬單等;
③經查實存在虛報行為的,第一次罰5000元;第二次罰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7.1 主動維護甲方授權產品的品牌形象及公司形象,積極配合甲方在乙方授權區域內授權產品的整體市場運作方案。
7.2 主動維護甲方產品的質量信譽,時刻關注客戶對產品的反饋意見。對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假冒偽劣產品堅決給予打擊,並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一旦接受甲方的書面通知後,不得將甲方產品出售給一些進行惡意競爭的廠家和商家,以共同保護甲方專利產品的市場不受侵犯。
7.3 乙方按甲方對代理商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每月至少提供一份授權產品的市場營銷情況報告,也包括市場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意見等。尤其是競爭對手市場運作情況要及時掌握,如果市場發生明顯變化,應及時通告甲方。
7.4 堅決遵循雙方簽定的《保密承諾協議書》和《關於甲方商標的使用》。
7.5乙方在經銷甲方授權產品期間,未經甲方許可,嚴格禁止跨越授權區域的經銷活動。如若發現,第一次罰5000元;第二次罰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代理/經銷與甲方產品相同的任何產品,如若發現,甲方將無條件終止本協議。因乙方原因終止協議3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產品相同的任何產品。
7.7乙方有權了解和掌握甲方產品性能、質量等級、使用范圍等營銷需要的產品技術問題。
7.8乙方有權參與授權區域內甲方營銷政策的制定與決策。
7.9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商業文件歸還甲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至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禁運、扣押、騷動或其他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10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所謂存在。
第九條 協議的終止條款
9.1 終止: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須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
9.1.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條款,而此項條款違約在接到另一方要求糾正的書面通知後20天內仍未能加以糾正。 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改組、清理、解散。 如發生違反協議附件《保密承諾協議書》、《關於甲方商標的使用》。 如發生本協議第六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30天的期限後人無法履行其職責時。
9.2 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並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完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形象、品牌損失,另一方有權提出索賠,不受終止協議的影響。
9.3 如乙方發生了如上9.1.2 / 9.1.4條款情形時,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對有關授權產品的庫存進行回購,回購的價格以回購行為的當月價格為標准。
第十條 爭議、糾紛的解決辦法
凡有關協議和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願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而提起仲裁或訴訟時,雙方同意仲裁地或訴訟地均為太倉市,按照有關仲裁、訴訟規則和法律程序進行解決。仲裁爭議時雙方選擇太倉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作為本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原有業務交接、應收款責任落實等
11.1 根據內貿分銷和直銷相結合的政策要求,分銷處所經營區域內的重點客戶將由公司直銷。直銷客戶界定的原則如下:(附詳細客戶清單)
11.1.1 國際性或跨區域型大公司;
11.1.2 原各區域大客戶;
11.1.3 成長型、技術服務要求高、需要公司直接維護的客戶;
11.1.4 分銷商不能在有效時間內進行突破的客戶(以市場部通知提供資料和約定期限為依據)
11.2 對原乙方所在區域內甲方銷售代表處的財產、庫存、應收款和庫存現金進行盤點。
年 月 日前完成交接工作。
11.2.1 乙方承擔所有甲方交割給乙方的應收款,乙方應按原有的貨款回籠速度於20xx年
12月底前全部結清。
11.2.2 屬於甲方直銷部分的客戶,乙方應有責任安排交接,做好客戶對賬工作,如發生壞賬,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或協議中的任何一項條款轉讓。
第十三條 其他
10.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
10.2 《保密承諾協議書》、《關於甲方商標的使用》、《銷售目標確認書》、《抵押擔保合同》、《分
銷商管理辦法》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與本協議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 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簡介:
分銷協議或承銷商協議是指由主承銷人、國際協調人和全體承銷商簽署的旨在明確承銷團成員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分銷協議在許多內容上與承銷協議重疊,並且具有將承銷協議有關權利義務進一步分解的法律意義。分銷協議通常與承銷協議同時簽署。
(1)經銷商找分銷商的合約怎麼寫擴展閱讀:
在西方經濟學中,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根據著名的營銷大師菲利普·科特勒的定義,分銷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又或者叫營銷渠道(Marketing Channel),是指某種商品(Commodity)或服務(Service)從生產者(Procer)向消費者(Consumer)轉移的過程中,取得這種商品或服務的所有權或幫助所有權轉移的所有企業和個人。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Supplier)、輔助商(Facilitator)等。
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Ⅱ 經銷的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杭州千納充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杭州西湖科技經濟園西園一路12號
一、 合約事項:
1、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本合同書的全部之條款,並能共同守約執行。
2、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將千納快速充電站系列產品在 區域內,授權乙方為特約經銷商。
3、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在該地區完成銷售 台千納設備。(每月不得少於 台)
4、 乙方在本合同簽定時,向甲方定購首批 台千納快速充電站設備。貨款一次性打入甲方賬號。
5、經銷商必須有固定的形象店及辦公場所並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
6、產品價格: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有權確立銷售區域內的銷售方式;
2、 有權在銷售區域內進行各種促銷活動及廣告的發布;
3、 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策略及價格體系,不得在銷售區域外進行營銷。
4、 自覺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和企業、產品形象,不得有損害甲方知識產權及企業、產品形象的行為。協助配合甲方對上述行為進行市場監督,對侵犯甲方權益的行為進行報告及打擊。
三、交貨與訂貨:
1、 由乙方下訂單至甲方,在經甲方確認價格及交貨時間後,乙方將銷售貨款匯入甲方賬號,甲方按期交貨至乙方,運輸費由甲方承擔〔中轉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之營銷價格全部為不含稅之人民幣價格。
四、售後服務:
1、乙方負責對用戶進行使用方法的傳授和培訓,為用戶提供技術支持,保證用戶的正常使用。
2、乙方須在公司押付壹仟元的易損元器件用於售後一年保修和後期服務。須返甲方更換或維修的,憑保修卡一年內免費,超期甲方收取工本費,往返郵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五、甲方和乙方約定:
1、 乙方需保證絕不在銷售區域外銷售,如有特殊情況需銷售的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銷售甲方之產品,並能嚴格執行甲方規定之價格體系;監督其他銷售商串貨及不執行價格體系銷售的行為。
2、 甲方在已確立獨家經銷商之區域內,不再確立第二家銷售商。
3、 在市場及產品材料價格變化而引致產品調價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
4、 甲方保護乙方的利益/權益,對經銷商的違約行為(不按價格體系及超銷售區域銷售等)進行懲罰和制止,直至取消經營資格。
5、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間內,不得經銷非千納品牌以外的同類產品。
6、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間內,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銷售數量,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特約經銷商資格。
六、 違約及終止:
1、 乙方違約,經勸阻無效,甲方將視情況,隨時可以採取停止供貨、終止經銷合約、取消經銷資格等措施;對於嚴重損害甲方企業利益及形象、知識產權等行為,甲方將採取法律手段予以處理,並追究經濟損失。
2、如經常有用戶投訴,經提示提醒無改變的,甲方隨時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3、 雙方中任一方終止經銷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有關終止經銷之善後工作,雙方商議解決。
4、合同期滿後,須提前一個月重新續簽經銷合同;未續簽合同視為合同中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八、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機關仲裁為准。
甲方:杭州千納充電器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Ⅲ 做為公司,怎樣和代理商和經銷商簽訂合同,誰有樣本,如何確定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真實身份
第一條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簡稱製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定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戶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范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傭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戶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了解當地訂貨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貸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戶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製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一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范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製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觀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范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傭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為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雇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雇員往返交通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傭金額
代理人的傭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元按______ %收佣
______元按______ %收佣
第十六條 平分傭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於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傭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傭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己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傭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傭金的方法
傭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傭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戶購貨所支付的貸款按比例收取傭金。如用戶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戶拒付貸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傭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傭金數額和付傭金的有關商場。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傭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傭金的貨幣
傭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傭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座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文件歸還給製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批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傭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於製造商總部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仲裁
固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__的法律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准。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餘條款仍然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製造商: 代理人:
簽署地: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董事長:________ 總 裁:__________
僅供參考
Ⅳ 什麼叫分銷合同
分銷合同是指一家店鋪招收代理,然後銷售店裡的物品所簽署的合同。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銷售性質的合同分兩種,分銷,付款提貨,然後再零售或者批發都可以,總之庫存要自己備好,風險大,利潤相對高。代銷,賣出去東西後,再付款提貨,不用備庫存,沒風險,但通常利潤低。分銷協議是商品的經銷商和製造商或供應商之間簽訂的合同。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代表自己向消費者銷售製造商或供應商提供的商品的商業中介,經銷商也可以是商品的進口商,職責和風險有限的經銷商所能取得的銷售利潤也比較小。分銷協議,就是指為了明確承銷團成員即主承銷人、協調人和所有承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一般情況下,分銷協議與承銷協議同時簽署。分銷協議的內容與承銷協議的內容有許多地方的重疊。簽訂分銷協議時應該仔細閱讀,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簽訂分銷合同時應該注意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分銷合同要注意的事項,明確客戶、製造商和中間商的責任。澄清貨物價值,明確商品記錄。製造商要注意保護自己產品的商標、商品號和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Ⅳ 公司簽訂分銷商合同,要求分銷商在一年內銷售多少,該怎麼加在合同里
合同中註明:分銷商一年的基本銷售額是多少,銷售達到多少可提成多少或者是獎勵是什麼內容,都可以註明的,也是必須註明的。
分銷商合同範本
甲方(經銷商):
乙方(分銷商):
為了推動甲方代理產品的銷售,擴大市場佔有率,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思路,達成以下分銷協議:
一、委託關系
1、鑒於甲方享有如下產品的代理權,現委託乙方作為該產品在四川 地區的分銷商。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銷售所需的企業合法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加蓋公司公章的《 許可證》、《營業執照》、《 認證證書》等證件的復印件,經甲方確認後,才能在甲方建檔開戶。
二、產品品種及價格品 種生產廠家規 格單位件 裝 量供 貨 價注: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廠家的供貨價對該產品的價格進行調整,但乙方不能低於甲方的供貨價銷售。
三、甲乙雙方貨款結算方式: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為准(合同編號: )
四、返利政策
1、返利標准:乙方年度銷售任務: 件/年(註:最低任務 件/年)。雙方協商採用下列第 種返利方式。
A、乙方完成最低銷售任務的,按 %返利。(即:返利金額=全年購貨量× 元/盒× %)
B、乙方在完成最低銷售任務的,進貨量達到 件,返利 %;達到 件,返利 %;達到 件,返利 %。
2、返利時間:年終進行統計,當年兌現。
3、上述返利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1、甲方的權利、義務
A、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廠家的供貨價對該產品的價格進行調整。
B、甲方應協助乙方開展產品的推廣宣傳工作。
C、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及行業標准。
D、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或者得到相關權利人的許可。
2、乙方的權利、義務
A、乙方承諾:在同類品種中應重點推廣甲方提供的產品,分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不得低於甲方制定的價格銷售。
B、乙方有義務對該產品進行宣傳、質量監督、信息反饋以及提供相關的市場分析。
C、乙方每月月底免費向甲方提供產品的進、銷、存流向明細和贈品配送明細。
D、乙方不得向所屬區域外竄貨及接受竄貨,若竄貨或接受竄貨的,所得歸甲方所有。
E、若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分銷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無效,甲方有權予以撤銷。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協議的補充與變更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遇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而需要修改本協議有關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
八、協議的解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2、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無必要。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分銷商資格及返利兌現政策:a、未按協議約定支付貨款。b、未按進度完成全年銷售任務。c、未按協議約定時間及要求提供進銷存明細。d、違反協議約定,低於甲方開票價銷售或向其他分銷商惡意低價竄貨的。
九、如發生爭議和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十、其他約定: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Ⅵ 代理商合同
產品銷售代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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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簡稱製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定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戶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范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傭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戶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了解當地訂貨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貸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戶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製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一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范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製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觀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范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傭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為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雇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雇員往返交通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傭金額
代理人的傭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第十六條 平分傭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於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傭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傭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己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傭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傭金的方法
傭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傭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戶購貨所支付的貸款按比例收取傭金。如用戶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戶拒付貸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傭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傭金數額和付傭金的有關商場。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傭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傭金的貨幣
傭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傭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座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文件歸還給製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批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傭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於製造商總部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仲裁
固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__的法律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准。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餘條款仍然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製造商: 代理人:
簽署地: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董事長:________ 總 裁: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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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發給經銷商的函件要怎麼寫
發給經銷商的函件要寫法如下:
准備材料:WPS、電腦
1、函作為公文中惟一的一種平行文種,對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起著溝通作用。打開WPS、創建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