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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圈項目方犯罪

發布時間: 2023-03-18 12:39:20

A. defi是否違法

defi本身不違法但看具體操作,如果某類產品,比如說定投基金的回報率到了10%,這就是比較危險的信號,離這類遠一些國家法規對於一些特定方向。
DeFi是英文 Decentralized Finance的簡寫,翻譯過來就是去中心金融,縱觀加密貨幣的發展,加密貨幣的進化過程伴隨著混亂和希望,Difi 是2019年區塊鏈領域中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 Linktobit(鏈幣)亞太研究院執行院長鄒冠軍曾公開表示: DeFi一定是未來,因為它是安全性、隱私和效率的最優結合。

B. 央媒曝光11種涉嫌傳銷項目 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發幣

新年伊始,祝福的聲音還在耳旁,人民網聯合騰訊新聞、微信安全、較真平台等權威內容媒體,發布了2018年涉及傳銷的項目名單。

記者注意到,在被爆出的78個涉及傳銷的項目裡面,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發幣的項目竟然達到了11個。

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造成的損失,遠甚於尋常犯罪,通過看不見的手讓巨額財富完成了轉移,是區塊鏈時代最大的蛀蟲。

剛剛過去的2018年11月24日,曾經叱吒風雲、逍遙法外許久的維卡幣OneCoin主犯塞巴斯蒂安·格林伍德被FBI與泰國犯罪征繳局成功抓獲,主犯被引渡回美國受審。

巴斯蒂安·格林伍德就是全球性龐氏騙局維卡幣One Coin的主犯。據悉,維卡幣會設置一個「One Awards」獎金制來獎勵參與的會員,這些會員往往參與這個組織發起的項目,而所謂的項目會為其全球基金會募集資金。

但是很快就有人披露出:「維卡幣利用宣傳和境外搞活動,裝的很『高大上』,再通過高回報率和熟人拉攏,實際上構成一個龐大的傳銷體系。」

國內監管機構在2018年5月就發現有大約720萬美元的資金,與OneCoin龐氏騙局有關。

虛擬貨幣騙局由來已久,有些傳銷手段並不高明,但卻害人不淺。

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6月22日期間,中山女子李女士經鄰居阿君(化名)介紹認識了一名叫徐某賓的男子。期間,徐某賓、阿君多次向其推銷虛擬「馬克幣」,並以分紅、升值為誘惑,她信以為真,最終分9次共計購買了約60萬元「馬克幣」。直到2017年2月,「馬克幣」網站關閉,她才發現自己被騙。

而在諸多的傳銷幣案例中,最為「經典」的案例當數著名的案值過百億的「五行幣」。

早在201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將張健的「雲數貿聯盟」列入傳銷案例中;2014年10月,張健被捕;2016年12月,張健出獄不久即推出五行幣傳銷項目。據悉,五行幣項目上還有張健的頭像,而張健其實只是個真名宋密秋的初中生。2017年6月張健從印尼被緝捕回國,一場荒誕鬧劇就此收場,傳奇人物張健終下神壇。

據記者了解,在此次11個傳銷幣項目裡面,還有「真假美猴王」的劇情,傳銷組織假借全球市值排名第六的恆星幣,發行自己的「恆星幣」,投資者稍不留神就掉入了陷阱。

再講一個狗狗幣的故事。

2017年,狗狗幣就被央視列為350個資金傳銷組織中的一個,但是在慾望的操縱之下,並不能阻擋狗狗幣的強勢崛起。

狗狗幣,一個乖萌的表情包狗頭,英文名叫Dogecoin,代號DOGE,誕生於2013年12月。聯合創始人Jackson Palmer表示一開始只是把它當做笑話來做,就是為了嘲諷比特幣。後來在reddit(美國社交新聞站點)的推波助瀾之下,不過兩周的時間,狗狗幣項目的網站立馬就火了。

可以說,狗狗幣的誕生和美國的互聯網文化有很大的關系。在美國的貼吧reddit上doge表情就和國內表情三巨頭一樣火爆,意思相當於國內的土豪。

創始人表示,Dogecoin並不像比特幣那樣,人們不是為投機才參與其中,是為了表達分享與關切的 情感 。這也造就了在創始之初,dogecoin的傳播途徑都是靠著人與人之間的分享。

Messari的OnChainFX數據顯示,Dogecoin在2018年12月平均每日活躍地址比2017年12月還要多,除了比特幣和以太坊之外,狗狗幣是第三日常活躍地址最多的加密貨幣。

目前,Dogecoin在日常活躍地址方面僅次於比特幣和以太坊,一天達到72955個。比特幣目前有536738個有效地址,以太坊有235004個,而Tron則僅有21255個。狗狗幣的受歡迎程度可見一斑。

根據加密貨幣追蹤網站Coinmarketcap的實時數據顯示,今天狗狗幣的價格在0.0023美元附近徘徊,市值較2018年1月9日的最高17億美元已經下跌到2.68億美元。同大多數其他幣種一樣,一年時間,跌幅超過了80%。

但是,狗狗幣的市值依然位列全球市值排行榜24名。相對於2000多種加密貨幣而言,依然是藐視眾生的存在。

時至今日,比特幣在區塊鏈的光芒下被撥亂反正,鮮少有人提及其被暗網一手推動的陳年往事。但無法否認的是,依舊有大量借區塊鏈之名行傳銷之實的傳銷幣。

區塊鏈一邊承擔著極客的技術理想,一邊也被有心者漁翁得利。

目前,在區塊鏈技術發展初期,逐漸形成了一個理想主義者和欺世盜名者兼存,投機者驅逐務實者的怪圈。隨著幣圈寒冬降臨,一個個項目方倒台,劣幣驅逐良幣也在不斷上演。

有個段子曾講過,一個做區塊鏈的和一個做傳銷的聊天,做傳銷的居然大驚:「你這個可是違法的啊。」

其實,傳銷的人無時無刻不在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才能夠合法。拿到直銷牌照就能夠光明正大地招搖撞騙嗎?事實證明並不能。

天津權健事件爆發後,今年1月1日,權健自然醫學 科技 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被立案偵查。然後,在眾人翹首以盼的等待中,1月7日傳出消息,權健老闆束昱輝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社會 財富的大轉移,經常伴隨著技術革命,這種技術革命更多的是依附於物質屬性,而不是虛擬屬性。

資本為了追求利益,不擇手段,這無可厚非。因為這是資本的屬性。同時,技術是沒有價值觀的。誰掌握了技術,技術就替誰服務。

以往,傳銷組織在不掌握資本,也沒有技術的情況下,試圖通過拉人頭實現財富自由。如今,傳銷組織找到了新的「致富」途徑,還能有效避開法律的監管,那就是假借區塊鏈發行傳銷幣。

百聞不如一見。全年24小時無休的數字貨幣交易、一天翻千倍的不知名幣種、一幣一別墅的造富神話。區塊鏈大火的同時,也帶火了數字貨幣。

「區塊鏈不是泡沫,比特幣才是。」馬雲不止一次在公共場合宣揚自己的觀點。可惜,在大部分投資者看來,區塊鏈就是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就是區塊鏈。

記者了解到,一些假借區塊鏈發幣的傳銷項目,會搬出政府大力扶持區塊鏈產業的條條框框,卻對相關的數字貨幣監管避而不談。

「很多傳銷幣僅僅借用了區塊鏈的名頭,並沒有運用任何區塊鏈技術,和幣圈有名的空氣幣還是有所區別的。起碼人家是實打實運用了區塊鏈技術。」一位投資者表示。

「才華不足以支撐野心就夠慘了,更慘的是全身都是野心,智商卻被擠進了地獄。」在家人被「恆星幣」迷惑的神魂顛倒,傾家盪產時,一位網友的留言發人深省。

亞歐幣詐騙40億元,7萬餘人受騙;GCB光彩幣涉案金額上億元,坐擁數十萬注冊會員;EGD網路黃金涉案金額109億元,注冊會員多達50萬人;萬福幣涉案金額20億元,注冊會員13萬人;暗黑幣涉案金額15億元,注冊會員逾3萬人;維卡幣涉案金額6億元,注冊會員180萬人;萊匯幣涉案金額5億元,注冊會員20萬人……

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傳銷幣遠遠不止此次曝光的名單數。

對比我國整體的傳銷案件,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從2002年到2018年,我國傳銷案件總量是14658起,其中2014年1869起,2015年1417起,2016年3085起,2017年3313起,2018年3612起,整體增長趨勢遠小於虛擬貨幣傳銷案件。

按2018年虛擬貨幣傳銷案件166起算,僅經過幾年,虛擬貨幣傳銷已佔我國總體傳銷比例5%(166/3612)。這還不帶為數眾多、注冊於海外、暫時無法在國內離案的各種ICO(首次代幣發行)傳銷項目。

傳銷幣的本質其實與傳統傳銷並無太大差別,拉人頭、發展下線、發實物作為抵押品等手段已經玩爛了,但在這樣熟悉的套路面前,投資者還是毫無抵抗力。

貧窮和經濟疲軟之下,無處安放的貪婪和飢渴成為傳銷幣最大的溫床。傳銷幣又如何?慾望面前,不需要智商。

在這個市場里,面對層出不窮的誘惑,大部分人沒有能力辨別,這究竟是一本萬利的投資,還是血本無歸的騙局。在貪婪的誘惑下,傳銷已經搭上區塊鏈的列車。

但請記住:傳銷自古如虎狼,黃粱一夢終成魘。

C. 2021年做usdt被公安抓有事嗎

幣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等數字貨幣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風險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錢甚至觸犯刑法。要想在幣圈吃口安穩飯,就應該懂得如何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否則,可能今天賬戶被凍結,明天甚至被拘留,不得安心。


很多「聰明人」利用法律和監管的漏洞,利用區塊鏈技術隱蔽性高、技術性強、匿名化等特點,在監管的灰色地帶大規模倒賣BTC、USDT等虛擬貨幣,他們在火幣網、OKEX平台、可盈可樂等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注冊賬戶,不進行kyc實名認證,甚至招攬「人頭戶」注冊賬戶,通過tor和場外現金交易,為上游犯罪的違法所得提供掩飾和洗白的通道,一味地掙快錢,卻忽視了這其中的刑事犯罪風險。


我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很多從事數字貨幣生意的人對數字貨幣的認識存在誤區,通過數字貨幣交易並不意味著司法機關完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在數字貨幣存放、使用、交易以及變現的過程中,相應的痕跡信息都可以通過網路監管發現蛛絲馬跡。


隨著公安機關對網路黑產犯罪的打擊力度的增加,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犯罪風險也是越來越大,這應該引起所有幣圈人的重視,只有重視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合法合規,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才能做到增強匿名性,預防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才能走的長遠,否則,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獄之災。


數字貨幣犯罪是新型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很多人對此類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該如何才能爭取到最輕的處罰,這里我就說一下,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如何才能爭取到無罪和罪輕的處罰。

D. 幣圈「搶劫」第一案始末

源頭

2018年,OKEx敵敵畏維權的風波還沒過去,幣圈「搶劫」第一案就爆出來了。搶劫 打 雙引號 ,因為 判決 是定 非法拘禁罪 。

公告說矛盾源頭是6月初對賬時,Skycoin項目方發現EVOLAB存在私自挪用、侵佔10萬個天空幣的情況。Skycoin採取凍結等處理措施後,EVOLAB相關人員非法闖入創始人家中、非法控制、毆打創始人夫婦並造成輕傷,搶劫了比特幣和天空幣。公告還說,EVOLAB當時還試圖盜取天空社區生態鏈的全線設計原型並控制天空鏈上所有資產,只是最終沒有成功。

公告還說明了處理措施:

替換中國社區運營團隊,建立新的中文社區圈子和聯絡群;追蹤了EVOLAB團隊錢包地址,向各大交易所發出了申訴,請求各交易所配合臨時凍結嫌疑人相關資產,以及凍結可疑賬戶的數字資產充提交易許可權;截至618當天18:00,嫌疑人的交易所全部持幣賬戶均被凍結,場內交易市場逐漸回穩,價格回升30%;以及上線天空幣臨時黑名單功能。

翁某說自己在2017年6月支付100萬,托朋友李某(岑李閆孫中的李)購買10萬個天空幣,並且委託李某保管。一年後,天空幣在幣安上線後,翁某想賣出一部分套現,聯系李某後卻發現「錢包被凍結、無法完成交易」。李某當時立刻聯系Synth詢問緣由,Synth說是錢包出了bug,需要時間來排查。但後來,李某得知錢包是由Skycoin方面主動凍結,目的是找回被中國團隊挪用的代幣。

關於6月12日的事,翁某說他和岑里閆孫四人以及其他四名Skycoin投資者去Synth家裡找他,是想把事情搞清楚。Synth一開始拒不承認,後來又說罪魁禍首是他的合作夥伴Steve。

翁某還說,當晚只是想拿回錢,一直坐在沙發上談話,沒有肢體接觸。半夜三點左右,Synth迫於壓力把比特幣、天空幣打入他們賬戶後,他們知道想拿回全部損失不可能了,就只能離開。

2018年6月12日21時30分許,被告人岑里閆孫和(投資人)翁某、李某1等人到了被害人住處,採用控制手機、限制自由等方式,要求Synth解鎖被凍結的天空幣賬戶。期間,閆、李對Synth夫婦有毆打和威脅(後經鑒定,構成輕微傷)。被害人被迫將持有的比特幣、天空幣轉入閆某等人指定的賬戶後,一行人才離開(13號凌晨3點左右)。

6月20日,被告人閆岑孫被傳喚到案,李某主動投案。到案後,閆某拒不交代,岑李孫供述部分犯罪事實。岑某說自己只有威脅,沒有毆打,自願認罪。孫某說自己沒有毆打行為,自願認罪。(投資人)翁某、李某1在本案中的身份是「證人」,作證證實閆某有毆打行為、岑某有威脅行為。

法院查明事實後,認為四被告構成非法拘禁罪。判決書中還提及,法院認為雙方確實存在經濟糾紛,但尚無法證實糾紛的過錯方系被害人。

01 財產損害糾紛

四被告當庭表示願意退還比特幣和天空幣,但是判決後一直沒兌現承諾,創始人夫婦就在2019年3月26日提起了財產損害民事訴訟。2019年勝訴。

02 名譽權糾紛

2019年6月27日,Skycoin創始人去法院起訴了李某,案由是名譽權糾紛,最終勝訴。

案件清單

我們看一下Skycoin在上海有哪些訴訟:

01 非法拘禁案——審結

2018年6月12日案發,2018年12月24日靜安法院一審判決岑里閆孫四人犯非法拘禁罪。2019年3月15日,上海二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02 Synth和岑某的不當得利糾紛——按撤訴處理

2019年2月18日,Synth單獨在閔行法院立案起訴岑某,案由是不當得利糾紛。4月12日法院裁定轉為普通程序,通知他補繳訴訟費,後因他未及時補交,在4月26日裁定按撤訴處理。

03 Synth和岑某、孫某、閆某的委託合同糾紛——狀態不明

2019年的某個時間點(立案日期不明),Synth在徐匯法院起訴了岑某、孫飛和閆向東。岑某認為Synth把孫、閆一起告了的原因是想把案件弄到徐匯區審理,從證據來看,這兩個人和案件無關,這個案子應該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岑某在上海的住所地對應的閔行區法院審理。

徐匯法院認為孫、閆有沒有關系,要在實體審理中認定,被告之一的戶籍在徐匯,徐匯法院就有管轄權,因此在2019年12月16日,裁定駁回岑某的管轄權異議。岑某不服,上訴到上海一中院,2020年4月17日,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案件由徐匯法院審理。2019年12月16日,一審駁回岑某起訴,2020年4月17日維持原判。

目前還不清楚這個案子是否還在審理。

04 Synth夫婦起訴岑李閆孫的財產損害糾紛案——審結

這個案子是針對6月12日非法拘禁案中涉及的18.88個比特幣和6466個天空幣提起的訴訟。

Synth和李某艷,2019年3月26日去閔行法院起訴了岑里閆孫,案由是財產損害賠償。2019年6月5日,閔行法院一審裁定本案轉為普通程序。2019年8月29日,一審判決四被告向李某、Synth返還18.88個比特幣和6466個天空幣,若不能返還,則比特幣按每個42,206.75元、天空幣按每個80.34元賠償。2020年5月6日,一中院二審改判為僅返還比特幣(因為被上訴人自願放棄追索6466個天空幣)。

05 Synth妻子和李某的名譽權糾紛——撤訴

2019年6月18日,Synth妻子李某艷認為李某發布的微信公眾號文章和微信群中的言論侵犯她的名譽權,在2019年6月18日起訴了李某,後來撤訴了。

06 Synth和李某的名譽權糾紛——審結

2019年6月27日立案,2020年5月27日一審判決李某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6000元;2020年8月3日二審調解結案,從網路新聞看,調解部分應該是免除6000元的賠償款。


附:名譽權糾紛

名譽是對自然人或法人的品德、才幹、聲譽、形象等方面的綜合 社會 性評價。自然人享有名譽權,法律禁止他人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自然人的名譽。

司法實踐中,法院會從受害人名譽是否被損害、行為人行為是否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這四方面,來分析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侵害名譽權的責任。

02 李某在公眾號文章中寫道:

03 隨後,李某在微信群「EVOLABCommunity」轉發了這篇文章,並請求群成員幫忙轉發。她在群里還發表了一系列言論,內容大致是:

原告認為李某的言論屬於捏造虛假事實、發表詆毀性言論,惡意貶損他的人格,讓文章閱讀者把他和騙子、准備跑路、坑人等負面印象相關聯,造成他的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他的個人隱私和名譽權。

李某在庭審時辯解說公眾號的文章已經刪除了,微信群里(那個用戶名)的發言很多不是我說的,我也記不清哪些話是我說的了。

李某還說:

她認為這些言論都不構成侵犯名譽權。

01 構成誹謗,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名譽權的內容:

涉案文章中出現的原告被美國政府謀殺逃來中國,原告當時很落魄,被告提供了救濟以及由於原告系美國公民,被告等人才被詳細調查等內容。微信群中被告發表了原告的海外賬戶有存款,辦理好護照隨時准備跑路等言論。

法院指出:

因此,法院認定上述文章內容及言論 構成誹謗,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 ,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02 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名譽權的內容:

對於李某主張屬於個人 情感 宣洩的「坑人錢,還把受害者弄進監獄,這個實在太沒底線了,比黑 社會 還壞」、「荒唐可笑至極,明明是我們要告他們詐騙,結果他們告我們詐騙」等內容, 法院認為 ,從被告使用的詞語來看, 上述言論所傳遞的系被告個人情緒的非理性宣洩 且表達的內容也並無事實依據 ,上述言論亦 會令他人將負面形象與原告相關聯 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 ,因此上述言論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原告認為被告披露的他的婚姻狀況、銀行賬戶信息等隱私,捏造他承諾給報酬等事實,同樣構成侵犯名譽權。

至於原告認為李某 以宣揚隱私(婚姻狀況、銀行賬戶信息)的方式侵犯他的名譽權,依據不足,不予確認

E. 幣圈大佬實名舉報百億牛股涉嫌財務造假,企業造假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那麼我們都知道,所有企業它之所以能夠在社會上存在那麼久,肯定就是他們能夠獲得較大的利潤,才能夠支付得起這個企業在社會上面的一些花費,或者是一些投資。那麼幣圈大佬實名舉報百億牛股涉嫌財務造假,那麼我們都知道財務可以說是一家公司非常重要的一個部門。因為它關繫到利潤結算以及納稅問題,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如果企業造假的話,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呢?

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

因此企業造假他所承擔的責任其實是非常多的,並且有的情況下構成犯罪的話會對人的一生都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當我們在一個企業下進行工作,或者是我們是這個企業的股東,是我們千萬要做有利於自己企業的事情。不能說為了一點利益就去對自己的公司造成一些破壞,甚至是造成其他股東利益的虧損。

F. 瘋狂的比特幣傳銷!層級3000,案值超500億,兩百萬人捲入


文 | 華商韜略 楊揚

這是中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案件案值超500億,涉及31萬余個比特幣、917萬余個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200多萬人參與,傳銷層級竟然高達3000多個。

老套的作案手法,不同的交易媒介。這個「價值連城」的案件,就是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 Token」網路傳銷案。

該案目前已進入審理階段,這是我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2019年初,鹽城市公安局首次發現Plus Token平台涉嫌從事互聯網傳銷犯罪。同年6月,專案組民警分赴多個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抓獲躲藏到境內外的28名主犯。隔年3月又一舉將涉案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這個曾被業內稱之為「幣圈第一大資金盤」的Plus Token平台來頭確實不小。據悉,當該平台主犯被抓時,一度使得比特幣價格狂跌30%。

據鹽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梅繼軍介紹,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這一年多時間里,Plus Token平台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其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境外會員,層級關系錯綜復雜最高可達3000餘層。

為了掩人耳目,Plus Token不接受現金交易,會員必須通過比特幣、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入會。但收益和傭金卻是以「Plus幣」的方式支付給會員,而所謂的「Plus幣」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創的「虛擬貨幣」,根本不受市場認可。

據悉,該平台收取的會員比特幣達31萬余個,另外還有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案發時市場行情計算,這些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總值500多億元。

和以往的各種傳銷案件相似,此案也是通過製造一個「高大上」的概念來掩蓋背後的騙局:犯罪嫌疑人們將Plus Token包裝成一個集 科技 與夢想的錢包。讓這個國內的傳銷平台成了披著羊皮的狼,搖身變成國外知名品牌開發的數字貨幣增值平台。

不過要想加入這個「高大上」的平台,必須要獲得平台的「智能搬磚收益」,也就是必須要交出至少500美元的數字貨幣「門檻費」。而會員後續為了多賺錢,則必須發展更多層級的下線。

外人看來如此明顯的騙局,為什麼會有這么多人上當?事實上還是人們的防範意識不夠強,總幻想著「不勞而獲」和「一夜暴富」,最終理想破碎,還落得個害人害己。

近年來通過創新與實踐,經偵信息化建設的成果也得到了廣泛應用。盡管我們已經在此類新型涉網經濟犯罪中取得了進展,但警方也特別提醒,在各大傳銷活動中,除組織者和少數等級較高的骨幹成員外,絕大多數人都是血本無歸。

天上不會掉餡餅,廣大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對此有網友呼籲:「炒幣的,炒區塊鏈的,炒通證的都差不多是這種模式,監管部門和民眾都要擦亮眼睛,繼續嚴抓打數字貨幣擦邊球的不法分子。」

——END——

圖片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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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幣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審在江蘇·鹽城宣判。案件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9年初 ,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網路平台進行傳銷犯罪,鹽城市公安機關對涉案嫌疑人立案偵查。

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同時在境內也抓獲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H. 幣圈犯法嗎

不犯法,但是法律不保護
平台公司都在國外,隨時有可能平台關閉。中國不充許國內買賣比特幣等虛擬幣。

I. 在中國開發幣圈軟體犯法嗎

不犯法。
開發軟體不犯法的,如果提供給犯罪分子使用,或者不正當的用途就是犯法的

J. 幣圈套路深!捲走上百億元虛擬貨幣跑路的90後創始人被捕,他會被如何判

他肯定會被判處嚴重的刑罰,有可能會被判處終身監禁,因為他的行為簡直就是太惡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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