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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機挖幣保證金

發布時間: 2023-05-06 06:38:20

A. 網路挖幣靠譜嗎,我花了1000塊買了大礦機,到時候平台會不會被破壞

不靠譜

B. 挖礦機是具體是怎麼運行,挖出比特幣需要怎麼變現

去交易所交易,先把錢包里的比特幣充值到交易所帳號上去,然後在市場里賣出去就得到USDT了

C. 礦機挖幣是怎麼回事

比特幣挖礦制度是通過計算機硬體是比特幣網路開展數學運算的過程,提供服務的礦工可以得到一筆不小報酬,因為網路報酬依據的是礦工完成的任務量來計算,因此挖礦的競爭十分激烈。在全世界裡發行有上百種的數字貨幣,人們知道的最多的就是比特幣了。比特幣是一種網路上的虛擬貨幣,部分網站是可以使用比特幣支付的。
比特幣挖礦開始於CPU或者GPU這種低成本的硬體,不過隨著比特幣在生活里的流行,挖礦的過程出現了很大變化。
現在,挖礦活動已經轉移到現場可編程門陣列上來,通過優化可以實現哈希速度,這種模式的挖礦的效率非常快並且效率。
挖礦是電腦性能的競爭、裝備中的競爭,有些挖礦機是更多像這樣的顯卡陣列組成的,數十乃至過百的顯卡一同上陣,硬體價格等各種成本本身就很高,挖礦存在非常大的支出。
在比特幣的系統里,記錄交易生產區塊是最重要的工作,為了鼓勵大家都來參與交易賬本的記錄,中本聰設計出了獎勵機制,用比特幣作為獎勵。
但是記賬這個工作可不是那麼簡單,因為基於比特幣去中心化的思想,每個節點每個礦工都參與記賬,而且必須保證所有人記錄的賬本都是相同的。
礦工在收集交易信息並記錄的時候,每個礦工記錄的內容並不完全相同,特別是第一條,礦工記的肯定是把挖礦的獎勵給自己。但是每產生一個區塊鏈只有一次獎勵,這個獎勵給誰?這就需要立一個規矩,並且是大家都認可的規矩,也就是工作量證明PoW機制。
比特幣系統會讓大家求解一個數學題(計算hash值),誰最先求解出來,那麼他所記錄的區塊就會被認同,獎勵就歸他所有,而求解速度就要看誰的電腦/機器性能更高。
正是如此,所以現在每個人都在增強自己的電腦、挖礦機的運算性能,提高解題速度,誰的速度(算力)最高,挖到礦的幾率就越高,賺到的錢也就越多。
用個形象的比喻,工作量證明機制與拔河比賽很類似,哪一方的力量大(算力高)哪一方就能拉贏對方。而且拔河的繩子兩邊,並不在意你是胖子還是瘦子或人數有多少;於是,為了得到獎勵,可以很多人聚集為一夥,最後得獎了根據每個人出力多少來瓜分獎勵。
而這在比特幣挖礦里,召集好多人一起挖礦,就是「礦池」的概念,我們將在下一篇文章中詳細的解讀。
綜上,比特幣礦機挖礦,實際上就是用機器去參加一場數學比賽,誰先計算出來答案,誰就會獲得比特幣獎勵。

D. 2018礦機挖幣是騙局嗎

礦機挖幣是騙局。

近年來,比特幣成為投資新寵,比特幣挖礦機價格也是水漲船高,暴利引誘一些人走上犯罪之路。2019年,重慶市秀山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了通過銷售比特幣挖礦機進行詐騙的阿偉。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虛擬貨幣,可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理論上,只要有一台電腦,任何人都可參與比特幣挖礦。

因市面上一台普通挖礦機至少需要3萬元,更高級的挖礦機耗電少、挖礦速度更高的則需要60萬元,抱著撿便宜心理的買家很容易上當。

E. 礦機挖幣是怎麼回事 礦機挖幣的簡介

1、礦機挖幣就是用裝有專業挖礦晶元的電腦賺取虛擬幣的行為。

2、礦機多採用燒顯卡的方式工作,耗電量較大。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虛擬幣,是獲取虛擬幣的方式之一。

3、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F. 礦機挖幣是怎麼回事犯法嗎

是犯法的,可能涉及金融詐騙。
1、投資「礦機」挖幣,獲取高額回報。這樣的宣傳,曾經讓不少人動了心。不過這看似美好的事業,卻是不折不扣的騙局。比特幣是去中心化交易,也是匿名交易,如果說你買幣或者賣幣不通過正規的交易所,對方不給你錢的話,你是很難再找回的。通過交易所相當於有第三方平台介入,買幣賣幣對方未按要求進行付款放幣,交易所是會進行攔截交易的。
2.比特幣都是通過挖礦產生的,挖礦也是獲得比特幣成本最低的方式。但成本低只是相對於BTC的價格高而言,不代表著沒有成本。是需要實實在在的礦機7*24小時不停的運算才可以挖到區塊獎勵的比特幣。所以不要相信一些所謂的「0擼」比特幣,以及各種各樣沒有實體礦機的項目。
買算力挖礦被騙後怎麼辦?保留以下證據可維權追回:
1、平台還在正常運行,並未跑路;
2、誘導挖礦聊天記錄;
3、與對方的轉賬記錄;
拓展資料:目前,上海、北京、廣東等多地金融監管部門相繼出台措施,對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摸排整治。
不少詐騙活動以區塊鏈技術包裝迷惑投資者。
河南鄭州警方近期通報了一起涉案金額13.6億元、受害群眾7000多人的騙局。詐騙團伙嫌疑人高某成立多家公司,將購買的硬碟、主板、機箱貼標拼裝成所謂的「礦機」,對客戶謊稱:購買投資「礦機」就可通過挖幣、兌換、交易等方式獲得高額回報。但當客戶高額購買其「礦機」投資後,該公司又以交易平台被黑客攻擊為由,凍結客戶兌換的數字貨幣,通過後台操作阻止客戶提現,非法佔有客戶資金。
上海浦東網警發布了一起區塊鏈養寵物的資金盤詐騙案。該項目許諾客戶養虛擬豬15天後平台收購,就能有28%的收益。但實際上,所有交易都由平台人員操控,甚至赤裸裸地把參與者稱作「韭菜」,最後公司捲款跑路。
一些交易平台為吸引用戶流量和資金,提升交易規模,推出了「交易即挖礦」「平台幣」「交易平台融資IEO」等新玩法,部分平台甚至上線「共振幣」等涉嫌傳銷、資金盤的虛擬貨幣。
近期,上海監管部門特別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不要將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混同,虛擬貨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應增強防範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G. 買礦機挖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買礦機挖比特幣不違法,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比特幣危險告訴中明確把比特幣界說為一種特別的互聯網產品,民眾在自擔危險的前提下能夠自在的生意,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H. 礦機挖幣是騙局嗎

礦機挖幣不是騙局,能成為騙局的是礦機和礦池,通過誇大礦機的算力騙取投資者購買,也就是說只要選擇正規的礦機和礦池,那麼,礦機挖幣就不是騙局,首先挖礦機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比如說比特幣挖礦機,裡面部署了挖比特幣的演算法,是用來挖比特幣的,挖礦機的算力越高,挖到比特幣的數量越多。
現在挖幣的小平台有很多,花幾百元就可以注冊一個網站弄一套制度就可以開始了,等加入的人多了,投入的錢多了,到一定時候平台就會卷錢跑人。 挖礦機一般都是騙人的特別是要充值VIP會員才能提現的,或者說一天賺一兩百的,這些都是假的。 比特幣用家用的普通電腦配置是達不到比特幣礦機的要求的。挖一天的電費成本都難賺回來。
拓展資料:
1、 算力暴漲: 算力暴漲是挖礦投資最大的風險,算力增加導致挖礦難度增加,導致收益減少,但由於自由市場中,無法避免競爭,算力增加的風險是可以被接受的。
2、 幣價下跌: 當幣價下跌到一定程度時,挖礦的產出收益小於產生的電費時,就會出現虧損。不過根據測算,電費 5 毛,幣價 6000 以下才可能虧本,現在的幣價接近 40000.除非有特殊原因短期內幣價下跌到 6000 的可能微乎其微。比如監管。
3、 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在比特幣這個裡面非常常見,最常見的當屬於分叉。分叉會導致幣價下跌,挖礦收益銳減。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分叉反而讓礦工收益,分叉出來的競爭幣也需要礦工的算力來完成鑄幣和交易的過程,為了爭取更多的礦工,競爭幣會提供更多的區塊獎勵及手續費來吸引礦工。風險反而成就了礦工。
4、政策風險: 早期13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到如今的《七部委聯合公告》都昭示了數字貨幣的政策風險,目前國內的政策並不明朗,但比特幣是世界的,所以大部分的礦場都認為風險影響不大

I. 請問礦機挖幣是什麼東西

礦機挖幣是比特幣挖礦機,就是用於賺取比特幣的電腦,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基於去中心化,採用點對點網路與共識主動性,開放源代碼,以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的虛擬加密貨幣,由中本聰在2008年提出,2009年誕生。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比特幣協議數量上限為2100萬個,以避免通貨膨脹問題。使用比特幣是透過私鑰作為數字簽名,不經過如銀行、電子支付平台等第三方機構,允許個人直接支付給他人。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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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買礦機挖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違法。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1.技術型非法攫取,2.盜取電力資源,3.引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或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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