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團隊計酬和傳銷
A. 傳銷幣是什麼該如何分辨數字貨幣中的傳銷幣呢
隨著區塊鏈概念的熱炒和快速的發展,小編身邊好像也有越來越多的人接觸區塊鏈項目。據我了解到的就有三個朋友接觸過一些幣種,並且都是血虧告終。所以今天小編在這里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下如何區分傳銷幣與真正的區塊鏈數字貨幣。
現在的傳銷幣包裝的是越來越高端和隱秘。有時候可謂是真假難辨了。所以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各類傳銷幣、空氣幣。
B. 拿錢買虛擬貨幣是不是變相傳銷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C. 利用虛擬貨幣變相傳銷是否違法
傳銷、變相傳銷都是違法的,傳銷的幾個特徵,入門費,團隊計酬,有涉及就算違法了
D. 目前有朋友在投資虛擬貨幣(MBI),它到底是不是傳銷組織的另一個騙局
僅憑一個活動或者商品名稱,無法確認是不是傳銷,應當按照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可以簡單的歸納為:
1、需要交入門費。
2、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3、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4、其實說白了就是 讓下線給上線1元錢,上線說傳授下線賺50塊錢的辦法。結果等下線給了上線1元錢時,上線就告訴下線再找同樣的十個笨蛋做下線的下線就好了。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 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分辨一個公司是否在進行傳銷行為,需要由行政機關或者司法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認定,如該公司的行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則屬於傳銷行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F. 刑改七之一224條不含團隊計酬式傳銷公,檢,法為什麼還依此條定罪
以銷售商品為目的、以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單純的「團隊計酬」式傳銷活動,不作為犯罪處理。形式上採取「團隊計酬」方式,但實質上屬於「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的傳銷活動,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定罪處罰。
G. 比空氣幣更可怕的傳銷幣,幣圈人該如何區別防備
判斷是否為傳銷幣,主要是從以下方面看:
1.GitHub上無代碼
代碼不開源或無,貨幣的發行量或是轉賬交易記錄無法查詢和確認的,大概率採用的是中心化記賬的方式,本身極不透明,可以無限增發,想發多少就有多少。基本上都是通過靜動態及豐厚的多層級團隊計酬獎金來誘導用戶參與拉人加入。
2.承諾百分之百收益分紅
數字貨幣跟股票市場差不多,本身就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影響,幣價漲跌幅度不定,誰也無法保證百分之百收益。因此如果某個幣種,特意宣傳承諾幣價只漲不跌,或是持有一定數量的代幣,就能獲得定期分紅,就很有可能是傳銷幣。一般傳銷幣交流群內出現「只漲不跌」、「穩賺不虧」、「0風險」、「躺著賺錢」、「實現財富自由」、「幣圈一天,人間十年」這些煽動忽悠的字眼。
3.不能提現,分批提現
為了維持一直漲以及各級的分銷利潤,讓這個盤子做下去,這些傳銷幣肯定提現不方便,必須達到一定條件,比如時間以及下線人數。才能提現,這也是傳銷幣的一個特點。
4.自建平台進行交易
很多傳銷幣在官方自己的內盤交易平台或一些不知名平台交易。這種簡易的交易平台製作成本往往不高,找專業技術團隊分分鍾幾萬塊錢就可以搞定一套會員交易系統。
5.用代碼審計進行審計
代碼審計是藉助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建立區塊鏈代碼自動審計知識庫,提高代碼審計效率,解決智能合約的安全問題。區塊鏈代碼審計業務通過對區塊鏈項目、交易所、錢包和智能合約代碼進行質量評測,防範數字資產安全事故,提供代碼修訂措施、安全防護部署等服務。據悉,天河國雲區塊鏈代碼審計除了自動審計以外,還可以定製專家團隊項目進行全方面審計,幫助投資者更大程度辨別出傳銷幣。
H. 單是拉人頭收入門費團隊計酬算是傳銷嗎需不需要有比如欺詐誘騙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等行為才算傳銷行為。
不一定是傳銷,也有可能是直銷。拉人頭收入門費只是傳銷的一部分特徵,屬於疑似傳銷的行為,不能掉以輕心,還需提高警惕。
但是在直銷的模式中也存在拉人頭收入門費用這種行為,判斷是不是傳銷的最重要的依據,就是有沒有實際發生銷售行為。
直銷在加盟以後一定會產生銷售行為,而非法傳銷根本沒有銷售,或者只是以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的「道具商品」為幌子,且不許退貨,主要是以發展「下線」人數為主要目的。需要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者購買與高額入門費等價的「道具商品」,否則不能得到入門資格。
另一個區別是直銷的加盟都有一定的門檻,而傳銷只要加盟者交錢就可以加盟。比如,肯德基的加盟模式,加盟者需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加盟,在加盟後都有總公司的扶持,經過培訓、裝修等過程,新店開業就會有實際的銷售,加盟者也能獲得收入。
但傳銷在加盟以後不會有上述行為發生,只會要求加盟者繼續發展下線,不斷擴充團隊,其所謂的商品僅僅只是幌子而已。
傳銷組織的主要目的,最終還是為了騙取入會費、加盟費、許可費、培訓費,投資費等,前期會假借專賣、代理、特許加盟經營、直銷、連鎖、網路銷售等名義,通過各種手段比如會員卡、儲蓄卡、彩票、職業培訓等對被傳銷人員進行洗腦獲取下線,最終不會產生任何銷售。
發展傳銷的人員都有下線收入提成,發展人員和被發展人員都是有一定的層級關系的。傳銷是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直銷人員的提成則不是發展下線提成,而是銷售數量提成。所以直銷人員的一個明顯特徵就是要求購買商品,「拉人頭」行為的目的也是為了更多的銷售產品,以此來獲取公司的高額銷售提成收入。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8)虛擬貨幣團隊計酬和傳銷擴展閱讀:
目前關於「傳銷」的認定主要是依據國務院的《禁止傳銷條例》(國務院令第444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公通字〔2013〕37號)。
1、國務院的《禁止傳銷條例》對「傳銷」認定為:
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傳銷的認定為:
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3、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號)第七十八條的規定。
也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的上述標准來對傳銷進行認定,追究組織者、領導者刑事責任的。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揭傳銷犯罪新手法
I. 比特幣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一、發行方式不同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式虛擬貨幣往往是通過拉人頭送貨幣的方式給予獎勵。
二、交易方式不同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式虛擬貨幣往往是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三、實現方式不同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但傳銷式虛擬貨幣本身所謂的開源是完全抄襲了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9)虛擬貨幣團隊計酬和傳銷擴展閱讀:
傳銷是通過發展上下線關系,吸納並分配資金,在比特幣投資市場,老人和新人沒有時間上的優勢,也不靠高額的利益拉下線,在市場波動面前,誰也沒有辦法保證一定賺錢,老人也無法強制從拉新人獲得收益。
比特幣或者其它數字貨幣不屬於任何人和組織,是一個無人控制的,去中心化的程序,代碼完全開發,總量無法修改,銷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傳銷
J. 為什麼很多入虛擬貨幣傳銷的人,一兩年還能穩賺不賠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得看你是從何人口中得知的「一兩年穩賺不賠的事實」,如果是正在做這件事的人告訴你的,你要去分辨他的真假,他和你說這個話的大部分原因是想要帶你入伙。至少我見到的身邊弄這些東西的人,沒有穩賺不賠的,更多的是賠的底朝天,得到了一個新的名字叫「網路難民」。我們去分析一下虛擬貨幣的整個模式是一個金字塔模式,一個人帶入更多的人,去掙那些後來者的錢,前期是可以獲得回報的,因為沒有回報,前期的人不會那麼心甘情願地去招納後期的人,等到發展到了一定規模,就再也提不出來任何錢了。所以一個平台或者說一個幣種能不能維持一兩年,是要看規模夠不夠大,後來者夠不夠多,不然哪有錢回饋給前期進入多人呢?所以穩賺不賠的只有平台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