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虛擬貨幣電子商務
A. 網路虛擬貨幣一共有幾種都什麼價錢
網路虛擬貨幣很多種,只是知道一部分。
EGD super 小黃金,11月2號發行價1元,現在是2.28元
B. 虛擬貨幣對電子商務有什麼影響
虛擬貨幣對電子商務的影響如下:
虛擬貨幣對金融體系的沖擊;
虛擬貨幣的網路安全問題;
虛擬世界中的「通貨膨脹」等。
C. O2O電商虛擬貨幣對於電商起了怎樣的作用
第一種是增加時間限制,比如我剛才說的,我們的時間限制很短就三天,過期了就沒用了。
還有的做法就是把東西兌換的門檻加高,但這樣做會顯得積分有點雞肋。
第二種做法就是增加抽獎啊、積分奪寶這種的,通過一些手段把散落在外面的積分收集回來,讓小部分用戶受益。這么做其實也是無奈之舉,當然如果設計的好的話也是蠻有意思的。京豆就是採用了這方式。
第三種做法就是讓積分變成門檻,比如買什麼東西必須要多少積分+多少錢,或者積分到了什麼等級才能購買,這個做法其實很不錯,通過低價渠道弄到貨物,用略低於市場價但又略高於成本價來銷售產品,同時把積分消耗出去,還蠻高明的。前提是要有好貨和好渠道。
第四種做法是用積分兌換權利,比如什麼會員特權啊、什麼抽獎次數啊、什麼游戲次數等等。這個做法也還行,比如兌換個迅雷會員啥的,能將積分消耗出去,也能黏住用戶。關鍵在於這些許可權能吸引人,或者能跟這些個渠道談成合作。
如何建立一個完善的積分體系,各大電商的例子都可以去借鑒,在此不細說。有了體系之後,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運營一個電商積分體系。電商積分就是貨真價實的貨幣,如果想要運營貨幣需要有三個維度考量。
1、防作弊
現在運營積分有兩大趨勢——特別難以賺取,不想玩了。特別容易賺取,通貨膨脹不想玩了。
特別容易賺取——積分有容易賺取的漏洞,人為設計疏忽,或防作弊功能不足。
通過作弊手段獲取積分會破壞激勵用戶的體系。
2、蓄水池
積分是一個蓄水池,通過長時間積蓄,在某個時間點釋放,這樣可以得到釋放的快感,同時感覺到積蓄是有用處的。
如何合理的利用好蓄水池,需要設定警戒線-超過多少積分,就要激勵用戶兌換。
如何利用好蓄水池的功能,及時提醒,及時消費,及時兌換,多積蓄獲利更多。
如何讓用戶愛上積分激勵,積蓄積分要麼就是兌換有價值的物品,要麼就是可以隨時讓用戶感到佔便宜。
3、合理消耗,逐步降低成本
如何讓激勵的成本降低才是核心。
比如說,激勵一個用戶以前用100元(生命周期內)通過激勵體系,延長了用戶的生命周期,降低了激勵成本(變成50元)
如何建立一個牛逼的積分體系,這是一門學問,不僅僅只有產品功能這邊簡單,也不僅僅只是一個簡單的運營手段,積分玩的溜不溜需要很多方面的知識。在我看來這是對運營的深層次考驗。
D.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4)網路虛擬貨幣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
E. 電子商務的問題 如果在一個網站上面使用虛擬貨幣 怎麼樣可以讓其可以在網路世界和現實世界之中自
這其實是非常簡單的,現在國內外都有好多第三方比特幣支付處理公司,例如BitPay、Coinbase。下面就以Coinbase為例說明:
首先,接受比特幣支付的網站需要和Coinbase合作,在上面有一個賬戶,當有買家使用比特幣付款時,這些幣會自動打到平台的賬戶中,可以直接按照市場的價格賣掉,平台可以直接把兌換的法幣打給商家。簡單來說,比特幣只是一個中介,商家接受的仍舊是法幣。
其它數字貨幣也是可以這樣做的,例如瑞泰幣、千金卡等等。但這些數字貨幣的價格不是太穩定,商家接受數字貨幣付款的風險比較大。
F.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是一個概念嗎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不是一個概念。
電子貨幣的定義是,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電子貨幣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支付傳統貨幣,而發行者把與傳統貨幣相等價值的法幣,以電子形式儲存在消費者持有的電子設備中。
電子貨幣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財付通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但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之後出現的比特幣,通過區塊鏈技術較好地解決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問題,實現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圍內受到追捧。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統稱為數字貨幣。
G. 目前網站使用的代幣、游戲幣對電子商務發展有怎樣的影響
虛擬貨幣、游戲幣、代幣屬於非法集資,擾亂了金融秩序,不利於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所謂網路虛擬貨幣,是指一些網路公司為方便網民支付服務費用推出的一種網上虛擬貨幣。網民可通過網站贈予或優惠支付等手段獲得這種「貨幣」,有的網站還答應網民用實際貨幣來購買這種虛擬貨幣。
按照馬克思貨幣理論的觀點,貨幣是指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非凡商品,體現一定的生產關系。西方學者則一般把貨幣定義為「在交易和支付中被人們普遍接受的交換媒介」。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必須具有兩個特徵:能夠衡量和表現一切商品的價值;能夠和一切商品進行直接交換。
虛擬貨幣不能充當一般的等價物,不能表現一切商品的價值,能夠和一切商品進行直接交換。所以虛擬貨幣不屬於貨幣。
虛擬貨幣的本質是盈利,給企業帶來豐厚的效益。
網路上的虛擬貨幣大概分為三類:
第一種是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於是許多城市都出現了「血汗造幣工廠」,老闆雇幾個「勞工」不分晝夜地打游戲,將賺來的金幣和裝備在「黑市」上出售。甚至有些網吧老闆免費讓小學生玩游戲,條件是要把打到的游戲幣和寶物上交。這種「貿易」確實受到一些玩家的歡迎:只要肯出人民幣,就可以省去漫長的「修煉」過程,完成「資本積累」,何樂而不為?而「工廠老闆」們也樂不可支:天天收錢,卻不用繳一分錢的稅! 「造幣工廠」多了,市場上還出現一些專業的虛擬貨幣「倒爺」,到處低價收購游戲幣再高價賣出。比如太平洋彼岸大名鼎鼎的IGE公司,去年年底,該項業務估價在6億美元左右,穩坐龍頭老大之位。國內還有一些充當中介、抽取傭金的網站,比如我有網、忽悠網等。
第二種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騰訊Q幣可通過銀行卡充值,與人民幣的「 匯率」是1:1,不過官方渠道只允許單向流動,Q幣不能兌換人民幣。在騰訊公司的網路游戲里,Q幣可以兌換游戲幣;如果用戶養了只QQ寵物,Q幣還可以兌成寵物使用的「元寶」。Q幣與其他專用虛擬貨幣一樣,都存在線下的交易平台。由於官方渠道的單向性,Q幣在「黑市」上兌成人民幣會貶值。某網路交易平台里帶賬號的60個Q幣只賣到35元人民幣。
第三種網路虛擬貨幣。根據騰訊公司剛剛公布的2006年第一季度財報,其互聯網增值服務總收入為4.365億元,占總收入近68%,與去年同期相比幾乎翻了一倍。騰訊首席執行官馬化騰表示,一季度總收入再創新高,主要得益於增值服務和網路游戲的自然增長。而這兩者,很大程度上都靠虛擬貨幣Q幣來運行。 這僅僅是一個公司的情況。眾多門戶網站和游戲公司,正以虛擬貨幣為支點撬動著「地球」。 網站專用貨幣的首要作用,是帶動了增值服務的小額支付。
由此看來網路上的虛擬貨幣的主要目的是盈利,沒有給人的生活購物帶來方便,阻礙了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H. 電子商務公司做虛擬貨幣交易是違法的嗎我們公司最近拉了一個電子商務公司進來,陸陸續續來了好多東北人
電子商務公司做虛擬貨幣交易所是不違法的,投資虛擬貨幣也是不違法的。但是如何拉人頭參與虛擬貨幣交易,那就是違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而且,這些所謂的虛擬貨幣基本上都是一些空手套白狼的項目,其宣傳的應用場景也是不存在的,不靠譜的。這些幣和瑞泰幣、比特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是不同的。
I. 網路中的虛擬貨幣和商品是商品嗎
商品是用於交換的勞動的產品。基本屬性 價值:商品的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使用價值:即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
網路中的虛擬貨幣和商品它是虛擬世界中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可以作為商品,但是,如果網路游戲中的商品是q幣換的,而q幣又是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錢幣交換的,那麼網路游戲中的商品就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是具有價值的,是商品。
J. 網路虛擬貨幣的可能的前途
網幣如果是只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可用於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或者用戶之間一種自發的市場行為,即使具備類似貨幣的現實購買能力,也不一定對實體經濟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這是當前立法和監管的空白地帶,但有些企業涉足這一領域後,引起了廣泛關注。
國際上有先例可資參考,如短短5年便風靡17國的哈寶互動社區發行的哈幣就得到了廣泛使用,甚至在一些國家的電子商務店鋪中,提供了用哈幣支付的選擇。國內部分虛擬貨幣得到了相當多網友的認可,在流通范圍、公司規模還是企業信譽方面都頗具實力。如某公司發行的酷幣,用戶可以通過固定電話、網上銀行、神州行卡方便快捷地購買到,可以在網路上自由消費;商戶在賣出商品、獲取酷幣後,還可與該公司兌現結算。正因為發生了酷幣和人民幣的雙向兌換,有公司丟失了酷幣後,出示的往來單據經價格部門確認,摺合為一定數額的人民幣而得到立案。某國內知名在線游戲棋牌網站推出增值消費計劃,讓用戶能用虛擬金幣購買各種數碼實物產品。換算發現,用網幣購買的價格比直接從市面購買實惠得多。
網游公司在大量發行虛擬貨幣並從中牟利時,很容易造成玩家花錢買來的虛擬財產貶值,利益受到損害的現象。虛擬世界的通貨膨脹是難以避免的。主觀上,發行者沒有動力去控制,當發行的網幣可購買實際資產時,通過過量發行就可徵收「鑄幣稅」,使自己得利;客觀上,游戲運營商也沒有能力來控制,網路中存在大量「偽鈔製造者」,通過私服製造虛擬貨幣,隨著外掛泛濫,游戲里的貨幣和道具越來越多,造成虛擬貨幣迅速貶值。另外,游戲公司也無法控制二級交易市場的影響。以主營棋牌類網游的邊鋒為例,其網幣對應的購買力曾在一年內縮水近40%。
目前,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原則上只准用真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而不允許將虛擬貨幣反過來轉換為真實貨幣。但國內已出現主要業務是把游戲幣兌換成人民幣的網站,制定了虛擬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表」,換算出各種游戲幣的實際價值。兌換過程和商業銀行沒有本質區別。這樣勢必造成對金融系統的沖擊。估計國家在短期內不會採取放開並進行監管的方式開放這一領域。當初發行網幣的初衷是為了應對小額支付的困難,但由此帶來的副作用遠超過解決此問題帶來的好處。因此,解決電子支付問題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之法。在此之前,有關部門可能會加強監管,限制用網幣購買通常用人民幣才能購買的產品和服務,並逐步取締網幣兌換人民幣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