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偵破虛擬貨幣詐騙
『壹』 犯罪工具的利用「高科技」實施的犯罪
我們所辦理的這種犯罪大致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利用身份證復印件實施犯罪。如2006年1月,某市公安局偵破了一起貸款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吳某在擔任某信用社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反貸款規定,為冒用他人身份證復印件的劉某等四人貸取了300餘筆個人小額農戶貸款,共計2000餘萬元。調查發現,該身份證的真實持有人並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證已被他人使用。
二是利用偽造的營業執照、政府批文等復印件實施犯罪。2003年年初,被告人胡某等人虛報注冊資金1500萬元,在河南省某縣工商局注冊登記了「XX縣葛州壩華強水泥有限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副本,在營業執照過期後他們採用掃描手段,偽造了一份營業執照騙取了政府批文,先後多次實施合同詐騙,數額巨大,被當地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三是利用增值稅發票實施犯罪。增值稅發票實行的是「征多少扣多少」的稅款抵扣制度。如果納稅人根本不依法繳納稅款,完全是靠虛構事實後憑票抵扣稅款,就等於從國庫中吞噬了稅金。經濟參考報曾報道,自1994年1月短短1個月內,成都、北京、深圳、福建等地先後查獲票販子百餘人,收繳假發票3000餘本,假公章數枚,贓款數十萬元。 一是利用手機簡訊實施犯罪。目前我國手機用戶有三、四億,年簡訊量數千億條。犯罪分子往往採取虛構「中獎」、「低價郵購海關罰沒品」等事實或以販賣黑車、辦理假票證、出售槍支等物品的名義,騙取對方「郵費」、「獎品個人所得稅」等費用。據調查,在2004年4、5月份,福建省警方曾破獲此類案件15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47名。
二是利用拍照手機實施犯罪。據美聯社2004年5月報道,一個名叫傑克的男子因使用拍照手機在一女子裙子下拍照而被指控犯有窺陰罪,後該男子在交納25000萬美元保釋金後獲得釋放。佛羅里達日報2004年12月也報道了有小偷利用拍照手機在ATM取款機前竊取他人銀行密碼。「狗仔」們偷拍他人的身體隱私,後公布在互聯網上,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
三是利用電話變聲器實施犯罪。據廈門日報2003年6月報道,推銷電話變聲器的廣告稱「只要將變聲器接到電話或手機上,就可以任意調節自己的聲音」。雖然廣告也指出:嚴禁用本產品謾罵、侮辱他人,或進行敲詐、勒索等違法活動,但變聲器已經成為犯罪工具了:某公司依靠電話和網路進行跨區域交易,有人利用變聲器偽裝成客戶破壞了交易,截走了資金。 計算機犯罪是指行為人通過計算機操作所實施的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並應當處以刑罰的行為。同傳統犯罪相比,計算機網路犯罪具有以下特點:A、犯罪的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范圍廣;B、犯罪的手段隱蔽性高;C、犯罪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D、犯罪的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E、犯罪主體趨於低齡化,犯罪實施人以青少年為主體,而且年齡越來越低,低齡人占罪犯比例越來越高;F、利用網路進行金融犯罪的比例不斷升高。此種犯罪最為復雜:
一是「網游犯罪」。即不法分子採取設立假冒網站、發送含有假冒信息的電子郵件等「網上釣魚」手段,或利用計算機病毒和黑客技術,盜取有關單位和網民的電子商務賬號和密碼,進行網上詐騙、盜竊等侵財違法犯罪活動,或利用網民的防範意識不強,貪圖小便宜等,或者利用網游游戲裝備的買賣實施詐騙等犯罪。如2005年1月,安徽省發生了在網上以販賣英語四、六級、研究生英語考試試題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
二是利用針孔攝像頭實施犯罪。數碼攝像頭最初多應用於網友或親友通過網路進行即時視頻對話,其品種眾多。據《偷窺器材全攻略》一書介紹,偷窺器材千奇百怪,其中最具有殺傷力和隱蔽性的當數針孔攝像頭,被人譽為「偷窺利器」,該設備銷售火爆,並且已經公開化……有此嗜好的人敢於以身試法,偷拍他人日常生活和隱私,甚至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利用QQ實施犯罪。2005年8月,棗庄滕州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四人盜竊團伙,抓獲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呂某和廖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團伙作案前的聯系方式,竟然是為廣大網民所熟知的上網聊天工具QQ.據二人交代,四人通過QQ聯系作案已有多起,曾先後在城區偷盜電動車、自行車和摩托車多輛。
四是利用虛擬游戲儲值卡實施犯罪。據《電子商務時報》報道,虛擬游戲儲值卡成為最新網路洗錢犯罪的工具。犯罪者往往事先在媒體上刊登小廣告,騙得被害人信用卡帳號,以此帳號直接從網路商務公司登記購買「虛擬貨幣」,再以這些虛擬貨幣購買網路游戲,然後將這些游戲通過網路低價販賣換取現金。至此,游戲儲值卡完成了為歹徒銷贓、洗錢的任務。
五是利用計算機病毒實施犯罪。著名信息技術安全公司賽門鐵克日前發表網際網路安全威脅報告說,計算機病毒程序的編寫者以賺錢為目標,採取「認證盜竊」即犯罪分子試圖通過計算機緩存里的用戶信息,或者採取「釣魚」式攻擊即大量發送偽裝垃圾郵件、虛假電子郵件、偽造假網站,竊取或騙取用戶信用卡號碼、銀行密碼等,將病毒等作為金融犯罪的工具。
六是通過互聯網販賣作案工具。我們隨便用某個搜索引擎輸入「竊聽器」三個字,就能在0.001秒內搜出近800頁55萬余篇40多萬條銷售信息;點擊某篇信息,就可以看到通過鏈接或電子郵件公開出售包括竊聽器、定位器、信用卡復制器、萬能開鎖器、定期消失筆等「特種商品」,看來採取網上「練攤」的方式公開叫賣「犯罪工具」的相關網站十分泛濫…… 第一種情況是利用兒童作為犯罪工具實施犯罪。犯罪分子採取哄騙、利誘、教唆手段,利用兒童個子矮小、行動靈活、容易訓練,受害人疏於防範的特點,在繁華路段、公共場所對來往行人頻頻實施盜竊、扒竊、搶奪、搶劫等犯罪,這種新型犯罪方式隱蔽性強,幕後操縱者和指揮者又不易被發現,對社會治安造成惡劣影響。
第二種情況是利用乞討人員作為犯罪工具實施犯罪。這類犯罪基本類似第一種情況。
第三種情況是利用「人體炸彈」實施犯罪。「9·11」事件後,恐怖分子隨時准備著「以血肉之軀捍衛祖國尊嚴」,利用人的身體攜帶炸彈,在指定位置引爆以達到炸毀目標的目的。
第四種情況是利用人體攜帶毒品的犯罪。毒品販子利用過境人員的身體,採取在衣服上縫綁、在體表粘貼和吞服、從肛門塞入而後排出等方式,逐步將毒品或制毒原料攜帶出境。
第五種情況是男性實施強奸犯罪。男性強奸犯罪往往表現為犯罪分子採取毆打等強制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
第六種情況是婦女實施強奸犯罪。此類犯罪是婦女幫助男子實施強奸犯罪。
『貳』 丹陽警方成功偵破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他們是如何販賣個人信息的
他們主要通過搭建虛假網貸平台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然後經中介層層倒賣獲利。在這個信息化時代當中,居民個人信息安全已經引起了所有人的重視。日前安陽警方成功偵破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歷經數月偵查,將30餘名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
在這個網路化時代當中,公民的個人信息彷彿已經變成了一塊肥肉,而很多人在個人信息安全上的不重視,也是導致個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之一。
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不輕易向他人透露個人信息,這是在信息化時代當中,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做的保護。『叄』 116萬虛擬貨幣相當於1160人民幣被盜怎麼報警會立案嘛
低於5000都不會立案的,警察偵破案件也需要成本的,你這也不是刑事案件,就這么點錢,破案的成本都比你丟的價值高的多,還是算了吧,別折騰警察折騰自己了,而且你這玩意還是虛擬貨幣,就更別扯淡了,取證就是一個大麻煩。
『肆』 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
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網路區塊鏈總工程師肖偉對本刊記者說,ICO暴富神話動搖區塊鏈技術人才研發定力,動輒幾百倍回報的炒幣暴富神話考驗著區塊鏈技術研發人才的耐心。「圈內曾經一起做區塊鏈技術研發的『戰友』很多轉去發幣了,現在還能堅持做技術研發和應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黨委書記許澤瑋說,在中國禁止ICO的背景下,國內很多宣傳做區塊鏈應用的初創公司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將原本毫無價值的代幣經過概念包裝圈錢融資。「ICO污染了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創造了一種可投機的產品,不少年輕人不好好琢磨創業,都在琢磨發幣,這讓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也認為,區塊鏈如果不擺脫發幣困境,就永遠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機制。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趙鷂對本刊記者說,學術界早在2013年就證實了區塊鏈並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夠的經濟激勵,控制超過51%節點的攻擊不只存在於理論上。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說,區塊鏈技術本身並不具備不可替代性或顛覆性。「一些不法分子誇大區塊鏈的作用,以此來說明區塊鏈具有巨大的投資價值,這是值得廣大投資者警惕的。」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這些自媒體大多數獲得交易所負責人、幣圈投資人的資金支持,其報道的客觀獨立性很難保證,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幣,過度拔高數字貨幣前景,為問題項目的非法集資創造了輿論傳播的便利。」許澤瑋說,一些區塊鏈自媒體投資人本身就是ICO項目投資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軟文費用和項目推廣費用,成為代幣發行的輿論幫手,還有個別媒體發展成代投機構,從中牟利。
(4)樂山偵破虛擬貨幣詐騙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伍』 60個虛擬貨幣傳銷名單
2020年60個虛擬貨幣傳銷名單
「傳銷貨幣」的圖片搜索結果
央視發布的60個虛擬貨幣傳銷名單包括:
MBI、M3幣、暗黑幣、亞洲幣、恆星幣、金緣購物聯盟電子幣、長江國際虛擬幣、奇樂吧、微視傳媒電子幣、分紅點幣、虛擬金幣、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億分、K幣、R幣、百川幣、K寶、中富通寶、紅通幣、雷恩斯電子貨幣。
環球貝萊德一號理財幣、格拉斯貝格、BCI、M幣、翼幣、EV幣、業績幣、FIS、U幣、ES、藏寶網業績幣、匯愛電子幣、建業盤電子幣、補助幣、高頻交易幣(HFTAG)、開心復利幣、快聯網站虛擬貨幣、世華幣、恩特幣、CPM、克拉幣、至尊幣。
五華聯盟虛擬幣、美盛E、中華幣、米米虛擬貨幣、FIS、世界雲聯雲幣、利物幣、維卡幣、馬克幣、善心幣、無極幣、ATC、IPC、中央幣、五行幣、匯愛幣、航海幣等至少65種名稱的「虛擬貨幣」。
『陸』 游戲里的虛擬貨幣被騙了警察會管嗎
游戲里的虛擬貨幣也是一種個人資產。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如果被騙金額較小,即使去報警,警方一般也不會去立案。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金額太小,達不到立案的標准;而是偵破難度較大,浪費人力和物力。
不只是游戲里的虛擬貨幣應受到保護,就是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等數字加密貨幣也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央行行長周小川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央行等五部委等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
『柒』 西安破獲的盜竊虛擬貨幣案涉案金額達多少
日前從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了解到,歷時近半年的「3·30」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初步查明該團伙所涉案件案值達6億元。
2018年3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接到受害人張某報警,稱其個人電腦疑似被非法入侵,大量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被洗劫一空,市值達上億元。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
經審查,3名犯罪嫌疑人均為高級黑客,曾通過多次非法入侵、控制公司企業和個人網路系統,獲取大量非法收益,初步查明的涉案金額就達6億元。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捌』 rec可買嗎是不是合法的公司
rec財團理財已於2018年3月29日被警方證實為傳銷及非法集資。以下為媒體曝光非法資金盤(節選):
46、REC中財數字幣跑路
47、RHC富泰鏈遠離
48、RTC融特幣跑路
49、RT中國物聯網遠離
50、SCMA聯盟遠離
51、SET遠離
52、SFC遠離
53、SMCC平台限制
54、SVI勝威國際僵屍
55、TAC溯源鏈跑路
56、TBB遠離
57、TTB遠離
58、U+房產跑路
59、UCM區塊鏈崩盤跑路
(8)樂山偵破虛擬貨幣詐騙擴展閱讀:
2018年3月12日,執法部門根據前期掌握的線索,對都江堰市某假日酒店內正在召開的REC(虛擬貨幣)招商會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擋獲參會人員300餘人。
經調查,黃某、尹某、賈某、馬某、張某、廖某等,依託微信平台組建多個聊天群,蠱惑他人投資REC,截至目前,在都江堰市已發展100餘名會員。
當日,都江堰市市場監管局對參會人員進行了現場教育,並安排遣返。都江堰市公安局刑拘了4名傳銷組織頭目。目前,該案正在偵破之中。
『玖』 文遠以前用的假名叫韓澤騙了錢現在又改比特幣騙錢了怎麼舉報
難友們,不管錢能不能追回,我們一定要團結一致,不抓住文遠(韓澤)誓不罷休。
『拾』 我的銀行卡被公安部緊急止付了,時間為,48小時,48小時後解除嗎
Q1:銀行跟我說,我被「司法凍結」了!我是被法院凍結了嗎?
很多人銀行卡被凍結後,聯系銀行了解得知被「司法凍結」,往往會認為是法院凍結,但在實務中,大部分是公安機關基於辦案需要進行凍結。
如果是法院凍結的,往往是本人涉及到民事糾紛、被起訴至法院或法院判決後,申請法院進行保全或執行而採取的措施,並且往往會是限額凍結。
如果是公安機關凍結,那麼,往往是由於公安機關的刑事案件而受到牽連。
處理意見:如銀行卡/支付寶/微信被凍結,應當第一時間向銀行/平台了解詳細的凍結信息,大部分銀行會列印凍結信息單,如銀行拒絕列印的,則應該要求提供凍結機關全稱、凍結案號、凍結人員姓名及電話及證件號、凍結事由、凍結時間、凍結金額等全部信息。
Q2:我沒有去過XX地啊,我為什麼會被那裡的公安機關凍結了?
很多人在咨詢過程中,常常會有這個疑慮。公安機關在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的賬戶資金進行審查。如果賬戶資金與當地公安機關偵辦的案件有過資金往來或與涉案人員有過不合理的頻繁往來的話,那麼,就有可能會被凍結銀行卡/支付寶/微信,而不以是否前往過當地作為凍結的條件。
處理意見:第一時間向銀行/平台調取《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或《採取資金查控手段申請表》或凍結原因情況,明確真實的凍結原因及涉案凍結緣由。
Q3:我沒犯罪啊,為什麼會說涉嫌刑事犯罪被凍結銀行卡呢?
公安機關一般在偵破網路賭博、電信詐騙、洗錢、非法經營等案件中,會就涉案往來賬戶進行凍結,有可能會直接關聯到5-6級賬戶。
對於被凍結的終端當事人來說,往往會有以下原因被公安機關凍結:參與了網路賭博、進行了數字貨幣交易、為網賭平台提供技術服務或互聯網推廣、參與了網路刷單、進行了地下錢庄外幣兌換、在國外幫人兌換了貨幣、接受了陌生第三人的款項等等。
其中,數字貨幣交易和網路賭博是當前主要凍卡原因。
處理意見:第一時間自我評估是否存在上述原因,並列印近一年的銀行流水明細,自查是否存在異常的資金往來,並向律師反饋真實原因及配合提供相應材料。
Q4:公安機關凍卡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公安機關動卡的原因有很多種,歸根結底主要是兩個原因,違法犯罪和收到贓款。
違法犯罪是指,你本人做了違法犯罪的事,用這張銀行卡作為收付款工具,此種情況下,往往要受到刑事處罰。
另外一種常見的原因是收到贓款,主要是參與了網路賭博、進行了數字貨幣交易、為網賭平台提供技術服務或互聯網推廣、參與了網路刷單、進行了地下錢庄外幣兌換、在國外幫人兌換了貨幣、接受了陌生第三人的款項等情況下接受到了贓款。
主要差異在於,是收到第一手的黑錢,還是這筆有問題的款項經過了多個賬戶轉移,到達了你的賬戶。
Q5:我和受害人都不認識,我也沒和受害人有過往來,我怎麼會被凍結呢?
各地公安機關對於凍結到哪一級的銀行賬戶有自己的內部規定,有的公安會只能凍結一級賬戶,但有的公安可以凍結到四級賬戶,具體要看各地和各個案件不同的操作。
Q6:凍結和交易金額大小有關聯么?
凍結與金額大小並沒有什麼關系。實際上,從小到幾千,大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萬,都有被凍結的可能。唯一的關聯,就是這筆錢最初的來源不合法。
Q7:公安機關一般凍結多久?
有的公安機關會在立案後立即對關聯賬戶採取止付措施,時間往往是48小時,有的是3天左右時間(極個別會設置7天)。公安機關該期限會主動審查你與犯罪資金的往來關系,如果審查完畢認為關系不大,公安機關就不會續凍,賬戶則會自動解凍。
有的公安機關直接審核確認與犯罪資金存在直接往來關系,會直接凍結半年期限,個別公安機關會凍結1年(比如北京地區)。
網傳的「涉嫌網賭,凍結周期1個禮拜到1個月,延期3-6個月……」都是錯誤的觀點。
因此,如公安機關凍結後,就需要想辦法處理,以免賬戶被長期凍結。
Q8:銀行卡凍結期限到期後會自動解凍嗎?公安機關最多可以續封多久?
實際上,公安機關凍結後如果未查明該筆資金是否涉嫌犯罪及如何處理,往往在到期後會續封,現在公安機關查封賬戶非常方便,只需要在電腦上操作即可續封。
在公安機關未查明案情或偵辦結束前,往往會一直續封,法律上並未續凍時間周期。
Q9:公安機關為什麼不只凍結和案件相關的金額?公安機關為什麼要凍結我銀行卡裡面的所有金額?
對公安機關而言,案情是動態變化的,證據也是一點點挖掘的。可能今天查實是5萬相關,但明天根據偵辦的線索查到了其他案件有10萬相關。
因此,公安機關會採取最安全和穩妥的辦法,就是全部凍結,後期經過核實處理後,落實資金與刑事案件無關且來源合法後,才會安排程序解除凍結。
Q10:公安機關為什麼不只凍結和案件相關的金額?
對公安機關而言,案情是動態變化的,證據也是一點點挖掘的。可能今天查實是5萬相關,但明天根據偵辦的線索查到了其他案件有10萬相關。
Q11:交易虛擬貨幣/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呢?
虛擬貨幣/數字貨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但也並未明確禁止普通民眾進行投資或買賣比特幣。
但很多犯罪團伙或洗錢團伙會利用虛擬貨幣/數字貨幣交易的特殊性進行洗錢活動,很多交易人員會收到牽連,導致賬戶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