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被搶奪20現金
㈠ 反洗黑錢法中有沒有提及當日往卡中打錢超過20萬就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沒有規定當日往卡中打錢超過20萬就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是為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6年10月31日通過,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因此只有上述行為才是違反反洗黑錢法,沒有多少錢的規定。
㈡ 我用現金和別人換的虛擬貨幣在平台上消費提現不了我能找別人要回來錢嗎
現在的問題是你的虛擬貨幣在平台上消費提現不了,但是這筆錢是到賬了的。
那麼他不能消費不能提現的原因在哪?如果人家沒有騙你,而是你搞錯了,交易規則,那麼人家肯定不可能把錢還給你吧。
因為這是你自己的責任,你自己沒有搞清楚交易規則。所以要自己承擔,這筆損失。
當然,反過來如果不是你自己的問題,而是對方的問題比如說對方騙了你,那麼你可以找他協商,要求他退錢。
排出他騙你的,因素,只要這件事是你自己的責任,那你都無法找別人要回錢,這樣也不合理。
因為虛擬物品通常都是不退不換的,而且很多時候也根本沒辦法退換。
㈢ 被同事騙了利用虛擬貨幣和我換現金交易能退回嗎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一下,如果對方不同意並且金額不少你可以報警處理。
㈣ 「乙搶奪甲現金20萬元,後發現全部都是假幣,乙構成搶奪罪既遂」為什麼是對的
搶劫罪是實施搶劫行為就構成犯罪,就是既遂。並不是要搶到錢財才既遂。
㈤ 「乙搶奪甲現金20萬元,後發現全部都是假幣,乙構成搶奪罪既遂」為什麼是對的,假幣不是沒有價值嘛搶
假幣屬於違禁品,禁止交易,所以沒有價值,但不等於針對違禁品的犯罪沒有可罰性。刑法對針對違禁品的犯罪處理原則是不計犯罪數額,依情節輕重定罪量刑,就是給予了較大的裁量空間。20萬,這金額不小了,乙不知錢是真是假,但對這種金額的標的下手,情節嚴重,構成搶奪既遂是沒有問題的。
注意網上對搶奪罪有不少錯誤的解說,包括不少以律師自稱的,說搶奪是行為犯,甚至不少人稱行為犯是完成了犯罪行為就既遂的。
第一,搶奪罪與搶劫罪不同,搶劫罪是行為犯,有搶劫行為就入罪,但搶奪罪是數額犯,一般要達到較大數額才入罪,一次搶奪,情節顯著輕微,不構罪。當然搶奪也不是完全不能以行為入罪,比如多次搶奪就構罪,所以不能說搶奪罪不是行為犯,但也不能簡單說搶奪罪就是行為犯,甚至「典型的行為犯」,這么說是典型的不負責任。
第二,行為犯也不是完成犯罪行為就既遂的犯罪。行為犯如果進行了犯罪行為,是達到了入罪標准,至於形態是什麼(故意犯罪的話),預備中止未遂還是既遂,還要看有無結果,行為和結果之間有無因果關系,以及有沒有特殊的邏輯結構。入罪和既遂是兩個概念。
㈥ 現金買虛擬幣去平台賣被警察抓了說是掩飾隱瞞罪這樣嚴重嗎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十四)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犯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㈦ 做網路刷單接觸了那種虛擬貨幣交易的單 現在有一千多塊錢被騙了 這種要報警嗎
可以報警,您遭受了金錢損失,可以報警的,能不能追回來就要看警方能不能抓住破案,但是每個公民都有權利在受騙後報警呢,而且應該報警不要讓不法分子在外面囂張。
㈧ 我被騙20萬現金,沒有證據咋么辦
你的問題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是證據,第二是舉證責任。
銀行匯款憑證屬於書證,這是證明力最強的一類證據。所以你並不是沒有證據。
當然,匯款可能有多種原因,例如還債,如果對方主張你匯款給他是還債,那麼他就必須提出你們之間存在債務的證據。這是證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