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虛擬貨幣
❶ 虛擬貨幣是哪個部門監管
虛擬貨幣和金融衍生是有區別的,虛擬不允許,國家會控制的,就像當初的比特幣,國家立即出台政策禁止
❷ 央行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主要有以下幾個目的:
1、加強對虛擬貨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2、防範虛擬貨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3、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4、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5、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
❸ 每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都是由那個機構來監管
一般情況下是由當地人民政府來監管的,但是虛擬貨幣在國內仍舊處於一個灰色的地帶,虛擬貨幣處於一個三不管的狀態。但是,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一些最基本的還是需要做的,比如說公司化運營,網站在工信部進行備案等等。
在國內知名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有五大比特幣交易平台,錫谷、時代等山寨幣平台。
❹ 為什麼現在虛擬貨幣這么火,國家怎麼監管。我身邊的人現在都在挖礦,
原因: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虛擬幣的存在必然還會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熱潮。
針對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風險,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對虛擬貨幣體系的監管問題進行了公開回應。這些回應大體可以分為四類:警告與風險提示,監管與登記許可,立法規范,明令禁止。
(1)警告與風險提示。
一些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及虛擬貨幣體系發出了風險警告。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法蘭西銀行、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就針對使用比特幣可能引發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發出了公開警告。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發布的報告中警告消費者虛擬貨幣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損失、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價格波動等。西班牙雖然沒有類似的風險警告,但及時發布了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信息公告。
(2)監管與登記許可。
總體而言,國際組織均認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應在防範風險和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瑞典從2012年開始要求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另外一些國家則注重資質監管,進而使其間接滿足審慎監管要求。還有些國家的監管主要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商業模式。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將提供比特幣流通買賣服務,並在此過程中賺取資金的行為視作是一種支付服務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權。另外一些國家將監管的重點著眼於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中介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和丹麥的監管機構認為,為虛擬貨幣提供中介服務需要獲得授權。
(3)立法規范。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擬立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加拿大擬立法允許政府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監管,並將數額大於一萬美元的交易納入可疑監管范圍。美國希望調整相關法律結構應對比特幣的發展。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為使銀行保密法(BSA)在網路背景下適用,於2013年發布了針對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傳輸虛擬貨幣的行為及主體界定的解釋性指引。歐洲央行強調應加強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從歐洲與全球層面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對虛擬貨幣加以規范。更多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不是一種流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如芬蘭、瑞典、馬來西亞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國家,與比特幣有關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上述禁令隨後擴展至支付服務的供應商。持同樣態度的還有泰國和印尼央行。匿名網路貨幣(包括比特幣)的流通被俄羅斯司法檢查部門視作對貨幣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羅斯中央銀行早先已經將提供比特幣服務納入可疑交易的監察范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發行未注冊股票換取比特幣,禁止未經注冊從事以虛擬貨幣計價的網上證券交易活動。
❺ 中國合法虛擬貨幣,有哪幾種
沒有一種。
中國目前沒有說不合法,但也沒說合法,只是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但是還是有很多中國人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
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公告》還指出,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5)監管機構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應履行行業自律公約的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任何與所謂「虛擬貨幣」相關的集中交易或為此類交易提供服務,主動抵制任何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
參考資料:中國互金協會再示警:警惕「虛擬貨幣」投資風險-人民「虛擬貨幣」炒作是個真實的坑(熱點聚焦)-人民網
❻ 監管層如何取締境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隨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火爆,其助長非法經濟活動的風險日益上升。記者日前獲悉,監管層將取締境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投資比特幣也風險重重。我國多位專家和監管人士反復呼籲,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缺乏監管,已淪為非法經濟活動洗錢的工
具,與此同時,這些交易平台容易受到莊家操縱導致價格波動巨大,極易讓散戶蒙受損失,已經成為莊家操縱洗劫散戶的通道,應盡快予以取締。
「取締比特幣交易平台,是取締比特幣與法定貨幣大量兌換的通道,並非取締比特幣。」一位接近監管人士表示,取締和比特幣交易所相關的活動也並不影響區塊鏈技術的發展。
記者從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獲悉,其9月13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稱,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近年來在一些互聯網平台進行集中交易,涉眾人數逐漸擴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互聯網金融協會強調:「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投資者通過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等。近期大量交易平台因支持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已被監管部門叫停。
虛擬貨幣多了必然會攪亂社會的秩序,限制虛擬貨幣是必然的趨勢。
❼ 監管虛擬貨幣是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對此你怎麼看
近日,一則“監管虛擬貨幣是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對於監管虛擬貨幣是為了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我是怎麼看的呢?第一,對於普通的散戶投資者而言,我認為確實是起到了很大的保護作用的,因為散戶投資者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基本上都是被收割的命運。第二,對於牛散而言,則不是很有利的措施。牛散就是掌握了市場的運行規律,知道怎麼操作能夠賺錢。而設立了監管,波動小了,他們賺錢的速度也慢了。第三,我的看法是這總體來講,設立了監管是代表了大部分民眾的利益,確實是一個保護散戶投資者血汗錢的做法。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對於普通散戶投資者而言對於普通的散戶而言,我認為是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的。一般的散戶投資者,不知道市場的風險有多大,盲目的投資,基本上都是被收割的命運。而設立了監管的話,就會讓投資者們不會遇到這么多的收割者,會相對溫和的收割。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❽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都是由那個機構來監管
中國最神秘的部門
相關部門
哈哈哈哈
❾ 網路虛擬貨幣是哪一個部門在監管
控制貨幣流通量,維護金融穩定。如果發行虛擬貨幣等於是沒有通過央行,就增加了貨幣流通量,使用金融監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