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炒作宣傳圖片
⑴ 虛擬貨幣騙局怎麼報警
虛擬貨幣騙局直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多部門發布風險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
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
公眾要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被騙後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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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首先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其次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最後這類行為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炒幣升值獲利和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⑵ 虛擬貨幣傳銷帶頭人名單有那些
為了保護隱私權,不會公布具體名字,如徐州市破獲的「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領導者官方披露姓名為劉某本。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准,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並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
1、假借虛擬貨幣名義
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
2、網路上發展會員
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路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
3、在互聯網上傳播
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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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特點
1、炒作「新概念」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的形式非常靈活,經常改頭換面,很多隻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戲規則」都是由平台說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2、鼓吹「零風險」
「真正的0風險,只賺不賠的理財項目」「中國首枚FC虛擬貨幣橫空出世,將再次打造無數千萬富翁」……記者看到,在FC虛擬貨幣的一份宣傳單頁上,寫著這樣的口號。一位「玩家」告訴記者,其他「玩家」還曾宣稱,今後一枚幣就可以買一棟房。
3、瞄準「老年人」
益陽網路平台案件中,不少參與者已60多歲,年齡最大的接近80歲,而他們平時大部分時間在家裡帶孫輩,對網路的東西搞不懂,有關知識都是聽別人講的。老年人群體有一定財富積累,又對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難以識別虛假宣傳,很容易成為這些網路平台的目標。
⑶ 中國十大虛擬貨幣排名
虛擬幣合約交易的出現,讓很多人都可以參與到金融市場中,而且使用平台交易虛擬幣,不僅可以投資多種資產,還能買漲或者買跌,收益絲毫不受行情漲跌的影響,交易的流程更加規范,投資盈利也更有保障,但一些剛入市的新手還不知道要怎麼去選擇一個好的平台。小編選了幾個平台進行優劣勢對比,希望能幫助大家找到適合自己的平台。
Kingexc 領域王國
亞太地區投資品牌之一的領域王國,先後獲得FSP和NFA的全球監管牌照,主要為全球用戶提供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等虛擬幣合約交易,最低入金100美元起。產品豐富、入金便捷,適合追求低成本的同時多產品同台交易的有實力投資者。OKcoin幣行
OKCoin成立於2013年6月,主要面向國內虛擬幣投資者提供人民幣對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等數字資產買賣服務,是國內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成交量較大的平台之一,業內的評價也較好,只是暫時未獲得有效監管。
幣安網
幣安現在正在擴展海外市場,幣安的創始人大家應該很熟悉了,就是趙長鵬,一直在致力於創造區塊鏈資產的交易平台,創始人趙長鵬與老東家Okcoin爭議不斷,一開始不怎麼看好,但後來發現,平台表現還是蠻給力的。
火幣網
火幣網是面向全球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之一,公司核心成員均畢業於國內名校,也曾就職於國內外知名企業,具有長期的互聯網和金融領域產品研發和運營經驗,是比較安全可信賴的比特幣交易平台。
BTCC
BTCC成立於2011年,幾乎可以算是國內本土的第一家比特幣交易所,也是運營時間最長的比特幣交易所,其後來在香港成立了一家面向全球虛擬貨幣玩家的交易所。
還有bitFlyer、P網、Korbi、K網、Bitfinex、聚幣網等平台在排行榜也有一定的地位,只不過從安全方面以及穩定性方面來考慮的話,還是領域王國等平台比較靠譜一些。
⑷ 「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值得高度警惕嗎
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
在監管部門明確態度之後,盡管比特幣中國、火幣網等「虛擬貨幣」運營商陸續對交易平台採取了限制措施,但「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卻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相比於傳統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活動,「虛擬貨幣」目前並沒有一個客觀的價值參照,基於「虛擬貨幣」進行的金融活動更是長期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因此相關金融活動容易陷入「預期定價」「情緒定價」等問題。在此背景下,「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⑸ 三大協會出手「整治」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後,比特幣還扛得住嗎
近日,由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引發了人們的關注。要知道,這一次可以說是三大協會出手整治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對國內的“幣圈”來說可謂是一項挺大的打擊。不過,雖然說三大協會這次一起出手,但我認為比特幣依然是還能扛住,這是因為比特幣的價格漲幅更看國外的情況,而這次三大協會出手,影響最大的其實是國內比特幣的玩家。
總的來說,我認為三大協會的整治無法直接影響到比特幣,因此比特幣是能扛住的,但這次三大協會整治影響最大的應該是國內比特幣的玩家。
⑹ 我是做虛擬貨幣的,誰會做文案廣告,有圖,有內容
我在幣圈近三年了,對幣圈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當然也有一定的知名度,文案策劃,企業公關,品牌策劃也是我們的一項基本業務,有需要的,可以聯系啊!
尤其是虛擬貨幣圈,許多幣圈的大公司我們都做過。
⑺ 炒虛擬幣入門
虛擬貨幣炒作談不上什麼入門或者不入門,虛擬貨幣在國內是一種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品,投資需謹慎!投資虛擬貨幣需要注意一下幾點:
1、這種幣是否有一個良好的應用場景規劃,例如瑞泰幣、千金卡。
2、是否可以隨時交易,是否有可交易的平台。
3、開發運營團隊的信息是否是公開透明的。
4、直銷幣、認購幣、拆分幣、復利幣建議遠離。
⑻ 虛擬貨幣太火,交易所突然「崩了」,虛擬貨幣靠得住嗎
虛擬貨幣大火,不少人加入了虛擬貨幣的炒作,但是虛擬貨幣靠不住,主要是因為:
1.虛擬貨幣很多都是空氣幣。
2.不少國家對虛擬貨幣不認可。
3.交易所都是個人企業,有跑路的風險。
虛擬貨幣面世之後,一直受到不少投資者青睞,導致不少虛擬貨幣價格走高,其中比特幣價格已經漲到了幾萬美元,其他的虛擬貨幣在炒作之下,價格也不斷攀升,從虛擬貨幣上交易所開始,就幾百倍甚至幾千倍的暴漲,但是這背後恰恰說明虛擬幣毫無價值,根本靠不住。
虛擬貨幣想要交易,需要通過虛擬貨幣交易所,這些交易所都是由個人或者企業創辦,沒有任何承擔風險的能力,甚至有的交易所就是為了騙人,在用戶充值之後,想辦法坑客戶。
虛擬貨幣從內部價值,到外部使用,不會創造任何價值,也沒有任何安全保障。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⑼ 虛擬貨幣投資需要注意什麼
虛擬貨幣投資風險較大,在我國已經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了。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條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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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