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的貨幣制度
A. 簡述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
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貨幣材料。貨幣材料就是規定一國貨幣用什麼物質作為其材料。以不同的物質作為本位貨幣材料,就形成了不同的貨幣本位制,即貨幣制度。
2、貨幣單位。指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及其所包含的價值量。
3、貨幣的鑄造、發行和流通程序。規定各種通貨的鑄造發行和流通程序,是一國貨幣制度的重要內容。一國的通貨可以分為主幣和輔幣,他們各有不同的鑄造、發行和流通程序。
4、准備制度。為了穩定貨幣,各國貨幣制度中都包含有準備制度的內容。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的結構和組織管理形式,是規范貨幣行為的准則。
(1)虛擬貨幣的貨幣制度擴展閱讀
國際貨幣制度的演變
回顧世界貨幣史,不難發現各種貨幣制度,包括金本位、銀本位、銅本位、金銀復本位和布雷頓森林體系等,基本上是圍繞貴金屬建立起來的。
1625年瑞典政府實行銅本位;1717年英國建立了金本位。在19世紀初英國實行金本位制度,法國實行金銀復本位,德國、奧匈帝國、俄國、遠東國家都實行銀本位。
1880-1914年的35年間,西方主要國家通行金本位制,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
1914年到二戰結束前夕,世界經濟遭遇了兩次世界大戰和一次大蕭條,國際貿易體系進入了空前混亂時期。
其間形成了英、美、法三大國為中心的三個貨幣集團(英鎊集團、美元集團、法郎集團),三大集團以各自國家的貨幣作為儲備貨幣和國際清償力的主要來源。
與此同時在世界范圍內展開了爭奪國際貨幣金融主導權的斗爭。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美元與黃金掛鉤、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的國際貨幣體系,即布雷頓森林體系。
雖然布雷頓森林體系名義上是一種可調節的匯率制度,其本質是固定匯率。
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之後,國際貨幣體系逐漸從固定匯率體制向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過渡,德國馬克、日元、英鎊、法郎等一些發達國家的貨幣逐漸成為各國儲備對象。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選擇上具有很大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等。
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貨幣實現了自由浮動。
大多數國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國情在貨幣局制度、固定匯率制度、浮動匯率制度、可調節的固定匯率、有管理浮動等制度之間進行自由選擇。
在經歷了拉美貨幣危機和歐洲貨幣危機之後,實行軟釘住的國家在減少,實行硬釘住和浮動匯率的國家在增加。
這種趨勢在發達國家表現得尤為明顯,主要原因是從前實行軟釘住和浮動匯率的國家進入歐元區之後變成了硬釘住。新興市場和其他發展中國家實行軟釘住和浮動匯率的國家仍佔多數。
B. 什麼是貨幣制度,簡述貨幣制度的演變過程
貨幣制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依據貨幣制度作用的范圍不同,貨幣制度包括國家貨幣制度、國際貨幣制度和區域性貨幣制度;根據貨幣的不同特性,貨幣制度分為金屬貨幣制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也指國際貨幣體系,即國際間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各國為了解決在國際貿易貨幣制度、國際結算中國際支付手段、國際儲備資產等國際貨幣問題的需要,對於涉及國際貨幣流通各個方面,包括貨幣的兌換與匯率制定、國際收支調節、國際結算制度、國際儲備體系、國際貨幣關系、國際金融市場等,在國際范圍內自發地或經過協商談判調節確定的一整套系統的原則、規制、辦法、機構,形成國際貨幣體系。最初的國際貨幣體系國際金本位貨幣制度於19世紀70年代~20世紀初,適應當時國際經濟關系的需要和各國國內貨幣制度的現實情況自發形成。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世界性經濟危機時,逐漸瓦解,分裂為若干貨幣集團。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方國家中形成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到70年代後由於美元地位的削弱而逐漸瓦解。改革國際貨幣制度,建立起一套新的合理的國際貨幣制度已成為舉世矚目的問題。
C. 貨幣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的結構和組織形式。
貨幣制度的內容一般包括:
(一)規定貨幣材料,即確定哪些商品可以作為幣材。
(二)規定貨幣單位,即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和貨幣單位的「值」。
(三)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流通中的基本通貨,輔幣是主幣單位以下的小面額貨幣。
(四)自由鑄造、限制鑄造,即金屬貨幣流通下貨幣鑄造權的規定。
(五)有限法償和無限法償,即法律規定貨幣具有多大的支付能力。
(六) 准備制度。
貨幣制度主要有以下幾種:
銀單本位制是以白銀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歷史悠久。
金銀復本位制是金銀兩種鑄幣被同時法定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金本位制是以黃金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包括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一)金幣本位制: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輔幣和銀行券可自由兌換成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入國境。金幣本位制:是一種比較穩定的貨幣制度,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起到了促進作用。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金幣本位制的穩定因素遭到破壞。
(二)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是殘缺不全,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是以美元為中心的資本主義貨幣體系。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一種沒有金屬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以不兌現的信用貨幣為法償貨幣。
我國貨幣制度是人民幣制度。人民幣制度屬於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進行管理調控。
D. 什麼是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編輯
概述貨幣制度又稱幣制,是一國政府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結構和組織形式。典型的貨幣制度包括貨幣材料與貨幣單位;通貨的鑄造、發行與流通;貨幣發行的准備制度等內容。概念貨幣制度也指國際貨幣體系,即國際間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各國為了解決在國際貿易貨幣制度
、國際結算中國際支付手段、國際儲備資產等國際貨幣問題的需要,對於涉及國際貨幣流通各個方面,包括貨幣的兌換與匯率制定、國際收支調節、國際結算制度、國際儲備體系、國際貨幣關系、國際金融市場等,在國際范圍內自發地或經過協商談判調節確定的一整套系統的原則、規制、辦法、機構,形成國際貨幣體系。最初的國際貨幣體系國際金本位貨幣制度於19世紀70年代~20世紀初,適應當時國際經濟關系的需要和各國國內貨幣制度的現實情況自發形成。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世界性經濟危機時,逐漸瓦解,分裂為若干貨幣集團。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方國家中形成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到70年代後由於美元地位的削弱而逐漸瓦解。改革國際貨幣制度,建立起一套新的合理的國際貨幣制度已成為舉世矚目的問題。2基本構成要素編輯貨幣材料1、貨幣制度的基礎條件之一是要有確定的幣材。世界上許多國家曾經長期以金屬作為貨幣材料,確定貨幣制度
用什麼金屬作為貨幣材料就成為建立貨幣制度的首要步驟。具體選擇什麼金屬做貨幣材料受到客觀經濟發展條件以及資源稟賦的制約。貨幣單位2、貨幣單位也是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之一,在具體的政權背景下,貨幣單位表現為國家規定的貨幣名稱。在貨幣金屬條件下,需要確定貨幣單位名稱和每一貨幣單位所包含的貨幣金屬量。規定了貨幣單位及其等分,就有了統一的價格標准,從而使貨幣更准確地發揮計價流通的作用。當代,世界范圍流通的都是信用貨幣,貨幣單位的值的確定,就同如何維持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比價有直接關系。通貨通貨的鑄造、發行與流通1、將進入流通領域的貨幣(通貨)可以區分本位幣和輔幣。本位幣是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所鑄成的鑄幣,亦稱主幣。輔幣是主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供日常零星交易與找零之用貨幣制度
2、本位幣的面值與實際金屬價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貨幣,國家規定本位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允許本位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的國家,對於流通中磨損超過重量公差的本位幣,不準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機構兌換新幣,即超差兌換。3、輔幣一般用賤金屬鑄造,其所包含的實際價值低於名義價值,但國家以法令形式規定在一定限額內。輔幣僅具有限法償性,但可以與主幣自由兌換。輔幣不能自由鑄造,只准國家鑄造,其鑄幣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在當代紙幣條件下,輔幣與賤金屬鑄造的主幣經常標示國家名稱或者可以體現國家權威,但與歷史上金屬貨幣體系中將主幣與輔幣鑄造發行權分別授予不同部門比較,更多的是具有象徵意義。4、銀行券和紙幣是貴金屬儲量以及相應的金銀貨幣不能滿足商品經濟發展擴大的需要而出現的產物。銀行券是由銀行發行、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信用貨幣。早期銀行券流通的前提和背景是持券人可隨時向發行銀行兌換金屬貨幣。經歷1929— 1933年世界范圍的經濟危機之後,西方各國中央銀行發行的銀行券停止兌現,其流通已不再依靠銀行信用,而是依靠國家政權的強制力量,從而使銀行券轉化為紙幣。3貨幣的鑄造(印刷)、發行、流通制度編輯貨幣發行准備制度貨幣發行准備制度分別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金屬貨幣與銀行券同時流通條件下,為了避免銀行券過多發貨幣制度
行、保證銀行券信譽,發行機構按照銀行券的實際規模保持一定數量的黃金和外匯資產;另一種情況是紙幣流通條件下,發行紙幣的金融機構(中央銀行或者商業銀行)維持一定規模的黃金和外匯資產。發行貨幣機構按照一定要求與規則持有黃金就是黃金儲備制度,是貨幣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國貨幣穩定的基礎。多數國家的黃金儲備都集中由中央銀行或國家財政部管理。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條件下,黃金儲備主要有三項用途:第一,作為國際支付手段的准備金,也就是作為世界貨幣的准備金;第二,作為時而擴大時而收縮的國內金屬流通的准備金;第三,作為支付存款和兌換銀行券的准備金。在當代世界各國已無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下,紙幣不再兌換黃金,黃金准備的後兩項用途已經消失,但黃金作為國際支付的准備金這一作用仍繼續存在,各國也都儲備一定量的黃金作為准備。各國中央銀行為了保證有充足的國際支付手段,除了持有黃金之外,還可以選擇儲備外匯資產,具體選擇何種外匯資產,既取決於該外匯資產所對應的外國貨幣作為國際支付手段的可接受性,也要考慮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匯率變動以及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由於面臨匯率風險,中央銀行外匯儲備應考慮持有適當的外匯資產組合而不是單一外匯資產。4貨幣法定償付能力編輯規定貨幣材料規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制度。但是哪種物品可以貨幣制度
作為貨幣材料不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即根據現實通過法律規定來決定哪種材料作為本位貨幣,這種規定實際上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由 生產水平與發展程度決定的。從歷史上看,曾經歷了從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到金本位制,再到不兌現本位制的過程。[1] 現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規定貨幣單位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在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在信用貨幣尚未脫離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幣的匯率。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准,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小面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交易支付。金屬貨幣制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制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支付償還能力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制,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金屬貨幣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制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流通程序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制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規定貨幣發行准備制度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貨幣制度
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准備。即國家規定中央銀行或政府,為保證貨幣的穩定,要儲備一定的貴金屬、外匯。本世紀30年代以後,各國逐漸取消金本位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實行以美元為主要儲備貨幣的金匯兌本位制。在當代,世界各國都實行的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即不兌現本位制。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內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5演變編輯分類將歷史上至今曾經出現過的貨幣制度可以分為兩類,即金屬本位與紙幣本位。金本位制貨幣制度
金本位制是指以黃金作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1、金幣本位制金幣本位制是以黃金為貨幣金屬的一種典型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點有: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流通中的輔幣和價值符號(如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輸入。在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之間,根據兩國貨幣的黃金含量計算匯率,稱為金平價。2、金塊本位制金塊本位制是指由中央銀行發行、以金塊為准備的紙幣流通的貨幣制度。它與金幣本位制的區別在於:其一,金塊本位制以紙幣或銀行券作為流通貨幣,不再鑄造、流通金幣,但規定紙幣或銀行券的含金量,紙幣或銀行券可以兌換為黃金;其二,規定政府集中黃金儲備,允許居民當持有本位幣的含金量達到一定數額後兌換金塊。3、金匯兌本位制金匯兌本位制是指以銀行券為流通貨幣,通過外匯間接兌換黃金的貨幣制度。金匯兌本位制與金塊本位制的相同處在於規定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國內流通銀行券,沒有鑄幣流通。但規定銀行券可以換取外匯,不能兌換黃金。本國中央銀行將黃金與外匯存於另一個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允許以外匯間接兌換黃金,並規定本國貨幣與該國貨幣的法定比率,從而穩定本幣幣值。布雷頓森林體制布雷頓森林體制是指各國政府將本幣與美元掛鉤制定兌換比率,這樣使各國貨幣與黃金間接掛鉤。在這種國際貨幣制度安排中,美元相對於其他成員國的貨幣處在等價於黃金的關鍵地位。所以,這種制度又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制度。牙買加體系牙買加體系是上世紀70年代中期形成的國際貨幣制度,主要內容:(1)國際儲備貨幣多元化;(2)匯率安排多樣化;(3)多種渠道調節國際收支,包括 ①運用國內經濟政策。② 匯率政策。③通過國際融資平衡國際收支。④通過國際協調來解決國際收支平衡問題。⑤通過外匯儲備的增減來調節。牙買加體系對維持國際經濟運轉和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仍存在著一些缺陷,國際貨幣制度仍有待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銀本位制銀本位制是指以白銀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在貨幣制度的演變過程中銀本位的歷史要早於金本位。銀本位制的運行原理類似於金本位制,主要不同點在於以白銀作為本位幣幣材。銀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其名義價值與實際含有的白銀價值一致。銀本位分為銀兩本位與銀幣本位。復本位制本位制指一國同時規定金和銀為本位幣。在復本位制下金與銀都如在金本位制或銀本位制下一樣,可以自由買賣,自由鑄造與熔化,自由輸出輸入。復本位制從表面上看能夠使本位貨幣金屬有更充足的來源,使貨幣數量更好地滿足商品生產與交換不斷擴大的需要,但實際上卻是一種具有內在不穩定性的貨幣制度。「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即金銀兩種金屬中市場價值高於官方確定比價的不斷被人們收藏時,金銀兩者中的「貴」金屬最終會退出流通,使復本位制無法實現。這一現象被稱為「格雷欣法則」。「劣幣驅逐良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銀復本位與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具有排他性、獨占性的矛盾。紙幣本位制1、將紙幣本位制又稱作信用本位制,概由於從國家法律而論,紙幣已經無須以金屬貨幣作為發行准備。2、紙幣制度的主要特徵是在流通中執行貨幣職能的是紙幣和銀行存款。3、紙幣給政府通過調節貨幣數量影響經濟活動創造了條件。4、對紙幣制度自實行之日起就存在著不同的爭論。主張恢復金本位的人認為只有使貨幣能兌換為金,才能從物質基礎上限制政府的草率行為,促使政府謹慎行事。贊同紙幣本位制的人則認為,在當今的經濟社會中,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對經濟的影響十分廣泛,政府通過改變貨幣供應量以實現預定的經濟目標,已經成為經濟政策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區域制度地區貨幣制度和跨國貨幣制度(一)一國兩制下的地區貨幣制度1997年和1998年,香港和澳門相繼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出現了人民幣、港幣、澳元「一國三幣」的的特有歷史現象。由於這三種貨幣是在不同的地區流通,所以不會產生「格雷欣法則」效應。(二)跨國貨幣制度和歐元1999年元月1日,歐元啟動,歐元成為歐共體十一國唯一的法定貨幣,各成員國原有的貨幣可繼續流通到2002年6月30日。歐元是人類歷史上的跨國貨幣制度的創新。可以預見的是:一個主權國家內部的貨幣制度發展成為跨國貨幣制度,地區性的跨國貨幣制度發展成為全球性的跨國貨幣制度,將是貨幣制度發展的必然歷史趨勢。E. 什麼是貨幣制度
難怪有人抱怨,
開個政府是全世界最好的買賣
。不過抱怨歸抱怨,要麼你鬧革命,要麼美國人支持你(美國人專在全世界找反它不喜歡的政府的「武裝的」和「民主的」人士),否則開政府就是政變,要被鎮壓的。通常,由最好的買賣規定的貨幣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規定貨幣材料
無論是實物貨幣、金屬貨幣還是紙幣抑或連影子都見不著的電子貨幣,政府規定誰是貨幣誰就是貨幣,有點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味道。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制度。當然,哪種物品可以作為貨幣材料也不一定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
何為先機,造成客觀現實就是先機,
有時候,與其有時間講道理不如造成客觀現實再說。目前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如果你認為紙張也是一種材料,那貨幣材料就是紙張。
(二)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我們通常聽到的美刀(借用《讓子彈飛》的名稱)、英鎊;歷史上曾經有過的法郎、德國馬克等,包括有點稀奇古怪的銖、林吉特、盾等,都是貨幣本身的名稱。在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通常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在信用貨幣尚未完全脫離金屬貨幣制度的情況下,貨幣單位的值有時就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究竟是什麼?可能是一個難解的迷,
(三)規定主幣和輔幣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准,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小面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交易支付。金屬貨幣制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制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隨著貨幣購買力的下降,小面額貨幣會慢慢退出,現在人民幣中的分幣可能已很少使用了,而伍佰元、一千元面值的貨幣的推出只是時間問題,據說,伍佰元、一千元面值的貨幣早已印好,因為考慮到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而遲遲沒有推出,不過,本人傾向於認為是謠傳,中國人民是最堅強的,連這點心理承受能力都沒有嗎?
我可是做好迎接面值一萬元的人民幣的。
(四)規定貨幣清償力
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制,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金屬貨幣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制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
(五)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程序
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制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目前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大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也有例外的,港幣依然由幾家銀行分散發行,匯豐、渣打、中國銀行都有發行貨幣的權利。
(六)規定貨幣發行准備制度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准備。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內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
發行准備制度是貨幣發行制度的重要內容,
沒有準備的貨幣如同沒有準備的人一樣
當法定清償力不再起作用時,紙幣和廢紙之間的差異性已經不再明顯。
想想蔣介石失敗和離開大陸的原因之一是紙幣貶值就會明白這個道理。
F. 貨幣制度的類型有哪些
在貨幣制度發展史上有四種不同的貨幣制度,根據時間順序依次為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兌現信用貨幣制度。
(一)銀本位制
銀本位制是以白銀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是歷史上最早出現的,也是實施時間最長的一種貨幣制度,有銀兩本位和銀幣本位兩種類型。
銀兩本位是以白銀重量「兩」為價格標准實行銀塊流通;銀幣本位則是國家規定白銀為貨幣金屬,並要求將其鑄成一定形狀、重量和成色的銀幣,銀幣可以自由鑄造和自由熔化。
(二)金銀復本位制
金銀復本位制,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金、銀兩種鑄幣同時作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
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在商品中對金銀這兩種貴金屬的需求都增加了,白銀主要用於小額交易,黃金則用於大宗買賣,形成了白銀和黃金都作為主幣流通的局面。
此時,金銀鑄幣均可自由鑄造,自由輸出、輸入,同為無限法償的貨幣制度。
金銀復本位制又分為三種形式:(1)「平行本位制」,即金、銀兩種貨幣各自按其實際價值流通的制度;(2)「雙本位制」,即金、銀兩種貨幣各自按國家規定的比價進行流通的制度;(3)「跛行本位制」,即金銀復本位制向金幣本位制過渡的一種貨幣制度。
金銀復本位制是一種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首先,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具有排他性和獨占性,因為衡量價值的尺度只能有一個,金銀同時為價值尺度與貨幣的本性是相矛盾的;其次,在復本位制度下,一種商品會出現兩種價格,而且這兩種價格又必然會隨著金銀市場比價的變化而變化,從而引起價格紊亂,為了改變這種混亂局面,政府以法律形式規定金銀比價,但當國家法律制度的規定與價值規律的引發作用發生矛盾時,就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就是「格雷欣法則」。
這樣,流通中只有一種鑄幣在起貨幣作用,所以,金銀復本位制是一種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G. 貨幣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貨幣制度是一國政府以法令形式對本國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調節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體系,國家貨幣制度主要劃分為金屬貨幣制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兩大類型。
對國家貨幣制度內容的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把握:
首先,這兩種類型貨幣制度的基本框架是相同的,它們都包含了以下基本內容:
(1)規定貨幣材料。即規定由什麼物品來充當貨幣材料,確立以哪一種物品作為幣材,是一國建立貨幣制度的首要步驟。
(2)規定貨幣單位。貨幣單位是指貨幣制度中規定的貨幣計量單位。貨幣單位的規定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確定貨幣單位的「值」。
(3)規定流通中的貨幣種類。規定流通中的貨幣種類,主要是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就是本位幣,是一個國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貨,一般作為該國法定的價格標准。一個國家一般只有一種主幣。輔幣是本位貨幣單位以下的小面額貨幣。
(4)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即規定貨幣是無限法償還是有限法償。
(5)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即規定貨幣是自由鑄造還是限制鑄造,是分散發行還是集中壟斷發行。這些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流通中的貨幣數量保持適度的規模。
(6)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規定。貨幣發行的准備制度是指中央銀行在貨幣發行時須以某種金屬或某幾種形式的資產作為其發行貨幣的准備,從而使貨幣的發行與某種金屬或某些資產建立起聯系和制約關系。
H. 貨幣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貨幣制度是指由各種貨幣(鑄幣、紙幣、存款貨幣)依據等價關系所構成的體系與秩序,一般由國家以法律形式來確定。
貨幣制度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內容。
(一)貨幣材料
貨幣材料是法律規定以何種材料充當貨幣(本位幣)材料。
貨幣材料是整個貨幣制度的基礎。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用不同的金屬作貨幣材料,就構成不同的貨幣本位。
例如,確定以白銀作幣材,貨幣本位就是銀本位制;確定以黃金作幣材,貨幣本位就是金本位制;確定以黃金和白銀同時作幣材,貨幣本位就是金銀復本位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現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法律都沒有規定貨幣的材料。
(二)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即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和貨幣單位的值。
貨幣單位的名稱就是對貨幣單位的定名,例如,英國的貨幣單位定名為「鎊」,美國的貨幣單位定名為「元」。
貨幣單位的值是指貨幣單位所包含的貨幣金屬的重量和成色。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確定貨幣單位的值,重要的是確定貨幣單位的含金量;當黃金非貨幣化後,則主要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的比價,即匯率。
(三)本位幣與輔幣的規定、鑄造、償付能力
本位幣,即主幣,是一個國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貨。
國家以法律形式確定本國本位幣價值,賦予其在市場上強制流通的能力,並將其作為商品、勞務交換、債務債權清償及會計核算的計量單位。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本位幣為足值貨幣,即其名義價值(面額)與實際價值(金屬價值)相一致。
本位幣不僅由國家按貨幣單位鑄造,還可以由公民自由鑄造,每個公民都有權把貨幣金屬送到國家造幣廠請求鑄成本位幣,其數量不受限制。
本位幣具有無限法償力,即有無限的法定支付能力,無論支付額大小,任何人不得拒絕接收。
同時,本位幣也是一切交易行為的最後支付工具,市場上的交易,以本位貨幣作為最後支付的工具,任何人均不得要求改以其他貨幣支付。
輔幣,即輔助貨幣,主幣以下的小額通貨。
一般用較賤金屬鑄造,為不足值貨幣。
輔幣的名義價值(面額)高於其實際價值(金屬價值),鑄造輔幣會獲得一部分鑄幣收入,因此,輔幣採用的是有限鑄造制度,即只能由國家鑄造,不允許公民自由鑄造。
發行此種貨幣是為了流通和支付的方便,基於此目的,輔幣在世界各國多為有限法償,在一次交易中,輔幣若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數量,銷售者或者債權人可拒絕接受。
(四)貨幣發行准備制度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指在貨幣發行時,需以某種金屬或者某幾種形式的資產作為發行貨幣的准備。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
當今世界各國均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流通制度,在不兌現的信用貨幣流通制度下,各國的發行准備制度已經與貴金屬脫鉤,多數國家都採用外匯資產作為准備,也有國家以物資作為准備,還有些國家的發行採取與某個國家的貨幣直接掛鉤的方式,如釘住美元、英鎊等。
各國在准備比例和准備資產上也有差別,目前各國貨幣發行准備的構成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
現金准備包括黃金、外匯等具有流動性的資產,證券准備包括短期商業票據、短期國庫券、政府公債等。
I. 什麼是貨幣制度,它主要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貨幣制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
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
1、規定貨幣材料
規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制度。但是哪種物品可以作為貨幣材料不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目前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
2、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在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
在信用貨幣尚未脫離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幣的匯率。
3、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准,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小面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交易支付。
金屬貨幣制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制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
4、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
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制,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
金屬貨幣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制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
5、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
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
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制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目前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
6、規定貨幣發行准備制度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准備。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內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
(9)虛擬貨幣的貨幣制度擴展閱讀:
國際貨幣制度的內容
國際貨幣制度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國際儲備資產的確定;
2、匯率制度的安排;
3、國際收支的調節方式。
國際貨幣制度是支配各國貨幣關系的規則以及國際間進行各種交易支付所依據的一套安排和慣例。理想的國際貨幣制度能夠促進國際貿易和國際經濟活動的發展,
保持國際貨幣秩序的穩定、提供足夠的國際清償能力並保持國際儲備資產的信心、保證國際收支失衡得到有效而穩定的調節。迄今為止,國際貨幣制度經歷了從國際金本位制到布雷頓森林體系再到牙買加體系的演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