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對我國貨幣政策影響
Ⅰ 世界第一大虛擬貨幣作為法定貨幣的國家,會面臨哪些金融風險
面臨的金融風險是非常大的,首先虛擬貨幣的價值並不是特別的穩定,而且一旦虛擬貨幣在世界當中的經濟發生變化的話,造成的影響也是非常嚴重的,可能會導致這個國家在經濟方面的發展,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發展都會受到嚴重的打擊,對於國家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Ⅱ 什麼是REC虛擬貨幣投資REC虛擬幣風險大嗎
REC是虛擬貨幣屬於數字貨幣的一種,它是一種新型的貨幣支付方式,這種貨幣投資風險非常大,一定不要參與。
1.REC沒有得到國家的承認,這種支付方式在中國不被認可;
2.對於虛擬貨幣我國已經開始打擊,認為這是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3.REC屬於新興產業,發展並不成熟,很多投資者已經嚴重虧損。
互聯網的發展讓我們看到了不一樣的世界,互聯網上面也存在很多的機會,同時也充滿了風險,如果稍微不注意或者被洗腦可能就會被騙。REC虛擬貨幣是數字貨幣,屬於一種新型的貨幣支付方式,這種支付方式在國內並沒有得到認可,而且REC也不被國家承認,如果投資也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風險非常大,一定不要參與。
三、REC已經造成很多投資者虧損要遠離
REC並沒有網上宣傳的那樣有潛力,這只是一場擊鼓傳花的游戲,很多國家也不認可它的支付功能,很明顯REC更多就是炒作,這種沒有價值的炒作,很容易就出現崩盤,付出的代價也非常高,一定要遠離。
Ⅲ 電子貨幣可能會對現代社會帶來哪些影響
從最古老的以物換物到貝殼充當原始貨幣;從貴金屬到統一度量衡統一錢幣;從銅幣到紙幣。不管以何種形式存在,無論經過怎樣的變遷,貨幣一直是我們衡量物品價值和購買力的重要媒介。然而,在經濟急速發展和繁榮的今天,電子貨幣儼然擁有了獨立通貨條件。而用電子貨幣進行消費,已經逐漸成為社會主流。
在「看不見的手」的調控下,經濟政策隨著電子貨幣的頻繁使用,也進行了細微的調整。
電子貨幣固然給我們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捷,同時也需要我們靜下心細想想,電子貨幣作為一種新潮支付方式的出現,對我們的主流消費觀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又會對傳統的紙質貨幣以及貨幣理論存在何種沖擊?
▲電子貨幣網路圖
電子貨幣概念
電子貨幣,顧名思義就是以網路電子作為基礎,以各類商務用卡和交易軟體作為媒介,用電子通訊技術作為傳播交流手段,以達成信息流通,進而達到溝通三方,讓儲蓄貨幣或虛擬貨幣轉化為數據形式實現流通,最終達成支付目的的貨幣。電子貨幣作為目前備受推崇的支付手段,以持有風險小、私密性良好、支付方式靈活方便等優點,成功獲得人們青睞。這種沒有物理形式存在的貨幣能夠集金融儲蓄、信用貸款和非紙質貨幣性結算為一體,成功在信息流社會中占據了主流地位。我們常見的電子貨幣有電子卡(儲值卡、QQ卡等)、銀行支票和電子錢包。其中微信和支付寶只算作電子支付手段,裡面具體數額的錢才算是電子貨幣。
已然
的
▲電子貨幣網路圖
電子貨幣存在的風險
然而,占據主流地位並不代表電子貨幣就應被全面推崇。雖然電子貨幣有效的削減了實體的成本,但是在拓展交易空間的同時,它也對貨幣的地位起到了一定的沖擊和影響。同時,電子貨幣也會因其流通性過快、跨國轉賬便捷和信貸下款速度快等特點帶來諸多需要被我們注意的風險。
流動性
與傳統貴金屬貨幣或紙質貨幣相比,電子貨幣少了攜帶的煩惱。作為可以網路中流通的新型支付方式,電子貨幣可以讓資金實現快速和便攜的流轉,只需要在流轉前合理獲得三方協定,就可憑借本人的密碼、面部識別等進行身份驗證,進而達成資金從一個電子賬戶流轉到另一個電子賬戶的目的。但正是這種高流動性的支付手段會給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機,近幾年網路詐騙橫行,騙子們利用了人們的同理心或同情心,隔著電子網路進行詐騙。當受害人把資金以電子貨幣的方式流轉入他人賬戶後便極難追回。幸而國家開始出台種種對於電子支付方式的驗證政策,努力做到網路實名制,大大保護了人民群眾的資金安全。電子貨幣流動性快可以說是一柄雙刃劍,即符合現代人高效率支付的要求,又存在了可乘之機。
再
的
▲電子貨幣網路圖
法律性
由於電子貨幣的流轉處於不記名的狀態,因此會引發不少犯罪分子猖獗的洗錢、販賣軍火等行徑。電子貨幣是新興支付手段,因而在法律意義上的法條還處於完備中的狀態,又因其高速流通於各個賬號間的特性,易存在治安上的漏洞。如果把電子貨幣變為實名化狀態,在網路信息逐漸透明的現代社會,人們又會產生信息被泄露的懷疑和真實信息不敢填報的不安。但快捷和安全並不是不能共存。就當今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和社會現狀,我國已經開始逐步設立《電子支付法》。它不僅就電子支付的概念進行了分類,而且還就支付協議、法律關系和基本制度等進行了闡述。相信在國家宏觀調控和嚴格監管之下,完備的電子支付法條會逐步出台,電子貨幣進行支付快捷又安全的目標也會得以實現。
▲法律天平網路圖
信用管控
過於便捷的支付讓人們對於金錢的概念轉變,錢從可以捏在手中的紙幣變成電子信息流中的一串串數據,在數據和購買欲的促使下,很多時候人們就會短暫的被經濟市場迷失頭腦,進行沖動消費。又由於電子貨幣還不是一種法定貨幣,只是現金數據流的一種高級存在形式,因此過於自由化的交易極其容易引發信用危機。要知道,電子貨幣的信用關系.首先是對國家紙幣上層建築的信任,其次是對發行機構的信任,最後才是在前兩者基礎上引申出的對電子貨幣購買力的信任。在網貸層出不窮的今天,如果真的有資金需要也要去選擇國家正規渠道進行借貸。牢記,中小型的網貸機構花樣層出不窮,在影響徵信的時代,錯誤的消費和對電子貨幣的使用會為今後的生活增加困擾。而當使用者以信用借貸的方式,使用電子貨幣進行交易,國家的銀行准備金率也會在無形中受到影響。
現今
即
▲信用網路圖
對貨幣理論的影響
基於電子貨幣的多種特點,自然也會對貨幣理論帶來各種積極或消極的影響。為調控國家宏觀經濟,貨幣理論政策經常會受其影響做出各種調整。
(1)對央行控制和監管的影響
電子商務的興起和繁榮讓人們逐漸習慣了用網路二維碼支付和轉賬的方式進行付款,但電子支付不使用真實的貨幣,監管部門很難通過監管得知確切的流通貨幣數量。電子貨幣可以讓資金達到及時有效的轉移,也在無形中增加了國家對於網路數據管控的流量。再加上電子貨幣在流通時,經常會流經多個金融機構,有了金融機構作為中間的橋梁架構,資金的流動會多經過一次轉移,大數據計算的成本又要增多,從而影響最終的數據值。越多流經的途徑會造成越多的數據不清晰准確,也會讓央行控制監管時多耗費一份心神。
(2)對准備金的影響
央行的准備金本是直接供給銀行,但電子貨幣的存在模糊了現階段正在市面上流通的貨幣資金流和具體數值,使國家在調控准備金比率時無法做出最正確的數值選擇。因電子貨幣中很大一部分的流通和交易都是經過信貸手段達成的,因此消費者群體手中的實際固有資產無形中減少,反而是貸款增加。但這筆增加的貸款額度不是以現金的形式存在,無法完全被劃分到准備金調控的范疇內,就會導致監管機構無法正確估算信貸額度和總金額的配比,從而影響准備金率。那對於我們大眾能看到的最實際化影響自然就是,存在銀行中的錢利息會產生波動,從而減少可獲得利益。
▲存款准備金網路圖
(3)對貼現的影響
貼現政策一直都是監管機構通過對商業銀行所持票據的再貼現以達到影響貸款和基礎貨幣量而實施的手段。人們增加對電子貨幣的使用自然會減少對銀行存款的取用,換種方法來講就是:比起去銀行存取錢,人們更喜歡網路支付,這自然就會減少銀行的資金儲備。銀行資金儲備減少會使得國家流動資金減少,無形中減少國家的基礎貨幣使用量和數量。但同時,電子貨幣的使得原本固定的資產數據化,銀行也可通過電子貨幣的渠道對民眾提供貸款業務,從而減少銀行對貼現政策依賴而產生的壓力,也會在無形中減少國家的資金流壓力,對調整貨幣供給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貼現網路圖
(4)使得國家銀行的貨幣發行權受到了挑戰
作為管控機構,國家的中央銀行一直以來都以各種貨幣理論政策來影響貨幣發行量、銀行利率、銀行准備金率和銀行信用規模等等。電子貨幣的流通會減少央行現金流的流動,同時減少銀行內部儲蓄。人們對於紙質的現金需求減少,銀行自然就不需大批量的發行貨幣,使央行維持貨幣政策難度增加。
▲新流通圖
有效影響最大化
雖說電子貨幣的大規模使用在目前看來存在諸多威脅和漏洞,不過近年來國家也在逐步加強管制,讓電子貨幣在有效范圍內做到最大化的應用。
(1)健全流通機制
電子貨幣若想被有效管制,自然離不開一個健全的管理機制。現今,電子貨幣還在幾方面存在可以改進之處,例如:對電子貨幣流通的第三方金融機構的管制、對信息流通時驗證和識別的管制、對信貸部分的契約管制等等。電子貨幣既然可以流通,那麼存在就具備一定的法律意義,也應該履行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健全機制時,也應該加大電子貨幣和現實貨幣的粘合度,讓兩者能夠達到有效的轉換,這樣可以使國家銀行在准備金和貼現政策上更能宏觀有效的掌握大數據和具體信息流。
(2)加強對網路監管
網路始終不是法外之地。在網路支付手段發達的今天,網路監管的側重點更應放在加強安全監管上。既要加強資金輸出方的安全,也要加強資金收入方的安全。大一統的國家金融機構始終能給人帶去更多的信任感,因此國家可以利用這點建立完備的統一電子貨幣流通金融機構,有了穩定掛靠的第三方機構,網路安全在中間一端可以得到相應的保障,另外兩端如出現問題也方便直接追溯源頭。
(3)消費意識
電子貨幣存在的方式註定著其在社會上廣泛的應用,現在大多數人都已經可以熟練操控手機,日常生活自然就離不開手機支付。層出不窮的電子游戲、產品繁多的電商微商、接踵而來的購物app充斥著我們的生活。從出門吃飯再到逛街購物,用電子貨幣進行支付已然已經成為了社會的主流。但數據流的電子貨幣讓人無法真實的摸到,摸不到自然就缺少感覺,在支付頁面里看到的錢被轉化為一個個虛擬的數字,我們花起錢來就會比以前「大手大腳」很多。再加上各個網貸平台的蜂擁而至,超前消費似乎也成為了現代年輕人習慣的消費方式。電子貨幣的流通同樣讓人們有時滋生出錯誤的消費觀念,為了虛構的奢華世界和輕奢名牌,把錢作為流動的數字,最終在付款後再萌生出後悔的念頭。因此對虛擬貨幣流通的把控並不是全部要靠國家,也需要靠我們的每一個念頭和意識。
電子貨幣是一柄雙刃劍
電子貨幣的發行可以說是我們國民經濟走向繁榮的重要標志,同時也標志著我們正全面步入信息化時代。電子貨幣的優缺點都十分顯著,它流通快、保密性強、錢款變通靈活,但是也存在著信用管控風險和部分方面法律模糊的不周全之處。但在電子貨幣理論宏觀調控國民經濟的今天,所有的現金流儲備、周轉、流通機制都在逐漸完備。相信在國家中央銀行和機構的管控之下,電子貨幣和電子支付方式會逐漸以更安全又高效的面貌走進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Ⅳ 中國虛擬貨幣政策2022
中國虛擬貨幣政策如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要從源頭抓起,認清『挖礦』出現的國際背景、巨大隱患和現實危害,提醒居民遠離『挖礦』活動。」宋向清表示,對於地方政府來講,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嚴禁以任何借口或名義投資建設虛擬貨幣『挖礦』增量項目,禁止打著高科技新基建等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1月10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決定》已經過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項,內容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陳昱成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過度浪費電力資源,既不符合我國產業發展方向,也與碳中和的目標背道而馳。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淘汰有利於保障產業發展用電需要,推動節能減排、鼓勵資本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防範個人「炒幣」金融風險擴大。
我國大力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2021年9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等11個部門印發《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要求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全國范圍內已有多個省份出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例如,內蒙古自治區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已被全面清理取締,全區累計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49個,對監測發現的186個虛擬貨幣挖礦IP重點名單實現動態「清零」。
在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看來,全國范圍內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有序推進科技進步,優化產業結構,穩定金融秩序,推動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監管政策持續加碼,比特幣「挖礦」的非法性質也在司法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明確。2019年12月2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雙方就買賣「礦機」、「挖礦」所設立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基於無效的買賣「礦機」行為進行結算而形成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雙方因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宋向清表示,對於存量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應通過設置有序退出機制,勸導挖礦者放棄「礦機」,不再充當「礦工」,全面徹底停止「挖礦」活動,從而加快引導轄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組織者和參與者有序退出,並確保退出過程中不激化矛盾,達到平穩過渡,安全退出的目的。
陳昱成建議,結合業界豐富的大數據資源,建立虛擬貨幣「挖礦」攔截情報中心,將「挖礦」程序從前期的入侵,中期的植入擴散,到後期的回連全流程進行全程監測,從而幫助執法部門形成縱深聯動防禦,保障人民利益。
Ⅳ 數字貨幣的影響有哪些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具體吳曉霞:
1、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且能發揮貨幣的職能,就會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並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
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被創造於銀行體系之外,發行量完全取決於發行者的意願,因此會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再加上當局無法監測數字貨幣的發行及流通,導致無法精準判斷經濟運行情況,給政策制定帶來困擾,同時也會削弱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 。
2、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影響
基於分布式分類賬技術進行價值交換的分散機制改變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所依賴的總額和凈額結算的基本設置。分布式分類賬的使用也會給交易、清算和結算帶來挑戰,因為它能促進不同市場和基礎設施中傳統服務供應商的非中介化。這些變革可能對零售支付體系以外的市場基礎設施產生潛在影響,如大額支付體系,證券結算體系或交易資料庫。
3、對廣義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的影響
數字貨幣和基於分布式分類賬的技術如果被廣泛使用,就會對金融體系現在的參與者特別是銀行的中介作用帶來挑戰。銀行是金融中介,履行代理監督者的職責,代表存款人對借款人進行監督。
通常銀行也開展流動性和到期轉換業務,實現資金從存款人到借款人的融通。如果數字貨幣和分布式分類賬被廣泛使用,任何隨後的非中介化都可能對儲蓄或信貸評估機制產生影響。
4、安全隱患與金融穩定的影響
假定數字貨幣被公眾所認可,其使用大幅增加並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法定貨幣,則與數字貨幣有關的用戶終端遭到網路攻擊等負面事件會引起幣值的波動,進而對金融秩序和實體經濟產生影響。
此外,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通常在最初為少數人持有,如比特幣在 2010 年 5 月發生的第一次購物是 1 萬 BTC 購買了 25 美元的比薩餅,到 2013 年底的三年多時間里每個比特幣的價格漲到 1200 美元。
(5)虛擬貨幣對我國貨幣政策影響擴展閱讀
亞馬遜將在墨西哥啟動數字貨幣項目
2月11日早間消息,據CoinDesk報道,亞馬遜或將在墨西哥啟動數字貨幣項目。亞馬遜正在為數字和新興支付(DEP)部門招聘軟體開發經理,來開發新的支付產品,該產品將使客戶能夠將現金轉換為數字貨幣。
數字和新興支付部門打算首先在墨西哥推出該產品。後續將擴展至巴西和印度。據悉,該數字貨幣項目將完全專注於新興市場的支付服務。
Ⅵ 中國禁止虛擬貨幣政策是什麼
中國沒有禁止虛擬貨幣買賣的政策,虛擬貨幣交易在我國是合法的。1)直接挑明USDT屬於虛擬貨幣,不受我國法律保護。《通知》中第一條就明確將泰達幣即USDT劃入虛擬貨幣的范疇,同時指明虛擬貨幣並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2)為虛擬幣提供「定價服務」也屬違法,未來會被取締。《通知》第二條規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可見,即便是只為虛擬貨幣做「定價服務」也被認定為一種非法行為,從而具備相應的法律風險。
(3)虛擬幣交易「信息中介」模式,壽終正寢,不再灰色,已歸於非法范疇。與「定價服務」相同,《通知》也明確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的行為認定為一種非法金融活動,肯定了違法性。
(4)境外交易所的境內人員,不能逃避法律責任。《通知》不僅認定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同時也規定對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5)涉虛擬幣投資交易的合同無效,理由是違反公序良俗。《通知》指出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因為一旦該活動違反公序良俗,則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損失自行承擔。
(6)加密資產概念,將成為「敏感詞彙」,在本輪規制中被重點關注。《通知》第十一條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企業、個體工商戶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虛擬貨幣』『虛擬資產』『加密貨幣』『加密資產』等字樣或內容。」可見,對於監管機構而言,加密資產等名詞已經成為「敏感詞彙」。
(7)重點打擊罪名,由之前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逐漸向非法經營罪和詐騙類犯罪更迭。相較於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通知》將相關虛擬貨幣交易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因此其重心逐漸向非法經營、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這說明未來打擊的虛擬幣產業類型和業務類型均會有所變化,據此,颯姐認為DeFi業務可能會成為眾矢之的。
Ⅶ 如果以區塊鏈為支持的虛擬貨幣成為法定貨幣,中央銀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央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的影響
關於我國央行數字貨幣不斷推進將帶來的影響,今年被越來越多的學者和相關人士討論。姚前在3月份發表的《法定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的影響》、《央行數字貨幣:對貨幣體系的優化及其發行設計》兩篇文章中,王信在7月份的研討會上均有相關表述。互鏈脈搏將他們提出的影響,整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優化支付體系
姚前指出,在支付方面,央行數字貨幣為銀行間支付清算創造了一種新的模式。引入央行數字貨幣之後,央行無需堅持傳統模式,即私人部門提供支付服務、央行提供價值擔保。基於央行數字貨幣,支付無需依賴第三方服務,從而擴大了現有法定貨幣的支付網路。央行數字貨幣克服了紙幣的缺陷:通過收取管理費,可以實現非常規貨幣政策的負利率目標;基於可追蹤性,能夠進行反洗錢、反逃稅等;發行、交易、貯藏的成本大大降低。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狄剛在其文章《數字貨幣辨析》中,有提到「支付即結算」是法定數字貨幣的顯著特徵,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實現可控匿名的點對點交易,具備了先進高效、便捷、貨款即時兩清的優勢,信息流、資金流天生合一,無需後台非同步清算、結算與對賬,通過加密簽名轉換即可實現前台點對點價值轉移和隱私保護。
二、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
王信提到,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
姚前也指出,基於合理的機制設計,央行數字貨幣不僅對貨幣政策和宏觀經濟的影響「中性」,而且可成為一種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央行數字貨幣具有時間依存、部門依存、貸款利率依存和經濟狀態依存四大特性。因此,央行能夠減少貨幣政策傳導的時滯,防止貨幣流通在實體經濟之外,提高基準利率對貸款利率影響的有效性和及時性,以及進行逆周期調控。
三、保持金融穩定
姚前在文章《央行數字貨幣:對貨幣體系的優化及其發型設計》中指出,央行數字貨幣在金融穩定方面,可以通過增加銀行存款向央行數字貨幣轉化的摩擦和成本,避免 「狹義銀行」 影響。
Ⅷ 比特幣再創歷史新高,升至50000美元/枚上方,為何我國沒有流通
比特幣再創歷史新高,升至50000美元/枚上方,我國沒有流通是因為它不是傳統貨幣,會對我國貨幣造成影響,同時比特幣是虛擬貨幣這給人民幣差距非常大,比特幣我們沒有辦法控制,這給貨幣政策帶來很多問題,這也是比特幣沒有在我國流通的主要原因。
隨著科技不斷變法,很多新興行業產生了很多新科技,比特幣作為新興行業受到了大家的關注,比特幣十幾年時間上漲了幾萬倍,這讓人感到非常驚訝,比特幣也成為了財富象徵。比特幣再創歷史新高,升至50000美元/枚上方,我國沒有流通主要原因是比特幣沒有辦法控制,會對我國貨幣政策帶來沖擊,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給傳統貨幣相差很大,很難進行統一的計算和支付。
三、比特幣給傳統貨幣相互沖突。
比特幣主要是虛擬貨幣,沒有主權,傳統貨幣擁有主權,這就導致了比特幣給傳統貨幣發生沖突,我們不可能為了比特幣而犧牲自己的貨幣,這也是比特幣沒有在我國流通的原因。
Ⅸ 虛擬貨幣的發展對我國現實貨幣需求產生影響嗎
比如QQ幣,網游中的銀兩等等都是虛擬貨幣。往往現實中的貨幣可以直接轉換成虛擬貨幣,虛擬貨幣雖不能直接轉換成現實的貨幣,但是仍然可以通過網友私下的交易,轉換成現實中的貨幣。 貨幣是由國家統一發行的,但是虛擬貨幣是由個別運營商自己發行並且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限制它的發行量。當這種出於運營商個人的商業利益發行的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的兌換流通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廣,並部分地取代現實貨幣購買市場上的商品或勞務時,就等於增加了現實貨幣供給量。 目前看來,虛擬貨幣有越來越盛之勢,部分虛擬貨幣已經演變成具有一般貨幣所具有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特徵,因此容易對現實中的通用貨幣產生沖擊,從而影響到正常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