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制裁挖礦
❶ 電腦挖礦國家禁止了嗎
沒有啊,電腦自己的幹嘛都可以
❷ 為什麼國家限制采礦業
小礦井開采技術落後,珍貴而有限的礦產資源會因此遭到浪費;環保和安全措施也不完善,廢棄物污染嚴重,事故頻發;而先進開采技術一般都是國家機密,不宜大量普及,否則有被間諜竊取的可能,危害國家利益。
❸ 剛買的電腦,國家就禁止挖礦了,是不是要掉價
顯卡不會降,二手顯卡會降價,但是你敢用礦卡嗎?
❹ 剛買的電腦,國家就禁止挖礦了,是不是要掉價了
如果你買的普通電腦,想用來挖BT幣,那麼還是算了吧,得不償失的。
❺ 既然區塊鏈挖礦是違法傳銷活動為什麼國家不抓呢
像這種東西,現在打擊的力度還不夠,只能這么講吧,並不能說明國家不管,或許他有他的考慮
❻ 違法挖礦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第36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第74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3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建議:向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❼ 國家從那一年禁止私人不得私自開采礦山
《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
第三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達到標准構成非法采礦罪。具體刑期依據對礦產資源造成的鑒定損失計算。
❽ 挖礦犯法嗎
屬違法亂紀行為,因為有些小型挖礦企業也有法律法規來嚴禁了,何況你是私人挖礦,犯法是可想而知的事情。請參考!
❾ 允許采礦挖礦嗎
不允許私人采礦的,這是一個龐大的工程,需要有正規的程序,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有開采許可證等許多證件以後才具有開采資格,同時,礦井的建設需要有資質的相關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書等一系列的技術資料後才能開采
❿ 前2年非法采礦暴富了的人,國家還追究嗎
人大代表建議修改刑法非法采礦罪有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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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9:13 中國經濟時報
記者曹英徐偉報道 「《刑法》第343條規定的『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才構成犯罪,在司法實踐中不利於打擊、制裁非法采礦行為,應當盡快取消此適用條件。」全國人大代表、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曉穎建議修改《刑法》第343條。
趙曉穎指出,在實踐中要證明和達到《刑法》第343條關於非法采礦罪的適用條件比較困難。首先,對發現的非法采礦,不論其行為多麼嚴重,只要是第一次發現,就不構成犯
罪,只能發出責令停止開採的通知書,其接到通知仍然拒不停止才可能構成犯罪。許多非法采礦人員利用這一法律規定的漏洞逃避責任,如他們接到首次責令停產通知後,將非法煤礦轉包他人,執法人員只好再向新礦主發出停產通知書。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非法采礦現場只有民工出現,連第一次通知書都難以送達。
趙曉穎同時建議將《刑法》第343條關於非法采礦罪須「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規定,修改為「盜取礦產資源數額較大的」即構成犯罪,且數額應以2000元為起點。趙曉穎說,如果將非法采礦罪界定為「盜取礦產資源的」,要比「破壞礦產資源的」直接和容易認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