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深度存在安隱患
❶ 煤礦存在的主要安全隱患有哪些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2)瓦斯超限作業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層越界開採的;
(8)有沖擊地壓危險,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發火嚴重,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迴路供電系統的;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後,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採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後,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❷ 煤礦井下安全監測工施工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看你是從本工種還是周圍危險隱患說了,從本種來說的分站電源接電的失爆問題,感測器線路聯接時的短路造成感測器報警;瓦斯感測器斷電是否靈敏可靠,超限能否斷電等,這些是當前形勢下主要的幾點的吧;
樓上說的這些基本上把井下操作注意安全事項寫清了,但礦和礦的實際情況存在不同,視情況而定了。
❸ 深基坑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坍塌,漏水,
主要還看基坑支護質量
❹ 煤礦存在的主要安全隱患有哪些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2)瓦斯超限作業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層越界開採的;
(8)有沖擊地壓危險,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發火嚴重,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迴路供電系統的;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後,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採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後,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❺ 目前煤礦井下環境普遍存在的安全隱患有哪些
一、瓦斯突出與爆炸;二、煤塵突出懷爆炸;三、礦井火災;四、礦井水災;五、頂板事故.
❻ 地質勘查工作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好工作呀
❼ 現在網路安全存在的三大安全隱患是什麼
安全三大隱患
1@郵箱密碼成為黑客眾矢之的
2@工業互聯與智能設備成新隱患
3@非法挖礦已嚴重威脅網路安全
解決辦法,其實簡單一句話:別去看亂七八糟的網站,定期更新安全軟體。
❽ 非煤礦山存在安全隱患,需整改,暫扣采礦許可證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 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 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
❾ ABEL阿貝爾挖礦升級了要身份證去認證後才可每天簽到有安全隱患嗎值得繼續挖嗎
ABEL阿貝爾挖礦升級了要身份證去認證
❿ 土石方開挖施工中往往會發生哪些安全隱患問題
一、人工開挖基坑、基槽的安全要求
1、人工開挖時,作業人員必須按施工員的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作業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於2m,縱向間距不得小於3m,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以免發生塌方事故。
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溝內,以免邊坡塌方。
3、在深坑開挖時,要保持坑內通風良好,遇有可疑情況,應該立即停止作業,並且報告上級處理。
4、開挖的溝槽邊1m內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機具。1—3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3—5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
5、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處設立兩道護身欄桿。危險處,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6、開挖過程中,作業人員要隨時注意土壁變化的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坑上或槽上,並報告施工員待處理穩妥後,方可繼續進行開挖。
7、人員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得從上跳下或踩踏土和壁及其支撐上下。
8、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開挖時,要有特殊的開挖方法,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指揮和部署,切勿私自作主、冒險蠻干,以免發生事故。
二、機械挖土的安全要求
1、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要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2、土方開挖的順序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禁止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並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3、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在坑、槽內作業時要按規定坡度順序作業。任何人不得進入挖掘機的工作范圍內。 4、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5、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時,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
三、預防土方坍塌的安全規定
1、施工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作業。
2、土方開挖前必須作好降(排)水。
3、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掏挖。
4、坑(槽)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嚴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開挖坑(槽)溝深度1.5m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6、當深度超過2m時,周邊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危險處,夜間設置紅色警示燈。
7、配合機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業時,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內作業。
8、作業時要隨時注意檢查土壁變化,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方,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將人員撤離,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9、坑(槽)溝邊1m以內不準堆土、堆料。不準停放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