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礦嚴重威脅
① 刑法修正案343條中的"違法采礦情節嚴重"如何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三條 非法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第四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破壞性采礦罪中「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是指行為人違反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礦產資源,並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為。
第五條 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第六條 破壞性的開采方法以及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或者嚴重破壞的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認定。
第七條 多次非法采礦或者破壞性采礦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一年內多次非法采礦或破壞性采礦未經處理的,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數額累計計算。
第八條 單位犯非法采礦罪和破壞性采礦罪的定罪量刑標准,按照本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5萬元至10萬元、30萬元至50萬元的幅度內,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三條、第五條的起點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② 非法采礦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且無悔罪表現如何量刑
兩高《關於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處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這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非法采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采礦罪定罪處罰:
(一)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二)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
(三)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
(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後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
(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
(四)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
第三條 非法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第四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破壞性采礦罪中「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是指行為人違反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礦產資源,並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為。
第五條 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第六條 破壞性的開采方法以及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或者嚴重破壞的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認定。
第七條 多次非法采礦或者破壞性采礦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一年內多次非法采礦或破壞性采礦未經處理的,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數額累計計算。
第八條 單位犯非法采礦罪和破壞性采礦罪的定罪量刑標准,按照本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5萬元至10萬元、30萬元至50萬元的幅度內,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三條、第五條的起點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③ 非法開礦有什麼嚴重後果,
非法采礦,情節較輕的屬於違法行為。如果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話,構成非法采礦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④ 如何認定非法采礦罪中的「情節嚴重」
(一)原有的關於非法采礦立案標準的數額可以作為情節嚴重的一個標准,但不是唯一的標准。如果某個案件有條件進行鑒定,那麼要對礦的價值進行鑒定。
(二)對非法采礦行為引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其他經濟損失的,可以擬定一個標准,如非法采礦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的,因非法采礦發生事故耗費巨大的救援費用的,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同時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數罪並罰。
(三)在居民區非法采礦,以及非法采礦的行為造成植被、林木、耕地毀壞,地表塌陷,房屋損毀的。這些屬於非法采礦所伴生的一些危險,具體的林木毀壞、土地毀壞可參照破壞環境資源罪中濫發林木、非法佔用農用地等的立案標准確定具體的標准。
(四)無證進行破壞性開采,但是不能構成破壞性采礦罪的,可以作為非法采礦罪處理。行為人的采礦行為明顯不符合正常的采礦方案(如采富棄貧、采易棄難、采厚棄薄;不按合理的選礦工藝選礦等等),對礦產資源造成了破壞,但是不構成破壞性采礦罪的,可視為「情節嚴重」。
(五)多次非法采礦的或者經國土部門查處後又非法采礦的,可視為「情節嚴重」。
(六)聚眾阻礙或者威脅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檢查的,可作為「情節嚴重」,構成妨害公務的,按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論處。
(七)在不同地點多次采礦的,如行為人在三處以上的礦區非法采礦的,可以視為「情節嚴重」。
(八)因非法采礦造成社會關系緊張,進而引發次生危害(如群體性事件、聚眾信訪)的,可以視為「情節嚴重」。
⑤ 非法采礦石怎麼處罰
非法采礦石 後果很嚴重 。
非法開采礦產屬於刑事犯罪 。
不但要受到刑法處罰 ,
更會被沒收生產用具和非法所得。
⑥ 非法采礦有什麼後果
非法采礦罪(刑法第343條第1款),是指違反礦產資源保護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行為。立案標准編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八條[非法采礦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後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四)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在采礦許可證被依法暫扣期間擅自開採的,視為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認定
⑦ 非法采砂如何定罪量刑
我國《水法》規定「國家實行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非法采砂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如果非法采砂破壞了河床自然形態,危及了堤防安全,還涉嫌構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水法》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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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采砂證方法如下:
一、審查階段
1、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報送審查,報審請示文應包含對采砂項目合法性、真實性審查及現場踏勘等有關情況的說明。
2、在長江河道采砂及其他河流保留區采砂應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在其他河流可采區采砂應提交年度采砂實施方案。
3、工程性采砂項目的申請單位,一般為該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其中施工單位應當持中標通知書。其他單位或個人申請該工程項目采砂的,應持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的采砂委託書。
二、批復階段
1、符合河道采砂規劃關於開采范圍、采砂控制總量、可采期等有關要求。
2、采砂可行性論證報告或年度采砂實施方案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審查。
3、符合要求的作業方式、采砂設備和采砂技術人員。
4、符合採砂船舶、機具數量及其采砂功率的控制要求。
5、采砂船舶、船員證書齊全,並按規定標明船名、船號。
6、近一年內沒有非法采砂記錄。
⑧ 非法采礦罪要判刑的嗎後果嚴重嗎
罪輕重
看性質和社會危害
以及數額
從犯且自首
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數額巨大
取保的可能性不大
法院是最後判決
一審不服可上訴
自首和從犯對他有利
可當地聘請律師
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