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金是騙局嗎
❶ 新疆金礦騙局
新疆投資的施國太在考察的過程中,得知阿勒泰地區清河縣具有一座黃金儲備達到2617kg的富礦,在得到了當地政府積極游說和投資優惠的保證後,對於相關的文件進行了查驗。並在2007年10月1日與王崗等人簽訂了《項目合作的協議書》,以及《合作協議》和《股權轉讓》的協議,並於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11日之間分別匯入了200萬、1860萬和1440萬的轉讓款,合計轉讓款達到了3500萬人民幣。在受害人投入巨資,准備進行礦山工程的開發和施工過程中,卻發現其購買的托庫塗金礦實際提供的報告和圖紙都與實際嚴重不符,其中的黃金儲量更是相差將近20倍。新疆有色地質勘查局706隊完成的項目的普查顯示該礦的黃金儲量為147kg,這與原來的洽談,以及提供的黃金八支隊的報告明顯不符。原來之前提供的黃金儲量的報告,以及圖紙均系王崗等人的偽造。(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阿勒泰地區公安局曾向黃金八支隊取證,證實黃金八支隊未出具過涉案報告,這些報告系王崗等人偽造)。原來此礦的采礦權是2006年王崗以60萬元從國土資源廳取得(采礦權)。
三年尋訪,兩地會審仍無果?
在2007年到2010年的三年時間里,施先生多次進行取證、追款、舉報和控告,但是其追討合同款並沒有取得任何效果。在確認無效的情況下,2010年4月施國太向新疆公安廳進行報案,後經公安廳指定為烏魯木齊公安局辦理。烏市公安局在刑偵中確認黃金八支隊證實「沒有出具過托庫吐拜金礦的普查地質報告」,並對於王崗等人以詐騙罪進行了立案偵查。2010年9月2日,烏市公安局「萬般無奈」撤銷刑事立案。
2010年10月經過施國太向新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及烏魯木齊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請求。烏市檢察院明確的提出該案件涉嫌合同詐騙,撤案不當。2011年5月烏市檢察院口頭建議向阿勒泰地區公安局另行報案。6月2日阿勒泰地區公安局在次獲得了黃金八支隊 「關於未出具涉案金礦地質報告的證明」等證據。並於6月中旬對於王崗、陳春、蔣建新等人進行了依法刑事拘留。
6月30日公安機關已經掌握證據,案犯已經交代了事實。王崗因為「父親病重」辦理取保候審。7月5日自治區公安廳鑒定部門出具報告,涉案的黃金八支隊報告上所蓋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黃金第八支隊」的印章系偽造。對於犯罪的事實已經得到了進一步的確定。7月22日檢察院對於全部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予逮捕的決定,被拘留的嫌疑人全部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
案件很復雜嗎?偵查很無力嗎?
阿勒泰地區公安局負責人曾經表示,一定會依法辦理此案,並且會頂住各方的壓力進行積極的執行。但是在2013年1月阿勒泰地區檢察院的《案件不起訴說明書》中,含糊的指出「詐騙產生時間不清楚,合謀缺乏證明,對於報告的真假依然存在質疑,對於金礦的確切儲量不清楚,是否出示過2617kg的報告存懷疑,施國太的後期投入沒有明確證據,以及對於證人證言不充分等」作為理由,作出了案件不起訴的決定。
對於省公安廳,以及烏市公安局均已經做出了督辦,以及偵辦的案件,為什麼依然是證據不足,是在阿勒泰公安局在偵查中遇到了阻力,還是檢查部門在辦理中遇到了阻力,還是案件錯綜復雜,一時難以有效下手?
探因六年無果,原因在哪裡?
首先施先生最一開始就避開了阿勒泰檢方,向自治區公安廳進行了報案,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可以指出的是施先生在2007-2010年三年的時間里在阿勒泰地區進行了大量的努力,但是卻沒有取得一絲的進展,所以說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請求於自治區公安廳。而後經過烏市公安和檢察院的偵查基本告破的情況下,由於種種的原因案件不能不從阿勒泰開始重新解決。但是在這里案件也並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從2011年的6月到2013年的1月經過一年半的時間犯罪嫌疑人王崗等人不僅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阿勒泰檢方卻做出了案件不起訴的決定。至於其中的原因很難用語言進行精準的概括。
附記:施國太先生其人,遼寧天成礦業有限公司法人,熱心公益事業。在遼陽市政府官網上一篇《大災統大志 大愛戰大難——遼陽市統一戰線系統賑災側記》中寫道,「施國太得知汶川災難的消息後,在第一時間就將1000萬元人民幣匯至國家民政部。」對於一次捐款就達到1000萬的民營企業家,更多的應該是對於其進行關懷和幫助。
❷ 菲律賓挖金礦數字貨幣是騙人的嗎
那要看挖什麼數字貨幣,有些挖礦比方挖比特幣是有這行業存在,一般說到東南亞什麼都是騙局。
❸ 深度剖析ADC挖礦是金融騙局嗎
不用剖析 就是資金盤
❹ olo幣手機挖礦機是什麼,要交八千多,24小時挖挖礦,是騙局嗎嗎
是騙局。多家互聯網企業和網路安全企業分析認為,非法「挖礦」已成為嚴重的網路安全問題。
隨著「雲挖礦」的興起,雲主機成為挖取門羅幣、以利幣等數字貨幣的主要利用對象,而盜用雲主機計算資源進行「挖礦」的情況也顯著增多;安全團隊監測發現,「爭奪礦機」已成為僵屍網路擴展的重要目的之一;並且發現一種新型「挖礦」病毒(挖取XMR/門羅幣),該病毒在兩個月內瘋狂傳播,非法「挖礦」獲利近百萬元人民幣。
(4)挖礦金是騙局嗎擴展閱讀:
從商業角度而言,挖礦的商業模式完全可以走出一條「健康之路」。平台可以拿出一定的「鼓勵金」吸引用戶加入該平台參與手機挖礦,只要「鼓勵金」低於市場新用戶平均獲取費用,商業模式就具備足夠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但若遇到平台以「無本萬利」來誘惑用戶參與,就值得警惕了,平台為你提供的所謂「挖礦」機會,很可能就是「挖好的坑」在等你往裡跳。
❺ 網上挖礦是真的嗎
網上挖礦是真的,也就是流量礦。
❻ 手機挖礦是不是騙局
手機挖礦是騙局。
注意事項:
1、應用平台在宣傳的時候也是老一套,保證不搞資金盤,不跑路,官方收幣,永久穩定,讓大家放心用手機「挖礦」。
2、以目前手機的計算能力來看,單部手機可能N長時間也挖不到一個具有價值的加密貨幣,結果只能是白白消耗電量。
❼ 比特幣挖礦機騙局,是怎樣行騙的,請大神們
比特幣挖礦機騙局就是通過租賃或者賣挖礦機賺錢。
所謂的「挖礦機」,指的是安裝和運行特定軟體和演算法的電腦。眾所周知的是,比特幣必須通過電腦長期運行演算法才能夠獲取,總量有限,因此一些廠商推出了專門設計和優化的電腦產品,被稱為「挖礦機」。
2018年一月份,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行的國際消費電子展上,一款名為「柯達KashMiner」的挖礦電腦出現在會場上,引發了人們的關注,不過現在批評人士指出,這個礦機計劃其實是一個騙局,獲取利潤的宣傳也都是虛假內容。
注意事項:
1、比特幣用家用的普通電腦配置是達不到比特幣礦機的要求的,挖一天的電費成本都難賺回來。
2、如果非要使用比特幣的挖礦機進行挖幣,建議選擇靠譜的合法的平台會走得更穩一些。在合法的平台挖礦,每天收益都可見,達到一定數量就可以提現。
❽ 挖礦騙局最多堅持多久
十年左右,挖礦騙局截止2021年已經是名存實亡
挖礦騙局中的比特幣挖礦從CPU到GPU再到ASIC礦機的演變,算力集中在大礦池手上,而部份大礦池跟礦機生產商有股權關系,當過半的記賬權在某些人手上。
就是比特幣體系已經存在被51%攻擊的基礎,比特幣倡導的去中心記賬的價值名存實亡,到最後變成中心化記賬和沒有監管的體系,會被人類的貪婪吞掉,所以十年左右就會冷卻,最多堅持十年左右就會更新換代,被其他形式的虛擬貨幣頂替下來。
比特幣的發展
比特幣的白皮書裡面明確表明,比特幣只是一個實驗的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已消失)和開發團隊從來沒有對外宣傳過買比特幣會有高回報。
早期某些互助平台如3M,用比特幣作為參與標的進行行騙,給比特幣留下不好的公眾印象。某些組織打著比特幣的幌子進行詐騙。
除此之外要注意的是如果用理性進行分析,會發現比特幣自身不是旁氏騙局,也沒有詐騙,不能因為有人打著比特幣的旗號去行騙就說比特幣是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