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山有人挖礦需支付多少錢
㈠ 亂挖山林有人把山頭為了挖礦挖得亂七八糟應該向哪裡舉報
怎麼沒有舉報電話,這個事情該像哪個單位舉報
㈡ 我爸把山林賣給別人挖礦,挖礦的那個人被抓了,我爸是否有責任,沒有簽任何相關協議,
個人無權賣山林下面的土地,土地是集體的。沒有協議的話,自己考慮著怎麼樣說吧。
㈢ 我自己家的自留山可以轉租給別人挖礦或取土嗎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第七章(法律責任)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繳納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可以處以罰款。第八十一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第八十二條 不依照本法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因此、 轉租給別人挖礦或取土是屬於違反本條列的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望採納】
㈣ 村裡在挖礦山,不是自家的山可以分到錢嗎
村裡在挖礦,山不是最佳的山,可以分到錢嗎?這要看村委會是怎麼決定的了?如果想讓村民也得到一點利潤的話,是可以分到的
㈤ 我家的自留山承包出去別人采礦了解一下
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和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實行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鼓勵集體礦山企業開采國家指定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允許個人採挖零星分散資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為生活自用採挖少量礦產。
礦產儲量規模適宜由礦山企業開採的礦產資源、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和國家規定禁止個人開採的其他礦產資源,個人不得開采。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㈥ 承包荒山綠化,私自挖礦觸犯國家什麼法律,會有什麼處罰
我來回報回答這個問題,承包荒山綠化資質挖礦觸犯國家什麼法律會有什麼處罰,如果你私自挖礦是屬於濫開采。私自開礦是屬於違法的。是要受到處罰的。
㈦ 自己租的山坡讓人挖礦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你這樣做已經違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礦產屬於國家所有,這山坡雖已租給你,但是你無權無他人協議開采礦產。
在我國,礦產資源受嚴格保護,礦產開發單位首先要有相應資質,而且要經國家相關部門許可,也就是要有采礦許可才能進行礦產開發,否則違法,嚴重的涉嫌犯罪。
要負的法律責任就是沒收違法所得,並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以至刑事責任。
㈧ 國家徵收山林挖礦有補貼嗎
有補貼,應該按照林木相關政策對當地村民進行補貼
㈨ 農民自己的山可以自己采礦賣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賣了一些會不會判刑
礦山資源是屬於國家的,不允許私人買賣,
<<礦產資源法>>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和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二條
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違反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收購和銷售國家統一收購的礦產品的,沒收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㈩ 挖礦山要多少錢
要開礦啊,那多了,而且現在國家限制小煤礦,如果規模大了,肯定1個億拿不下來,還要給各級主管部門送禮通關系,最少准備一個億吧。而且初期投資大,短期內不能投產,先要掘井口和主要巷道,錢少了就不用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