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為什麼被罵
A. 有多數人表示挖礦被封 請問真實性
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B. 現在說的「挖礦」是什麼意思
比特幣挖礦:利用電腦硬體計算出比特幣的位置並獲取的過程稱之為挖礦。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貳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貳P中國絡。比特幣是一種P貳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貳P中國絡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貳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該貨幣系統曾在四年內只有不超過依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貳依00萬個
C. 為什麼現在虛擬貨幣這么火,國家怎麼監管。我身邊的人現在都在挖礦,
原因: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虛擬幣的存在必然還會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熱潮。
針對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風險,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對虛擬貨幣體系的監管問題進行了公開回應。這些回應大體可以分為四類:警告與風險提示,監管與登記許可,立法規范,明令禁止。
(1)警告與風險提示。
一些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及虛擬貨幣體系發出了風險警告。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法蘭西銀行、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就針對使用比特幣可能引發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發出了公開警告。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發布的報告中警告消費者虛擬貨幣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損失、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價格波動等。西班牙雖然沒有類似的風險警告,但及時發布了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信息公告。
(2)監管與登記許可。
總體而言,國際組織均認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應在防範風險和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瑞典從2012年開始要求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另外一些國家則注重資質監管,進而使其間接滿足審慎監管要求。還有些國家的監管主要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商業模式。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將提供比特幣流通買賣服務,並在此過程中賺取資金的行為視作是一種支付服務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權。另外一些國家將監管的重點著眼於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中介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和丹麥的監管機構認為,為虛擬貨幣提供中介服務需要獲得授權。
(3)立法規范。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擬立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加拿大擬立法允許政府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監管,並將數額大於一萬美元的交易納入可疑監管范圍。美國希望調整相關法律結構應對比特幣的發展。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為使銀行保密法(BSA)在網路背景下適用,於2013年發布了針對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傳輸虛擬貨幣的行為及主體界定的解釋性指引。歐洲央行強調應加強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從歐洲與全球層面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對虛擬貨幣加以規范。更多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不是一種流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如芬蘭、瑞典、馬來西亞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國家,與比特幣有關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上述禁令隨後擴展至支付服務的供應商。持同樣態度的還有泰國和印尼央行。匿名網路貨幣(包括比特幣)的流通被俄羅斯司法檢查部門視作對貨幣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羅斯中央銀行早先已經將提供比特幣服務納入可疑交易的監察范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發行未注冊股票換取比特幣,禁止未經注冊從事以虛擬貨幣計價的網上證券交易活動。
D. 男子比特幣"挖礦"為何被刑拘
據報道,今年4月,含山縣供電公司在線路巡查時發現,含山縣林頭鎮一段高壓線路線損突然升高,超過正常值近10倍,經過逐段排查,線損位置最終指向林頭鎮一個廢棄的廠房。
據報道,經電力部門核查,馬某一個多月瘋狂竊電近15萬千瓦時。馬某因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E. 電腦上面說的挖礦是什麼意思
挖礦:即比特幣挖礦,是一種利用電腦硬體計算出比特幣的位置並獲取的過程。
F. 中國礦工為什麼被捕就是因為非法采礦非洲小國家迦納也敢欺負我們!
中國多家公司在迦納從事采礦業(合法的).另外至少10幾家單位或私人公司在沒有取得幾乎任何許可證的情況下從私人手中租下土地從事采礦業(BBC報道).
長久以來,非法采礦的團隊中,很多成員不僅沒有采礦許可證,甚至簽證都是過期的非法工人.很多團隊不顧當地的環境和原有設施,破壞道路,農田甚至河流嚴重.導致民怨四起,部落長老出面交涉但是收效甚微.
2012年9月政府採取地毯式搜查,多名中國礦工被捕(其中婦女和有身體健康狀況的人員在領事館的協調下次日被釋放)其中一名中國公民(青年礦工)被警察用槍打死.
(其實中國公司在迦納開礦還是給當地創造就業機會的)具體就是這些情況,謹供參考
G. 挖礦騙局最多堅持多久
很多關於挖礦收益的文章都是以靜態數據作為分折基礎,以當前幣價和難度去支持買礦機的結論,但是礦機的收益跟這兩個參數有直接關系。每月新礦機出廠使挖礦的難度約每14天增加,每台礦機的比特幣收益就會減少,隨著難度不斷提高,如果幣價不相對的提高,就會出現收益不夠付電費而停機的情況。所以用靜態數據去分折買不買礦機根本是錯的。
以上4個模擬,以(a)過去1年平均難度每期增加7.4%、(b)現在每T每天比特幣收益作為減值的開端、(c)目前散戶能找到的優惠電價、(d)礦機目前的售價、(e)不同幣價,作為投資礦機的分折數據,看停機日期,凈收益和回本值。
1) 以當前RMB 44,000幣價,礦機只能挖出RMB 32.87收益便停機,只能回本13.15%。
2) 以1萬美元幣價計算,RMB 68,000幣價,礦機亦只能挖出RMB 127.79收益便停機,只能回本51.12%。
3) 以100%回本倒推,如幣價現在是RMB 92,305,挖到2019年4月6日停機時才能回本。
4) 以歷史高位幣價,挖礦活動也會在2019年5月18日停機,凈收益RMB 405.88。
有人便會質疑我的數據,說只是你找不到便宜的電和礦機而已。那我估算一下礦機成本價是RMB 125/T,礦場裸電價為RMB0.22+RMB0.08的建設成本去模擬,以現在的幣價也是不可能回本的。
這里有幾個結論:
1) 現在買礦機要對幣價有很強的升值預期,不然根本看不到回本那天。如果對幣價有很強的升值預期,那隻需要買幣就好了,根本不需要考慮挖礦。
2) 過去難度增加是因為礦機生產商為了沖業績去上市,不斷加大產能。從2017年平均每月7萬台到現在每月近30萬台(以S9 13.5T和全網算力增加算計,不考慮被淘汰的舊礦機),把單台礦機的收益以指數方式減少。從模擬5)來看,甚至礦機生產商在現在的環境下挖礦也是虧本的。
難度增加的比例看上去沒有太大差別,但新增礦機的數量是4倍。這種毀滅性的產能投入,最終的結果就是買礦機的人都是接盤俠。而礦機生產廠都以天價估值申請上市,長遠怎樣支撐上市公司的業績,上市的目的是否為是集資做研發還是最後的一波割韭菜呢?
3) 很多人被教育說比特幣是好東西,有他的存在價值,怎麼會崩盤呢?幣價會在停機價有支持,不然沒有礦工願意去記賬,系統便完蛋了。所以很多比特幣信徒有個信仰是難度和幣價有著必然關系,短期的波動不要緊,因為他們看幣價是年底5萬美元,礦機長挖長有的心態。這種謬論和靜態數據分折如出一轍,當大眾醒悟時投資已經回不來了。
H. 挖礦是什麼意思
1.挖礦什麼意思
古代的采礦可以上溯到石器時代對石器材料的選取。後來,隨著冶金業的興起,采礦、選礦技術也逐漸發展起來。茲分別介紹中國古代的露天開采、地下開采、井巷支護、岩石破碎、井巷通風、照明、排水、提運、選礦等方面。
露天開采 各種金屬礦脈或礦體的地表露頭、坡積或殘積礦床很多,因此,露天開采成為古代一種重要的采礦方法。露天開采又可分成掘取法和墾土法。
2.挖礦是比特幣中為做活動累積收入的代稱。
挖礦是由最近比特幣火爆帶出來的。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可以兌換現實貨幣。而在網路中獲取比特幣的方法之一就是每天參與相關活動,這些活動像網路游戲中的挖礦一樣,需要慢慢積累財富換取比特幣。
I. 為什麼說手機挖礦是騙局
因為手機挖礦後面進來的都會被割韭菜。
注意事項:
1、近兩年,有關區塊鏈的各種「一夜暴富」神話不斷上演,「挖礦」加密貨幣,成為一種新的致富潮流,手機挖礦也越來越流行。
2、真正的挖礦都是會有專門的礦機的,畢竟現在每一台礦機也是不便宜的,手機自動挖礦都是很便宜就可以獲得,挖的也不是比特幣,基本上自己發的山寨幣,也不值錢啊,到時候還是被割韭菜。
J. 挖礦騙局最多堅持多久
十年左右,挖礦騙局截止2021年已經是名存實亡
挖礦騙局中的比特幣挖礦從CPU到GPU再到ASIC礦機的演變,算力集中在大礦池手上,而部份大礦池跟礦機生產商有股權關系,當過半的記賬權在某些人手上。
就是比特幣體系已經存在被51%攻擊的基礎,比特幣倡導的去中心記賬的價值名存實亡,到最後變成中心化記賬和沒有監管的體系,會被人類的貪婪吞掉,所以十年左右就會冷卻,最多堅持十年左右就會更新換代,被其他形式的虛擬貨幣頂替下來。
比特幣的發展
比特幣的白皮書裡面明確表明,比特幣只是一個實驗的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已消失)和開發團隊從來沒有對外宣傳過買比特幣會有高回報。
早期某些互助平台如3M,用比特幣作為參與標的進行行騙,給比特幣留下不好的公眾印象。某些組織打著比特幣的幌子進行詐騙。
除此之外要注意的是如果用理性進行分析,會發現比特幣自身不是旁氏騙局,也沒有詐騙,不能因為有人打著比特幣的旗號去行騙就說比特幣是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