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私挖礦犯什麼罪
㈠ 承包荒山綠化,私自挖礦觸犯國家什麼法律,會有什麼處罰
我來回報回答這個問題,承包荒山綠化資質挖礦觸犯國家什麼法律會有什麼處罰,如果你私自挖礦是屬於濫開采。私自開礦是屬於違法的。是要受到處罰的。
㈡ 私挖地下金銀財寶犯什麼罪
非法盜掘販賣文物罪
㈢ 非法采礦掩蓋隱瞞犯罪所得,村民為獲暴利瘋狂「挖土」,將會面臨什麼處罰
根據了解到的消息,非法采礦罪且掩飾隱瞞犯罪一致最高可判處緩刑。馬某某和其他人都沒有采礦許可證,他們其實已經多次交連,並私下聯系相關人員來負責挖掘和運輸,准確來說這個情況很嚴重,而且為了逃避國家監督,必須通過非正式渠道出售非法開採的礦產品,從而形成非法的利潤鏈,隨後的聯系,例如以他人的名義進行海港,轉讓,購買和出售,已成為此類犯罪蔓延的重要原因。
涉案公司知道這是犯罪收益,但仍然購買, 中間人知道這是犯罪的收益,但仍進行干預以進行銷售,這導致了偷竊和挖礦的自大,這也是犯罪的重要組成部分,非法礦工會考慮一夜之間致富,而不論子孫後代和國家利益如何,非法采礦挖空了資源,僅留下坑窪,不僅破壞了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而且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看法,還有其他想法可以在下方討論。
㈣ 私動刑法犯的是什麼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貪污、受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關於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類:
一是貪污賄賂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
二是瀆職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泄露國家私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私密罪,枉法追訴、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34個罪名。
三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破壞選舉罪。
㈤ 這是利用職務便利犯罪嗎犯什麼罪
敲詐勒索,毫無疑問!獵頭以承諾賣錢,不給錢就不用你!而通過正常途徑是不必花錢的!
㈥ 盜挖私人古墓犯什麼罪
根據我國刑法「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及相關司法解釋,以非法佔有文物為目的,盜掘具有歷史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依法應予懲處。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只要行為人明知是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而加以盜掘,並且客觀上實施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即構成本罪。
㈦ 私挖亂采什麼罪
私挖亂采致人死亡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非法采礦罪。
何為「私挖亂采」「私挖亂采」是指沒有法律資格或違反法定要 求的主體從事礦山開發行為的統稱。對於「私挖亂 采」,現今凡是與煤礦開采有關的違法行為均被冠以 「私挖亂采」的「帽子」,彷彿約定俗成。
私挖亂采,根據所侵害的對象不同,將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如,私挖亂采礦產資源的輕則會受到行政處罰,重則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㈧ 挖礦犯法嗎
屬違法亂紀行為,因為有些小型挖礦企業也有法律法規來嚴禁了,何況你是私人挖礦,犯法是可想而知的事情。請參考!
㈨ 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觸犯了什麼法律
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觸犯了刑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9)巧立名目私挖礦犯什麼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的;
(二)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的。
㈩ 非法采礦罪屬於什麼犯罪類型
屬於《刑法》規定的「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犯罪類型。《刑法》基本處罰規定如下:
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